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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风月宝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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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骨柳针剑,名字还行吧。只是为什么叫鱼骨柳针剑呢?这下它都跑到了他的血液里了,还怎么炼啊。本来他都不知道怎么去炼化器魂,这下好了,嘎嘣脆了。
  鱼骨,我去。唐森他都不吃鱼的,竟然有一根鱼骨融进了他的血液里,难道这是对他挑食的惩罚?
  他小时候比较顽皮,十足的村中孩子王。村里的邻居们都叫他“老母猪打院墙——哄儿哄儿的”,太闹腾了。他也听不懂啊。
  他和小伙伴们,也经常的下河摸鱼,打泥巴大坝逮鱼,钓鱼,就是不吃鱼。他为什么不吃鱼,因为他吃鱼恶心拉肚子啊。
  有一次,村里起鱼塘,他可高兴了。他陪着他的爸爸唐钺哥哥唐凯在鱼塘里捕鱼,可痛快了。回家,家里就做了鱼肉鱼汤啥的。结果他不吃。她的妈妈就劝他说,不能挑食。食物都是上天的恩赐,宝贵着呢,不能浪费,不能挑食。
  好吧,要听妈妈的话。
  唐森他就违心的吃了一点。可吃下去之后,完了。他是又吐又泻,还发了高烧。家里就是医生嘛,打了针,在床上躺半天,没下床。他爹说没事,是水沁的,着凉了。打个针,睡睡就好了。
  从那以后,唐森再没有吃过鱼。或者说,一吃鱼就拉肚子。有时候,拉的他都找不到妈了。好吧,要听妈妈的话。不挑食。
  孩子王吗,小时候肯定也玩过剑啊。小时候谁没有玩过剑,没玩过,那就不叫童年好不啦,那叫毁童年。
  麻秸棍也是剑,竹棍也是剑,钉耙杨锹它也是剑,就是看着不像就是了。木树枝敲敲砍砍之后,它也是剑,玩起来还不赖。当然,柳条它也是剑。而且吧,它还是利剑。
  他记得有一次,家里剥杨麻,他不老老实实干活。他老子唐钺就曾拿着这样一把利剑削过他,如果削掉了,他就成龙阴了,然后,他就成了“绝屋头”——孤家寡人了。
  农村里剥杨麻谁乐意啊!再说了,还是一个屁大点的孩子,懂个毛线啊。这玩意儿搞起来,又臭又冷又累的,不耍点滑头,岂不要累死?剥掉的杨麻还要在臭水沟里洗,洗好之后,还要挂起来晾晒,晒干之后打捆,然后,才能拿出去卖钱。
  当然,剥下来的麻秸秆,晾晒干之后,烧火很好用。用麻秸秆烧火的地锅,出来的地锅鸡特别好吃,能好吃到怀疑人生的地步。
  他妈妈把他爸爸一骂,那么小的孩子懂个啥,用得着那么狠吗,想让儿子断子绝孙啊。气急败坏的赶紧带着唐森回家上碘伏,抹紫药水,擦药。
  当然,他爸爸很懊悔。他也没想到,拿个柳枝追着教训儿子,能让他差点对不起祖宗。
  唐森他可能就此怨恨上了柳条和杨麻了吧。来年的时候,杨麻长到和他差不多高,柳枝也抽绿泛青有了柔韧性,他就开始报复了。
  他从柳树上㩁下来马相好的柳条三尺长左右,关键是要他用的合适。“唰唰唰”的,他试试㩁下来的柳条适不适合做他的剑。他马上就要去做“万人斩”了,这剑不好不行。选好不离手,拿着就走。
  他不牵牛不放羊的,孤身一人提剑在手。雄赳赳,气昂昂,奔赴战场。看敌人,千军万马,旗帜猎猎,成军团阵容。一个方队接着一个方队,昂首挺胸,视死如归,军魂浩荡。
  “一人对千万人,吾往矣。”
  “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耳。”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敌军不复还。”
  他在千军万马之中,犹如逛后花园一样自然。敌人见他都不敢上前一步,也不敢向后一步。只见他手起剑过,“咵嚓”一声,一个敌人脑袋掉了下来,身子还站的笔直。
  说时迟,那时快,他心中燃起澎湃,没杀他个七进七出,倒杀得他头掉一路。走到哪,杀到哪,直杀到那七星坠地,烟上枝头,方才屁颠屁颠的跑回家吃饭去了。
  第二天,邻居们都来告状,他被一顿好打。让他深刻的领会到,这柳条剑,威力是太强了。都强大到,伤人必伤己的地步了。以后,再也不要玩了。
  哈哈,这可倒好,丫丫个呸的,他遇上了一个“鱼骨柳针剑”,还融进了他的血液里。这“鱼骨柳针剑”不会像小时候玩的“柳条剑”那样,伤人必伤自己吧?搞的和七伤拳一样,那可不行。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啊,伤了就伤了,断了就断了,可是没回头自愈这么一说的啊。
  唐森看了看自己的食指,他根本就没有什么针眼留下。“好吧,亲爱的,你就在里面待着吧。希望你不是大爷,有事儿没事儿的折磨我就行了。我也不用你就是了。一根针,我没有奢侈到用一个魂器撩东西。”
  “这器魂入了血液,就不能缠刀了。”元婴帝君对站着不说话的唐森说道,“要不再来一次试试?”
  “好吧。再看看这不知道哪来的‘携宝库’有什么好东西。”唐森说道。
  他闭上了眼睛凝神静思了一会儿,心中想着器魂,猛然张开“怨瞳”,一股威压释放了出去。可过了好一会儿,他的“怨瞳”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产生感应的东西出现嗡鸣。
  他看着这个黑漆漆的空间,那支离破碎的光斑,犹如天上的星星一样,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芒。他突然看到有一个散发着蓝色光芒的东西,是一个完整的。他走过去,发现这是一本很厚的书。书皮不知道是羊皮还是牛皮,人皮还是兽皮,反正看着挺精美的。并且这本厚厚的书上还用金链子挂着一块鹌鹑蛋那么大的璞玉,缠护着淡淡的五色花纹,一闪一闪的。
  他把木刀放到左手里,把那悬浮在空中的书,抓在手里。他看着这本书的名字,发现,它认识他,他不认识它。他还发现,书上面挂着的璞玉也有字,一样的字迹笔样,他一样的不认识。他把书翻过来看了下,发现书的背面竟然也挂了一物,是个金锁。那金锁上面也有字,只是和正面的字是一个年代的,同一个笔样,他还是认不得。
  这本厚厚的书,一看就知道是有些年代久远了。只是这书页中,还夹了个书签,植物,在书头上还露出了两三片叶子。唐森甚是稀奇。
  唐森看不懂,于是他干脆把这本书递给了元婴帝君,让他瞅瞅看。毕竟,这个元婴帝君就像一个全无敌的存在吗。
  元婴帝君从唐森的手中接过那本厚厚的书。他大吃一惊,随后便是哈哈哈的大笑起来,说道:“哈哈哈,原本以为你这‘携宝库’都像个年久失修的破仓库一样了,没想到你这‘携宝库’竟然深藏不露,还能有这些宝贝。以后说不定,能成一个博大而神奇的‘图书馆’呢。
  这本书是终极幻境大宝典《风月宝鉴》,是至尊宝级的,是最终级别的大幻术。如果你能吃透学会的话,那幻术一出,通吃天下痴情人。并且,越牛掰的人中术越容易,陷入幻境越深,几乎通吃天下。
  这个玉,是通灵玉。正面的字是写着‘通灵宝玉’,有注是‘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背面有注‘一除邪崇,二疗冤疾,三知祸福’。这个金锁正面的是‘不离不弃’,反面是‘芳龄永继’。这草是三生河畔上的绛珠草。
  你这都是从哪里整来的宝贝,丢在这个‘携宝库’里不用浪费?”
  “这也是宝贝?不就是一本书吗?也有这么稀奇?”唐森有点懵逼的看着元婴帝君说道,“想要厚书,那可多了去了,不过都是些无用之物罢了。”
  “好书还是很多的。只是就像这样,被你丢到了‘携宝库’里不用就是了。要知道,世界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世界不是缺少千里马,而是缺少伯乐和战场。”元婴帝君说道,“这个也滴血验器吧,改天想翻来看看,学学幻术,这本是值得专研专研的。滴血认主,以后好找好用。毕竟,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吗。”
  “好吧。既然你说它是宝贝,那我就把它留着吧。能用不能用,能学不能学,后话吧,反正见到了宝贝,哪有放弃的道理,不拿白不拿,拿了还想拿嘛。”唐森说道。
  唐森他咬破自己的右手大拇哥,挺疼的。他一开始咬到肉的时候,就已经嫌疼了。可是,想想,去特么的,他脸一沉,牙一狠,大拇哥被他干了个大豁子,血很快的就溢了出来。他左手攥着木刀,大拇指和食指用力的捏着那本厚厚的《风月宝鉴》,把血撒在那璞玉和书皮上。
  他盯着那血液。只见那血液,慢慢的被那璞玉和书皮吸收了进出。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抬起头,对元婴帝君说道:“这就滴血认主结束了吧?”
  元婴帝君向那终极幻境大宝典《风月宝鉴》看了看,那上面的血液已经被吸收完了,连个血痕都没有留下。但这个终极幻境大宝典《风月宝鉴》却还是发着淡淡的蓝光,一丁点反应都没有。他觉得不对,滴血认主还没有完成。于是,他对唐森说道:“你把那书上的金锁和绛珠草也滴上血液看看吧。”
  唐森趁着大拇哥还在流血,就先在那个绛珠草上滴了几滴。等那绛珠草吸收了血液之后,他把那厚厚的《风月宝鉴》翻过来,在那背面的金锁上,也滴了几滴。
  他和元婴帝君看着那金锁慢慢的吸收了唐森的血液,连个血痕都没有留下。他们静静的等待着。看看这本书,它有没有被滴血认主成功。。
  可是他们等待了好一会儿,它就是没有反应。唐森和元婴帝君面面相觑了一眼。唐森是无所谓的,可是元婴帝君却是一脸的疑惑。难道这么好的一件宝贝,与他家无缘?
  他刚想把那《风月宝鉴》从唐森的手上拿过来仔细察看一下,但突然的见那《风月宝鉴》光华大震,一圈一圈的荡漾着赤橙黄绿青蓝紫的环形彩虹环。我滴个乖乖啷嘀哢哎,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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