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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个问题的来源,容我将时间往前推推。
……
就在江开宇和沈光启带着林忆霜在校园里逛的时候,一直走在后面的叶韵在一个拐角处捡到一个蓝色发夹。
这个发夹是蝴蝶状的,很是破损,上面的蓝色却没有褪去一丝,但无论怎样来看,这个发夹都是难看的。
叶韵拿着这发夹,叫住了走在前面的林忆霜,问道:“这发夹是你的吗?”
看到这发夹,林忆霜先是愣了愣,随后开口准备说话,却被江开宇抢在前说:“这么丑的发夹怎么可能是她的,你也不动脑子想一想。”
“哦,是这样的,那就不是你的了?”叶韵看着林忆霜说道。
“嗯……不是,不是我的。”林忆霜支支吾吾地说着。
“哦,那这发夹怎么处理?”叶韵又问道。
“哎呀,就这破发夹,谁会要,肯定是那人自己就准备扔了的,别管这么多了,快走吧。”江开宇不耐烦地说道。
“哦!”虽然听江开宇这么说,但叶韵还是将这个发夹放入了自己的口袋,因为他觉得这个发夹不简单。
时间再回到现在,叶韵思考的问题自然也就是“这个发夹到底是谁的”。
看着一旁的林忆霜,坐姿端正,听得十分认真,叶韵就觉得这个发夹应该不会是她的吧。
然而此时此刻的林忆霜内心是慌乱的。也就在叶韵想着这问题的同时,她自己在想着“怎么把这发夹要回来”。
对,没错,这破破烂烂的发夹就是林忆霜的,至于为什么是她的,也就她自己清楚了。
但怎么才能把它要回来了?
直接跟他说?不行不行,这很没面子。
那在他不在的时候偷?不行不行,怎么能做这种事呢,况且自己也不知道发夹在哪,就算找到了,被发现了怎么办?所以这办法自然是行不通的。
这不行那不行,那到底怎么办才好啊?
正当林忆霜心中愁苦的时候,下课了,发现自己已经错过很多机会了,心中更是难受。
叶韵背起书包起身准备离开。
“叶韵!”,眼看叶韵就要走了,林忆霜终于决定叫住了他。声音不是很大,所以也没有人注意这他们。
“哦,什么事?”
“那个,能不能……”林忆霜微微低下了头,看着地面,“能不能一起吃顿饭?”
“啊!”叶韵吃了一惊,自己长得虽然不丑,但也不帅,也就一般般,她怎么会想到和自己一起吃饭,难不成真想犯罪。
看着叶韵一脸吃惊,林忆霜马上开口:“别想多了,就是吃个饭而已。”
“哦,那走吧。”叶韵下意识地笑了笑,发现总是和江开宇他们在一起,自己也不知不觉想多了。
“叶韵,快点走了,怎么还在哪站着。”说话的不是林忆霜而是江开宇。他已经和沈光启站着一边了。
“你们自己去吧,我有点事。”叶韵自然不会说自己要和林忆霜一起去吃饭,如果这样说,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想。
可这时,毫不知情的林忆霜站起来,说道:“叶韵,走啊。”
此时,叶韵心中很是无奈,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不过他已经准备好接受江开宇的刁难了。
“哟,没看出来嘛,这就是你说的那事啊。”喏,这不,江开宇一脸笑嘻嘻的。
叶韵也不打算解释了,任由他说,反正身正不怕影子斜,况且江开宇也只是开玩笑而已,没必要在乎。
江开宇也知道,于是说道:“那我们就走了,你们好好玩。”
说着,江开宇和沈光启离开了。
“他一直是这样吗?”林忆霜对江开宇有些疑惑。
“嗯,你不用管他,我们也赶紧走吧。”
“好。”
……
怕又遇见江开宇他们,于是就找了一家偏远一点的饭店。
“吃什么你定吧,我不太挑食。”叶韵将菜单递给林忆霜,说道。
然后,林忆霜简简单单地点了几样菜,毕竟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那蓝色蝴蝶发夹。
可林忆霜不知怎么开口,叶韵便问道:“你带我来吃饭,是有什么事吧?毕竟我也不傻。”
“嗯……确实有件事。”
“那敞开说吧。”
“等我组织一下语言。”林忆霜有点慌,毕竟被别人说成仙女,面子有些放不下。当然,自己也是15岁,难免有些腼腆。
而叶韵正好猜对了这点,于是笑道:“没关系,有什么事就说出来吧。”
林忆霜看着叶韵一脸轻松,慢慢放松了一点,正准备开口说,可又一个声音传来了,“来,二位,您点的菜来喽。”
这下倒好,刚到嘴边的话这一时间又想不起来了。
叶韵看着她的模样,手指着一个地方,说道:“要不你去洗手间缓一缓?在那边。”
“嗯……”林忆霜马上站起,朝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了。
林忆霜走到镜子面前,洗了把脸,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道:“振作一点,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干嘛这么含羞。”
终于,林忆霜的意识清醒了,这一次绝对没问题了,可当她走回那位置是,叶韵已经不见了。
桌子上的菜一点也没动,只留着一张纸条和一个发夹,对,就是那个破破烂烂的蓝色发夹。
林忆霜有些高兴,急忙拾起那发夹,随后打开纸条,上面写着:我猜这个发夹是你的吧,慌慌张张地找我却一直说不出话来,还别说,这发夹真的挺好看的,是一种比较凄惨的美,想必它对你很重要吧。这顿饭钱我付了,算你欠了我一个人情。
林忆霜看着这纸条,心中不禁升起感激。
确实,这发夹是她母亲临走前给她的,那时她还小,只会咿咿呀呀地叫着,而母亲又走得早,在林忆霜还没有开始记事时就已经走了,这发夹便是母亲给她留下来的不唯一的东西之一。
之所以不唯一,是因为还有两枚戒指,这两枚戒指明显就是一对的,是母亲留给林忆霜结婚以后用的,一枚戴在林忆霜身上,另一枚戴在她未来的丈夫身上。。
而此时的叶韵也已经走到家了,自顾自说道:“看来背着书包还是有好处的。”毕竟叶韵在书包里装了纸和笔。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