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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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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白帝国,森子门下北口郡城
  窄窄的黄土小道两旁种满了弯曲多姿的瘦小树杆,小道的中间出现了一个高壮的少年,他穿着黑灰色的衣服,背着两捆柴,右手还提着一只死鸡,走在小道上,灰头土脸的,灰黑的颜色下可以看出他脸的肤色很白皙,他嘴里哼着小曲儿,时不时露出灿烂的笑容。他心想道:“今天砍了两捆柴,父亲应该会很高兴吧!”其实他的心里还想着另外一件事,想着今晚就告诉父亲。
  夕阳的余晖格外鲜艳,橙红色的阳光斜着照在他的脸上,他的鼻梁和额头在夕阳的照耀下出现一些金色的小汗珠,如此看来,他虽然很累,但也很满足。
  少年生活的村子叫羽山村,那条窄窄的黄土小道是他们村子唯一能通向郡城的路,而且还要走很长很长的时间,村子很穷,不是一般的穷,北口郡有三十四个村子,羽山村可以说是最穷的,原因是他们的村子离郡城最远,每年自己收的粮食一半都被城里的官贪污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村民们每天都会上山砍柴,打猎,维持生计。整个村子都呈现出一股银灰色调。
  太阳逐渐淡出天空,夕阳橙红色的光也沉默了,伴着天越来越黑,少年也到家了:“爹,我回来了。”
  只见一位约莫五六十岁,身上穿着土色衣服的中年男子,从一间灰色的砖瓦房里急忙走了出来道:“云儿,今天咋回来这么晚呀,在晚点爹就出去找你去了。”中年男子边说边熟练的帮少年从背上取下了柴:“哟,今天砍了两捆柴,还抓了一只野鸡,哈哈。”
  “嘿嘿。”少年笑了笑继续道:“爹,今天就把那只鸡炖了吧。”
  少年的名字叫李云罗,他父亲的名字叫李九。
  “好好好,赶紧进屋,外面冷。”李九道
  屋子里面也和屋子外面一样,格外捡漏,南面一张土炕,西面一口灶,一口锅,灶台旁边还有一口大缸,缸里的水也不是很清澈。其他的就是一些锅碗瓢盆,一些生活用品。
  李云罗洗了洗那双乌七八糟的土手,然后在胸口上擦了擦。
  他看向那盏即将失去光芒聚灵灯,心里生出丝丝凉意,除了月亮,那盏灯微薄的光芒,是他们每个夜晚唯一的光明。
  “云儿,吃饭喽。”李九端着一个瓷盆,盆里装的是李云罗从山上带下来的那只野鸡。李九又道:“快吃,爹去拿饼。”
  一张小木方桌,一只鸡,两张饼,一顿晚餐,丰盛的晚餐。
  李云罗拿起一张饼啃了起来,表情也变得严肃,道:“爹,我决定了,我要,明天就走。”这是他决定了很长时间,直到今晚看见那聚灵灯都即将熄灭的时候决定下来的。他不想这样过一辈子,一直待在这个毫无希望的小山村里,他还年轻,他才十七岁。
  一年前,村子里有几个十六七的少年准备去郡城里,李云罗也是其中之一。但是他动摇了,并不是怕吃苦,舍不得即将花甲的父亲,他走了父亲就没人照顾了,他留下了,自此那天,他不让父亲上山,每天自己上山,好几个来回。
  他本打算三天前就告诉父亲,一直拖到了今天,因为在不说就又得等一年。
  李九愣了一神,低着头道:“好,去吧,必须去,你也大了,爹总不能留你一辈子吧。”李九抬起了头,用一种黯然又坚毅的眼神看向李云罗接着道:“咱家世世代代,没出现过一个灵师,给咱们家挣口气,当个金将,这样爹在整个村子也抬得起头,光宗耀祖了,哈哈哈。”
  李云罗干裂的嘴唇勉强挤出了一小丝笑容,他明白父亲的这些话都是鼓励自己的话,父亲不想拖他的后腿,此刻,李云罗完全看出了父亲的不舍,但是他必须去,就当为父亲着想。
  李云罗的眼直勾勾盯着父亲,干燥的眼珠子也稍稍湿润,道:“谢谢爹。”
  李云罗一晚上都没有睡着,李九也是,外面时常传来一阵阵狗吠,在他们的耳朵里,嘈杂也现实,他们互相担忧,担忧着对方,不舍和未来之间没得可选,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句话,在亲情中也如此灵验。
  喔喔喔。
  随着公鸡的叫声,家家户户都起了床。今天清晨的太阳有些烈但丝毫不失优雅,像是挑衅叫他起床的公鸡。
  李云罗洗了把脸,换了一身纯黑色的衣服,虽然是黑色的,但格外干净,出门要体面,这是父亲从小告诉他的。
  李云罗翻开了昨晚准备的包袱,用手捣鼓了几下,拿出了一块小红布包裹,翻开里面是一些小碎银。李云罗走到父亲面前道:“这是您昨晚悄悄给我塞得吧,嘿嘿嘿,被我发现了吧。”
  李九看着他手中的碎银道:“臭小子,拿着,去郡城里干啥不要钱,快,装回去。”
  李云罗回道:“我是去,又不是去花钱,您拿着您的钱,我不在的这段时日,爹就花这个,想吃什么就买点啥别去山上了,怪危险的,也省着点花,毕竟我不知道要去多久,花完了就又得上山,道理都懂。”李云罗边说边往李九的手里放:“行了,我该走了,晚了就赶不上了,走了。”说罢,李云罗迅速朝着黄土小道走去。
  “这。。。”此刻的李九不知要说什么,一面是不舍,一面是心酸。望着儿子那挺拔的背影,想起了当年的自己,毕竟自己也年轻过,自己也像他儿子那样怀揣梦想向往未来,只是他并没有像他儿子那样,迈出第一步,此刻的李九什么都想通了。他大声喊到:“云儿,做个金将回来。”
  李云罗没有回头,眼眶的泪水已经不由人的留下来,他边哭边笑,笑的很灿烂,笑的很真挚。
  北口郡招兵处
  “看到那个穿黑衣服的小子了吗?”一名穿白色长袍,下把有一小撮三尖胡的男子说道。
  “哪个呀?”站在白袍男子旁边的士兵道。
  “就,那个,很壮的那个。”他边说边指着。
  小将露出一脸疑问道:“将军,那体形不是我们军该要的人,那一看那体格就是焰狮军要的人。”
  将军瞪了他一眼道:“我告诉你,虽然我们军是以敏捷为特征招人,但是这么好的苗子不能给了焰狮呀,而且我们也需要这样的苗子,那小子一看就是刚过来的,还不了解情况,趁机,必须把他要过来,态度一定要好,快去。”常年在山上干活李云罗练就了一副好身板,没想到在招兵处还挺抢手。
  小将一脸迷茫的朝李云罗走去,将军对他说的话,他只记住了态度要好。
  小将走到了李云罗的身边
  “兄弟,看你对这边情况还不是很了解,跟我走吧。”小将对李云罗说道
  李云罗正愁找个人打听打听,突然有个穿军铠的要带他走,他自然的跟上了那小将。李云罗故意客气的说了一句:“谢谢将军。”
  小将第一次听到有人叫他将军,心情自然是大好,便多了些优越感。
  李云罗又道:“将军,这里有饭吃吗,我走了半天了,一口水都还没喝过呢。”
  “有有有,你先跟我签一下的你的军契,然后我带你去吃饭,好吗。”小将的语气极其温柔,搞得李云罗倒是有些尴尬。
  经过小将的指导,李云罗拿到了军契,仔细的看着,道:“雷蛇军,电雷腾蛇呀,挺好。”往下看:“滴血到契约上,交给军契官。”
  李云罗伸出右手食指,从包袱里拿出一把匕首,往食指指尖轻轻一点,一个小血珠淡出手指,他把这滴血抹在了军契上,走到了军契官面前,道:“这是我的军契,您过目。”军契官仔细打量了他一下,大概的看了下军契,道:“好,知道了,吃完饭到招兵处集合。”李云罗点了点头,道:“好。”
  李云罗走到小将旁边,瞅向小将:“将军,我现在能吃饭吗,太饿了。”
  小将回道:“填完了?”
  李云罗点头道“嗯,填完了。”
  “走,和我吃饭去。”小将道。
  签军契,换军魂,结灵元。这句话吸引了多少无法修炼灵力的普通人,可换军魂,一步一步走,不需要有天赋,但必须吃苦,努力。成为金将是多少人的梦想。
  银将、金将、帝将、元帅。他们不敢往后想,想成为金将就很满足,因为后两个成就,得有通天一般的本领。
  一顿饱餐后,李云罗满是感悟,这里吃得竟然这么好,想想在家里吃顿好得得靠运气,遇见只野鸡也是很废运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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