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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橘猫大侠的旅行手记 / 15. 抱着一个金元宝的招财猫

15. 抱着一个金元宝的招财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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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和小桔花已经进了金花城将近一个月了。
  身为一只在人类世界摸爬滚打多年的流浪猫,我怎么都想不到,如今的自己竟然会有一份正式的工作。不过,这份工作,实在令我感到很憋屈。但为了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填饱自己的小肚子,同时还有个落脚的地方,我还是不得不将就干下去。
  “别摆出一副死鱼脸嘛!这不是挺好的么?白天发发呆,晚上睡大觉,跟你当流浪猫那时候差不多呀!再说,我倒是觉得每天都过得很开心,自己一个人都能玩好久!”
  “废话!你整天像苍蝇一样飞来飞去,又不用一动不动猫在相同的地方!还有,跟你说,只有被收养的家猫才活成我现在这个窝囊样儿!”
  “乖嘛小猫咪,有我陪你玩呀!”
  “这就是你说的‘玩’?”
  小桔花这时候正把我浮在了空中,头朝下倒了过来。在此之前,我已经被她来来回回倒腾了好几回了。为了避免吓到客人,我费了好大劲才让小桔花乖乖藏在我的影子里,但她还是忍不住对我干这种奇怪的恶作剧。还好我这方面的适应能力出奇地好,除了小脑瓜子被她搞到有点犯迷糊以外,肚子里并没有翻江倒海的感觉。
  “快停下!客人来了!”
  小桔花像摆正一个小玩具一样,瞬间把我端端正正地放在了地面上。
  “喵呜!”
  我努力地挤出一副笑脸,对着客人发出一声轻快悠长的喵叫。眼前这只穿着阔绰的青蛙,表情一动不动地把一块银币投进我抱在胸前的大金元宝里,然后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旅店中去。
  那是一声何其屈辱的“喵呜”!
  在我原来的世界里,只有毫无尊严、一昧讨好人类的家猫,才会发出这种谄媚的叫声!我为什么会来到这个鬼地方!老山羊不是说我会拯救世界的吗,为什么我现在会在这里当一只……招财猫!
  没错,这就是我现在的工作,在自己落脚的旅店门口当“招财猫”。
  煤球王国的国都金花城,不得不说是个新奇的地方。在这座城市里,猫这种动物的地位似乎并不高。反正我目前见过的猫同类,好像也没有啥别的工作可以干,几乎清一色地都是在当“招财猫”。在人类世界,店铺里的招财猫都只是小玩偶而已;但在这个奇怪的世界中,“招财猫”可是实打实、有血有肉、会叫会跳的真猫!难道这个世界的猫就那么窝囊吗?哪怕像人类世界的猫一样,多一些别的普遍“用途”,比如当宠物啥的,也不至于到处都用真猫来“招财”吧?
  虽然在我这只初来乍到的流浪猫眼里,当“招财猫”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工作,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份工作确实闲得慌。这工作的要求低得离谱,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资质条件。只要你不是一只死猫,不是聋耳瞎眼、缺胳膊少腿,长得也没有歪瓜裂枣,并发誓不会被奇怪的东西拐跑的话,就能抱个金元宝形状的“储钱罐”,然后把自己搁在店铺门口招待客人。
  这工作唯一需要技巧的地方,就是对着进门的客人挤出一副看得过去的笑脸,然后热情地叫出一声“喵呜”,就完事儿了。碰到好心的客人,他会往你抱着的金元宝里头丢钱;碰到恶劣的客人,你可能就要小心自己的胡子和身上的毛。每天结束的时候,店主会把储钱罐里头的钱跟你算个清楚,然后按比例分成,而且每个店家定的比例都不一样。
  不得不说,这一声“喵呜”可是大学问:有的猫做着做着,可能就把胡子和身上的毛给叫没了;但有的猫却能把储钱罐叫得满满当当,成为一代商业传奇。眼下的自己尽管没有成为什么传奇,但倒也做得中规中矩,赚来的一点钱已经够我吃饱喝足睡踏实了。
  如果非要说这份工作有什么不好的地方的话,就是太无聊。每天呆在固定的小地方,客人来了就挤挤脸、叫唤两声;没人的时候就只能舔舔爪子或者追追尾巴。虽然小桔花有时候喜欢奇奇怪怪的恶作剧,但仔细想想,要是没有她的陪伴,我估计会疯掉吧。千万别小看工作上的无聊,要知道,日复一日的专业化“无聊”,会造成身心的严重伤害。比如现在蹲在我对门店铺的那位兄弟,一只狸花猫,看他的样子,估计是已经坏掉了;眼下他的这张脸,别说招财,简直就是一头用来驱魔辟邪的石狮子;苍蝇停在他脸上估计都不知道要用爪子赶一下。之前还听说过有个干了多年的可怜的同行,终于某一天忍受不住了,愣是拔光了自己的毛。惨痛的例子告诉我,这份工作绝非长久之计,差不多了得赶紧找机会跳槽。但是,我又能做啥呢?一想到这里,我的小脑壳又开始疼了。
  “小桔花,你觉得大白熊说的话,靠谱不?”我呆呆地望着前方,对小桔花问道。
  一朵不知哪掉落下来的小花,随着风吹过我的眼前。我看到自己脚下的影子瞬间伸出一道黑色的玩意儿,就跟壁虎舔蚊子似的,嗖一下把那朵花抓进了我的影子。
  “嘿,你有在听我说话吗?”
  “我在听呀!”
  “那我刚说啥了?听到了还不理我?”
  “哎呀!你决定就好呀。我是你的影子嘛,去哪都一样。我嘛,只要能和你安安稳稳待一块就行。跟着大白熊的话,记得别把小命搞丢了噢!”
  话音刚落,我就听到这小东西哼起了歌来。
  想起刚来到金花城的那天,大白熊跟我说过的话,我不由得又陷入了沉思。那时候我骑在大白熊的背上,跟随着回撤的黑野猪远征军穿过森林、翻过山岭、走过许多难走的路之后,来到了这个位于河岸边的恢弘城市。
  当我们进入金花城的时候,暮色已经渐渐地浸染了天空。大白熊不无遗憾的对我说,我们必须在此分道扬镳,因为他必须去安置好征战归来的士兵,以及处理宫中和军队的政务,而这些事情我不便跟随。于是他递给了我一封推荐信,让我去找一家由一只老狐狸经营的旅店,见到老狐狸掌柜之后就把这封信给他,他自会替我安顿落脚的事宜。大白熊临走时还对我说,他这次回来,估计会摊上不少宫里的麻烦事,但不管怎样,他过后打算好好调查一下大灰狼事件背后隐藏的秘密。这件事关系重大,但又不能放在台面上来干,所以尽管非常打扰,但还是希望我到时能助他一臂之力。
  我当时听到这个,其实内心也非常渴望能够把这件事情给搞清楚。既然大白熊主动邀请我同行,我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毕竟这已经涉及到了我和小桔花的安危,我不能无动于衷、高高挂起。不过,那时候我还是不敢过于表露自己,所以问大白熊为什么要选择我与他同行。他只是笑着说,等他回来找我的时候,自然就会明白,还叮嘱我切莫到处乱说。当然,就算大白熊不叮嘱我,我也不可能到处乱讲这事儿,毕竟对这个世界我还一无所知。眼前我只想无惊无险度过每一天。
  以上就是我仍留在旅店里默默等待的原因。真是好奇害死猫!
  在这个叫“窝边草”的小旅馆,掌柜是一只老狐狸,周围的人也都“老狐狸”这么叫他,于是我也跟着这么叫,到现在我也没问清楚他的名字,也懒得去惹麻烦。
  最初看到他的时候觉得他是个狡猾的家伙,但人不可貌相、水不可斗量,后来随着我的观察却发现,这是个不折不扣的老实人。正因如此,我在旅店里的生活还不至于太难受。说实在话,这个小旅馆是真的“小”,尽管客房确实有那么些数量,但掌柜和员工好像都是老狐狸一个人干了,这让我感到有点不可思议。当时他看到大白熊给他的信以后,立马就给我安排了落脚的地方。由于我身无分文,他说自己小本生意,养不起闲人,所以问我是否介意在店里为他工作,算是向他支付租金好了。我也没想太多,就一口答应了他的要求。就这样,我在这个小旅馆门口当起了“招财猫”,小桔花每天也陪在我身旁。
  “喵呜!”
  脑袋里正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时候,我又迎接了一位客人。这个奇怪的客人个子好小,还不到我的半身高,就跟耗子一样大。他小小的身体上紧紧裹着一张黑灰色的披风。
  我稍微瞅了一下,但还是看不清楚他的脸;向他打招呼,他也没有扭头来看我的意思,默默地就这么在我眼前走了过去。我看着他进去以后,耸了耸肩,也没多想,就转过身子继续发呆去了。我感到流浪猫的躁动灵魂在我内心里头挠得厉害,没有新奇的东西刺激自己,我觉得自己的生命都要干枯了。好奇和探险就是猫的生命,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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