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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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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面是花团锦簇的深闺夏日,一面是人山人海,午门法场斩贪官。
  
  今日,两浙巡抚贪污案终于要落幕了。
  头戴枷锁身穿囚服的前巡抚,站在牢车里,由侍卫押送,前往法场行刑。
  
  一路上,游街示众,看得人们心情激动。
  
  “贪官!贪官!该死!”
  
  无数的臭鸡蛋,烂菜叶子,愤恨地掷向牢车。
  那蓬头垢面的贪官,自低头不语,神情羞愧。
  
  法场上,身穿绣金黑袍的俊美男人,威严肃穆地坐在那里,可他却不是主持这次行刑的官员。
  
  “王爷,犯人送到了。”监斩官童大人才是这法场的正主儿,可他却谨小慎微,凡事先问问这位喜怒无常的摄政王,道:“您看,是否可以鸣炮了?”
  
  被他询问的赵允承,抬头看了眼艳阳高照的天,然后缓缓站起来,龙骧虎步,走到断头台前,这才道:“鸣炮。”
  
  “喏。”童大人领命道。
  
  法场三声炮,第一声乃是送信炮,目的是为了告知行刑犯人的亲属朋友,马上就要行刑了。
  
  却其实亲属朋友,能到的早就到了呢。
  这前巡抚,一家子都被流放了,亲人自是不会来的了;至于朋友,事到如今,怕是没有人敢认他这个朋友。
  
  所以送信炮响罢,很快又响起了第二声,追魂炮。
  自响起追魂炮,围聚在法场周围的百姓,立刻安静下来,往后撤退。
  
  此时还不到午时三刻,法场上一片静默。
  
  躲在百姓中,有几名形迹可疑的汉子,不时撑起帽檐,望向不远处的牢车。
  
  赵允承站在高处负手而立,将周围的动静一一尽收眼底。
  当他看见那些汉子的时候,勾起嘴角,露出一抹极是轻蔑的笑容。
  
  “童大人,把犯人押上来。”
  “喏。”
  
  片刻功夫后,犯人被押上来了,扑通一声跪在断头台上,瞧着瑟瑟发抖,很是惶恐的样子。
  
  这时候百姓又开始愤慨起来,大声咒骂这名狗官,给他扔石子解恨。
  
  太阳晒得监斩官童大人一身热汗,只见他不时拿出手帕擦拭额头的汗珠,同时心底里腹诽,那摄政王不热吗?
  
  终于,午时三刻已到。
  童大人近前,小声请示:“王爷……”
  
  摄政王微抬手。
  
  童大人心领神会,回到案前,正了正官帽和衣襟,从桌上拿起一支令牌,用力往案前一扔:“午时已到,斩——”
  
  随着他的吆喝,第三声炮轰然大响,那叫断头炮,声响人头落。
  
  至此这场刑法就算圆满落幕了,监斩官童大人松了一口气,正准备过来与赵允承说话。
  不过他刚迈出一步,却见赵允承突然身形一闪,从法场上掠了下去,一眨眼的功夫,那抹黑色就不见了。
  
  “王爷——”
  童大人急得不行,可是挺着大腹便便呢,哪能跟得上那摄政王的节奏。
  
  那掠出去的颀长身影,很是矫健敏捷,足以用飞墙走壁来形容。
  被他追赶的几名渔帽汉子,见有人追赶,立刻分散逃开。
  
  一名汉子慌不择路,逃入了死胡同里,见再无路可逃了,神色一时惶惶,而后又面露挣扎,最后干脆一掀渔帽,转身拔刀怒喝:“狗王爷!纳命来——”
  
  摄政王那双被小娘子亲过的手,握住刀柄,拔出自个随身佩戴的雁翅刀,只见寒光乍现,清辉粼粼。
  
  “不自量力。”赵允承喃喃。
  他那俊脸映在刀身上,着实美得勾魂摄魄,可是和他对招的汉子,却是目眦欲裂,惊骇万状。
  
  “唔——”
  
  一道血线飞涌,溅落墙上,汉子睁着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缓缓倒下。
  
  而他身边,那双害怕被溅到血迹的黑靴,轻轻退后。
  小巷里弥漫着冲天的血气和恐惧,周围一片寂静。
  
  赵允承脸色平静,伸手从怀里摸出一张手帕,叠了叠,然后手法熟练地擦去刀身上的血迹。
  
  “王爷,跑了一个。”片刻功夫后,严云祈和两名身穿墨蓝色制服的年轻人,前来复命。
  
  几人都很忐忑,生怕摄政王一个不悦,把他们通通都杀了。
  当然,那是开玩笑,就算王爷要杀,也不会杀严副使。
  
  “无妨。”摄政王轻声,然后扔下那块刺目的手帕,还刀入鞘。
  
  单膝跪地的三人,幽幽松了一口气。
  等王爷离开后,尽快命人来收尸,以免惊扰百姓。
  
  这次这几个人,面相不善,武功了得,十之八/九是江湖中人。
  官差一追他们就跑,由此可以看出,几人必然是做过不少亏心事的流寇。
  说不定手上还沾了不少人命呢。
  
  “回衙署派人来收尸。”严副使吩咐下去,便自己留在这里看着。
  
  而这时的摄政王府,高远瞧见王爷匆匆回来的样子,心中便无端一紧,有种说不出的畏惧之意:“王爷?您今天这么早就下衙了?”
  
  莫不是……他心中猜测的那样吧?
  
  “备热水来,本王要沐浴。”风尘仆仆回来的赵允承,身上还带着一股肃杀之气,整个人就像一柄出鞘的利剑,锋芒毕露。
  
  这可把高远吓了一跳,看来是自个猜对了,王爷这怕是见了血呢。
  
  “喏。”于是赶紧去备了水,也不敢多问。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许是三年前,又或者是五年前,摄政王就有了这个习惯。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杀了人,就回府沐浴。
  
  高远眼观鼻鼻观心,自不会去问死的人是谁,只要不是自己就成。
  抬水的下人们也都小心翼翼,生怕犯错。
  
  王爷沐浴期间,房中是从不留人的。
  即使是洗头这么繁琐的事情,也是他自己做的。
  
  倒不是说赵允承有多么地耐心,相反,但凡见过他给自己洗头的样子,就会心疼那一头养得极好的乌黑长发,被这般随意地糟蹋了。
  
  可以说每次洗头发的时候,是赵允承唯一后悔杀人的时候。
  
  “……”赵允承洗头是这样的,先坐在浴桶中,闭上眼睛,整个人没入水里,浸泡个十数秒,然后就可以起来了。
  
  第二步,往头发上抹一堆猪苓,十指随意地在头上抓一顿。
  第三步,抓下来的头发,团一团然后扔掉。
  第四步,泡水。
  
  等他洗完头发,身子亦已洗好,便可以出水穿衣了。
  
  男人拥有一身浅蜜肤色,身线流畅,肌肉紧实,只穿着里衣靠在窗边的榻上晾头发的时候,倒是像极了一名风流贵气的纨绔少爷,很是俊俏。
  
  若是有人敢推门进来瞧一眼,怕是此生难忘。
  
  自这日后,摄政王就懒政在家,不再出门。
  朝中和皇城司那边,有急事就过来禀报一下,无事不扰。
  
  十五那天子时来临之前,天气炎热,赵允承在书房中打赤膊,一边喝着下人送来的冰镇梅子汤,一边铺纸磨墨,给白衣写信。
  
  上半月发生的事,黑衣也并非事无巨细地告诉白衣。
  实际上,他瞒着白衣的事多不胜数。
  比如……总之很多。
  
  上次白衣写狂草敷衍他的事,他还记着呢,不过倒是不急着查。
  只是在信中敲打一二,好叫对方知晓,这具身体,谁才是主导者。
  
  白衣只是个多余又懦弱的家伙。
  
  要是有办法能将白衣弄‘走’,摄政王估计早就那样做了。
  
  等下次黑衣醒来的时候,正值雨季,怕是江南那边又会遭水患,于是黑衣在信中提及,让白衣留意江南的动静。
  
  洋洋洒洒两千余字写完,黑衣就困了。
  一种由不得他做主的困,仿佛眼皮子上有千斤重的铁球压着似的。
  
  啧,真是一刻钟都不肯相让。
  
  到了子夜时分,王爷的书房一直亮着,也不知道为什么没睡。
  高远犹豫来犹豫去,实在不想在上半月的最后一天触霉头,于是就没有进去了。
  
  这时,趴在书案上的俊美青年,微微颤动了一下睫毛,然后低吟了一声,醒来抚了抚酸胀的后颈,十分无言。
  
  这黑衣竟然,就趴在书案上睡着了。
  这是有多么地不想换过来……
  
  此时,书房内烛火幽幽,案边,还摆着半碗没吃完的梅子汤……
  赵允承无心看信,于是将那信随手折起来,想塞入怀中,却发现自己身上打着赤膊,因此愈发无言。
  
  “这个狂妄之徒。”容王轻骂了句,然后起来穿上里衣,吹灯就寝。
  
  第二天晨起,容王才倚在床头上将黑衣的信看了,依旧是老一套,那人有事说事顺便‘辱/骂’他几句。
  如果说以前容王还会为此闹心,那么现在当然就肯定不会了。
  
  成熟的男人,岂会计较口舌之争。
  现在自己的日子这般美满,任黑衣说破天也碍不着分毫。
  
  容王这般想,然后赶紧起来梳洗更衣,吃过晨食之后,便骑着自己的红枣马出了门。
  他们二人,连钟爱的马匹都是各自分开的,还有佩剑。
  白衣用剑,黑衣用刀,各自的武功路数,也不尽相同。
  总之除了共用一具身体,他们没有什么是一样的。
  
  南城那边的宅子已然修葺完毕,容王前去敲门,心腹见是他,忙开门让进来:“主子。”
  
  “嗯。”容王将马交给他,自个儿进去看了看,发现宅子宽敞,雅致,再安排些下人就能住人了,心下里很是满意,笑道:“收拾得不错。”
  
  心腹笑道:“都是曹大人的功劳,小的不敢居功。”
  
  走进正院的卧室,瞧见那架气派的雕花大床,容王的脸庞,便没由来地一热,于是移开眼睛,不再看了。
  
  “主子,这是秦三娘子的信。”等他出来之后,心腹将那装信件的小盒子连忙恭敬送上。
  “以后喊夫人。”容王吩咐道。
  “喏。”那心腹忙应。
  
  大婚之前还有很多琐事要处理,容王取了信倒也没急着看,而是先去把府里的人手调配过来,让他们熟悉一下府里的事务。
  
  以及婚宴那日的章程等等,亲自一一落实。
  有得他忙的。
  
  这一天,白天里的安排就是这样的。
  到了夜幕降临,赵允承才从沈府出来,走到门前,男人身形微顿,然后望向隔着两条街的未来娘子家,有些犹豫。
  
  对于他来说,这十五日只不过是睡了一觉;而对小娘子来说,他却是实打实地消失了半个月。
  
  上次四五日没见,小娘子便写信相邀,而这次足足半个月,这会儿小娘子怕是想他得不行。
  既是如此,过去见一面也不算唐突的吧?
  
  思及此,赵允承趁着夜色出了府门,直奔桃李胡同……的后门院墙。
  
  有时候身手矫健不仅可以体现在捉贼上。
  也可以自个当那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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