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小说巴士 / 我的天神恋人 / 第14章

第14章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你还想试试?!
  秦楚嫣赶紧朝周伯奇使了一个眼色,别乱来呀。
  你一个刚从监狱里出来的无业游民,就别逞强了。难道有张雷在,你就一定要装这个逼吗?
  周伯奇假装没看见,她在想什么周伯奇一清二楚,只不过他丝毫不想去解释,因为他不在乎秦楚嫣怎么想,更不在乎张雷的看法。
  他不想让张曼在酒会上丢脸,为博红颜一笑,区区几十万的衣服又算得了什么。
  必要时,他会将卡里的十个亿全部败光,钱财对于他这个重生之人来说,并不重要。
  此时此刻,他眼里只有张曼。
  此生此世,他只想不留遗憾。
  庄子谈“惜生安死”,他自己也去践行,妻子离世的时候,他鼓盆而歌。
  周伯奇回想前世的种种,想到大多数人都能做到“惜生”,但谁又做到“安死”了呢?
  前世的周伯奇,也没能做到。
  过去古人说,人有“五福”:
  第一福乃“寿”,第二是“富”,第三“康宁”,第四“好德”,第五“善终”。
  周伯奇活到了六十七岁,如果不是选择了自杀,估计活个120岁也没啥大问题,不过67岁也算是比较长寿了,至少他自己觉得满意了。
  “富贵”上,他的整个特工生涯虽不说大富大贵,但也是衣食无忧。
  周伯奇身体健康,但心灵却不宁静,到死也没得到一个“善终”。
  临死之前,他怀揣千百个遗憾,其中最大的一个,便是张曼的早逝。
  他总觉得那是自己的错误,一人承担起了所有的罪恶感,到死都在怪罪自己。
  回想起前世,周伯奇想不起什么大事来。但和张曼接触的那些日子里,有很多细节他都想得起来,至今历历在目。
  他忽然觉得,人这一生中,做的那些大事也没什么意义。回首一生,能想起来的只有这些带有人情味儿的细节。
  如今重生,他想做到“惜生安死”。
  像庄子一样。
  “当然可以试了!看您身材应该穿再大一码的,我去仓库拿,您稍等。”
  不出两分钟,店员就拿着一套黑色的西服回来,并指了指试衣间,说道:
  “试衣间在这边,您试一下吧。”
  周伯奇接过衣服,道了声谢,直奔试衣间走去。
  张雷把秦楚嫣拉到一旁,低声道:“看他这架势,估计是要拿下这衣服了,难道他是因为抢了银行才蹲得监狱吗?”
  年轻人都不怕死,对死也没有感觉,等到真正面对生死,面对自己的好朋友死去,当着面,描述当时情境,周伯奇死过一次
  每个人都得面对生死,面对生死是要有一个态度的。六十岁谈论生死和三十岁完全不一样,三十岁你跟我谈生死,我连听都不听,三十岁以下想都没想过,我们的先贤庄子的生死观是“惜生安死”:我珍惜我的生命,但是我死的时候我可以安心去死。
  生与死从来都是连接在一起的,生死之间,一线之隔,隔着一条线、一层纸。
  有些事年轻的时候感受不到,年纪大了才能感受到。刘禹锡诗云:世上空惊故人少,集中惟觉祭文多。
  当你的生死之交好朋友,突然去世,庄子的态度是惜生安死,,,年轻人不怕死,对死没有感受,我们活着的谈死亡是一种非常痛苦的事情,随着年龄增长可能会怕死,感受就更直接,因为有同辈人开始去世。
  暴乍有个很好的朋友——周伯奇,带领他走进特工圈的老师,亦师亦友,比他整整大一轮,他是当着他的面去世的,那是工作都比较繁忙,经常加班,为了执行任务不顾生死,那是刚执行完任务回来,聊起天,象牙件,有人问为何筛出来不用,他说因为是RB的,不是中国的,周伯奇说了一句“高手”,当时轰然倒塌,你不能想象那个场面,很近的距离,一下他就歪在桌子上了,他一托他感觉就非常不好,十分钟120就过来了,但是当时回天无术,从那天他们就阴阳两隔,这事对他打击很大,写过两篇悼文,
  蔻驰女包
  爱马仕的包新款,如果没购买过一定金额,没有购买资格。
  太贵。最后周伯奇包了两件
  买衣服碰见同学老师
  回去路上看到张曼和她的情人,
  约好明天的聚会就睡了
  第二天中午,喝多了,睡一觉,为将死之人感到开心,晚上差点迟到,骑上电动车赶到年会,年会上碰到张曼的情人,追她的人
  明天是张家年中酒会,
  碰见女同学女老师,一起买衣服,然后约了同学聚会。
  酒会,上任的第一次酒会,不能丢脸,
  同学聚会,说是找帮手,其实是选择同桌,他死的早想帮他一把。
  有些地方孙一雷一辈子也忘不了——巨型外星飞船遮蔽下的藏北高原,他母亲位于魁都市郊贫民窟中的卧室,一个高贵收养家庭所拥有的无尽迷宫花园,一名等着杀他的男子藏身其中、名为“空中之鸟”的鲜奶吧。
  但此时此刻他所身处的地方,将成为他记忆中最深刻的——
  这是一栋高级公寓大楼的第12层,室内装潢老派、奢华但又不失内敛,看得出来死者生前还算有点品味。那些昂贵的家具——可不是他们这帮穷警察能够买得起的——该是见证了一番异常激烈的打斗,几乎全被打翻在地、摧毁殆尽。这其中有张桌子幸免于难,上面堆满了派对药物。沙发旁边的地板上散置着一个女士手提包、一条细得像牙线的内裤、一双四英寸高的周仰杰红色高跟鞋,这些东西的女主人也跟凶手一样不知去向。
  二零四四年,四月四日。
  感官帝国,贫民区里一栋破旧的楼房。
  昏暗的小屋内,地上一片狼藉。
  从破裂的窗玻璃上钻进来的凛冽寒风呜呜地吹着,和这个不见阳光的幽暗空间合奏出一曲凄惨诡异的哀鸣曲。
  窗户旁边,一头耷拉下来的LED灯管随风摇晃着,貌似在诉说着刚发生的那场打斗有多么激烈。
  暴乍躺在地上,看着天花板,但他并不着急起身。
  不是不想动,而是宿主的身子着实伤得不轻,浑身的伤痛让他想动都动弹不得。
  他花了半小时整合宿主的记忆,总算确定了一件事情——
  不是在做梦,更不是在拍戏,而是他穿越到了一个杀手身上。
  此刻,他回想起自己临死前的窝囊废样子,不禁泪流满面……
  呸!
  暴乍用肘部撑地缓缓起身,狠狠啐出一口鲜血。
  新的人生开始了,他决定活出个样子来。
  《从游戏开始》
  突然,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他摄住,
  第二章
  被人用枪打死那天,他遇到了自己的初恋。
  十多年没见,张雪一点也没变。
  辫子还是那么长,胸还是那么大。
  暴乍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胸部,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张雪的眼角余光瞄到了他的这一举动,嘴角皱出讥诮,不由得嗤笑一声。接着,她转过头喃喃问道:
  “还是……看不清楚脸吗?”
  八岁那年,暴乍的父亲离家出走,在追赶父亲搭乘火车时,他不小心绊倒,磕了一下脑袋。
  从此,他就成了脸盲症患者。
  为此,他没少遭受同学们的嘲笑,
  他还清楚地记得,在上初中的时候,同学给他开的那个玩笑。
  当时放学回家,两个男同学偷偷换了衣服。
  等到暴乍走近对着其中一位喊出名字的时候,引得在场的七八个人大笑不止。。
  令暴乍伤心的是,这帮人的其中一位还是他最要好的哥们儿。
  那一刻,他
热门推荐
夜的命名术 吹神 夜的命名术 吹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