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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牛卧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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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上古时代的壮丽史诗已然过去,人族通过修行变强成为天下的万物之主,主宰万物,但久远前人族内部一分为三。一部分人自甘堕落,为情欲所驱使,成为魔族;一部分人为快速变强,与强大的灵兽签订血源签约,成为妖族。
  人族、妖族以及魔族一直相争不下,期间也有止息兵戈、休养生息之时,如今便是难得止息兵戈的太平日子。
  日出东方,薄雾未散,晨间的凉气已经随着曙光的出现逐渐消散,此时此刻,牛卧山脚下的茅庐人家传来声声鸡鸣,唤醒山城郡清早的勃勃朝气,天朗气清、鸟语莺歌,山城郡中平凡的一日如此便悄然开始了。
  山城郡位于神州西方,属于人族的天楚帝国的地界,此地远离天楚帝国的繁华地带,贫苦窘困,且地势险恶,山峰连绵不绝,有十万大山之传言,其中不乏恶石嶙峋的险峰,故此称之为山城郡。
  十万大山之中有一处籍籍无名的山峰,它不高不矮,既不险峻,也不平坦,因为山形如一头卧睡的老牛,牛头、牛尾与牛身相围形成三面环山之势,牛身所在的腹地正是山民所居之地,所以当地山民称之为牛卧山。
  牛卧山的山路陡峭非常,山顶却是平坦如牛背,一座破烂的佛寺立于牛头之上,与牛尾的一座黑色坟碑相对而望。
  佛寺不知建于何年,风雨飘摇几多年,几近塌毁,而黑色坟碑那里坟草密密麻麻,遮盖住了黑色坟碑原先的轮廓,偶尔的山风吹动坟草,隐约可见那黑色坟碑上面的字迹已然为岁月所剥落,它孤寂的伫立在坟草之中,像一段被岁月掩埋的故事等待倾诉,像一个被红尘沧桑的老者等待温柔。
  那黑色坟碑周围平平坦坦,也许是时日太久了,连那坟墓的轮廓都渐渐没了。
  牛卧山下有十多户茅庐人家,比邻而居,相互之间隔着篱笆,几个穿着朴素的妇女在自家的篱笆之内撒着谷米喂养鸡鸭,而各家的孩童却在屋门前嬉戏打闹,好一番乐趣。
  风吹过,带着百花盛开的香。
  “你这该死的小毛贼!给老娘站住,还敢偷老娘的鸡吃?!”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手里拿着一个大长勺气势汹汹的追赶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那少年衣装褴褛,蓬头垢面,看起来像个乞丐一般,手里还抓着一只翅膀扑腾的公鸡。
  周围的邻居对此也都是司空见惯,那少年好似孤儿,四五年前来到牛卧山,一直都是以盗窃为生,早些年山民念他年幼,也就不管不问,但是他如今已近成人,早有能力自食其力还四处盗窃,引得山民厌恶。
  “莫大娘,我肚子太饿了才偷你的鸡,我向你保证以后等我有朝一日飞黄腾达,定百倍奉还。”那少年虽然骨瘦如柴,毕竟年轻,健步如飞,那莫大娘怎么可能追得上,只一会儿便把莫大娘甩在身后十多丈远。
  莫大娘追了那少年有好长一段路,自知追他不上,便停了下来,双手叉腰,气势凛凛的说道:“你这小毛贼哪有飞黄腾达的时候?你要再敢偷我家的鸡,老娘把你的皮给拔下来,这么大个人了,还不能自己养活自己吗?”
  那少年点头哈腰道:“莫大娘说的是,等我吃了这鸡以后,我有了气力肯定自力更生。”
  莫大娘心中知晓,到了他手上的鸡哪有还人的好事,只好做个老好人,无奈的说道:“你以后要真的能自力更生,这鸡你吃了便吃了,以后不许再到我家偷鸡。”
  看着莫大娘离去的背影,那少年高兴的抓着那公鸡的翅膀,不让它扑腾,提到面前,爱抚一番,看着它那深红且神气的鸡冠,说道:“鸡,你太美了,其实莫大娘不知道,偷窃不也是自食其力的一种吗?”
  那公鸡好似听得懂少年的话,瞬间伸长脖子,高昂着头,两只鸡爪死命的往那少年的脸上踢,喔喔的叫着,好似在说:“那老鸡我白死了?看我不踢死你!”
  那少年又是一只手抓住那公鸡的脚,冷哼一声,竟能跟鸡较起劲来,说道:“踢我?踢我啊!把你腿给抓了,看你还怎么惹我?”话音未落,鸡嘴猛啄而去,只听见那少年哎呀一声。
  “鸡你死定了,看我不把你烤了!”那少年气愤说道。
  牛卧山之山顶,坟碑前旁,那少年生起一堆火,火架上烤着一只色泽金黄带黑的鸡,边转动这火架边唱道:“烤鸡翅,我喜欢吃......”
  那少年唱着唱着,顺手扯下一只鸡翅,吹开热气,津津有味的吃起来,时不时看向那坟碑,说道:“你埋在这里没人陪,牛卧山的那些山民也不愿搭理我,你我如今就做个伴,我陪陪你,你听我说说话。”
  “那些山民小毛贼小毛贼的叫我,其实我有名字,金不返,这名字满带着我娘对我爹的恨意,因为我爹抛弃了我娘,我娘恨他。这名字很不吉利,所以我娘死后,我管自己叫金不凡,这名字不凡吧?”那少年吃得满嘴油光,虽然提及以往的伤心事,但却毫不在意,表情很是满足。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苦命人,但你孤零零的在这,比我更凄苦,至少我在山头那边还有一个朋友!”金不凡看向另一边山头的佛寺,远远的可见一名小和尚飞速的跑向他这边。
  金不凡站起身来招手,说道:“逍遥十三,我在这呢!”
  那小和尚也是跟那少年一般年纪,一路小跑过来,早已气喘吁吁,一到少年的身旁就坐下来,说道:“小凡哥,什么时候再与我打一架?”
  那小和尚不仅年纪与少年相仿,而且身世也相似,皆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只不过小和尚命好,遇到一个老和尚收留,至此披上僧袍做起和尚。几年前,老和尚圆寂,只剩他一人。幸得山民多信佛,经常捐赠香油、财物,小和尚才能生存。
  小和尚本无心修佛,六根不净的他却是最喜欢拳脚功夫,他与那少年也是不打不相识。四五年前,少年到佛寺偷吃供品,与小和尚大打出手,之后两人便时常约架。
  小和尚知道自己不是修佛之人,打算成人之后蓄发还俗,所以老和尚起的法号也不用了,又不知自己俗家姓名,便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他本性逍遥,故以逍遥为姓;取名时,他正好年岁十三,便以十三为名。
  “你急什么?我还没吃饱肚子呢。”金不凡扯下一只鸡腿给逍遥十三,“要不要?”
  逍遥十三肚子咕咕叫起,接过鸡腿。
  金不凡看着逍遥十三说道:“十三,你怎么还披着这和尚袍,假模假样,赶紧还了俗,哥带你到外面闯荡江湖!”抬头间,金不凡又想起忽略了坟碑,对着坟碑说道:“对了,这假小和尚就是我朋友,逍遥十三,以后我们就是三人作伴了。”
  风吹草动,好似替坟碑点头一般。
  “外面是什么样的?”小和尚不解的问道,他打小就在牛卧山长大,对于外面一无所知。
  金不凡叹了叹气,将嘴里的鸡骨头一口吐出,抬眼望天空,故作深沉的说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饱餐一顿之后,逍遥十三起身,准备好与金不凡大战三百回合。金不凡看着天时,已近午时,却叫停逍遥十三,眉头一挑,露出诡异的笑容,让逍遥十三又惊又惧,说道:“小十三,今日你我不打架,今日哥带你去一处好地方!”
  逍遥十三迟疑不决之时,金不凡硬是拉着他向山下而去,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膛,说道:“你是我的朋友,哥怎会骗你?”
  金不凡热情相邀,去与不去,这已经由不得逍遥十三。山路崎岖,几经转折,只闻流水潺潺,放眼望,不远处地势开阔,水势变慢,汇而成湖,碧湖如镜,四周野草丛丛。
  逍遥十三说道:“哥,这哪里是什么好地方啊?”
  “嘘,你小点声,随我来。”金不凡食指抵在嘴唇,向四周瞄了瞄,好似做贼一般,却是叫逍遥十三开始心虚不已。
  金不凡带着逍遥十三去到一处茂密的草丛蹲下,轻轻的拨开草丛一隙,看见湖面对岸有五六个妙龄姑娘正浣衣沐发,嘻笑打闹间尽显天真浪漫。
  那些姑娘都是牛卧山的山民。牛卧山环境简陋,姑娘家一般浣衣时也会顺便沐浴一番,姑娘家怕凉,所以一般都是这时候过来。牛卧山的山民代代如此,所以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碧湖附近男子禁入,所以姑娘在那里可以不必顾忌。
  逍遥十三毕竟受过多年的佛法教育,第一时间捂住了双眼,羞愧难当的说道:“非礼勿视!哥,你怎么能带我看这些?真的是,我要走了!”
  金不凡扯住逍遥十三,说道:“小十三,哥也是为你好,你都十六岁了,心智还是跟七八岁孩子一般,我带你来这是为了让你开开窍,不说了,她们要脱衣服了……”
  话音未落,金不凡不再理逍遥十三的去留,色迷心窍的看着对面湖岸,垂涎三尺。逍遥十三好不心寒,心里念叨:“说什么让我开窍,分明就是自己想偷窥!见色忘友!”
  逍遥十三寒心之余,好奇心作祟,捂住双眼的手指稍微岔开,视线所及之处皆是春光无限。。
  她们解开素衣,裸露着麦子色的肌肤,绸缎般丝滑的乌黑长发自双肩垂于胸前,浮于湖面随波轻弄,曼妙的身姿在湖水之下若隐若现,好不迷人。
  她们尽皆嬉戏于碧湖之中,时不时戏水为乐,溅起朵朵明珠般晶莹的水花,落在湖面荡漾起层层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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