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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无论多晚,无论多难,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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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之后周明就躺在了床上呼呼大睡,整整一晚上的折腾让这个二十几岁的男孩子身心疲惫,布满血丝的眼眶看起来格外吓人,应该急需睡一觉来缓解疲劳。
  周明忙着睡觉,一下子带回来四台电脑的他此时立了大功,我跟段晓飞在家里把箱子一个一个的拆开,又把电脑一个一个的组装完,买来的二手插板此时派上了用场。我把它们分配到每一个办公桌的下面,客厅的空调还没修好,两个人累得满头大汗,可也毫无怨言。
  知道周明回来的不只是我,不知道谁走漏了风声,林阳发来信息说晚上聚聚,毕竟三个人好久不见了,应该是需要个什么仪式来巩固一下感情的。尤其是我跟林阳,自那次冷战风波后就没怎么聊过。几年的兄弟情,不能就这么冷下去。
  所以我答应的很爽快,一边定下了时间地点,一边继续加快速度把电脑组装完。
  不知道是不是没见过这么多的电脑的缘故,那天的段晓飞看起来格外兴奋,自己一个人坐在地上抱着电脑来回的测试,我不懂这个,所以就任由他胡来,反正不乱来就是了。那时的段晓飞孩子一样的心性,除了玩再也没有什么能勾起他的欲望了,那时候的我也是孩子一样的心性,除了跟大家一起玩,再也没有什么想做的了。
  都是一群二十几岁的孩子,都是一群涉世未深的孩子,玩心太重,童心也还未泯。
  那时还不知道,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也是很多人穷尽一生都在追逐的事情。
  是吧?同样是挣钱,干嘛不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同样是工作,干嘛不选择自己心仪的类型?大概我们都这样,不喜欢的工作大都挣钱,喜欢的工作别人看来又大都觉得不靠谱。不用表现的特别明显,自己就已经能够察觉得到的。
  周明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四五点,算不上贪睡,毕竟人家吃带着投名状前来投奔的,是立了大功的人。睡醒之后的周明看起来要好很多,整个人精神了不少,虽然彼时凌乱不堪的发型跟朦胧的睡眼看起来有些迷瞪,但是相比于第一次在车站见到周明的时候,已经是好了很多。
  林阳应该已经通知了他的,不然睡醒的周明不会径直跑到浴室冲澡,然后换了身衣服,打扮的像是出门相亲一样。
  我没他那么注重仪式感,穿着来不及换掉的衣服和拖鞋出了门,其实本也就没想换掉,总觉得拖鞋跟七分裤才是夏天的标配。不像我身边的男孩子,此时的他穿着好看的皮鞋和衬衫,明明只有一米六的身高,却给人一种一米六五的既视感。衬衫扎进裤子里,周明的腿看起来有些长。
  这行头哪像是出去撸串的样子?
  果不其然,到了地方他就后悔了,整洁的衣服和体面的人一度在那个小吃街栽了跟头,后来周明脱了上衣,反正是没人认识,只要不犯众怒,随便你怎么样都可以。
  那个老河大南门旁边的小吃街,后来一度成为了我们联络感情的好地方,那些曾经认识的人都在这里聚了又离去,那些新认识的朋友都在这里结识。混熟了的摊位老板娘买卖凉菜的大妈,只要去那边吃饭,每次都能有优惠,或是送肉串或是送菜,不然就是优惠满减。
  嗯,撸串喝啤酒而已,我却成了为数不多的VIP。
  林阳早就等在那,说好的七点,太阳还没下山,街边的小吃摊还没摆完。摆在林阳面前的,也不过是两盘凉菜而已,肉都还没从羊身上割下来,板筋也还没开始穿,林阳坐在那里守着两盘凉菜,筷子就摆在桌子上动也不动,坐在桌子上的林阳东张西望,像是在寻找着什么,对于桌子上的下酒菜看也不看,
  是个不会吃喝享乐的笨蛋。
  我吆喝着走过去,林阳看到周明的一身正装也是蛮奇怪的,张口就是一句“兄弟,你卖保险去了?”我拼命咽下去了刚灌到嘴里的冰镇啤酒,然后眼睁睁的看着周明的一张老脸憋得通红。
  我怕周明站起来掀桌子,一边用脚丫子死死按住桌子腿,一边举着杯子转移话题。那时距离我们毕业不过是一个多月而已,充其量两个月没见过。可是相比于天天都能见到的那三年来说,两个月的时间依旧很长不是吗?彼此都算不上什么特别想要见得人,但是像那天那种情况,有机会了是一定要见见的。
  我们不矫情,但是有些感情,不联络不行,我们还没被生活冲散,回忆也不能被时间搁浅。
  周明趁着酒劲给我们讲新交的女朋友很中意,林阳举着杯子反过来祝我万事胜意,杯子里面和语气里面满是真诚,丝毫没有冷战时的蛮横和不近人情。我一激动就端着杯子站了起来,看着林阳满是真诚的小眼神,情急之中口不择言“这杯酒我干了兄弟,你随意,你且看我……”
  话未说完就端着杯子往嘴里倒酒,未说完的话都在酒里,未表明的心意都在酒里。酒局上大多都是这样的,会说话的端着杯子劝酒,不会聊天的只一句“都在酒里”,无需解释也无需多言,你只管端着杯子喝酒,其他的什么都不用管。
  彼时我站在桌子旁边,比坐在对面的林阳高出了不少,不只是身高,还有喝酒时的来者不拒。老爹说过的,输量不输势。
  喝醉了酒的林阳满嘴胡言乱语,光秃秃的脑袋像个小型草地;周明把衬衫脱下来扔到一边,大口喝下去的啤酒成功撑起了光滚滚的小肚子,是挺对得起小胖子的外号。我看着蛮有意思的两个人,一边往嘴里狂塞面前的黄瓜变蛋,一边含糊不清的举着杯子往嘴里倒酒。
  酒足饭饱之余,三个人趴在了桌子上躺在了凳子上,昏沉的大脑发不出什么明确的指令,记不清是谁付了钱,好像是我,又好像是林阳,也有可能是周明。
  直线都走不了的几个人,相互搀扶着往回走,来往的人群看不见,小贩们的叫卖声也听不见。三个人在橘黄色的路灯下面走过了夜市摊,走过了斑马线,也走过了那个只管喝酒只管叙情的我们,原本被抛在脑后的大学生活在记忆里不断浮沉,想起来的想不起来的都在那天的夜里涌现,像是做梦一样不肯醒来,那是我们几个的最好时光。
  暖色的灯光照在了身上,也照亮了前行的路,我们像是归来的英雄,又像是历经磨难的少年。影子被灯光拉长,不断地有车从身边经过,光着上半身的周明和林阳,再加上摇头晃脑的我,三个人喝多了酒,一度控制不住自己的大脚丫,或是左摇右晃,或是凌乱不堪。
  那应该是我们最好的样子吧?
  不知道是不是酒喝的太多,又或是记错了路,林阳要回家,新租好的房子明明在南边,可是他却手指着北边,那是我们学校的方向。手机里的滴滴打车还没到,周明把衬衫搭到肩膀上,口头一个劲的骂着SB,不知道是在说林阳还是在说他自己。
  没等到我说话,林阳就又自言自语“不对,我们已经毕业了,家应该在那里。”含糊不清的话从嘴里说出来,整个人逆时针旋转90度,路灯照在他脸上,半眯着眼的林阳艰难的辨认着方向,最终手指在我们租的旧小区的方向停了下来。我被随后被林阳的一句“家,我们回家!”弄湿了眼眶。
  我他妈怎么那么想抱着他痛哭一场?
  林阳的话让我酒醒了一大半,恍若雷击一样站在路边,原来在他的心里,待过三年的宿舍是家,那个曾经被兄弟驱逐被迫跟我冷战的地方也是家,这个信阳的大男孩,把关于这座城市所有的记忆都留在了这个城市的两个家,爱恨情仇和悲欢离合都在这里,可这两个家没有一个肯收留他。
  我气得想抽自己巴掌,脸上火辣辣的疼。
  “走,我带你们回家。”不远处滴滴打车叫来的车子停在路边打着双闪,我一手扶着满嘴胡言的林阳,又一手把人事不省的周明拽了起来,三个人摇摇晃晃的往前走。明明就二十几米的距离,我却走了那么久,飞没了的思绪和漫天的记忆都在那段路上,怎么都忘不了,手里拉扯着的兄弟怎么都放不下。
  那时脑子里只一个念头,兄弟,我带你们回家。无论多晚,无论多难,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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