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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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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摇山顶。
  “嗷呜!”
  听着林木里传来的狼嚎叫声,淡淡冷色的脸上带上一丝笑意,吴水握紧部族分发的制式青铜矛,轻声往那边靠近。
  这是一把泛着幽青色的武器,全身刻满云纹。比不上黎苧匕首的神奇,但从武器的尖锐和精致外观来看,也算是精品。
  是族里的火正,也就是隔壁邹大爷炼制的。
  此时,族祭已经准备了十五天,部族里的大部分族人一改之前忙碌的状态,纷纷选择留在城寨之中。
  一部分休息狂欢,一部分为庆典准备各种物资。
  在完成了属于自己那部分任务后的吴水,无所事事,不能和弼灵族的青壮打成一片。之前相熟一点的弼恹和邹横山又都不见踪影,便只能出来狩猎。
  从早到晚,除了必要的食物补充,吴水几乎没有回过城寨。晚上,基本上选择了石洞休息。
  当然,吴水还体验了一次神奇的仙萤树,观感十分奇妙。
  淡淡的荧光照亮黝黑的森林,几缕水气笼罩,聚化成雾,飘在林间,仿佛化成仙境。
  吴水裹着兽皮,倚靠在树间,眺望星辰。
  如此美景,确把这段时间的惶然无措,淡去好几分。
  刚开始穿越时的场景,吴水已经记不太清。据黎苧描述,大概是毫无征兆的出现,就那样的突兀的出现在野外,被弼灵族的众人碰见。
  无人看护,野兽无害。能够幸存,算是奇迹。
  而那之后繁重的农活,印象深刻,倒让之前的吴水分秒觉得煎熬,现在想起令人一点也不好受。如果当时奴隶主黎苧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刻薄,吴水早就寻找机会,驾鹤西去,梦回北京了。
  之前那么想逃跑,现在正式成为了弼灵族的族人,没有了一点心思,只想和黎苧一起平静的生活。
  这样的境遇,却也令人唏嘘。
  毕竟穿越之前几十年的平静的生活,已经让吴水习惯。穿越之后,吴水也不愿意轻易改变。
  但从黎苧最近的行动来看,隐隐之中,吴水感觉接下来的不平静。
  “普通的野兽还是血气不足,看来还是得去狩猎荒兽才行。”
  往下一只野兽奔袭而去的同时,吴水感知了一下体内的血气,经过这七天的狩猎,屠杀了十几只野兽的吴水,突破了一层,抵达手阳三境。
  力气从四牛之力,涨到八牛。
  普通野兽,对于吴水来说,已经毫无难度。
  之前觉得可怕的森林狼,吴水也开始狩猎,因为族群分布的原因。吴水使用弓箭和陷阱,避开群攻,杀了不少。
  直到后面,狼群提高警惕,不再轻易出行,吴水才开始寻找起落单的独狼。
  但从黎苧和邹大叔那里知道,这样的晋升速度太慢。野兽对于吴水的吸引力,便减少了很多。
  狩猎了这只森林狼之后,吴水就打算去寻找几只低阶的荒兽。
  往头顶放了一只青犀眼,可以减少自身的存在感。蹑手蹑脚,踏着碎步,吴水发现了这次的目标。
  两丈高的庞大身躯,平对山顶构树的低层枝叶,三丈长的狼躯,腿上一道明显的疤痕,却有点熟悉。
  “这是?”
  吴水瞳孔一缩。
  端详了一阵,吴水能够确定,这就是上次吴水和弼恹在构树林碰见的那只孤狼。弼恹还开玩笑,是否把它当做狩礼的对象,被吴水坚决拒绝。
  再次偶然遇见,可这身形是不是变化的太大?
  吴水清楚的记得,上次碰见,这孤狼也只有丈半高,两丈长,现在却猛的蹿上一截。
  这绝对不合理。
  要知道,孤狼并非幼狼、青年狼,还处于发育期。孤狼是在狼群首领争夺中,被驱逐的前首领或者首领候补,属于成年狼,或者老年狼,绝对不存在二次发育的情况。
  除非......
  再次蜕变,成为荒兽?
  吴水往森林狼的身体看去,果然发现了些许端倪。只见身体两肋,鼓起两个大包,有点像肿瘤。
  但神话世界里的狼,会得肿瘤?
  吴水细细琢磨,怎么想怎么觉得违和。
  如果不是身体发生病变,那就只有一种情况,便是发生蜕变。
  野兽发生蜕变,那就是...荒兽?
  吴水心中一喜。
  果然是想什么,来什么。
  孤狼才发生蜕变,实力不可能太强,比之前面碰见的蓝色蚕虫,只能更弱,不可能更强。以吴水现在八牛之力,完全是有可能独自拿下的。
  以孤狼这样的体型,浓厚的血气,对于吴水的提升,应该比蓝色蚕虫强。但想想之前的献祭蓝色蚕虫得来的大部分血气,都用来修补手臂,是有些可惜。
  不然,现在吴水的修为,可能早就进入阳身四境了。
  这样想着,吴水紧跟着孤狼,开始寻找机会。
  ......
  招摇山顶,除掉最上头陡峭的部分。
  下部东边稍缓,倒像有人开发过,存了一片构树林地,是山顶大部分野兽的栖息之地。
  比如月麂、森林狼,还有一种唤作狌狌的荒兽。
  森林狼、月麂都是普通的野兽,虽然有着诞生荒兽的可能,但几率小。但是狌狌不同,这种招摇山独有的生物,和祝余草、迷榖木一样,是招摇山最具盛名的东西。
  平日里,弼灵族出外交易,也是以这几类东西为主。
  毕竟,同样是大荒之地,食物之类的东西根本就不缺。不说狩猎野兽得来的肉类,可以食用的野果就很多,一年四季都有产。
  吴水没有得到巫种出来狩猎的时候,除了普通的黍米之外,经常就食用野果。
  据黎苧说,招摇山东边三百里远的堂庭山上,便长有一种灵果,特别好吃,唤作棪果。听黎苧形容,倒是跟现代的苹果差不多,都是红色,果肉甘脆、香甜,是她一直都很想吃的东西。
  咳咳,跑题了。
  论存在感的话,山顶部分,只有东部林地,和里面的产物,广为人知。实际上占据了山体大部分的西部,却刻意的被众人遗忘,更显神秘。
  跟随孤狼,行走了大半个时辰的吴水,便来到了招摇山的西部。
  眼前的一幕,却让吴水瞪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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