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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袋馒头还没吃完,武幽岚已经带着肉食和药膏飞身过来。
刚一停稳脚步,武幽岚便开口道:“妾身本想买些热酒,连跑了几家酒馆,售卖的质量不高,有点可惜。”
“是你馋了吧?”吴争接过武幽岚递过来的肉食和药膏,笑道:“我记得你很喜欢喝酒。”
武幽岚不以为意的撇嘴道:“妾身是好酒不假,但他们卖的那叫酒?简直和水没有区别,况且妾身买酒,只是想用真气催发酒气,用来替他活动筋骨,疏通经脉。”
酒可以活动筋骨,疏通经脉?
吴争本想告诉他自己那个世界已经用科学证明这是假的,但转念一想,这里的存在本来就不科学,说不定还真可以那样。
“如果真的可以,那等回客栈了再说,到时候问问客栈小厮有没有上好的陈酿……
来,吃点肉,吃肉才能好的更快。”
吴争解开包裹肉食的油纸外层绳子,顿时,一股浓浓的酱香弥漫开来。
武幽岚也是有心,并没有买普通的白肉,而是更加贵的酱肉。
吴争吸了吸鼻子,笑道:“要是有大酱骨就好了,吃什么补什么,乃是至理名言。”
“那吃馒头补哪里?”
阿月捏起一块肉扔进嘴里,仔细的咀嚼起来,一对亮而有神的眸子不禁眯成一条缝。
吴争愣了一下,随后正经地说道:“馒头内有白面之精华,最为养身强体,壮实肌肉,提供人身体所需的种种能量。”
“听起来很厉害……饱了。”阿月将最后一小块馒头就着酱肉咽了下去,拍了拍微微鼓起的肚皮,满足的说道。
吴争解下自己的水壶,他早就注意到阿月的眼神,替他打开塞子后,说道:“你刚刚才吃完馒头,少喝一点,容易发胀。”
“那样才有感觉……谢谢。”阿月道了一声谢谢,用那只完好的手举起水袋,没有对嘴,而是隔空倒进嘴里。
很有教养,非常注意小细节,但为什么会成为乞丐呢?
吴争不止一次在想这个问题,甚至隐晦的问过他,都被他用沉默给略过了话题。
他以前绝对有故事,而且还不简单,吴争猜测起来。
“休息一会,等会带你回客栈。”吴争用手指挑起阿月身上的一块布,“然后给你买一套合适的衣服。”
阿月静静地看了他一眼,随后轻轻摇头。
吴争目光往旁边一瞥。
“你是在担心他们?”
武幽岚也看向因为吃饱又有精力撒欢的小乞丐们,轻声嘀咕:“是个不小的麻烦。”
阿月点点头:“嗯。”
吴争叹了一口气,有些头疼,本来就有一群妇孺没有安排妥当,结果又来了一群拖油瓶。
可想带阿月走,自然不能放任这些小乞丐不管,不然阿月肯定会反悔,拒绝他的邀请。
“我不在这里,西城的大乞丐肯定会欺负他们,甚至会赶他们走。”阿月担忧道。
吴争捏了捏眉间,得,谁叫我心软呢!
说到底,吴争还是看在阿月的面子上,不然吴争不会去管超出自己范围内的事情。
那群妇孺不一样,那是他救下来的,有那个责任和义务去管。
“帮我安置他们,我跟你去打仗。”阿月瞧见吴争神色有些变化,赶紧补充了一句。
是个好孩子。
吴争很欣赏这类人,点头道:“我尽力去做,希望乞讨的生活没有使他们变得好吃懒做。”
……
……
出了巷子,吴争直接带他们去就近的成衣店,给他们一人买了一套干净得体的衣裳。
随后便带他们回到落脚的客栈,让小厮准备热水给他们洗澡。
有几位热心的妇女在旁边侯着,表示出帮忙的意愿。
小乞丐们并非都是男孩子,其中也有几名是女孩,只是浑身脏兮兮的,看不出来性别。
正当吴争让他们自行按男女分列站好的时候,客栈外面突然响起烦杂的争论声。
接着,他听到一声熟悉的嗓门吼道:
“我们不是贼匪,是南阳村民壮,你休要血口喷人,污蔑我们。”
是第一都七火十人将柳伟。
吴争挑了挑眉,看来是手下民壮和别人起了争执。
“妾身下去看看。”不待吴争开口,武幽岚飘然而去。
吴争想了想,有点不放心,吩咐前来帮忙的妇女,随后度着步子朝声音来源走去。
来到客栈外,吴争看到柳伟正抱拳对着武幽岚说着话,脸上带着一丝怒气,还有些些委屈。
在他们对面,是一伙持着包铁长棍的青衣汉子,他们后面,站着两名气势不凡的男子。
其中一名中年男子厉声喝道:“赶快放了我的女儿,你们这群天杀的贼匪。”
柳伟回头反驳:“我再重申一遍,我们是南阳村民壮,不是贼匪,那些女子是我们从鬣狗贼匪那救下来的,你不感谢也就罢了,还污蔑我们。”
“放屁。”中年男子怒气填胸,一挥衣袖,“既然救了我女儿,那我找你要人,为何不交还给我?”
“交还可以,但得等……等我们主事之人过来才行。”柳伟差点脱口说出统领二字。
“那你们主事之人在何处?还不让他过来。”中年男子翘首眺望。
“莫急,他已经来了。”武幽岚和吴争气息相通,感觉到他越来越近。
中年男子左顾右盼:“在哪?”
吴争从围过来看热闹的百姓人群中挤了进来,拱手道:“我就是。”
中年男子愣住了,眼前人不过十五六岁,居然是那个成年壮汉的主事人。
“你就是?”他一脸不信。
“我年纪虽小,但做事还是很靠谱的。”吴争笑了笑,挥手让跟上来的民壮散开,又接着说道:“此事需要细谈,如果方便,请随我进客栈继续谈论。”
中年男子闻言有些犹豫,但他身边的年轻男子上前一步,附在他耳边细声说了几句。
“好,进去再谈。”中年男子脸色不忿,对着带来的家丁道:“你们把守在客栈外面,别让不相干的闲人进来。”
青衣家丁们轰然应道,一部分分散开,守住门口,另外一部分随着中年男子一齐进入客栈。
“哎呀,诸位,诸位,又是何故啊,小店是做正经生意的,你们这样,我这生意还怎么做?”客栈掌柜满脸愁苦,急忙拱手出声。
“闭嘴,区区小生意算得了什么?振儿,给钱让他滚远点。”中年男子眼皮子都不带夹他,只是吩咐跟着的年轻人出钱。。
被称为振儿的年轻男子从钱袋里掏出一锭金子,约摸有个十两左右,扔在掌柜脸上。
(本书属于慢热型,所以剧情推动不是很快,希望可以理解,另外感谢投票的读书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