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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行偷鸡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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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无志有点头疼。
  他的蛋需要靠一只会抱窝的母鸡才能孵出。
  小镇的市场上,有卖鸡的,也有卖母鸡的,甚至连养了十来年,全身肥墩墩的老母鸡也有得卖。
  就是没有卖会抱窝的母鸡。
  孵蛋需要很大的耐心,是一件很辛苦的技术活。要保证足够的温度,还要时常翻蛋,只有会抱窝的老母鸡才能孵蛋。母鸡抱窝,就像牲畜到了一定的时候就要发.情是一个道理。
  可这就是件不好办的事了。
  总不能买只鸡,然后养到它学会抱窝为止吧?
  那要到啥时候?
  云无志很早就注意到了,在道观的隔壁,住着一个瞎眼的老婆婆。老婆婆的院子里就养了一群母鸡,还有一条大黄狗。
  这些天,他手里时常拿着几个肉包子,徘徊在瞎眼婆婆的院子门口,观察里面母鸡们的情况,看看是否有符合条件的母鸡,挑一只自己中意的,好给他的蛋找个“鸡妈妈”。云无志想,等母鸡孵完蛋,嘿嘿,还可以宰了吃了,搞几个蘑菇,来个老母鸡炖蘑菇还不是美滋滋啊。
  这好像有种卸磨杀驴的感觉。
  他像往常一样,将手中的肉包子向大黄狗丢了过去。大黄狗一看有人接近,就“汪汪汪”的叫个不停,大黄狗看到地上的肉包子,只是闻了闻,用狗鼻子拱了拱,甚至用舌头舔了舔,可就是不吃。
  “汪汪汪。”
  大黄狗不领情。显然这条狗不容易被收买。
  妈也,不是说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嘛!他瞄的这狗面子还不小啊,脾气也大。呀,这些天老子每天见到你这狗娘养的,都给你送包子了,连我自己都舍不得吃,老子都是啃馒头就咸菜过的苦日子,老子快吃不起饭啦。你这狗东西倒好,还吠个不停,嫌弃啥啊?
  哼,你这狗娘养的!
  云无志一想就来气。他小心的往大黄靠了过去,想去把地上的肉包子捡回来,吹掉上面的灰尘泥土,还能留着给自己当晚饭。
  可不能浪费了。
  他现在很穷。
  “汪汪汪!”
  大黄狗冲了过来,对着云无志一阵龇牙咧嘴。
  “狗大哥,狗大爷,有话好好说嘛!”
  大黄狗往前逼了两步,两只前爪向前斜斜的伸了过来,脑袋低的快要贴在地上了,眼珠子死死的盯着前面的人,做了个扑倒猎物的姿势。
  云无志吓得一屁股蹲在了地上,仰着脑袋,眼睛往下一瞅,看见大黄狗的肚子底下一排**鼓鼓胀胀的,看起来像串成一块的桃子,才清楚这是条母狗,还是怀了狗崽子的母狗。他悻悻的笑了起来,不好意思的说:
  “呀,是狗姑娘啊,哦不,狗大娘!嘿嘿,有话好好说嘛,千万别动嘴!你可别动嘴啊,俗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嘿嘿,你不是君子,所以千万别动嘴啦!”
  大黄狗果然停了下来,似乎能明白他的意思,一对黑眼珠子却一动不动的锁住云无志。云无志也不敢再往前去捡回地上的肉包子,生怕一动,这狗就要扑过来。
  一人一狗就这么对峙。
  最后云无志不得不示弱,懊恼的往后退。
  大黄狗见他往后退了,一嘴吧就啃在了地上的肉包子上,囫囵的给吞到了肚子里。
  好哇,你这狗娘养的,狡猾的很啊,原来是在护食啊!表面上不接受我的贿赂,这下急了就不装了是吧。哼,俗话说吃人嘴软,你他瞄的要是再对老子汪汪叫,那你还要狗脸不?
  云无志又朝大黄狗丢了一个肉包子。
  大黄狗这次毫不犹豫,在空中就接住了,照样一口吞掉。吃完后面无表情的看着云无志,既不摇尾巴,也不再乱叫。
  云无志往前走几步。
  大黄狗只是看着他。
  他又丢了一个包子。
  大黄狗吃完后还是看着他。
  他再丢了一个包子,这次走到大黄狗的面前了,离院子大门还差七八步。等他手中的包子丢的只剩下一个时,他与大黄狗只有两步之遥,伸手已经能摸到院子门口了。
  大黄狗仍旧只是看着他。
  云无志从门缝里往院子里面瞅了几眼,没有看到那个瞎眼老婆婆,看来瞎眼老婆婆应该不在家,或许去了小镇上卖鸡蛋还未归。
  瞎眼老婆婆靠卖蛋为生。
  “好机会!”
  云无志心中一喜。他假装在门口敲了敲,确定里面无人回话后,又瞅了一眼旁边的大黄狗,大黄狗坐在一边咧着嘴,像个熟人一样,不客气的看着他手中仅剩的最后一个包子。
  他狡黠的一笑,将手中的肉包子咬了一大口之后,砸吧砸吧嘴,当着大黄狗的面美美的嚼了好长一段时间。
  大黄狗嘴里发出低声的呜呜声,似乎在抗议。
  “好家伙,看好了!”
  云无志“咻”的一下,使出全身的气劲,将手中的肉包子当着狗的面,朝着远处空旷的草地,远远的扔了出去,差不多有三四里远的距离。大黄狗已经早不跟他客气了,看着他手中的包子划过天空之后,迅猛的追了出去。、
  等大黄狗吃了那个肉包子返回大院的门口时,云无志趁着这个空档,已经偷偷的潜入了瞎眼婆婆的院子里。
  院子里有不少的鸡,云无志估算了一下,大概有五六十只。这些鸡都零散的分布在院子里各处,并不容易抓。
  他先是观察,找到那些会抱窝的母鸡。前世来自农村,他当然知道哪些鸡会抱窝。首先,会抱窝的母鸡通常会找一处阴凉地,用两只鸡爪子刨出一个和它身体差不多大小的坑,然后蹲在坑里一动不动。
  根据这个特征,云无志很快就却认了目标。在院子屋檐下的墙边,有大概十来只母鸡蹲在那一动不动。
  云无志看中一只全身炸毛的母鸡。
  那只炸毛的母鸡,就是他的目标。
  他没有扑向母鸡,而是丢了一把米在地上。偷鸡必须带米嘛,不带米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抓到鸡呢?果然,院子里的鸡全部朝地上丢米的地方涌了过来。
  云无志伺机而动。
  在门口留下一两碎银。
  抱起那只炸毛的母鸡就跑。
  他不跑还好,他这一跑,院子里的鸡就像是炸了窝的蜜蜂,一阵乱扑腾,大公鸡更是伸着长长的脖子,半跳半飞的追在他屁股后面就是一通瞎啄。
  大黄狗听到院子里的动静,从门口的狗洞里钻了进来,堵在了门口,龇牙咧嘴,发出“呜呜”的声响,没有扑过来,只是在示威警戒。
  云无志吓了一跳,心想自己慌啥啊,要插翅难飞了。他朝院子的墙望了望,很是绝望:院墙不高,但是墙上面被一圈长着倒刺的藤蔓覆盖,根本不可能爬墙出去。
  这下好了,偷鸡不成蚀把米,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啦。呀,这他瞄的咋整,前面有母狗挡道,后面有凶狠的大公鸡追杀!
  云无志进退两难,悔得肠子都青了。他搞不明白,自己身上不是还有银子吗,等这老瞎眼婆婆回来了,向她买一只母鸡不就完了吗,为啥要做偷鸡的事呢?
  正当他慌的不知如何办时,院子的大门开了。
  瞎眼婆婆拄着一根拐杖走了进来。
  愣愣的看着这鸡飞狗跳的场景。
  手上的拐杖不停地敲击地面。
  她的样子看起来非常生气。
  手中的拐杖向着他挥来
  “我要打断你的狗腿!”
  呀,要出大事了啊。
  他双腿发软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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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镇一家大宅院里。
  一个白面书生模样的少年负手而立,他的身边走来一个蒙面的灰衣人。灰衣蒙面人双手恭敬的给少年递来一张纸条,少年一只手接过。这是一张有着奇怪图案的红色信纸,没有被装在信封里,上面绘有一把滴血的刀。书生少年打开信纸,眉头微皱:
  “信上消息可否属实?”
  灰衣人为难的回答:“这是老爷亲自让我给你带来的消息,小的只是一个传信的而已,没有打开过信件,不知道信的内容。”
  白面书生少年沉思了一会儿,“好。你且退下吧。”
  蒙面灰衣人转身往后走了没几步,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四肢抽搐了一阵,嘴角淌出一片黑血,很快就不再动弹了。
  白衣少年对着灰衣蒙面人的尸体,右手轻轻一挥,袖中洒出一些粉末状的东西,覆盖在了尸体上后,尸体就燃烧起来,一会儿连骨头都烧成了灰烬。
  少年看着手中红色信纸。
  信纸上写了一排字:
  玫瑰小镇,云阳,帝国四皇子,十九岁。
  书生少年笑了笑,喃喃自语,“用红色信纸,好大的手笔。嗯,四皇子,也难怪。看来此人不好杀。父亲身为乌月门的大长老,又何必去接这种任务?”
  他想了想,“哼,或许这和本家有关,父亲为了回到那个家族,恐怕也是不得已才接下这个任务。”
  史家暗地里经营了一个杀手组织。
  名为“血刃”。
  少年为玫瑰小镇史家独子,为南域史家本家的一个关系比较近的旁支,对本家的事也有所了解。史家作为大羽帝国南域的一个大修真家族,崛起于三百多年前,如今更是如日中天,家族势力日益庞大,有成为南域第一修真家族的趋势。
  他父亲于二十多年前因为某事从本家分离了出来,和本家的家主是堂兄弟关系。史家能够崛起,与暗地里经营的杀手组织有很大的关系。
  他的父亲也是杀手组织的重要成员。
  书生少年知道,这个名为“血刃”的杀手组织,发布的任务一共分为五个级别,每一个级别都用不同的信纸表示。任务的级别从低到高分别用白色、黄色、绿色、蓝色、红色的信纸表示。
  白色级别最低,红色最高。
  红色的任务,通常需要步步为营,花费数年的时间才能完成,靠的不是修为实力,而是阴谋诡计。
  因为这类任务中,目的不是刺杀,而是取得目标的信任,使其为己所用。被杀的人要么修为本身就逆天,要么就是身旁有修为高强的人保护。想要完美的完成任务,靠武力是件不大可能的事,只能通过计谋,取得对方的信任,在时机成熟之时,借刀杀人,给予对方致命一击。
  这种杀人手段最高的境界是,在任务完成之后,所有人都不知道你才是这幕后的凶手,还被人当作一个好人。
  任务成功的关键,就是信任。
  书生少年自信笑了笑,朝院外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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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阳从道观里往回走,差不多需要半刻钟的时间才能回到他住的客栈。云无志拒绝了当他的仆从,他并不是很在意。
  他不缺仆从。
  让云无志作他的仆从,只不过是出于对这个少年的一份怜悯罢了。若这个少年不是姓云,他才不会屈尊去与一个被人当作傻子的乡下小子打交道。
  不过君阳还是有些激动。
  因为在院子里遇到的那个少女。那个叫作林芸汐的少女,给他带来一种很独特的感觉。作为帝国的皇子,君阳见过很多的女孩子,却对她们都没有多大的兴趣。
  林芸汐不同。她既没有帝都富贵官宦人家女儿的那种作装出来的故作娇柔,也没有乡下女孩子的粗俗。
  她就像一株生长在野外的高贵花朵。
  一千朵美丽的花里,要挑出一朵最美丽的,很难。但是在一堆杂草里,若是出现了那么一两朵漂亮的野花,总是会给人带来意外和惊喜,若是这朵花还具备了独特的气质,一点都不比人为刻意栽培的名花差,那就更加难得了。
  林芸汐在君阳的眼里,恰恰就是那一种。
  他脑中全是林芸汐的身影。脑袋里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与林芸汐相遇时的情景。
  这是一次美妙的相遇,近乎完美。第一次见面,他就把这个奇女子抱在了怀里,虽说当时的初衷只是想把人家接住,以免摔在了地上,不过这种感觉非常的美妙。
  遗憾的是,林芸汐没有接受他的馈赠。
  他明明感觉的到,她很喜欢自己玉佩。
  若是在帝都,别说是他的玉佩这种值钱的东西,就是他把用过的裹脚布赠送给任意一个出身高贵的女孩,人家就算不感恩戴德,也会全家高兴的几天睡不着觉。。
  君阳越发的觉得那个姑娘有味道了。可他明天就要离开这个小镇,心中不禁感到一阵可惜。
  当他路过某处偏僻的地方时,十几个灰衣蒙面人手持凶器,杀气腾腾的挡了他的去路,朝他逼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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