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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嗣王殿下 / 第二章 与狗打架

第二章 与狗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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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我正在躲在洪福寺的一处露台上独自享受这极美的阳光,没想到遇见了一位我从未见过的像仙女一样迷人的姑娘,在我的眼里,她翩翩而起,姿态优美,就和那九天之上的仙女没有任何的区别,我就这样一直痴痴的望着她,而她却没有理会我。即便我没有表露出我的爱慕之情,但是若眉目真的可传情的话,那么即使是那个正在扫地的和尚都能看的出来,,我已经完全坠入了红尘。
  后来,那位姑娘终于懂得了我的心思,回报了我一个眼神,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里,那是我此生第一次感受到心动的感觉。可是我接下来做了什么呢?
  讲出来真是丢人现眼了,因为我竟然想一只乌龟一样,冷冰冰的缩了回去,那姑娘每每看向我这一边,我都越来越严肃。可怜那天真的大家闺秀,到后来怀疑起自己的感觉来了,以为出了丑闹了笑话,害羞的不行,硬是催着同她随行的丫鬟急急忙忙的离开了。正是因为有这样古怪的脾气,我落得了一个冷酷无情的“美名”。
  得有多冤枉,只有我自己知道了。
  我盘坐在火龙旁边的蒲团上,李世觐坐在火龙的另一边,我们二人相对而坐,一时无话,我便伸手去逗弄那条白毛犬。白毛犬离开了它那温暖的小窝,像狼一样悄悄的爬到了我的身后,龇牙咧嘴的躺在那里,不停的趟着哈喇子,仿佛想一口将我吃下肚去。我刚抚摸了它一下,便听见它喉咙里发出来的咆哮声,接着就是一阵狂吠。
  “你最好别碰它。”李世觐突然冷冷的道,同时脚使劲一跺,狂吠得更加凶狠的声音立即消失了。“我养的又不是猫,它可从来没有被这样宠着过。”然后,他抬起头来,看着门外,大声道:“老吴。”
  老吴在外院,应和了几声,之后便没有任何的动静了,于是李世觐也大步的走了出去,丢下我和那条凶狠的如同一只老虎似的白毛犬呆在一起,一双机敏的狗眼警惕的盯着我的一举一动。当然,我并不急于和它打交道,安分的坐在那里。
  不过倒霉的是,我本以为逗弄这只畜牲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便对着它挤眉弄眼,可不知道是哪个鬼脸惹恼了这条巨犬,只见它立刻跳起来,并扑向我的膝盖,我慌忙甩开它,并拉过来一张桌子挡在中间以作掩护。
  这下不得了啦,彻底激起了那只巨犬的愤怒,只见它仰天长啸一声,刹那间不知道从何处居然钻出来五六条和它一般大小的就连颜色都是一模一样的狗,大大小小的狗像魔鬼一样冲了过来,直扑向我,我的脚踝和上衣的下摆成了它们集中攻击的目标,情急之下,我拿起堂上的长枪卖力的在空中挥舞着,努力击退那几条凶恶的巨犬,一边大声的呼救。
  令人气愤的是,尽管这边已经快要闹得天翻地覆了,可是李世觐和他的那个管事仍然不慌不忙的从长廊慢慢走过来,至少他们的脚步声听起来就并不显得他们有多紧迫。
  这时候,从内院冲出来一个中年女人,两颊绯红,袍子卷起,光着双臂,手里挥舞着一把蒲扇,嘴里大声嚷着。她的办法立即发挥了奇效,刹那间,一场惊天动地的混乱就给镇压下去了。等她的主子上场的时候,只剩她独自坐在那里,刚刚还喘的如同那狂风席卷着海浪一般,见到李世觐,她立马收住了。
  “发生了什么事?”他问道,随后瞪了我一眼。我在堂堂王府受到如此的对待,却还要遭受这位嗣王殿下的怪罪,心中实在令人不快。
  “是啊,这都发生了什么啊?”我咕噜道:“第一天来这堂堂的王府,就被这几条狗追着咬,街市上的恶犬都没这么厉害啊,殿下既然如此不待见晚辈,倒不如直接将我丢到那老虎的口中来的痛快。”
  “若不是你主动招惹,它们是不会如此无礼的。”他一边说,一边招呼候在外面多时的丫鬟们将酒席摆好,然后拿起一酒壶正要往我面前的杯子里倒酒:“狗的职责就是看家护主,不是吗?来杯酒吗?”
  “不用了,谢谢。”
  “没被咬着吧?”
  “殿下放心,若是被咬着了,我可是会狠狠教训它们的,怎么着也得在它身上留下点什么痕迹吧。”
  李世觐终于裂开了嘴,脸上露出了一点笑容。
  “行了,”他说道:“沈小少爷,让你受惊了,陪我喝一杯吧,怎么样?”然后将酒杯递到我的面前,继续说道:“不过我这里虽是王府,但平时也很少有人来这里做客,本王也不喜与人来往,故此如有哪里招待不周,小少爷莫怪。”
  我接受了他的说法,并接过酒杯,回敬了他。此时,我的心情轻松多了,感觉自己为了那些狗的失礼而坐在这里生闷气实在有点傻,另外,现在我可成了这位嗣王殿下的笑柄,我可不愿意再继续成为他取笑的对象。
  这个时候,也许是出于理智的思虑吧,李世觐可能考虑到毅亲王与家父之前的交情,态度稍稍缓和了些,言语中也不再那么的强词夺理,目中无人,显得平和了许多,而且还主动谈起了地契中的那处宅子的故事,以为我会有极大的兴趣。。
  听他说话,我才发现这是一个非常有学问,有教养的知识渊博的才子,临到告别之际,我已经对他有了好的看法,想要和他成为朋友,延续家父和毅亲王的交情,所以告诉他我明日再来打搅。
  然而,他显然并不愿意我再来打搅,看起来我口中的打搅,到他那里倒是成了真的“打搅”了。不过,我才不管那么多呢。越是这样我越觉得有意思,我是够孤僻的了,可是和他比起来,已经算的上是非常有人情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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