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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侍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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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云昭说,考试成绩中午就让整个主城的所有考生都气得牙痒痒,全城第一居然让外城的小子抢走了!
  秦云昭说,这次抓捕命令是她最讨厌的父亲下达的,来电叮嘱她不要出城,所以她偏要出城。
  秦云昭说,据说这次的疑犯很可怕,所以她非得去看上一眼,没看到就在外城晃悠,最后终于堵到了林达。
  所以她非得出来找人见上一眼不可,踏青也只是借口罢了。
  至于地下水道的结构图外城没有林达接触不到,但主城图书馆里有完完整整的全套,她闲暇时研究过,算定林达会经过那个路口。
  几乎一整晚,都是秦云昭在叽叽喳喳,像是活泼自由的百灵鸟,在早春的季节里歌唱一样好听。
  夜里,林达敷上了破伤风药,这种药在外城以合法渠道根本无法买到,黑市里的价格也高昂得让人望而却步。
  但对主城的人尤其是秦云昭这样的贵族小姐而言,却算不上有什么麻烦。
  那个高架桥外的齿轮凹槽,是秦云昭的秘密仓库,林达是第一个和她分享的人,除了啤酒、伤药,还有很多奇奇怪怪不能往家里带的东西。
  这个在学校里爱打架、爱哭爱笑活泼玲珑的少女,在家里的时候,是一个标志的贵族少女,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很让高弗雷管家满意。
  高弗雷管家是她去世母亲的管家,常常拿两人对比,说些过去的事情,对秦云昭来说,高弗雷像是爷爷一样,为了让他开心,秦云昭故意像自己的妈妈一样管他叫“高弗雷叔叔”。
  这个活在故事里的少女也并不是那么坏,林达闭上眼睛想着。
  话本小说里的主人公总有特异之处,自己有没有呢?
  带着纷乱的念头,林达放下了一整天的疲惫紧张,终于进入香甜的梦乡。
  但他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昨晚分别时那个带着微醺醉意的调皮少女,又变回了暴力的小恶魔。
  “快起床,今天本小姐要带你去做一件大事!”
  林达被整个拎了起来,睡眼惺忪却没有本来该有的警觉。
  脚步声传来,一会儿之后,一身燕尾服出现在门口。
  高弗雷管家衣冠楚楚,哪怕年纪已经大了,可看起来真的很年轻,而且风度十足。
  他疑惑地看了两人一眼,“小姐,这是怎么了?你怎么能来他的房间里呢。”这不符合礼仪。
  秦云昭双手轻轻拉着蓬蓬裙,微微半蹲随后起身,无奈地说道:“高弗雷叔叔,我想带艾伦,我的新侍从去见见我的朋友。”
  被小姐以最快速度扔回到床上的林达终于清醒了,他的衣衫甚至因为小姐的力气过大而被扯松了两颗纽扣。
  “艾伦,或许我昨天没有和你说清楚。”高弗雷管家此刻是严肃的,令人畏惧的。他顿了顿,开口训斥道,“也许是外城没有这样的规矩,但是在小姐面前,我希望你时刻保持一个侍从该有的礼仪。”
  “穿好你的衣服,艾伦!现在是早上八点半,明天这个时候,我希望你已经起床准备好跟随小姐出门了,而不是让小姐在你的房间里等你醒来。”
  这个老人对他真的很好,昨天离开前,高弗雷管家整理好了干净暖和的鸭绒被,另外还拿了两套他的新衣服放在林达的房间里,甚至还贴心地倒了一杯水。
  他本不必要做这些。
  林达歉疚地低下了头,“对不起高弗雷先生,我明天一定会早起的。”
  直到走在路上,秦云昭终于彻底把乖乖女的派头丢了之后,林达才想明白这个问题。
  “你给我下药了?”他十分愤怒。
  “啧啧。”秦云昭砸吧着嘴,鄙夷地挥着手,“就你也值得我下药?不要说这么难听好不好,我只是想让你睡得更好一些,所以在伤药里加了一些勃罗特花的粉末罢了。”
  林达恨得牙痒痒,勃罗特花是一种具有强烈催眠效用的植物,加在伤药里敷在伤口上,他身上那么多创伤,不知道分量会重到什么程度,昨晚又喝了酒。
  每天凌晨五点自然醒晨练的他,竟然睡得像是死猪一样。
  不知不觉间,林达已经融入了这个侍从的身份,不愿意让高弗雷管家因他而失望,所以感到愤怒无比。
  主城和外城一样,毕业考核后,成功通过考试拿到“职业学校”或者诸如“蒸汽学院”这样三大院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有为期一个月的假期,于七月正式开学。
  战部和神所也同样如此。
  但秦云昭还是带着林达去了主城的基础院校。
  “下个月她就去神所了,我可不想错过最后一个教训她的机会。”秦云昭是这么说的。
  林达有些好奇,还有这小魔女都搞不定的人?自己在外城朗姆学堂里几乎是呼风唤雨般的存在了。
  外城那么多基础学堂,没有敢和他叫板的学生,朗姆学堂的男生们打起架来底气都很足。
  这小妮子比自己还强,竟然都有搞不定的对手?
  当他跟着秦云昭走进礼堂之后,他终于能明白,为什么那个女生能够被秦云昭看作是对手了。
  “瞧见没,你……”秦云昭侧过身撇了一眼,突然有一股无名火起,“林达,你有什么想法?”
  林达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在他枯竭而机械的词库里,也许唯有天使这样的词语可以用来形容她。“她可真美,不是么?”林达由衷地说道。
  坐在右前方的少女留着金色的长发,发梢带有微微的卷起,她的小脸儿像是被天使吻过一般美丽动人,尽管她始终都在捧着书本细细阅读,林达只看到了她的侧脸。
  肤若凝脂,聘婷秀雅,明眸善睐,落雁沉鱼……一时间,那些被大叔逼着啃下的大部头古书里的美好词语像是潮水一般从他早已忘却的记忆中喷涌出来,他难以置信,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美的人?
  秦云昭也很美,但她的美很婉约,和气质却不相符,假如秦云昭是婉约温柔的性格,或许可以与之争锋。
  林达在胡思乱想。
  秦云昭可不打算闲着。
  “克莱丝黛尔,你等等,我待会儿再来!”她大吼一声,抛下一句话来,随即一把提起林达,拖着往外走。
  倒不可能是对林达有什么想法,她毕竟不是话本小说里那种傻脑筋的富家千金,只是自己的侍从,还没上阵就叛变了。
  身为老大,这能忍?
  揍了一顿之后还觉得不满意,把林达一头三七分的骚气短发揉得乱七八糟之后,她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克莱丝黛尔合上书本,轻轻把散落在肩头的柔顺金发撩到尔后,无奈地摇着头,柔声说着话,“云昭,你又胡闹,他是谁?”
  “你可别忘记我们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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