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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今年的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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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快速的飞驰,应行云在颠簸之中终于感觉自己好了些,微微推开身上的毯子,看着天空中的星辰。已经过去了七天七夜,他们很大概率已经安全了,只是很有可能已经被悬赏了。
  悬赏的人不担心他们不去城镇或者村落,在草原这种地方,很长时间没有出现在城镇上的人通常都已经饿死在路边。而去城里一定会被人举报,那丰厚的悬赏金能让任何人疯狂,不要不相信钱,没什么比钱还有效率。
  “你叫什么名字?”
  驱赶着马车,没有车棚的马车上只有几捆小麦,应行云摇头晃脑,这上面没什么东西了。但是他们似乎也没有什么办法,只有继续多撑几天。
  “我?我的名字?你就叫我笛卡尔吧。”
  夜凉如水,应行云自称笛卡尔,反正也不需要留下真名。他不会摆弄马车,也受伤严重,这几天才恢复了身体。
  “笛卡尔!到了下一个城镇前我会停车,你走,行吗?并不是不帮你,只不过我已经没有这个能力。”
  银色的耳环与被风吹起的长发之中,一个少女英姿飒爽,不得不说做事也忽然就成熟了许多。应行云作为一个陌生人,过多的涉足决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尽快赶他走才对,至于他要怎么谋生?这还用说吗,自己想办法。
  “我……”
  应行云说不出话,按道理说,这个人这么做也已经很对得起你,你总不能还讹上别人,一直赖着不走吧。
  “如果有麻烦就直说,我会帮助你。”
  少女轻盈的声音稍微放松了些,到今天夜里的休息时间到了。不管怎么说,她也不可能继续赶马车,太累了。
  应行云摇头,说道:“我应该没问题,你只要管好自己就可以。”
  其实问题不知道有多大,但是说出来也没有,现在这辆马车上只剩下一些今年才收割的小麦,能让他抱着小麦走,他还拿不动。
  艾琳暂且爬上马车,就着一捆稻草先睡下,应行云则必须保持清醒,在这个夜里只要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立刻就要叫醒艾琳。
  “好一把剑。”
  抚摸着手中的大剑,应行云不禁赞叹,这是艾琳叔叔送给她的,这把剑目前是他们唯一可以用来防身的武器。赤红色的剑身足有一米二,是一把双手大剑,也可以当成是单手剑。
  “你要去什么地方?”
  问一句艾琳,这个女孩此刻放弃了一切戒心,声音糯软的让人心动不已。
  “我要去父亲的一个朋友家躲避,就在南沙思诺。”
  说着更把身子埋进了稻草里面,躲避夜里的凉风,还好是夏天否则草原的夜晚冻死人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这个地方是典型的温带草原,降水量低的同时风沙也很大,人能在这里居住也是不容易。
  “更南方,应该是农业国家了吧。”
  手持大剑,能感受得到大剑剑身还有一些温暖,这把剑一直都是这样,在寒夜里也能散发热量,让应行云感到十分的奇怪。不过现在奇怪的事情也实在是太多了,多一把能发热的剑算得了什么?
  斗转星移,等到了白天,应行云匆匆入睡,在颠簸的马车上其实也完全睡不着,但只要足够困就哪里都能睡觉。
  一边小心计算着什么时候回到下一个镇子,一边在研究这个地方算是怎么回事,他一过来就能说当地的语言,读懂当地的文字。虽然还不会写,但是应行云通过和艾琳的交流,觉得自己很快就能学会。
  根据士兵的盔甲则可以推测出,现在大概是类似于西方文艺复兴初期,那样的全身甲能够使用至少要在这个时候,乃至于文艺复兴都过了一段日子。但没有亲眼见过城市,他是无法确定,只能大致的推测出这样的背景。
  这个时代的人,似乎越来越没有信仰,越来越渴望金钱,正是因为如此才有新航路的开辟。
  “你没有任何用,对于我而言。”
  这是艾琳给出的要分别的唯一解释,应行云深表赞同,除了消耗了本来就不多的粮食以外,真的看不出他让事情改变了多少。
  “你为什么那么畏惧死亡?”
  艾琳在面对星空的时候曾这么问,应行云毫不犹豫的回答:“按你的说法做我现在已经死了几天了,至少我的决定让我离开了困境。”
  废话,要是当时冲动了,还能有现在?
  夏天的草原,狼嚎无时无刻没有。在饿狼之中,唯一值得高兴的事就是为了逃避那些搜索的士兵,他们必须走最偏僻的路,也就越走越找不到任何城镇。粮食和水逐渐全部消耗一空,还是不敢去城里,但是小村落或许还没有人知道悬赏的事,他们现在只希望能找到一个小村落暂且补充粮食就足够了。
  “精灵,你的视力好,我们在夜里上大路找地方换水喝。”
  不得已,必须这样来处理问题,应行云在夜里视力几乎没有任何下降,说不清什么原理,当然是欣然答应。
  大路全部都已经被硬化,应行云看着路面暗自猜想这附近难道有火山?这样早期的水泥也不是轻易就能作出来,但这样最好,飞速的车轮在路上还很安心。
  毕竟夜里人少,就算有人也不可能一眼认出他们。
  “有没有兜帽?我遮住耳朵。”
  应行云要来一件长袍,遮住自己尖尖的耳朵,他们在夜里多次避让行人,但是渐渐地改为追着行人要水。在夜里要水居然没有被认出来,这件事情是个巨大的发现。
  他们顾不上那么多了。能找到有水的人算是一件难事,每一个人都去问才是正确的选择,一直以来也没有人能够发现他们。
  “啊,你们是一对夫妻吗?”
  一对早起的老农夫在送上一些黄豆与水袋的时候听声音就分辨出了这两个人的性别。
  应行云迟疑片刻,不知道怎么说,一直都有人打听过他们的身份。
  “是的,是的!他是我的丈夫,我们正打算去南方,请问现在南方的路上有没有强盗?”
  艾琳却同意了这个说法,反过来问他们事。
  “现在哪还有强盗,不过是夫妻的话肯定就不是。我就说那么高的悬赏怎么会让我们碰上,啊哈哈哈哈,走吧!”
  这对农夫大笑着扛着锄头走远了,应行云已经学会了一些赶马车,慢速前行没有问题。
  “我们应该已经被人认出来过,只是他们在夜里没把握打得过你。”
  能拿得住双手大剑,应行云都想不通这个小小的身体里面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他的“妻子”身高也就一米六,却经常在夜里杀死饿狼。
  “哼,快走吧!你在夜里还有点用,送我一个月。”
  艾琳摘下了自己的耳环。
  “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有了它你也不用担心会饿死。”
  没了耳环在马车的另一侧,艾琳放下了大剑,还有几分失落,应行云哈哈大笑,他们逐渐熟悉了。
  “我们下一次直接进城,没有办法了,我连买水的钱都没有了。”
  艾琳稍微整理了一下头发,摘下胸前的水晶项链,说道:“我们必须进城,这个项链只有在城里才能卖出合适的价钱。”
  应行云赶着马车,有些担心:“万一被抓了?这水晶项链他们不认?”
  艾琳呵呵一笑:“他们只认金银,你可以把我送给你的耳环拿出来,肯定有用!”
  应行云当然是不肯,他日后的指望就在耳环上,这对耳环特别的精致,要女孩子戴上了,那才叫好看,卖得出好价钱。
  “那小麦呢?”
  “喂马。”
  “明天就去城里?”。
  “……”
  夜色之中,两个人计划好了明天到底要做些什么,只不过悬赏的事情都不去想而已,他们是会去城里,哪有怎么样?不会有事的,虽然别人早就想到他们迟早要进城里,但碰运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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