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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小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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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小时后。
  陆路站在机场外,冻得瑟瑟发抖。把病号服脱下来之后,就只有包里那一套衣服可穿。上身是一件白色长袖衬衣,虽然在秋风中太单薄了点,但还算正常。可这裤子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
  这条橄榄色宽松长裤,其实就是上世纪50年代华夏的军装裤子。尽管穿着非常舒服,但是有一只裤腿从膝盖下大约20CM处开缝了,一走起路来就像一条裙子一样摆来摆去。
  陆路没有办法,干脆把开缝的下半截撕掉了。这样麻烦又来了,两只裤腿一长一短很不协调,甚至都错觉自己两条腿都不一样长了。陆路非常无奈,干脆把另外一条裤腿也从这个位置撕掉。于是在路人惊诧的目光中,穿着这条不知道算是七分八分还是九分裤招摇过市。
  其实他也不是没有想过买衣服,可是医院结账,再订了回华夏的机票后,所剩的钱如果买一套衣服的话就没了。陆路不禁骂起这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东西卖那么贵。在咱们华夏地摊上15元捡大的挑的衣服,在这边都是一百多块,还是美金!
  算了,不想这么多了,咬咬牙坚持一下,即便要做流浪汉也回家做,坚决不在这米国给家乡父老丢人。回国就是胜利。
  就在陆路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长得像野人的家伙冲到了他的面前,激动地拿着手里的老式胶片相机不断地拍着。拍完后冲过来对着陆路快速地说着什么。当他发现陆路完全听不懂时,不断地做出“钱”的手势。
  陆路知道,自己这是遇到乞丐了,于是义正辞严地说:“我没钱!我又没让你拍!我跟你说啊,你别想碰我瓷啊。”
  当然,野人也听不懂陆路的话,不断地打着陆路完全看不懂的手势。
  再被这个野人纠缠误了飞机的话,可就死翘翘了。陆路一急,憋出了自己会的英语单词:谢特!法克油,喽盲力!喽盲力!
  野人听懂了,但是表现得更加激动,尽力用手势加上最简单的单词表达。先是指着自己的鼻子:“Bondone。”
  陆路这次明白了:“好了好了,我知道你叫邦多纳了。”
  邦多纳看到陆路听明白了,高兴得手舞足蹈,又指着陆路的鼻子:“your!Name!”
  陆路心想我就告诉你了你怎么着吧:“陆路!OK,Ineed赶飞机了!”说到后面,两只手上下作出鸟翅膀样。
  邦多纳一边说着“Isee”,一边掏出纸笔递给陆路:“yourName!yourName!”
  陆路心想咋地,还记账啊?记就记,反正老子再不来这破地方了。有本事你来华夏找我要啊。你来啊你来啊。于是快速地签了名。
  还好,签名后邦多纳真没再纠缠,陆路快速地朝安检口跑去。他不知道的是,这个野人一样的邦多纳,是世界上最出名的十大摄影艺术家之一。
  。。。。。。。。
  陆路靠着舷窗,满怀期待地打开笔记本。如果能像史密斯说的那样,这是自己之前的日记本,那么一切的疑难都迎刃而解了。
  笔记本的封面是一行歪歪扭扭的字:其实我也可以飞。
  陆路觉得有点脸红,我这么中二吗?
  翻开笔记本后,陆路越来越失望了。
  笔记本里面最开始是一些写作计划,然后就是一篇名为《梦里水乡》的小说介绍,纲目设置,人物性格等等。再接下来是小说的正文,陆路快速地翻阅着。他现在对任何小说都完全没有兴趣,只想快点找到和自己有关的内容。
  《梦里水乡》看完之后,是一首名为《我的坟上花儿怒放》的歌。这首歌的备注引起了他的注意:通往梦的钥匙。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半截军裤,又仔细地看了遍歌词,脑海里好像有些什么一闪而过。等到他想去抓住的时候,又没有半丝踪影。
  最后不得不暂时放弃了。
  在往后面翻就又是一本小说。和前一本小说不同的是,这是个长篇。这部名为《千百年后我还记得你》的小说只写了前面十几章,其内容是架空历史军事方面的。说实话写得很不错。尽管被吸引,但是陆路还是快速地翻阅着,直到看到这么一句备注:
  从现在开始,这本小说是“我们”的梦。
  陆路看着加上双引号的“我们”这个词,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一点蛛丝马迹。“我们”指的是谁?两个人,还是一群人?
  他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画面。
  远处宁静的海面上,海鸥自由地飞翔。他站在海边,海风把身边女孩子的长发吹散,有几丝头发飘到了他的脸上。闻着似有若无的秀发清香,他望向女孩子的脸。女孩那柔美的面庞让他感觉非常清晰而又非常模糊。
  当他试图集中精力地去记下女孩的长相时,整个人就像做梦刚刚清醒过来的清醒一样,完全记不到女孩的任何相貌特征。
  陆路懊恼地重重捶了一下自己的头。
  他无法确认,刚才脑海中画面,究竟是记忆还是幻觉。
  陆路非常不甘心,重新开始看笔记本。这一次他看得很细,几乎可以说是逐字逐句地慢慢阅读。他试图通过小说,去探寻作者当时的内心世界。前面那一部《梦里水乡》已经看完了,还是没有任何感觉。
  于是,又开始细细地看《千百年之后我还记得你》。这本书就不同,尽管讲的是古代时期的事,但是陆路的代入感特别强烈。甚至有几次,他感觉自己触碰到了作者的心跳。但是遗憾的是,这种感觉稍纵即逝。
  最后,他的视线凝固到了刚才被自己忽略到的一段话。
  作者心语:对于我来说,这不是一本小说,而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如此真实,每当我写下一行字,书中的角色就会活了过来。这部小说承载了我所有的骄傲、光荣与梦想。现在,请允许我盛情邀请您——我最亲爱的读者,欢迎来到这个世界。
  当时这段话夹杂在一堆无厘头风格的作者自我吹捧的内容之中,自然而然地被陆路完全忽略掉了。但是,现在重新认真读过小说之后,陆路发现这段话是作者内心中最真实的想法。
  陆路又一次研究起这本小说,但这一次的结果一无所获。
  飞机落地时的抖动把陆路的思绪拉回了现实,华夏机场到了。
  陆路从回国的兴奋中回过神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按照证件上的地址信息去寻找。地址显示的是一所三流大专,当他找到后发现学校竟然已经搬迁了。经过一番周折后,得到的答复是了解到身份证是他在学校读书时办理的,而其他相关学籍资料由于过去了好几年,加上学校搬迁等原因,已经找不到了。当时教他的老师也只剩一个还在校,但是对于这个完全泯然众人的学生,老师完全没有什么印象了。
  也就是说,除了那个叫“陈瑾”的女人之外,目前找不到自己在世界上和其他任何人产生联系的证据。可是就连这个陈瑾,除了名字之外,也没有更多可供查找的信息。现在他发现了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回国后所剩的钱,买了到学校的车票后,已经只剩一百多元了。
  人急生智。
  陆路突然记了起来,笔记本上第一本小说注明过要改编成剧本,因此写作的时候要考虑到拍摄因素。那么也就是说,自己有没有可能是一个编剧?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去国内最大的影视基地纵店去碰碰运气。再说了,自己现在也要吃饭,反正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去那边至少可以把这本小说卖出去换点钱,再做下一步打算。
  主意打定后,就去了车站。还好,剩下的钱刚刚够纵店的车费。
  到纵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从车站出来,就漫无目的地闲逛,就算小说能卖得出,也至少是明天白天的事。今天晚上看来是铁定得睡马路了。陆路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坐在马路牙子上发着呆。
  也不知道坐了多久,一个手里还拿着酒瓶的醉汉摇摇晃晃地经过,完全没看到蹲在马路边的陆路,一下就踢到陆路身上,被绊倒在地。
  还没完全醉得不省人事的醉汉先声夺人:“你这人半夜三更坐这里干什么?吓死我了。”
  陆路哭笑不得。我坐在这里一动不动,你踢到我还来怪我?还有天理吗?不过看了一眼面前这个流浪汉,比自己还邋遢,胡子和头发长的已经把整个五官都遮住了。算了,何必和一个醉汉计较。
  看到陆路的正脸后,醉汉原本醉眼朦胧的眼睛亮了,大声叫了起来:“陆路!”
  什么?!他认识我!陆路简直觉得,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醉汉激动地摇着陆路的肩膀:“我是周到啊!我,导演周到!”
  陆路嘴里喃喃地重复了几次“周到”,脑海里拼命的搜索。很遗憾,还是一无所获。
  看到他这个样子,周到也失望了:“认错了!也是,怎么可能呢。不过,长得实在太像了。”
  看着准备离去的周到,陆路激动地站起来一把抓住他:“不!你没有认错!我是陆路,我真的是陆路!”
  周到摇摇头:“不可能,你是陆路的话怎么会这个样子?”说完推开陆路就要走。
  陆路拦在周到面前,掏出身份证:“我真的是陆路!”
  周到仔细地看过证件之后,兴奋地跳了起来:“真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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