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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我真的有100亿 / 心事重重第一章

心事重重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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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下午,我刚刚领到那笔大奖。
  奖金数额,是个天文数字。
  什么叫天文数字?
  就是数零要数很久!
  逗号有好几个!
  做数学题时几乎遇不到!
  超乎想象的庞大数字!
  那么多的零,挤在我名下的账户上。看着就心惊肉跳。
  我用手摸胸口,心脏拼了命地跳,仿佛跑车狂飙到二百迈时发动机的活塞,高速泵动。
  为了冷静情绪,我到街边的奶茶店里,要了一大杯巧克力圣代。
  那东西凉丝丝又甜腻腻,吃下去应该能叫我放松一些。
  我坐在靠窗的角落。注视窗外公路上车来车往,拿着幼稚的一次性粉色塑料小勺,嘴里一口又一口。
  花了十分钟,我一点点地吃完了大圣代。
  可它并没有起到镇定安神的作用,我还是头晕目眩。
  我以为一夜暴富这种事应该让我狂喜,就像范进中举,高兴的发疯。
  但不知为什么,我高兴不起来。
  在商店的玻璃橱窗反光里,我能看见自己板着脸,面无笑容,不像中奖而像是欠了一屁股债。一想起那笔奖金的数额,只觉得两眼发花,头晕恶心,恶心到想要扶着路边的树吐一吐。
  这份大奖实在是太虚幻了。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我决定去确认一下,那笔大奖到底有没有打到我的账户上。
  我离开奶茶店,前往银行,取了排队码,按照排队码的指示,安安静静地到二号窗口去。
  窗口里的姑娘头也不抬,忙忙碌碌,“您办理什么业务?”
  “取款一万。”我说,“再查下余额。”
  插银行卡,输密码。
  姑娘开始在电脑上给我操作。动作娴熟。
  突然,她僵住了,眼睛瞪的滚圆,看着电脑屏幕,仿佛看到了极可怕的魔鬼!
  我注意到她的手抖起来了,帕金森似的。
  她用可怕的脸色盯了一会儿电脑屏幕,又扭头直直地看着我。
  她的眼神让我感觉自己是个绿皮肤大眼睛的外星人。
  钱出来了。
  她把一捆红彤彤的钞票推给我,然后艰难地说:
  “您取的一万元,卡里余额……九十九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整。”
  我冲她挤出一个微笑,我想我的账户余额肯定吓到她了。实在挺不好意思的。
  这下我放心了,钱已经到账了。
  一共一百亿奖金。
  取出一万,还剩九十九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
  我把那一捆钞票随手揣在裤兜里,离开银行。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
  没走出十步,身后忽然有人喊。
  我转身回头,一个西装革履的秃头男冲我挥手,气喘吁吁地追上我。
  是银行经理。
  银行经理面色惶恐,嘟嘟囔囔,说什么贵宾远道而来,什么有失远迎,什么他有眼不识泰山。
  我惶恐不安地看着他,此时我还没有适应一个亿万富翁的身份。自视狗屁不是。银行经理这么说,倒叫我手足无措。
  银行经理没有意识到我的尴尬,他继续嘟嘟囔囔,说以后这种取款的小事,可以打电话叫他,银行会亲自送款上门。不劳我亲自跑一趟。
  不光如此,给我送的款,不会是普通的散钱,一定是连号的新钞。保证新到烫手。
  随后银行经理把名片双手交给我。并结结实实鞠了一躬。90度那种。我吓得差点跳开。
  我懵了,没想到还有这种服务。银行还能送钱上门?
  我慌忙摆手说没事我就住附近,散散步就来了,银行经理亲自送钱,不合适不合适。
  经理也摆手,说不是他来给我送钱,是他的上司也就是分行行长亲自来。给我这种罕见的超级大客户送款,他一个小经理还不够格。
  我:???
  这是我第一次见识到金钱的魔力。震撼至极。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惶恐的银行经理,我觉得有些累了,于是往学校的方向走。打算回宿舍睡会儿觉。
  走着走着,忽然听到有硬币在碗里颠簸的叮当声。
  抬头一看,街边坐着一个老乞丐,衣着破烂,面如枯木,双眼无神地看着我。
  他伸直手臂,做出丐帮招牌动作:把搪瓷破碗摇来摇去。
  已经有好几年,我没亲眼见过乞丐了。这年头基本上饱饭率99.99%,乞丐很罕见。
  我想起兜里还有刚取的一万块钱,于是随手掏出来,放进他的碗里。
  如果只吃馒头,这一捆钱够他吃一年半。
  如果只吃炖白菜,这一捆钱也够他吃一整年。
  如果只吃辣条……他就会花不完钱便迅速死掉。
  乞丐看了看碗里一整捆的百元大钞,差点昏厥过去,估计他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
  我怕他给我磕头什么的,没有停留,只是手抄在兜里,继续往前走。
  分明白送了一万块钱,心里却没有任何涟漪。
  毕竟对我来说,这只是毛毛雨。和一个硬币没有区别。
  我忽然强烈地感觉到,我真的成了一个富翁。
  多财多亿,亿表人才的富豪。
  心跳逐渐平稳了下来,不再那么剧烈。一种很特殊的愉悦感包围了全身,仿佛躺在云朵的大床上,所有疲劳和烦恼都消失了。
  忽然很想看磨推鬼。
  ……
  ……
  从最初开始说吧。
  我的舍友张书诚,是个神奇的家伙。我的大发横财,还得感谢他。
  许多无用的成功学书籍和朋友圈鸡汤都在强调“贵人”这个词,意思是说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一些特殊的人,这些人可以改变你的命运。
  张书诚就是我的贵人。没有他,我就不会发横财。
  他表面上很憨厚,甚至有些呆头呆脑。内心却非常狂野,有数不清的馊主意。脑回路与众不同。
  我说的比较委婉含蓄,很多读者可能不明白。
  就这么说吧,张书诚像个神经病。
  大二的春夏之交,有一段时间,校园里情侣很多。
  姑娘们都很漂亮,也很清凉,短裤短裙,露着骨肉均亭的大白腿,拉着男朋友的手,幸福地在校园里晃荡。
  按理说美女就该是白马王子的,或者玛丽苏小说里那种霸道总裁的,最不济也该是英雄配美女。
  然而现实总是美女与野兽。
  我和张书诚发现了一个现象:那些漂亮姑娘们手里拉着的男朋友,都丑而猥琐,獐头鼠目,尖嘴猴腮。
  某天晚上,宿舍熄灯。我和张书诚洗刷完了,爬到各自的被窝里。
  临睡前,在一片黑暗里,我和张书诚简短地讨论了这个现象。
  “怎么会这样?”张书诚一边抠脚,一边愤愤不平,“看看街上,那样丑的人都有女朋友,为什么我们这种长相还说的过去的男子,至今却还单着?”
  对啊,为什么呢?
  我思索良久。
  “可能是我们不够勇敢吧。爱意是需要勇敢表达的,而不是藏在心里。”我沉吟着说,刻意压低了嗓音,这样能让我的话听上去有腔调一些,唬人效果更好。
  “我听说那些被称作花花公子的男人,总是该出手时就出手,毫不犹豫地对心仪的姑娘展开大胆猛烈的追求。他们的追求快、准、狠,一个照面劈头拿下。而我们俩……太过腼腆,连问图书馆邻桌的姑娘要个微信,都会臊的直接发高烧到41℃。”我又补充,然后缄口不言。
  张书诚也沉思良久。
  关着灯,我闭眼没有看他,但我知道他在沉思。因为我听到了挠头的声音,响了很久。
  张书诚有个习惯,当他费力地思考时,总是要用左手拼命地挠自己的头发。
  数学考试时,由于需要深度思考,他会一口气不停地挠头两个钟头,花白的头皮屑能飘的满考场都是。仿佛一场白茫茫的大雾,又像是室内人工降雪。
  撒盐空中差可拟,未若柳絮因风起。
  “我感觉你说得对,我决定了,豁出我这条狗命,勇敢地摆脱现状。”挠头许久,张书诚突然下定决心说。
  “你打算怎么办?”我听得此言来了精神。翘起脑袋,在黑暗中望着他。
  “我要广撒网。”
  “广撒网?”
  “明天,我找几张大A4纸,拼成一个大牌子,用绳子穿起来套在脖子上,挂在我的胸前。”张书诚说。
  “牌子上面写,我想找个女朋友,越漂亮越好,有意向者请加我微信。然后我抱着这块大纸牌,站在学校第一食堂楼底下,这样一来,进出食堂的所有女生都能看到。”张书诚说。
  我笑得抽搐。佩服他的幽默感。
  随后我们都没有再说话,睡觉了。
  我以为张书诚是在开玩笑。但第二天中午,当我和他走到食堂楼下时,他突然停步,一脸认真地告诉我:
  “能帮我买个煎饼果子吗?我不进去吃饭了。是时候追逐爱情了。”
  随后,他打开书包,掏出一块硕大无比的纸牌,挂在自己的脖子上,脸色认真地站在食堂门口的草丛旁,不动了。
  我惊呆了,看他胸前纸牌上写的字,用马克笔描的很粗:
  “我想要女朋友,越漂亮越好,有意者请加我微信”。
  这太疯狂了!我始料未及。
  这种奇葩的事情写小说的都不敢写,写出来肯定被喷无脑。
  “喂喂张书诚,你他娘的疯啦?!”我很想对他这么喊,但张开嘴就是发不出声音来。
  张书诚真的板着脸,在那里站了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他瞪大双眼目光炯炯,表情大义凛然,一副不成功便成仁的架势,让人感觉……他随时会从书包里掏出短刀来切腹自尽。
  我完全不明白他在想什么。
  大概有几千个学生看到了他,许多人在围观,几乎所有人都拿出手机来拍照。闪光灯噼里啪啦,跟戛纳电影节走红毯时媒体拍明星似的。
  我慌的一批,完全不知所措。
  一方面我真为他感到担心,害怕他把脸皮丢尽。另一方面我也感到内疚和后悔,是我昨晚告诉他勇敢才能解决问题的。可他的勇敢完全用错了地方!
  好在并没有人嘲笑张书诚,至少在现场没有笑出声来,回去以后笑不笑我就不知道了。
  大家只是很错愕地看他几眼走开,或者像我一样,被这种状况惊的不知所措。
  我去食堂里买了煎饼果子,像往常一样加了蛋和所有菜丝,走出食堂,挤过围观的人群,递给张书诚。
  他说谢谢,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啃。
  我连不客气都来不及说,他一接过煎饼果子,我就落荒而逃。我不想被围观的校友们拍进照片里。莫名其妙火一把。
  下午没有课,我回到宿舍等他。
  我打开笔记本电脑打游戏,但由于心里很担心他的安危,心里惶惶不安,游戏也打不利索。最后干脆合上笔记本电脑,给他打电话。我必须得催他回来,否则我如坐针毡。
  “我已经不在那里站着了。”张书诚接了电话说,语气高兴洋溢,“有六个姑娘要我的微信!我刚刚邀请她们一起去校门口的奶茶店吃冰激凌,然后我选一个最漂亮的交往!”
  “你说啥?六个姑娘?”我懵了。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话。我以为这种愚蠢的行为只能成为一个笑话,然而现在居然成为了神话?
  “不聊了,她们来了。回去再说。”张书诚挂了电话。
  计划很顺利。张书诚用几杯冰激凌的钱,挑选了喜欢的女朋友。之后的日子,张书诚就坠入爱河。他不再天天宅在宿舍,而是陪着女朋友出去逛街压马路。
  每天晚上他都和女朋友煲电话粥,短则到十二点,长则到凌晨四点。
  总之彻底沦为一只恩爱狗。
  他成功了。
  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被这件事震撼的精神错乱。
  一方面由衷地佩服张书诚,他不但精神病人思路广,还敢于实践勇于尝试,最关键还成功了。
  另一方面我也开始犹豫,要不要也写个牌子站在食堂楼下碰碰运气。后来我摸了摸自己薄薄的脸皮,还是打消了这个疯狂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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