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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枫站在一处平房的屋顶上,忍不住抬手遮住阳光。他感觉头顶的太阳实在毒辣,晒得人皮肤生疼。
宁海七月的太阳已经很厉害了,一天时间,完全可以把一个人裸露在外的皮肤晒脱皮,给你来个“脱胎换骨”。
不过和这里比起来,宁海的那点程度简直就是和煦的春光。
哪怕这身袍子已经裹住了张枫大部分的皮肤,他也能透过衣裳感受到那股灼热。
还是先找个地方躲一躲吧。
这些平房的屋顶都有楼梯可以上下,张枫直接躲到了旁边楼梯的狭小阴影里。
他抬手撸起自己的左边袖子,入眼就是一只黝黑的手臂,让他看得啧啧称奇,忍不住捏了几下皮。
“明明还是自己的身体,看起来却是另一幅模样,还真是奇妙。”
张枫心里的恶趣味一起,伸手在自己裤兜里掏了一下,他默默把手拿了出来,开始思考人生。
他回想起昏迷之前,电脑屏幕上的那个倒计时画面,再结合现在的这个系统光屏,在脑海里迅速思考起来。
……难道这就是工作?
不过这光屏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系统?”
“主神?”
“老板?”
“CEO?”
“爸爸?”
……
张枫丢掉了所有节操,尝试着呼唤了几下,试图与这个光屏进行交流,看能不能得到更多的信息。
不过任凭他叫了半天,连不同语气他都试过了,嗓子也快喊哑,可无情的光屏还是没有丝毫反应,只能由他点选操作。
看来又是个霸王条款,张枫有些牙疼。
自己这个体验员怎么就像个临时工,一点也不受待见的样子。
对方莫名奇妙地给了自己一个自生自灭的开局,把他扔进来以后就不管了。
张枫琢磨着,这个系统既然这么牛叉,能够一瞬间把自己从宁海给整到非洲来,它也没必要骗自己吧。
更何况他脑海中的那段身份记忆绝对做不了假。
张枫又回忆起刚才鬼使神差的一掏,浑身打了个寒颤。
管他呢,现在人生地不熟的,自己也只能看看情况,先按它说得做。
没准这还是改变自己人生的一个机会。
张枫振作精神,迅速行动起来,在自己的脑海中过了一遍《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
这是一部篇幅简短的外国小说,他在高中的时候读过,还能记得大概的剧情。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年轻的牧羊人圣地亚哥,他在撒冷之王的点醒下,靠着天命的指引度过重重难关,最后坚持着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财宝。
那现在的这一段应该就是牧羊人卖掉自己的羊群,乘船到达了非洲的丹吉尔城。
可惜他太年轻,还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所以出师不利,才刚到非洲上岸,就被一个骗子骗走了全身的财产。
张枫不由得感叹起来。
自己被社会毒打了这么多年,怎么还是这么穷,看来自己还真不一定比得上那个牧羊少年。
破产之后的牧羊人迫于生计,进入一家水晶店打杂,赚取自己的生活费。
他在水晶店工作了好长一段时间,给濒临破产的小店带来了生机,他也因此获得足够的工资,然后继续前往埃及追寻自己的财宝。
推动天命?那不就是帮助牧羊人前往埃及嘛。张枫想到自己还需要收集一个水晶杯,看来这个任务的关键就是水晶店!
想到此处,张枫立马走到屋顶的边缘,向着四周张望起来,寻找着可能的山坡。
张枫的记忆有些模糊了,也不知道书上说没说,那家水晶店的位置在哪,它叫什么名字。
他只记得这家店位于丹吉尔城一处山坡的坡顶上。
“我去……”
以这栋平房为中心,四周可见的地方就有十几个山坡。由于这个房子不高,那些山坡背后很可能还有别的坡。
望山跑死马。
张枫可不觉得自己比马强。
丹吉尔城着实不小,这些个山坡的距离从楼顶上看着挺近,可他要是一个个跑过去找,也不知道多久才能找完。
张枫下意识往口袋里掏了掏。
咦?
没摸到口袋……
看了看自己这身非洲袍子,张枫感到头疼不已。
我真是脑子抽了,这时候还想找手机导航呢。
现在不知道水晶店的信息,张枫也抓瞎了。
不行,现在剧情进度不明,按照系统说明来看,时间就是生命。若是耽误的太久,牧羊人走了,自己岂不是要直接gg?
张枫有些焦躁,难道真得自己一个个去找?
可关键的问题是,他也没钱在这生活啊。
系统给他安排了一个穷鬼身份,他清楚的知道自己身上连一分钱都没有,自己要是饿得放弃任务那就搞笑了。
找不到水晶店,张枫也不知道去哪找牧羊人。他在楼顶上为任务发着愁,正胡思乱想之际,突然看见北边不远处的街道那里似乎有一个集市。
对啊,不知道水晶店在哪,我难道还不会问路吗。
这个集市比较小,都是些卖日用品和食物的商人。因为中午天气炎热,顾客也比较少。
这里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大城的集市,反倒像个小镇子,也许这就是非洲的模样吧。
张枫在集市边缘看了看,等到了一名看起来比较好说话的黑人大妈,他客气地询问:
“阿姨,您知不知道有一家水晶商店,它就在一个山坡的顶上?”
不巧的是,这个大妈并不好说话,她瞪了张枫一眼,继续大步朝里走。
大妈注意到了一个男人,他就坐在某家食品商铺的边上,似乎正在和老板闲聊。
“杰弗逊,你个王八蛋也不干活,从早上吃完饭就跑出了门,现在赶紧给我回去看孩子!”
“啊~!”
“有话好好说,咱们别动手行不行!我现在就去,现在就去。”
……
张枫也不气馁,转头给自己打了打气,继续在集市上寻找下一个路人问话。
失败是成功之母嘛。
一连问了三个路人,张枫也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看来这个水晶店的知名度也太低了吧,这么多人都不知道。
张枫还是坚持着拉住了一个中年男人:
“大叔,您知不知道有一家水晶商店,它就在一个山坡的顶上?”
“水晶商店啊,我倒是知道一家。”大叔摸了摸自己的胡子,“不过它不在山坡上,而是在东城那里。”
张枫的希望瞬间落空。
看来我高兴的太早了。
他沮丧地说了声谢谢,继续去找下一个路人。
就在这时,一个少年听见了他们的对话,他走过来拍了拍张枫的肩膀:
“你是在找山坡上的那个水晶店吗?我想我应该知道它在哪。”
听到这句话,张枫心里一喜,立马请求对方告诉自己水晶店的位置。
那少年没有为难他,直接给他指出了水晶店的方位。
据少年所说,水晶店离这处集市还有些远,不过总比他一个个找起来强多了。
张枫走过好几条街,觉得有些口干舌燥,混合着傻子的空气烫得他喉咙发痒。
转过最后一个路口。
他顺着面前这条长长的上坡,终于望见了坡顶上的寥寥几家商店。
“难怪没人愿意来,只怕稍微上点年纪的人,应该都爬不上这个坡吧。”
这个坡其实不算太陡,可它够长啊!
张枫目测了一下,这个山坡最起码也有两三百米的长度。
如果是那种普通的自行车,估计一般人根本就骑不上坡顶,半路就得下来推着走。
吐槽归吐槽,张枫的目标就在这个劝退大长坡上面,他也只能乖乖爬上去。
爬到坡顶,张枫气喘吁吁,深吸了好几口气。
看来自己以后一定要多多锻炼一下身体。这段时间为了找工作,自己可是把以前的运动习惯都丢下了。
这时,右侧的一道光芒晃到他的眼睛,张枫眯着眼朝那边看去。
那里有一家商店,店铺的橱窗里放着几个摆件,正反射着耀眼夺目的光芒,看起来很是醒目。
水晶!
张枫立刻跑了过去。
这家商店的牌子上写着“坎农水晶店”,应该是这一块区域的地名加上水晶的意思。
它的门上贴着一张贴纸,注明了这里可以讲多种语言。
看来这就是自己要找的水晶店了。
确认无误,张枫走进了看起来有些冷清陈旧的商店。
他环视商店一圈。
许多水晶的表面都已经落上了一层灰,让原本晶莹剔透的水晶看起来有些陈旧,置物架更是脏的让人不愿靠近。
这哪里还像个做生意的商店。
如果是晚上,在屋子的角落里点上几根蜡烛,光影斑驳之下,说它是鬼屋都有人信。
见到水晶店这么凄惨,张枫放下心来。
很明显,牧羊人还没有过来,自己倒是走在了他的前面。
“老板,你或许需要一两个可以帮你卖出水晶的好伙计。”
张枫倚着柜台,对后面上了年纪的老板说道。
那男人看着张枫,没有说话。
张枫继续忽悠:
“这样,我先在这帮您工作几天,您这几天呢,只用管我的饱饭,不用付我工钱。
等我能帮您卖出水晶,您再付我工钱就行。如果在此期间,我无法帮您卖出一份商品,您再赶我走也不迟。”
那男人依旧沉默。
张枫也不管他,只要没直接开口拒绝就好。
他打定了主意,就是赖也得赖在这,反正他又不是不干活,老板没理由不留下他。
说干就干,以前他被寄养在亲戚家里,从小就开始做各类家务,所以干这些活倒也是轻车熟路。
张枫从自己的衣角上撕下两块布料,从店后的缸里弄来一点点水稍微搓洗一下。
等洗去了布料上的风沙灰尘,他把其中一块布放在太阳底下晒,没过几分钟就干透了。
做好了这些准备,他才开始擦拭那些落满灰尘的水晶器皿。
张枫先用湿毛巾擦一遍灰尘,再用干毛巾擦去上面残留的水渍。
同时他也没有忘记观察橱窗外的情况。
虽然不知道牧羊人什么时候才会过来,不过他可不能错过了对方。
要是牧羊人找到水晶店又没有进来,将来肯定不会再过来。
到那个时候,
呵呵。
Game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