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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我的天神恋人 / 第20章 葬礼

第20章 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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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乍龇牙咧嘴,根本不能接受眼前的所闻所见,于是伸出舌头用力咬了一下。
  可想而知,这一咬导致的疼痛感瞬间爆炸并袭遍全身,就连脖子里的连筋儿和淋巴结都跟着疯狂跳了起来。
  暴乍终于忍耐不住,双手捂住嘴巴跪在了地上,疼得他直用头砰砰撞地。
  嗡!
  “现在这年轻人啊,也太不禁夸了!怎么还跪上了,来来来,起来吧~”
  暴乍抬头时满脸通红,双眼已经噙满了泪水,眼神里还含着一丝愤怒。
  老者心中一凛,眼前这位年轻人的神情好像哪里见过,似曾相识的感觉让他为之一震。他抱胸仔细端详着暴乍,似乎要透过皮肉看穿暴乍的五脏六腑。
  “啊!你是……暴芬恩的……”倒翁嗡声道。
  “儿子!”
  老者脑海闪过“穹顶之战”时暴芬恩愤怒时的模样,心有余悸!那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愤怒,犹如地狱里受尽煎熬的众鬼齐声痛哭。
  “您是?”暴乍问老者,老者扶起暴乍一边望客厅走,暴乍龇牙咧嘴,根本不能接受眼前的所闻所见,于是伸出舌头用力咬了一下。
  可想而知,这一咬导致的疼痛感瞬间爆炸并袭遍全身,就连脖子里的连筋儿和淋巴结都跟着疯狂跳了起来。
  暴乍终于忍耐不住,双手捂住嘴巴跪在了地上,疼得他直用头砰砰撞地。
  嗡!
  “现在这年轻人啊,也太不禁夸了!怎么还跪上了,来来来,起来吧~”
  暴乍抬头时满脸通红,双眼已经噙满了泪水,眼神里还含着一丝愤怒。
  老者心中一凛,眼前这位年轻人的神情好像哪里见过,似曾相识的感觉让他为之一震。他抱胸仔细端详着暴乍,似乎要透过皮肉看穿暴乍的五脏六腑。
  “啊!你是……暴芬恩的……”倒翁嗡声道。
  “儿子!”
  老者脑海闪过“穹顶之战”时暴芬恩愤怒时的模样,心有余悸!那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愤怒,犹如地狱里受尽煎熬的众鬼齐声痛哭。
  “您是?”暴乍问老者,老者扶起暴乍一边望客厅走,一边嗡了一声说:“喔!按辈分说,我应该叫你一声哥,他也是我的父亲。”
  “纳尼?!”
  “是的,没错,你可以叫我倒翁,不倒翁的那个倒翁,哈哈哈……”
  倒翁初次见到亲哥哥,简直乐得合不融嘴。
  暴乍懒得跟他费口舌,连连点头同意。
  他们经过走廊,来到空无一人的客厅。暴乍望着楼下的花园。黎明的合唱已然开场,他看到几只黑鸟,还有些低低掠过的小麻雀,附近一棵大树的枝条上站着一只胸口有斑点的画眉。
  暴乍觉得,有鸟儿在黎明歌唱的世界,肯定是个正常的世界、理性的世界、他乐意融入其中的世界。
  接着,倒翁拉着暴乍来到里屋,只见穿着奇装异服的众人塞满了整个房间,他们站着围成了一圈。
  “难道是艘帆船?!”
  越过众人的头顶,暴乍隐约看到他们中间有一面船帆,帆船的斜撑杆和风向标都已经死死顶到了天花板上。
  暴乍多次参加帆船竞赛,对帆船了如指掌,此刻,他非常确信看到的是一艘帆船,而且是一艘十九世纪的古帆船。
  这艘古帆船几乎占据了整个房间。暴乍很是纳闷,这么大的船只是如何搬进房间里来的——就像纳闷那几辆旋酷的跑车是如何开进铁蒺藜森林里来的一样——通过门窗是肯定进不来的。
  而且,这大帆船看起来是如此破旧,肯定是久经风雨和磨难,或是在室外闲置了很多年才搬进来的,因为暴乍观察到那船帆上蒙着厚厚的一层泥土。
  暴乍心想,难道他们围着的就是父亲的棺材吗,这也……太时尚了吧!不过他还是想不通这么大的棺材是如何搬进房间里来的。
  挤在帆船周围进行追悼的大概有三十几个人,可能更多。然而,暴乍看到屋里的女人们都穿着颜色亮丽的裙服,彩色宽边帽上缀着花边蕾丝,如同盛开的巨大花朵。
  男人们则穿得跟马戏团的小丑一样,只是没有描脸,更没有戴红鼻子。
  大人们都喜形于色,在场的孩子们也眉飞色舞欢,笑逐颜开。
  “这哪里是葬礼啊,简直就是个轰趴好嘛!”
  暴乍本来想怀着恭谨的程度,试图保持应有的悲伤,但看见在场所有人都这么快乐,他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所措之下也勉强挤出一些笑容。
  他就这样来到悼念者的队伍中,意图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挤到队伍前列。
  不过,暴乍的下体刚刚被门框硌了一下,现在痛得连腰都直不起来,抬腿都困难,更别提走路了。他步履蹒跚,像头要对付一连串楼梯的海象,还踩到了几个人的脚。
  暴乍的这种意图最终彻底破产,所有人都投来异样的目光,暴乍假装没有看到。
  所有人都在唱一首暴乍从来没听过的歌。他也随着曲调摇头晃脑,装出一副唱歌的样子,一会儿嘴唇翕动,看起来就像是随着大家一起低声歌唱,一会儿小声嘟囔着阿弥陀佛哈利路亚,一会儿又是单纯的无规则嘴唇运动。
  他想趁此机会看一眼棺材里父亲的遗体,毕竟十多年没见他了,既然他都死了,之前的怨恨也就烟消云散、一笔勾销了。
  “但是,变成一条蛆虫是怎么回事啊?!”
  那条活力十足的蛆虫盘踞在暴乍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觉得现在屋子里的所有人始终以嘲笑的目光瞪视着他,就像那种油画里的眼睛,怎么躲都躲不开。
  “他们这么开心,应该是来看热闹的吧!我的老父亲啊,你说你变成什么不好,非要变成一条蛆!你也真够行的!”
  令暴乍没有想到的是,父亲死后竟然还整出这么一出大戏。
  暴乍的父亲生前就是个喜欢恶作剧的家伙,他最热衷于拿自己的亲生儿子暴乍开玩笑。
  暴乍猜想这次变成蛆虫就是针对自己的。他是一个如此令人难堪的家伙。
  暴乍此刻老是想着跟这一屋子的陌生人道歉。暴乍很清楚自己的父亲会把自己的死当成个大乐子,而这份认知只会加剧他的羞耻。
  “变成一条蛆虫?怎么可能!肯定又是个恶作剧,而且是个令人作呕的恶作剧,实在不怎么高明!我倒要看看你能整出多大动静!”暴乍带着强烈的好奇心体会着一波又一波的难堪。
  为某些你根本不在场的事情难堪,感觉会比在场更糟:你的意识会翻来覆去回顾此事,从每个侧面进行探究,不断添油加醋。
  好吧,也许你的意识不会这么做,但暴乍确实如此。
  暴乍先从牙齿中体会到了难堪,然后是他的心窝。他希望这个帆船棺材已经盖好,看到他的尸体的话,无论如何他都会变得更加难堪。
  “难道这真是暴芬恩的棺材吗?”
  暴乍猜的没错,等走近后,他果然看到一艘十九世纪的古帆船。这口帆船棺材就像个绿毛水怪——船身覆盖着一层由柔软的苔藓构成的光润护甲,苔藓上点缀着半开的兰花。
  倒翁拉着暴乍走近两步,原来船内并没有父亲的尸体,而是侧躺着一个大着肚子的妇女。:“喔!按辈分说,我应该叫你一声哥,他也是我的父亲。”
  “纳尼?!”
  “是的,没错,你可以叫我倒翁,不倒翁的那个倒翁,哈哈哈……”
  倒翁初次见到亲哥哥,简直乐得合不融嘴。
  暴乍懒得跟他费口舌,连连点头同意。
  他们经过走廊,来到空无一人的客厅。暴乍望着楼下的花园。黎明的合唱已然开场,他看到几只黑鸟,还有些低低掠过的小麻雀,附近一棵大树的枝条上站着一只胸口有斑点的画眉。
  暴乍觉得,有鸟儿在黎明歌唱的世界,肯定是个正常的世界、理性的世界、他乐意融入其中的世界。
  接着,倒翁拉着暴乍来到里屋,只见穿着奇装异服的众人塞满了整个房间,他们站着围成了一圈。
  “难道是艘帆船?!”
  越过众人的头顶,暴乍隐约看到他们中间有一面船帆,帆船的斜撑杆和风向标都已经死死顶到了天花板上。
  暴乍多次参加帆船竞赛,对帆船了如指掌,此刻,他非常确信看到的是一艘帆船,而且是一艘十九世纪的古帆船。
  这艘古帆船几乎占据了整个房间。暴乍很是纳闷,这么大的船只是如何搬进房间里来的——就像纳闷那几辆旋酷的跑车是如何开进铁蒺藜森林里来的一样——通过门窗是肯定进不来的。
  而且,这大帆船看起来是如此破旧,肯定是久经风雨和磨难,或是在室外闲置了很多年才搬进来的,因为暴乍观察到那船帆上蒙着厚厚的一层泥土。
  暴乍心想,难道他们围着的就是父亲的棺材吗,这也……太时尚了吧!不过他还是想不通这么大的棺材是如何搬进房间里来的。
  挤在帆船周围进行追悼的大概有三十几个人,可能更多。然而,暴乍看到屋里的女人们都穿着颜色亮丽的裙服,彩色宽边帽上缀着花边蕾丝,如同盛开的巨大花朵。
  男人们则穿得跟马戏团的小丑一样,只是没有描脸,更没有戴红鼻子。
  大人们都喜形于色,在场的孩子们也眉飞色舞欢,笑逐颜开。
  “这哪里是葬礼啊,简直就是个轰趴好嘛!”
  暴乍本来想怀着恭谨的程度,试图保持应有的悲伤,但看见在场所有人都这么快乐,他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所措之下也勉强挤出一些笑容。
  他就这样来到悼念者的队伍中,意图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挤到队伍前列。
  不过,暴乍的下体刚刚被门框硌了一下,现在痛得连腰都直不起来,抬腿都困难,更别提走路了。他步履蹒跚,像头要对付一连串楼梯的海象,还踩到了几个人的脚。
  暴乍的这种意图最终彻底破产,所有人都投来异样的目光,暴乍假装没有看到。
  所有人都在唱一首暴乍从来没听过的歌。他也随着曲调摇头晃脑,装出一副唱歌的样子,一会儿嘴唇翕动,看起来就像是随着大家一起低声歌唱,一会儿小声嘟囔着阿弥陀佛哈利路亚,一会儿又是单纯的无规则嘴唇运动。
  他想趁此机会看一眼棺材里父亲的遗体,毕竟十多年没见他了,既然他都死了,之前的怨恨也就烟消云散、一笔勾销了。
  “但是,变成一条蛆虫是怎么回事啊?!”
  那条活力十足的蛆虫盘踞在暴乍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觉得现在屋子里的所有人始终以嘲笑的目光瞪视着他,就像那种油画里的眼睛,怎么躲都躲不开。
  “他们这么开心,应该是来看热闹的吧!我的老父亲啊,你说你变成什么不好,非要变成一条蛆!你也真够行的!”
  令暴乍没有想到的是,父亲死后竟然还整出这么一出大戏。
  暴乍的父亲生前就是个喜欢恶作剧的家伙,他最热衷于拿自己的亲生儿子暴乍开玩笑。
  暴乍猜想这次变成蛆虫就是针对自己的。他是一个如此令人难堪的家伙。
  暴乍此刻老是想着跟这一屋子的陌生人道歉。暴乍很清楚自己的父亲会把自己的死当成个大乐子,而这份认知只会加剧他的羞耻。
  “变成一条蛆虫?怎么可能!肯定又是个恶作剧,而且是个令人作呕的恶作剧,实在不怎么高明!我倒要看看你能整出多大动静!”暴乍带着强烈的好奇心体会着一波又一波的难堪。
  为某些你根本不在场的事情难堪,感觉会比在场更糟:你的意识会翻来覆去回顾此事,从每个侧面进行探究,不断添油加醋。
  好吧,也许你的意识不会这么做,但暴乍确实如此。
  暴乍先从牙齿中体会到了难堪,然后是他的心窝。他希望这个帆船棺材已经盖好,看到他的尸体的话,无论如何他都会变得更加难堪。
  “难道这真是暴芬恩的棺材吗?”
  暴乍猜的没错,等走近后,他果然看到一艘十九世纪的古帆船。这口帆船棺材就像个绿毛水怪——船身覆盖着一层由柔软的苔藓构成的光润护甲,苔藓上点缀着半开的兰花。
  倒翁拉着暴乍走近两步,原来船内并没有父亲的尸体,而是侧躺着一个大着肚子的妇女。
  穿越?!
  哼哼!哪有那么容易喔~
  我叫暴乍,最近心情非常爆炸!
  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了,成了一具撅在山崖下的死尸。
  如果你告诉我“别人家小说里的主人公可都能穿越哩”,我可能会跟你拼命!虽然,我已经无命可拼。
  哪来那么多穿越时空,穿越这儿,穿越那儿的!如果此时你处在我这种境地,相信你肯定也听不得这种屁话!
  再说了,如果作者能让我穿越,我早他喵的穿越了!对不?
  实际情况并没有你们想象得那么简单,我真的太难了!尤其作为下东篱这个家伙笔下的主人公,我太难了!
  亲爱的读者朋友,如果有机会,你们一定要替我好好教训他一翻,哼哼!
  话说,我已经死了很久,心脏也早已停止了跳动。尽管如此,但除了那几个熊孩子之外,没人知道我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而他,那个年纪偏大的杂种小胡子,则在听了听我是否还有呼吸,摸了摸我的脉搏以确信我是否已经被他干掉之后,又朝我的肚子狠狠踹了一脚。
  他这一脚,踢得我肋骨外翻;
  他这一脚,据我催测仅仅只是在发泄他那无处安放的恐惧。
  没想到的是,其余几个小杂种看到他这一举动后竟分分效仿,一股脑冲上来,不分部位地一通乱踢。
  我滴个亲娘嘞!
  我先前那俊郎帅气的坚挺鼻骨啊,就因此被踢得断裂开来,成了一滩烂肉。
  这真的很是让我气愤!
  杀就杀嘛,干嘛踢我鼻子?!
  我发誓,一定要把这几个浑小子千刀万剐,剁成肉泥,和成肉酱!!!
  如果,我还活着的话。
  然而,我已经撅了,死翘翘了,翘辫子了,嗝屁了,嗝屁朝梁喽~
  更可恶的是,他们不仅把我踢出了花儿,还把我拖出了花儿,摔出了花儿!
  一通乱踢还不算完,他们又把我拖拽到悬崖边,打算把我投进那黑色海水的冰冷深渊。
  可恶!足足拖了一百七十五米呐!就不能稍微尊重一下被你们杀害的死者吗?!
  是的,我拿尺子量了量那道红色血迹,连由他们的犹豫不决而导致的折线部分我都悉数加上了。
  他们其中一人觉得,把我丢进悬崖的这边比较好;其余人觉得另一边比较好。
  就这样犹豫不决,一会儿把我拖到这边,一会儿拉到那边;
  最后,拉我的大块头都有点不耐烦了。
  “你们来搞定吧!我不管了!”他把拉着我的那条腿重重撇到地上。
  显然,大块头还有那么一点慈悲心肠,也只有他觉得杀害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呃……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一是因为我的恨意的的确确难以平复——那道红色线条,正是由我鼻子部位的“那滩烂泥”画出来的。
  二是因为,我实在太无聊了。
  我的魂魄只能游荡在附近几公里的范围。于是,百无聊赖之下,我就把所到之处的角角落落都勘察了个一清二楚。
  等选好了投掷点,他们便搬起我的身子,一个晃悠扔了下去。
  摔落到山崖下时,我先前被他们用新型暗物质枪械崩烂了的额头再度爆裂开来;我的脸、我的鼻子和部分头骨也全都被挤烂并顶进了胸腔里。
  就这样,以一种极为骚气的姿势,我撅着跪在了乱石堆里。
  由于天气炎热,我体内的脏腑开始以指数级的增长势头急速发酵。
  我的肚子慢慢膨胀起来。
  因此,我这超弹翘臀喔,此刻正对着那西沉的夕阳和漫天彩霞噗噗放屁。
  此屁虽非彼屁,但相比普通之臭屁还要臭上一万倍。
  何以为证?我告诉你,就连以食腐尸为一生所爱的苍蝇和秃鹫都不敢靠近呢!
  哈哈,这挺好的!就让我干干净净自我了结这一切吧!
  我已经有五天没有回家了。
  表弟和同学们一定都在到处找我,他们一定都报了警,盼望着我能够早日回去。
  他们真的会找我吗?
  好吧!还真不一定。
  我不知道。也许,他们已经习惯了我的消失不见,毕竟我是那么没有存在感的一个人。
  这真是糟糕透顶了!
  我偏偏死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谁又能找到这里呢?!
  这几天的大多数时间里,我仍然会觉得过去的生命还像以前一样持续着。
  俗话说得好,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我出生前就已经有着无穷的时间,我死后仍然是无穷无尽的时间!就像此时此刻我眼前的汹涌海水一样,无穷无尽。
  不过,死后的世界却有其特别之处,此时的时间竟然变得极具弹性,可以随意拉伸和压缩!
  这五天的时间就像过去了几十年,我反复回忆着生前的每一时每一刻,就像看电影一样清晰可见。
  但是,随着尸体腐烂的程度不断加深,回忆的范围也越来越窄了起来。
  从昨晚的“一个月”,渐渐变成了目前的“一星期”。我的记忆越来越模糊,能回忆起来的也越来越少。
  这样下去,恐怕过不了多久,我就把生前所有的回忆都忘光光了!
  我反复回忆着一星期之前发生在我身上的各种细节,好像一切都是被人安排好的。
  直觉告诉我,我的死绝不仅仅是我自己作出来的,背后肯定是有人设了圈套!
  呵呵,我还真中招了!
  啊呀!这一切的一切,快要把我吸进一个黑洞里了!
  黑人司机……
  怪兽布偶……
  空中之鸟……
  表弟……
  蝇王……
  ————
  一星期之前。
  炎夏,正午。
  暴乍走在魁都宽阔的大街上,听到一个男孩儿歇斯底里的呼号。
  “救命!救命啊!……”
  一个男孩在缓慢行驶的车里哭喊求救着,见到暴乍有所反应,转瞬之间他又破涕为笑。
  等车开到暴乍跟前,那个男孩儿冲着暴乍讥笑到:
  “还真是个傻子!哈哈哈哈哈……”
  于是,车内笑作一团,车子随即加速驶离这一悲喜剧现场,留下暴乍一人独自怅然。
  “这世界……是怎么了?”
  此刻,暴乍想到《约伯记》里的一句话:
  “因我们的贪念如渊深,我们意欲吞食整片大地。人纵有无尽财富、葡萄园、草原、财产,仍要嫌其不足。上帝若要满足我们,非得再造一个新世界不可……”
  这时,一个环卫机器人瘸着腿从一条狭窄的小胡同里跑出来,它气喘吁吁跑过暴乍身边时,不小心撞到了他的肩膀。
  倾盖之间,一个眼神交流,暴乍强烈地感受到了机器人的恐慌。
  随后,一队武装人员追赶过来,有的持手枪,有的持冲锋枪。
  他们当着暴乍的面,突突突突突……一阵枪林弹雨,把机器人打翻在地。
  这里,就是魁都最繁华的街道了,时时上演着一幕幕超现实的场景。
  暴乍来到魁都之后,除了上课便整日呆在学校的出租屋,很少外出。
  刚刚发生的事情让他有点不太适应,魁都的这一切对他来说还属陌生。
  这天正午,魁都的天气异常炎热。
  不过,还好没有出现“蛇雾”,天空总算放晴了,这是难得一见的好天气。
  天气好,人们的心情也好。
  然而,这好天气和暴乍无关,他要去寻找已经失踪好几天的女友。
  很是反常,暴乍今天“石头剪刀布”输给了黑人司机,付了双倍的计程车费。
  “诸事不顺啊!”暴乍暗自嘀咕着。
  平生第一次,他打车花了钱。不是替他吹牛皮,之前每次打车,他都能猜拳获胜,让司机心服口服地给免了单。
  临下车,满口大白牙的黑人司机兴奋地要送给暴乍一个礼物——原本挂在车里的一个怪兽小布偶。黑人司机咧开大嘴笑着说,这是他七岁女儿的疯狂之作。
  小女孩还给它起了名字——“蝇王”。
  黑白两色相间的布偶小怪兽,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苍蝇,倒像是几种动物残肢断臂的精心组合拼接,但恐怕这世上没人能说得清这些“残肢断臂”具体来自哪几种动物。
  小怪兽腹部还有个阴阳鱼标志,很是扎眼。
  “蝇王!中西合璧,天下无敌!”黑人司机瞪大了眼珠子,指着阴阳鱼标志这么说——他的口音很奇怪:他说一口还算流利的魁都话,可他的话里又带着大量的赤木方言,就像金属齿轮咬合着瓷制齿轮在运转。
  “小伙子,下次还点我,我给你免单!很高兴为您服务!”大白牙开心地叫起来。
  暴乍平静道完谢,下车仔细端详着手中的布偶怪兽,视觉上还残留着黑人司机那些密集的夸张动作,眼前的一切突然让暴乍觉得有点诡异。
  他腋下夹着“蝇王”怪兽往街里走去,同时思索着“石头剪刀布”这个游戏的平衡之美,又幻想着制作这个布偶的小女孩的模样,心里突然一阵烦乱。
  当然,他有一万个理由让自己烦乱。
  从小到大的经历也足以让他变得郁郁寡欢、老气横秋——“老气横秋”这个词第一次用在他身上,还是出自高中军训时的一个教官之口。
  他当时也被惊到了,自己年纪轻轻竟被人说成老气横秋,竟有点羞愧难当。他感觉对不起所有人,前所未有的孤独感瞬间将他淹没。
  那时起,他便开始拼命锻炼身体,用身体分泌的内啡肽来抵抗消极情绪,这往往能给他带来片刻的镇定和欢愉。
  几年过去,现在读大三的暴乍已是一个身形壮硕、体魄强健的帅小伙了。
  在朋友面前,他确实也一向乐观快活,可是透过他的眼睛似乎能看到一份完全淹没了快乐的忧郁。
  那是一种极富远见的忧郁——与生俱来般纯粹,是动物们才会显露出的目光。
  新开的花朵,在他这忧郁眼神的注视下也会瞬间凋零。
  他经常深夜独自一人走在魁都冷冰冰的街道上。当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时,就像一条孤独的野狗,几乎不发出一点声响。
  自从暴芬恩把他母子俩抛弃后,暴乍就很少见到他,母亲也仅仅提过几次。
  暴乍印象很深,每次讲完他父亲,母亲几乎都会站在洗手池旁边发呆许久。
  这时候,暴乍就想走过去抱住母亲的大腿,撒撒娇逗她开心一下,可是他从未迈开双腿把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过。
  有些悲伤,足以令人望而却步。
  后来,母亲感染了双R病毒,不久就被一队白衣武装人员强行抓走。
  虽然后来母亲奇迹般康复,但那期间,暴乍便时常梦到她孤零零的背影。
  梦里,母亲望向大海,春暖花开。她就那么远远地站着,无论暴乍怎么叫喊,母亲都感听不到。
  每每梦中惊醒,暴乍都是一阵捶胸捣床,后悔自己记事以来从来都没有主动去拥抱过母亲。
  哪怕一次也没有。
  母亲的遭遇加剧了暴乍对他父亲的怨恨。他总是在想,如果暴芬恩在的话,该有多好。
  不过,一个人再怎样,总也有开心的时刻。
  大一刚入学那会儿,暴乍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儿,她的名字叫陈咬金。
  她名为“咬金”,不是因为别的,仅仅是指她牙齿锋利有力,甫一出生就能咬断金锭。
  这是她的养母告诉她的,真假难辨。因为自从记事起,她的牙齿就不太好,牙龈总是出血,吃任何东西都能咬出红血印子来。
  “程咬金啊?”
  “要不要给你掏掏耳朵?!”
  “谁给你起的名字,这么man?”
  “谁给你起的名字,这么聒噪?信不信我咬死你啊,再纠缠我可就报警了哈!小狗崽子~”
  暴乍震惊:“什、什么情况?骂个人干嘛还转身四十五度啊!难道我这是遇到了传说中教科书般的傲娇吗?我还以为只有电影里才能看得到啊~不过她可真是个漂亮的女孩,可爱至极而且神秘莫测,嗯。我一定要追到她!”
  然而一年过去了,人没追到手,却给追丢了——几天前,她一声招呼也没打就突然离奇地失踪,音信全无。
  这让暴乍想到自己曾被抓走过的母亲。
  他再也受不了所爱之人的“不告而别”了。这几近将他逼疯。。
  而这天下午暴乍来到这条街的目的,就是要查明事情真相。
  这之后,他将陷入一个漩涡,而漩涡本身并不知道自己有摧毁一切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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