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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不是托了失忆前的福,我在喝酒上似乎有别人学不来的特殊技巧,怎么喝也喝不醉。
再加上划拳的方法虽是新学,但我脑海中冥冥的熟悉感,几次比试之后,初学就直接变成了精通。
在白、袁二人怪异的眼光中,先后喝倒了白大佬和袁姑娘。
我独自沉思这会儿,他俩已经左边一个、右边一个搁马车上躺尸去了。
虽然我莫名其妙的精通了划拳,但姜还是老的辣……咦?这个形容词好像有点问题,算了。
总之,我是想说白大佬和袁姑娘经验丰富,还是很厉害的,我们大战几百回合,其实还是我输的多赢得少,最后喝了他们两个和的二倍,才把这两位喝趴下。
……
哼哼哼。
嘿嘿嘿嘿。
说句实话好了,其实我是有预谋的。
什么是有预谋,当然是指我故意把这二位喝趴下。
啊?你问我为什么?
叹气。你们还记得吗,长生剑还在泥里洗澡呢。虽然说白大佬很可能不会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敌视我,但是只要一想到雨停了之后,白大佬要亲自去捡起他那把被泥蹂躏的佩剑,我还得在一边看着,我就全身尴尬。
这还怎么再相见,这还怎么做朋友,太特么尴尬了!
就算白大佬不是那种把剑视为生命的人,那也不行啊。
这时候袁姑娘提出要比喝酒——说真的,看着车厢里喝空了的四个酒坛子,她要是说不是,鬼都不信,准备这么充分,嘁。
虽说她是为了钓鱼,但到底还是帮了我一把。
这会儿终于没有人了,呃,是没有人清醒了,除我之外。
我终于可以实行我的计划了!
我的计划就是——亲自去将长生剑“捡起来,洗干净,送回去”一条龙服务!
百分之百可以避免想象中的尴尬场景,完美。
让我先自恋几秒钟!
一、二、三!
自恋完毕!
雨停了,开始行动。
我心念一转,从757的系统空间唤出【饮不尽的葫芦】,再跳下马车,用两根手指飞快地夹起长生剑,竖起来,打开“水龙头”开始冲。
一瞬间,泥沙俱下。
我晃了晃手里的葫芦,忽然感觉这东西不错,水量足,便携式,带到哪儿都挺方便。就只有一个问题,要是被人抢走了怎么办?
我想了想,觉得以757吝啬的性格,就算是葫芦被人抢走,抢葫芦的人也没办法像这样使用。
把长生剑冲干净,我用力甩了甩,意外的发现这把剑不错,重量刚刚好,再拔剑出鞘,平衡点十分出色,扣指弹剑身,铮然作响,用力一弯,极具韧性。
我的天,不愧是青龙会老大的剑,质量就是好,都快要快要赶上我可爱的弧光了。
……
好吧,它们根本没有可比性。
弧光虽然叫弧光,但剑身比长生剑厚重,基本没法打弯,剑锷更短,看起来比较像汉剑和唐刀的混合体,在轻巧灵动上有些不足。而长生剑则在轻灵和厚重之间做到了一定平衡,却没有牺牲任何一方。
我想了想,认为这应该是材质的关系。
一个念头忽然跳了出来。
是了,我想起来了,长生剑乃是白玉京寻来天外陨铁,和一些其他的稀世珍宝所铸,有这样的成果也不意外啊。
突然好嫉妒白大佬啊。
而且我觉得我不是一个人!
咳。
回来后,我把长生剑摆在白大佬手边。说真的,我还真有点想贪墨了,但考虑到青龙会等等因素,以及(着重粗体)我本人高尚的道德品质、正派的个人作风(着重粗体),偷盗这种事我是坚决不会做的!
终于把尴尬事揭过去,就算是我也松了口气。
这时候,摆在我面前的是下一个问题——会赶车的人都醉倒了我怎么办?
让我骑马应该是没有问题,但让我赶马车,真的不会车毁人亡嘛。
虽然赶鸭子上架,但我不上架也是不行的,荒郊野外,一定会有很多小动物。狼群就不说了,来个蚊子群、蚂蚁群、马蜂群,不行了,一秒钟开启密集恐惧症,我感觉到刚褪下去的鸡皮疙瘩又要冒出来。
而且有武功对这些东西也没什么作用,我总不能拿着剑去砍蚊子。
……
我的记忆每天打我脸,我脸好痛但没办法。
灵光一闪刚刚告诉我,我的无痕剑意专门攻敌破绽,连绵不绝又无痕无迹,翻译过来就是说,我是可以群攻的呀。(别问我怎么翻译的,我不知道。)
但是我不想。
谁要跟一群蚊子打架,这又不是在练功。是个人晚上都需要睡觉的,那些晚上不睡觉熬夜的人,都是拼命三郎。
我对着马车观察了一会儿,很快就看明白了怎么套马怎么赶车,大概是我比较聪明吧。
我把白大佬的马也套到马车上,开始使用赶车技能。
此情此景,脑中莫名出现一句:
哎,新手上路,大家多多包涵啊!
因为道路泥泞,我终于在午饭前,堪堪将这辆马车赶到最近的小镇。
路途中因为某些原因,车厢里的空酒坛全碎了,希望袁姑娘不会怪我。不过怪我也没钱赔。
唉,我又想起了这世上最悲伤的事情之一。
穷。
每当我想起自己身无分文的时候,我就会想起系统757,当然,这种想起是不好的那种想起。
我在心里,微微一笑。
“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啊?”店小二看我赶着马车到了店前,赶忙出来揽客。
我跳下马车,有点奇怪,问道:“你怎么知道我要打尖或者住店呢?”
店小二将抹布往肩上一搭,赔笑道:“客官是远路来的吧?我们这儿小的很,整个镇子里只有一家客栈,也只有这家客栈卖像样的酒菜。”
“原来如此。我要住店,但车上还有我两位朋友,你们可还有房间?”
店小二赶紧说道:“有的有的,楼上二楼,右边都还空着,都是上房,尽可住下!”
等等,这意思是要三间房三个人分开住?
我是没有意见,但我也不出钱来着。
青龙会老大什么的应该很有钱吧,就算是在体验生活,身上不带个八千一万,都对不起白大佬的身价。
而且,就算我愿意挤一挤,但白大佬不一定愿意啊。
白大佬肯定不愿意。
好,理由充分,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我跟着店小二进入客栈,把袁姑娘往房间里一扔,再把白大佬往房间里一扔,叫上米饭炒菜洗澡水。
吃饱喝足,洗个热水澡,这才是人生啊。
而就在我脱了衣服,跳进洗澡盆之后。
好像有什么不太对劲。
我低头看着水中的情形,只剩一片沉默无言。
系统757,你能跟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我的【哔——】是马赛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