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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鸡贼勇者成名录 / 第二章:爷今天也要当一回哥杀!

第二章:爷今天也要当一回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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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王天秀准备翻窗逃走的一瞬间,他突然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行李箱里还放着双一千多块钱的耐克”
  这双鞋是他老妈送他的生日礼物,海外代购来的,本地买不到。
  倒不是说王天秀有多喜欢鞋,他对球鞋向来是没什么概念的,他不懂鞋,穿一百多块的还是穿几千块的,对他来说都无所谓。但他对一千块钱还是很有概念的,就算这双鞋穿起来有点磨脚,他也还是很宝贝这双鞋的。
  王天秀停下了逃跑的步伐。
  “逃个屁,爷好歹也是拯救过世界的人,还能给一群瘪三吓跑,看我干不死你们!”
  念及此,王天秀将电脑包往厕所角落一放,就要出去和哥布林拼命。
  王天秀本来想要脱下大衣当做武器,但想到它价格不菲,值个七八百块钱,还是有点不舍得,又穿回去了。
  恰好看到地上有一根龙头的实木拐杖,不知道是哪个老人家的心爱之物,看包浆的程度,估计没少盘它,离厕所门口也没多远。
  王天秀心念一动。
  趁着场面混乱,快速跑过去将拐杖捡起,拐杖入手不重,大概1斤左右。
  王天秀用手颠了颠拐杖,淡淡道
  “用来杀哥布林,足够了。”
  对于经历过剑与魔法战争的勇者来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混乱中保持冷静,时刻注意战场情况乃是基本功。此时的汽车站在别人看来是人间炼狱,对王天秀来说不过是小场面。
  王天秀小心躲避敌人的目光,弓着腰,尽可能不引起哥布林的注意,借着混乱人群的掩护,快速的摸到了一个哥布林的身后。
  只见王天秀双手抄起拐杖当做大锤,两步加速,一杖挥出,扭腰转臂,运用全身的力气,龙头精准砸中哥布林的后脑。
  “咔嚓”是骨骼破碎的声音。
  哥布林的脑干受到重击,瞬间昏迷,砍刀脱手,应声倒地,生死不知。
  王天秀充分发扬战场上的补刀精神,条件反射式的对着倒地的哥布林后脑又来了一下。
  “感觉还有点不放心。”王天秀嘀咕道。
  其实哥布林已经死了,但王天秀可不这么想,毕竟武器只是木拐杖,没什么杀伤力,对哥布林这种生物的生命力他也没什么概念。
  保险起见,王天秀捡起砍刀,对着哥布林的脖子又砍了一刀,这一刀砍断了颈椎。
  王天秀嘿嘿一笑,
  “这下就万无一失了。”
  奔跑的人群中有人看到这一幕,吓的心脏病都要犯了,这货是魔鬼吗,都把怪物打晕了还要割掉怪物的脑袋。
  王天秀才不管这些,此时他更关心的是砍刀的质量。
  砍刀形状类似日刀,重约1.2kg,长约110cm,无护手,也无刀镡,有尖头,可以刺人。是一把十分简陋的武器、
  王天秀的惯用武器是长剑与双手大剑,主要训练的方向也是身穿全身甲的着甲剑术,而不是无甲剑术,但对付这种杂鱼一把砍刀也绰绰有余了。
  家伙在手,底气自然就足,王天秀主动冲向一只哥布林,又是偷袭。
  王天秀借着人群的掩护悄悄靠近,趁他不注意,从侧后方砍中了他的脖子,由于用力过猛,刀直接砍断了哥布林的颈椎。
  一颗丑陋的脑袋“咚”的一声落到地上,鲜血喷洒,无头尸体倒地。
  守门的哥布林发现了场上的异样,操着一口听不懂的哥布林语大吼大叫,追人的哥布林也反应了过来,看到了同伴被斩首的一幕,惊怒交加,但他们并没有因恐惧而逃跑,而是主动冲了上去,想要将王天秀砍杀。
  他们这么做的理由有以下两点
  一、这群哥布林本是就是邪神的狂信徒,在袭击之前还使用了一些兴奋剂,此时他们的精神正处于极端亢奋状态,感受不到恐惧。
  二、王天秀体型普通,长得也不凶,不像很能打的类型。
  然而事实上剑士的实力与一般体型无关,许多实力高强的HEMA(欧洲历史武术)职业选手、日刀古流大师,体型都与常人无异,把他们放在健身房,都没有人会注意。
  只有当真的拿上剑,开始比试,普通人或是普通剑士才会发现,自己连看都看不清大师们的动作。更别提与大师、职业选手对抗了。
  顺带一提,王天秀的经过艰苦锻炼后的剑术实力大概相当于全盛时期的剑鱼冠军“狡狐剑客”Axelpettersson亚赛尔·彼得森,或是“斯洛伐克双雄”AntonKohutovic名字不会念(HEMA排名世界第三)。
  说直白点,这群哥布林在主角面前耍刀子,其作死程度不亚于药水哥(网络搞笑主播)挑战一龙(搏击选手),且保险受益人写的是一龙名字。
  但刀子毕竟是凶器,一龙可以让药水哥连打他脑袋好几拳都没事,剑士只要被砍中一下就可能嗝屁,或是落下终身残疾。
  敌人人数众多,且精神处于极度亢奋状态,很可能做出以命换伤的危险举动,造成双杀,或是遭到偷袭。无论哪种情况,都是王天秀想极力避免的,因此在对敌时他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将注意力分散到每只哥布林身上,时刻分析场上情况。
  说时迟那时快,已有一只哥布林冲了过来,另一只离得有点远,但也马上就能赶到,守小门的两只哥布林稍作交流,分出了一只作为后援,守大门两只则选择按兵不动。
  在他们看来“三个打一个怎么可能输嘛”,以至于忽略了双方实力的根本差距。
  面对多人进攻,在战术上王天秀选择逐个击破。
  他先是摆出“尾势”(左脚在前右脚在后,双手放低位,刀尖指向身后,刀刃指向对手,刀藏于身后),以掩盖自己的攻击距离,以平稳的步伐,主动迎向哥布林1号,把他当做了突破口。
  哥布林1号架势散漫(将双手放在中位,刀放在身前,刀尖向上,并未指向对手要害,正面对着敌人),大步迈向王天秀。
  很快双方就拉近到了,双手伸直持剑刚刚能碰到的“安全”距离,哥布林怎么也想不到,王天秀会在这个距离突然出手。
  只见王天秀向前方踏出一步,同时右手放开,左手持刀自下而上从侧面甩出,增加攻击距离,砍中哥布林左手,然后立刻抽身,脚踩“虚步”步伐,绕到哥布林的侧面,将武器举起,防止后击。
  哥布林还未反应过来,就遭到突然袭击,左手骨头断裂,大惊,大怒。
  由于兴奋剂的作用,哥布林的肾上腺素高度分泌,并未因为疼痛失去战斗能力,反而右手举刀,鼓起全身力气劈向王天秀的脑袋。
  这种鲁莽攻击在高手面前与找死无异,王天秀将双手抬高,变换架势为“吊势”,转身将哥布林的攻击偏斜到身体一边,顺势下斩,斩中哥布林头部。
  “咔嚓”
  交手时间不到3秒,哥布林一号中两刀身亡。
  第二个哥布林才刚刚奔跑赶到,对同伴死亡的恐惧使他更加愤怒,他将砍刀举过头顶,“啊呼啦吧啦!”的乱叫着,怒目圆睁,鼓起全身力气要将人砍杀。
  “又是一个找死的。”
  王天秀冷哼一声,又将架势调整为“犁势”,(左脚在前右脚在后,双手放在中位,剑尖指向哥布林的脑袋)这种架势攻守兼备,可斩可刺最为灵活。
  只见他以跳跃般的步伐小幅度的前后移动诱导敌人出刀,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哥布林果然没能算好攻击距离,抬起手臂鲁莽出刀。
  王天秀观察到了哥布林出刀发力的征兆,本可以一剑将他刺杀,但这把武器没有护手剑格,刺杀攻击并不保险。于是脚踩“虚步”,绕开了哥布林的斩击线,准备从侧面发起进攻。
  哥布林一刀砍空,又由于用力过猛,来不及收刀防御,空门大开,王天秀顺势一刀向下斩中哥布林的右手,重心同时下沉,扭腰转刃,一刀封喉。
  交手时间不过2秒,第二只哥布林也被秒杀。
  第三只从侧后方冲来,也冲到了王天秀身边,
  王天秀对哥布林的位置记得很清楚,立刻转身应敌。
  可能是兴奋剂的量小了,这只哥布林明显有些胆怯,动作也很畏缩。这一把刀抬起来也不是,不抬起来也不是,不敢出手。
  若是此时王天秀大喝一声“滚!”说不定他就真的被吓跑了。
  但王天秀可没想那么多,一心都在战斗上,见敌人畏缩,自己主动上前。将双手到头顶,摆出“顶势”,作势要砍哥布林的脑袋,但这其实是骗招。
  哥布林举刀格挡,王天秀趁机改变斩击路线,砍中哥布林右手,一只带着血的绿爪子,就像一只猪蹄般跌落在地。(我的王之力啊!)
  “我不打了,别杀我。”
  为了逃命,哥布林居然说出了人话。捂着自己的断手,弃刀而逃,因为疼痛与恐惧放声大哭,完全不管一脸杀意的敌人。
  王天秀已经杀疯了!(指两只哥布林)
  “这可由不得你。”
  王天秀大喝一声,三两步追上了敌人,一刀刺中后心,哭声戛然而止,哥布林倒地不起。
  守着后面的哥布林见到这凶残勇者,三两下就干掉了自己的同伴,下手狠辣,不留活口。被吓的三魂出窍,趁人不注意,弃刀而逃。
  一边逃一边哭“妈妈,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人群趁机纷纷向后门逃出。
  守前门的两只也知道事情不妙,但这两人中有一只是大哥布林,膀大腰圆,面目狰狞,在平日里行事也以狠辣果断著称。此次袭击就是由他全权指挥的。
  他指挥另外一只道
  “你待会吸引住他的注意力,我绕到他的背后砍他,他也就是个普通人没什么好怕的。”
  另一只虽然恐惧,但感觉大哥布林说的也有道理,碍于首领的的积威,畏缩着答应了。
  勇者持刀,一脸杀意,缓缓走来,两只哥布林按照预先安排,一左一右散开,要从两面偷袭。
  这两只哥布林明显错误估计了一流剑术的实力,在面对复数敌人时,经验老到的剑术完全可以利用步伐,拉扯出每次只面对一个敌人的空间,然后利用剑术优势,将敌人逐个击破。
  更何况敌人只是两只空有力气,不通剑术的哥布林。
  王天秀先是保持犁势,将刀放在身前,灵活移动,防止两人挥刀乱砍,以胆怯哥布林为圆心弧线移动,远离大哥布林的攻击范围。
  大哥布林贯彻战术,没有选择拉近距离而是趁机绕后。这举动也恰好给了王天秀优先干掉小哥布林的空间。
  “给爷死。”
  没有丝毫犹豫,王天秀发动的突袭,全身的重心向前压去,以刀身隔开对方刀身,压住对方的进攻路线,打出一记漂亮的控制刺杀,一剑穿心。
  然后立刻转身后退,后脚变前脚,拉开距离,摆好架势准备防守反击。
  大哥布林这时候也反应过来了,但双方距离太远,王天秀速度太快,他还没来得及做出偷袭,跟班就已经被秒杀了。
  但他,没有犹豫,犹豫就会败北,而是坚定的按照之前的打算冲了过去,想要趁着王天秀立足不稳“正面偷袭”给他一刀。
  大哥布林的力气也大,砍得也准,但毫无变化,发力动作又大,一眼就被识破了。
  这志在必得的一刀,被王天秀稳稳的架住了。
  “好大的力气。”
  就算王天秀在架刀时使用了小幅度的斩击,也还是震的手麻,不过也仅此而已。
  但他还有后招
  “碎脚”!
  大哥布林的手也震的很麻,但他还有腿。
  只是刚等他往前迈了半步,脚还没踢出来,王天秀就调转的架势,一剑刺中了他的脖子。
  “这家伙疯了吗,居然自己往刀尖上撞!”
  王天秀被吓了一跳。
  鲜血喷出,稍微沾到了大衣上,血是臭的,王天秀很难受。
  “这衣服没法穿了。”
  大哥布林捂着脖子不甘心的倒下了,一双小眼睛还在凶狠的盯着王天秀,看的王天秀心里发憷,下意识的以为这货还有什么免疫死亡的能力或者第二阶段。
  然后,习惯性的补了一刀。又是斩首。
  王天秀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变态,下手太狠了,一个活口都没留,这让他感到沮丧。
  一场大战过后,偌大的汽车站变得冷冷清清,只剩下一片狼藉。被砍倒的乘客中装死的估计也趁机逃走了,现在还躺在地上的估计不是死了就是受了重伤。
  王天秀也不懂什么医疗知识,干脆不管他们,相信逃跑的那么多人里会有乘客打电话给医院的。
  走到厕所一看,自己的电脑包不见了,地面上有人的脚印,不知道是哪个小机灵鬼在逃跑的时候顺手牵羊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来。
  生气,很生气,生气炸了。
  生气中王天秀又看到自己的右手上多了一道伤口,不深,是划伤,估计是刚才刺杀的时候不小心给划到的。
  “没有护手的武器真是太讨厌了,也不知道要不要打破伤风,保险起见还是打一针吧,倒霉。”
  王天秀一脸难受,衣服脏了,电脑被人拿走了,汽车坐不成回不去了,还要去医院打破伤风疫苗。
  “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干嘛要多管闲事。“
  越想越气,越气越想,王天秀走到没人的小卖部,随便拿了一罐忘仔牛奶,打算喝瓶奶降降火。
  刚喝了一半,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从小卖部的角落里传来
  “旺仔牛奶4块钱一罐。”
  定睛一看,原来是卖水给我的精灵小萝莉,应该是小卖部老板的家属,在混乱中跑到小卖部里躲起来了,真是个小机灵鬼。
  不好意思白嫖,王天秀掏出手机,付了钱。
  此时护卫队的人还没有到,王天秀干脆打了一个电话给护卫队,说了下车站的情况,并表示自己干了7个哥布林,受伤了还丢了电脑包,希望能帮忙找回来。
  然后坐在小卖部的门口,安逸的喝着忘仔牛奶,仿佛忘记了尘世的一切喧嚣。“
  喝了这罐奶,忘掉那个仔”,这是忘仔牛奶的广告,他很喜欢这种二二的台词。
  他的身上沾了血,精灵小萝莉对他明显还有些畏惧,但有人能坐在门口会安全一些,小萝莉还是躲在小卖部里,坐在板凳上,但不跟他说话。
  护卫队的人陆陆续续的到了,还有医生。“呜呜”的开着车。
  抢救伤员,搜索证据,确认死者身份都是麻烦事,汽车站里瞬间忙做一团。
  作为案件的重要目击证人,王天秀也没法坐在小卖部门口安闲的喝旺仔牛奶,要去做局子里记录。
  他顺势提出了自己电脑包的事,但是暂时没有人有空管,护卫队员一脸正气的表示,一定会把包找回来的,但在看到哥布林的惨状时,心里还是把王天秀标记成了危险分子。
  打破伤风疫苗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是重要证人,治安所还特地派了人开车送去,案发现场很忙,没人照顾小孩,小萝莉也被顺势丢到的车上,送去医院检查有没有受伤。
  坐在车后座,王天秀深深的叹了口气,感觉没个三五天是回不了家了。
  “快乐的秋假莫得了,估计还要耽误上课。”
  小萝莉坐在他右边,看到了他手上血淋淋的伤口
  “叔叔,你是因为手疼才叹气的吗。”
  王天秀脸一黑
  “不是叔叔,是哥哥。”
  小萝莉出言安慰
  “哥哥不要哭,要坚强。受伤了打一针就好。”
  王天秀无语
  “知道了知道了。”
  就在过十字路口时,突然,一辆褐色轿车从路边冲出,猛的撞了过来。
  砰的一下就把护卫队的车撞飞了出去,车门车头严重变形,安全气囊弹出。。
  “wdnmd。”
  这是王天秀脑海中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而他的身体,条件反射般的护住了小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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