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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睡美人小镇歌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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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呼呼!”一阵阵猛烈的疾风没完没了的从云雾中袭来。
  曹逊翻身来到松树阳面,抬头望去。
  上方一片白色云雾。
  只有当浓雾飘过的时候才能看到上方的巨大松树和鸟巢。
  巨型白蛇似乎吃饱了,可又有些不舍得离去,正一动不动的盘踞在巨大松树上方。
  ‘老王刚刚说了,上面的鸟巢是一对白头鹰夫妻的,现在只能祈祷白头鹰夫妻快点回来,赶走那白素贞了。’曹逊收回目光,暗自嘀咕。
  如果换一个人,他一定跟那人联手共渡眼前这个难关,可天不遂人愿,让他遇到了老板王志坚,跟王志坚那种鸡贼的人合作,他脚底板都得长眼睛。
  再说了,刚刚那种情况,就算他解释了,王志坚又岂会相信他。
  现在王志坚挂了,可他的危机并没有解除。
  可现在这种情况,他也只能一边等待一边祈祷了,但愿好人有好报吧。
  转眼,半小时过去。
  “噗!”一直盘踞不动的巨型白蛇突然张开血盆大口,吐出大片大片的胃液,其中还有一只棕色登山靴。
  “草,白素贞你别太过分了,你知道浪费粮食是一件多么可耻的事儿么,你刚刚吃现在又吐,你什么意思。”曹逊瞬间被喷成了落汤鸡,忍不住恼怒道。
  他什么都能忍,就是这种事情没法忍,他可是有洁癖的。
  棕色登山靴正是王志坚的,从他身边坠落,差一点就砸到他身上。
  “噗!”巨型白蛇再次张嘴,又喷出一大片血色胃液,其中还夹杂着一些王志坚的衣服。
  “哗啦啦!”大片大片的胃液再次落到曹逊身上,他更加怒了,可人在巨蛇下不得不低头,他只能攥着拳头忍了。
  “砰!”另一只棕色登山靴突然落下来,砸到他身上。
  “草。”曹逊恼怒之下,挥手拿起这棕色登山靴就要扔出去,可刚拿起来,他就愣住了。
  这棕色登山靴中还有一个好似紫水晶般的硬币。
  曹逊手腕一番,倒到他手上,就见这是一枚通体紫色,好似水晶又神似琥珀,正面印着一颗三瞳眼睛,背面则为未知符号的硬币。
  “老板,你真是个好人啊,你说你都走了,还给我留什么东西,真是的。”曹逊摇头好笑。
  他拿起这紫色硬币看了又看,揣进兜里,这东西一看就很值钱的样子,也不知王志坚从哪儿来的。
  “啾!!!”一道嘹亮的鸟鸣声突然传来。
  云雾中突然冲出一头翼展足足有三十米的巨型白头鹰。
  紧接着又是一头稍小一点的巨型白头鹰冲了出来。
  白头鹰夫妻终于回来了。
  不可避免的,一场蛇鹰大战就此爆发。
  整个过程很暴力,很少儿不宜,可同时也很自然,就如同自然界每天都会发生的那些猎食者和被猎食者之间的博弈一样。
  曹逊迅速抓住机会,趁着巨型白蛇和巨型白头鹰夫妻大战,无暇他顾的功夫,使出上辈子的吃奶劲儿爬上悬崖。
  也多亏他是硬汉型新文青,平时拿健身,攀岩当吃饭喝水,不然下场就跟老板王志坚一样,只能猫儿在这里吃松子树叶,听天由命。
  晚风徐徐。
  带来一丝丝冰凉。
  曹逊坐在树梢上,单手把玩着紫色硬币,同时蹙眉凝望远处的火光。
  那是一座河畔小镇,一栋栋房屋建筑几乎都是石头石材的西式风格,看起来还处于封建蒙昧时期。
  在这黑暗的夜晚,这座河畔小镇几乎隐藏,仅有教堂和河畔的瞭望塔散发出一点微弱的火光。
  ‘这是睡美人小镇,我穿越到古代西方了。’曹逊暗自嘀咕。
  还好他掌握了一门外语,才通过一些路过的商旅的谈话中得知这里叫睡美人小镇。
  可他却压根不敢随便跟这里的人接触,以他对西方的了解,表面绅士的西方其实骨子里是极其尚武和排外的,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
  以他这副东方面孔贸然出现,天知道会不会把他当奴隶捉拿贩卖了。
  ‘这么下去可不行,得想个办法,让我想想,这古代西方会对什么样的东方人有好感呢。’曹逊暗自嘀咕,眉头几乎成了川字。
  很快,他就有了灵感。
  ‘富豪,任何地方的人都喜欢富豪,不行不行,以我现在的情况哪儿来钱狐假虎威装富豪。’曹逊突然眼前一亮,可紧接着就摇头否定。
  很快,他又有了灵感。
  ‘行者,不行不行,东方行者虽然能引起古代西方人的猎奇心理,可我什么都不会,想装也没法装。’曹逊再次眼前一亮,可紧接着又摇头否定。
  很快,他再次有了灵感。
  ‘对了,残疾人,古代西方可是圣教的天下,在圣教的教化下,古代西方人可是极有同情心公德心的,没错,就用这招儿,这可是被历代骗子们屡试不爽的忍术。’曹逊猛地两眼一亮,忍不住一拍大腿。
  他当即挥手折了一根树枝,一跃而下。
  月光皎洁。
  树林幽静。
  马路是真正马车碾压出来的黄土马路,直通远处河畔的睡美人小镇。
  曹逊两眼紧闭,弯腰驼背,拄着一根树枝,踽踽而行。
  转眼半小时过去。
  睡美人小镇已经出现在前方。
  不知不觉间,曹逊已经连续摔了好几跤,已经是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他感觉他真的快成盲人了,耳朵都变的比以前更鸡贼更灵敏了。
  “轰隆隆!”一阵阵马蹄飞奔和车轮转动声突然传来。
  尘土飞扬。
  旗帜招展。
  两名浑身盔甲,举着红底火焰枪徽章旗帜和的马灯的骑兵坐骑枣红色骏马开路,紧随其后的是一辆黑色四轮马车。
  ‘我去,终于有人路过了,我都快摔死了。’曹逊心中激动,装作一副要让路的样子,噗咚一声摔倒路边。
  “痛死我了,连瞎子都欺负啊,不让人活了,神呐,我看你也瞎了啊。”曹逊趴在地上,尖叫道。
  他本来是想装晕的,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他又不是为了碰瓷,晕过去的话,人家把他送到教堂,医馆之类的也就完事儿了。
  他装瞎博同情只是手段,他的目的还是融入这里,所以还得装出他硬汉,不接受施舍的一面。
  马车车厢的窗帘突然掀开,老克劳福德探出头,蹙眉道:“发生了什么?”
  他满脸横肉,五六十岁,戴金丝眼镜,身穿黑色西装,一副乡绅的样子。
  “没什么老爷,一个瞎子。”一名骑兵掀开头盔面罩,说道。
  “别叫了,拿去。”老克劳福德随手丢出几张钞票,淡淡道。
  曹逊看都不看,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抬脚就走。
  一副饿死不食搓来之食的硬汉样子。
  “呵呵呵,这瞎子倒有几分骨气,既然这瞎子看不上,那就把钱捡回来吧。”老克劳福德眯了眯眼,调笑道。
  他倒要看看这瞎子有几分骨气,有钱也不要。
  曹逊突然转身,看了过来。
  老克劳福德心下冷笑,淡淡道:“怎么,反悔了,拿去买吃的吧,这些钱够你买几条面包和一磅奶酪了。”
  “我叫兰博*曹*弗兰克,不叫瞎子。”曹逊说道。
  他想过了,既来之则安之,既然要融入这世界,不起个合群的名字怎么行,干脆临时起了个名字。
  “咦,你是东大陆之人,不,这不可能,已经好几百年没有东大陆之人来加洛林卡佩了,你是混血后代吧。”老克劳福德突然两眼一亮,不过紧接着就摇头苦笑。
  ‘靠,这里似乎跟我知道的那个古代西方有些不一样,东方人还成了珍惜保护动物了。’曹逊心中一动,微笑道:“我就是东方人,信不信由你吧。”
  他说着转身就走。
  不知不觉间,原本就阴沉的天空忽然下起了丝丝细雨。
  这是入秋后的秋雨。
  这是午夜后的夜雨。
  随风而至,淋漓而下,扑打在曹逊的头上,脸上,身上,又冰又冷,很快他就感觉他的体表温度下降到了只有十几度。
  街道空空荡荡的。
  除了风声,只有雨声。
  还有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蜷缩在小巷里的屋檐下,发出的鼾声。
  渐渐地,雨越来越大,曹逊也只能跑到小巷里避雨。
  ‘唉,好冷好孤独好寂寞,老板要是没挂多好啊。’曹逊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小巷外的街道,长叹道。
  他没再装瞎子,老克劳福德的态度减缓了他这个初来乍到的东方人内心的彷徨紧张。
  小巷里的流浪汉足足有几十人,其中一些流浪者虽然入睡了,可还抱着笛子,吉他等等乐器。
  曹逊拿起一把吉他,弹唱起来。
  “像我这样优秀的人,本该灿烂过一生,怎么二十到头来,还在人海里浮沉。”
  “像我这样孤独的人。”
  “像我这样不甘的人。”
  “像我这样苦苦追寻的人,你还见过多少人。”
  没错,歌词他改了很多,但这就是他现在的心情。
  小巷两侧都是一栋栋带院落的白色二层小楼。
  其中一栋白色小楼的二楼阳台上,正在喝茶的雪芳*伊塔*克莱门森两眼直勾勾的盯着楼下的曹逊,眸中闪过一抹异彩。
  “好俊的东方男子,身材不错,还会弹琴唱歌,哼,我才不喜欢呢。”雪芳面如桃花,满脸羞红,低声好笑。
  她说着就起身,像是落荒而逃般进了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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