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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形荒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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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已深,昆虫奏起了摇篮曲,森林里的宁静是带着背景音乐的。
  月光下,林间河边,一只近五百斤的疾风角鹿谨慎地朝四周看了几圈,徘徊踱步良久,过了半个时辰确定安全了才低下头小口小口地饮着甘甜的河水。
  “嗖~”一道黑影闪电般地从树上掠下,半人高的身影射向疾风角鹿,双手扣向疾风角鹿的颈背处,并不长的指甲通过巨大的指力深深扣进疾风角鹿的皮肉。疾风角鹿以速度著称,整个深林里能单独猎杀他们的荒兽屈指可数,如果让人知道一个七八岁的人类孩童,居然可以近身伤到一只疾风角鹿怕是会惊掉下巴。
  但这孩童可并非一般孩童。八年前,这座大荒森林里一只体型巨大的白色猎狮虎不知从哪叼来了一个人类婴儿,一直抚养了这个婴儿七年。猎狮虎,因其习性好猎食狮子而得名,要知道虎类一般为独居生活,而狮子则是群居生活,体型相差也并非很大,却能独自在狮群中猎取食物,实力可见一斑。当然,猎狮虎并非只猎狮子,大多数时候也猎取其他动物。很多动物想不明白为什么这只猎狮虎会叼一个人类婴儿来当孩子养,要知道双拳难敌四手,在这个血腥杀戮的大荒丛林,面对各种猛兽,哪怕是猎狮虎这种食物链顶端的存在也很难保一个人类婴儿周全,但是它做到了。
  豺狼虎豹对这个可口的点心虎视眈眈,这只猎狮虎除了要提防飞禽走兽的偷袭,还要面对同类的挑战,即使外出狩猎,猎狮虎也会把婴儿放在离自己尽量近的树杈上。
  艰难的岁月渐渐过去,婴儿慢慢长大,猎狮虎开始教他狩猎,可惜人类的运动细胞完全比不上虎崽仔,值得庆幸的是在猎狮虎的悉心教导下,孩童不仅茁壮成长并且进步神速。人类的运动细胞不如荒兽,但是人类的领悟能力和理解能力却远远高于荒兽。
  在孩童还无法独自狩猎时,他却可以从素食动物那里打个劫,跟很多动物搞好关系并学会了它们的看家本领,跟长尾火猴学会了生火,跟银披风兽掏蛇窝撵狮群,隔三岔五还混到刀角荒狼群里蹭个饭。基于人类基因的强大和猎狮虎的压力,以及在最佳损友银披风兽的无私帮助下孩童渐渐成为了大荒丛林的一名钉子户,银披风兽这种荒兽个头不大但啥都吃,啥都惹,皮糙肉厚不惧百毒,不是在打架就是在去打架的路上,平头白发银披风,大荒丛林它最凶。但是再凶,真实实力却也就那样,所以这只幼银披风兽也成了大荒丛林唯一一只银披风兽。不过鉴于和孩童要好,猎狮虎连它一起罩了。也许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经常跟银披风兽混在一起,加上在大荒丛林奇花异草吃多了,孩童渐渐的也具备了不惧百毒,恢复能力极强的体质。多年来这对难缠的组合也成了大荒丛林的两大恶霸。
  直到一年前,那只猎狮虎被一道天雷劈死,孩童搬离了那一片区域开始自力更生。
  ……
  颈背受伤,疾风角鹿疼痛嘶叫,疯狂甩身,头上的利角乱舞。孩童深知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按原先的计划从疾风角鹿的背上滑下,双手仍然死死扣住疾风角鹿的皮肉,双脚猛蹬,人往后仰,连人带鹿一起倒进河流。疾风角鹿不善水性,拼命扑腾。孩童顺着疾风角鹿扑腾的力道摇动以节省体力,河水不浅,任凭疾风角鹿噗通也无法挣扎上岸,一刻钟过后疾风角鹿停止了扑腾。荒兽智商虽然不如人类,但并不妨碍它们的天性狡猾,为了保险起见,孩童又过了一刻钟才拖着疾风角鹿游向岸边。
  拖着比自己重好几倍的食物,孩童并不显吃力。将疾风角鹿拖上一颗参天大树,孩童从自己搭建的巢里取出一块皮毛,将身上未干的水渍擦干。拿起匕首大小的虎牙开始将疾风角鹿剥皮切割,这颗虎牙和一节尾骨是猎狮虎被天雷劈死后仅剩的残骸,孩童一直带在身边。
  待切割下四只疾风角鹿的腿后,孩童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仰天长吼。
  虎啸山林,久久不息。
  “啊哦~”数息后,一阵阵狼吼响起,刀角狼群一边响应着一边闻声而来。刀角荒狼的眼睛犹如一盏盏明灯般的光亮汇聚在大树下。
  “吱吱~”长尾火猴也来了,后面还有闪电夜鹰和幽影花豹等荒兽,至于部分可能沦为食物的动物当然是不敢来的,哪怕孩童人心未泯,跟众荒兽久居深山丛林,对其他荒兽也不乱攻击,每狩猎一次都要吃几天果实才会再次狩猎,但是食物链就是如此。
  孩童将除了四只腿肉以外的疾风角鹿抛下。长尾火猴并不吃肉,但是疾风角鹿的角和皮毛骨骼却是不错的工具。
  知道孩童喜欢熟食,长尾火猴拿起两块石头将带来的柴火点着。
  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大型丛林篝火狂欢开始。孩童取出从猴群学来酿造的猴儿酒,众荒兽也没急着进食,只见孩童将两只疾风角鹿的前腿肉摆好放进火堆里朝着一个方向咆哮了一声沉默片刻,才将一只后腿肉架上篝火。见此,众荒兽才井然有序地开始进食。荒兽的秩序比人类还要严谨,正如孩童的那一声咆哮。那是以前猎狮虎每次狩猎到食物,都是将前腿让给他吃,他也吃过其他部位的荒兽肉,明白前腿肉是最好吃的。现在猎狮虎不在了,每次孩童进食荒兽之前都将前腿留着,想着让猎狮虎吃,哪怕是猎狮虎吃不到了,哪怕是任凭前腿肉摆在那腐烂,孩童也不许其他动物吃。
  起初孩童是将前腿肉摆在那直到腐烂的,但是食物完全腐烂的速度很慢,很容易堆积引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才想到将之放火燃烧殆尽。曾经就有一次堆积了很多前腿肉,引来狮群垂涎,虽然孩童和众荒兽合力将狮群赶退并且重创狮群但也损失惨重。
  孩童也曾想过与狮群握手言和,但是荒兽毕竟不是人类,更何况是“天敌”。
  在没有猎狮虎的庇佑下,这近一年来,孩童也算在大荒丛林混的风生水起,但哪怕是兼具人类智慧和荒兽警觉的他,也绝对想不到危险就在眼看。
  “将军,再有两个时辰就靠近大荒丛林深处了,我们还要前进吗?”一名斥候汇报到。
  “继续前进,本将军常年征战在外,这次蓉儿生日我答应了她要给她猎一只珍兽作为生日礼物,丛林深处虽然凶险,但我有一支骁勇善战的骑兵还怕一群没有开化的畜生吗!”说话之人豹头环眼,声若巨雷,一身戎装气度不凡。
  “可是~”斥候仍有担忧,他倒是不怕死,只是这次外出狩猎只带了两队人马,辛将军虽是八鼎之力接近凡人巅峰的存在,然听闻这大荒丛林深处凶险异常,如果这位镇北大将军出点什么意外,直接会影响边关形势。
  辛将军显然也不是光有匹夫之勇,明白斥候的意思,看向旁边的白衣修士道:“不必担忧,我们不是还有修师在吗?修师张远志是离儿的师兄,此次游方途经我们南辛国,恰逢离儿回来给蓉儿过生日,便一起到家中做客,此次出来狩猎,张修师一同前来玩耍,路上荒兽不堪一击不敢有劳张修师伸以援手,但若进了丛林深处有所凶险,张修师定不会让我伤到分毫!”
  “那是自然,一路上在下只顾欣赏这山野美景,没有帮衬到一二,但是倘若前方凶险,我定护辛将军周全。”白衣修士温文尔雅气度翩翩。
  斥候暗道,对啊,我怎么忘了还有修师在,要知道这春秋大陆上,五宗十六国里面最强的可是遥远的五宗啊,这五大宗门旗下数十个大小宗门全是修真之人,普通成年人的实力通常在半鼎到一鼎之间,通过天赋和辛苦的训练实力可以得到提升,但是一个凡人再厉害也只能达到九鼎之力的实力。若想要更强必须要修炼真炁达成道体,不然人的身体、力气、速度在九鼎之力就是极限,但是修炼元炁不是谁都可以的,虽说每个人一出生都带有先天之炁,但是大多数人的先天之炁为死炁。炁就是能量,也就是每个生灵的生命力,主导着生老病死,死炁就是从出生那一刻开始,能量就是固定的,消耗完人就死了,没有办法通过外力去补充炁,哪怕是补品丹药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并且每个人出生开始先天之炁的总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有的人健康有的人虚弱,有的人长寿有的人夭折。但是有极少数人体内的先天元炁是活的,可以像身体一样去锻炼加强,只有这一类炁才能真正被称为灵炁,只有拥有活跃元炁的人才能成为修师修炼功法秘术。在修炼之前,拥有灵炁和死炁的人没有太大差别,炁没有得到壮大之前炁竭也会寿终衰老而亡。
  所以,如果一个拥有灵炁的人,没有被修师或者宗门发现,没有得到修炼灵炁的法决,也是枉然。但是这样的人才一般很少被埋没,那些修师宗门会定期派人寻访拥有练炁资格的人。一旦成为修师,据说不出三年就可以突破九鼎之力的桎梏达到更高的境界,甚至驻颜长寿。一名强大的修师据说可以独自抗衡一支军队。也许是在这南辛国万里江山修师百年一遇,加上这位修师为人低调,一路上游山玩水,差点把他当成软鸡蛋公子哥了。有修师在那里还怕什么荒兽猛禽啊,修师一挥手这大荒丛林都要化为尘土。我们大小姐就是厉害,不但是南辛国仅有的三个有修练资格的人之一,还在五年前有幸被天山宗选为外门弟子,此时这位张修师正是大小姐的师兄,听说入门五年之久。
  “小人该死,忘了修师在此,多有得罪,望修师开恩。”斥候反应过来立马朝张修师跪了下去,开玩笑,他刚刚差点得罪了一名修师啊,这可是连皇上都忌惮的存在。
  “无妨,你且前去探路,张某自当保你们周全。”看着斥候敬畏的眼神,张远志很是受用。
  “是!”斥候抱拳领命前去探路。。
  “修师,请!”随着斥候传回的安全讯息,辛相江对张远志做了个请的手势。
  “将军请。”二人客套了一番各自上马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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