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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俗夫 / 第一章 龚滩古镇

第一章 龚滩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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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秋天就要过去,天气仍很暖和,金风飒飒,雁字横斜。
  庄泽这些天的习惯性动作,就是仰望蓝天,白云停留一会儿,就又很快散尽,剩下的,依然是蓝。
  一阵摇晃,欸乃的橹声又冲破一个浪头,碧波像大匹软缎,荡漾舒展。船头水声,船梢摇橹者的断续语声,显得异样宁适。
  他不愿进仓去,独自靠前舷而坐,两岸山色墨一样的苍绿中,杂着几斑艳红,水中的倒影鲜活闪袅,迎面的风又暖又凉。
  小镇的独特声息渐渐大了起来,这种类似于琴瑟的音乐之声,古老、优雅、节奏鲜明,与都市奢靡庞杂的音乐能量不同,它代表了清淡、恬静的基本秩序。
  他不是初到此地,可每一次来,都能感受到不一样的闲适与安逸,这或许就是依江而建的龚滩古镇独有的魅力!
  小船很快靠了岸,作为一个独身走江湖跑码头的散客,可没有人帮忙安排食宿。
  庄泽拉低了帽檐,先众人一步下了船。
  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从昨天夜里到现在,他只是干嚼了一袋方便面而已,也是时候犒劳一下自己受了委屈的胃了。
  好在小镇没有食不过午的规矩,沿街的小吃摊位依旧不少。不过多以卤豆腐和粉条为主,像他这样一个对米饭有着很高需求的人,是没有考虑这些的。
  没有吆喝的叫卖声,也没有嘈杂的喧闹声,漫步行走于青石板道上,看这街景也是极为舒适。当然,如果肚子不饿的话,就更好了……
  “早知今日地价高,拉几根老树枯柴,先架出空中楼阁;
  莫嫌农家滋味薄,吃一碗粗茶淡饭,才入得世外桃源”
  转角店的对联,在小镇里并不算独特,大抵也是龚滩旧习,每家店大都自己写上那么副以作装点,但这家门面上的,尤其合他心意。
  因为实在是饿了,也就没有多在门口耽搁,踏步而入。看看价位,又探了探干瘪的钱袋,念及还有一段路程要走,最终还是叫了一碗炒饭,然后独自一人坐在靠窗的角落里,仔细打量起店里的环境。倒是干净,二十几平的小屋被四扇镂空的屏风隔开,墙上钉了几个木台,陈列着几本书和两盆绿萝,简约而清爽。
  不知是不是这家店的大厨实在手艺出众,很快吃下一碗炒饭后,庄泽还意犹未尽。不过也没有在多吃了,吃饭七八分饱,已经足够。
  随后便在小镇上闲逛起来,龚滩颇具古风,大大小小的吊脚楼,鳞次栉比,木柱板壁。
  唐宋格局,明清街院,活化石一般的小镇里,似乎每一扇木门、每块青石板,都活出了属于自己的千年气象。
  甚至连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也是盘虬错节,苍黄古朴。
  在镇口远望,乌江黛绿着静静地西去,乌江画廊的各种奇特山峰绝壁,1然在云雾缭绕里伫立守望。
  复建的古镇,严格按原来的比例、位置,利用原建筑拆迁后的所有材料,基本还原了旧貌。
  绕着小镇行进,又连着穿过好几条街巷,鼻子突然受到一股腥臭味的刺激。好在这两年,他也来了不少次,多少还能忍受!
  径直走到一个摊位前,装模作样的说了句:“老板,来五斤排骨!”
  摊主五十来岁吧,手里拎着剔骨刀,身上的灰色皮围裙还沾着肉沫、染着血迹。人倒不像其他屠户那般腆着个大肚子,但身材也是高大匀称,一双膀子粗壮得胜过庄泽的小腿,凸起的青筋彰示着它蕴含巨大的力量。刚毅如同刀削一般的面庞上,深青色的胡渣,让他带上了一股中年男人独有的沧桑。
  正忙着招呼上一位顾客的摊主,熟稔地回了一声:“好嘞!马上!”
  手上功夫不停,手上的剔骨刀都玩出花来了,基本划一刀就骨肉分离,然后上称,分毫不差,从来不出第二刀!
  装袋往摊外一递,看见是庄泽,屠夫突然把脖子一梗,眉头一横,眼睛瞪得像铜牛。
  让外人觉得他可能随时会把庄泽当成他案板上的肉,不免有些担心。却不料,那屠户一把把刀扎在案板上,扯下围裙,没好气地哼了一声,转身就走。
  庄泽倒是半点儿不惧,立马拿着那五斤排骨,笑着跟上去,倒像是早已相熟。
  很快就越过了小镇中心,到了靠山处的一个小院,两间灰瓦房,一间旧棚栏。
  院外用土篱笆圈的一个半圆形的圈里养了两头猪。算是散养的,就这么拴在棵老柿子树上,懒散而随意。
  猪粪估计很长时间没清理了,隔了上百米,都闻得到一股刺鼻的骚臭味。
  庄泽跟进了院子,看样子是到家了。
  屠户刚进院子,如洪钟大吕般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小子,把肉拿去炖了,再去买两坛酒!”
  “诶!来了!”,一个年轻的声音从屋里传了出来,同时出来的,还有声音的主人。
  那是个面容还有些青涩的少年,十八九岁吧,一米七八的个头,看身板也有一百三四的体重,身材不错,就是脸上几块应该是烧伤的疤痕有几分骇人。
  瞧见庄泽,眼神带了几分玩味,从他手里接过排骨的同时,又小声说了句:“又来啦?不怕被抬回去?”
  庄泽被他说的面子有些挂不住,瞪了他一眼:“去炖你的肉去!喝不过赵叔,我还能放不倒你?”
  青年撇撇嘴,没有底气地嘀咕一句:“那可不一定!”
  不过也没有再争辩什么,拎着排骨进屋了,然后很快出来,到镇上买酒去了。
  “进来吧!”,屠户语气不善地唤了一声。
  庄泽立刻笑呵呵地应上:“诶!来了!”
  进了屋,赵叔靠坐在了桌旁的躺椅上,闭着双目,似在休憩。
  庄泽见了,径直走上前,从桌上拿起水瓶,给赵叔的紫砂壶满了壶茶水,递了上去。
  屠户接过茶水,喝了一口,把茶壶放回桌子上,这才慢悠悠地问:“你小子,又准备好了。”
  谈起正事,庄泽一脸自信:“志在必得!”
  屠户嗤笑一声:“就凭你?”,随后摇了摇头,道:“我也被你烦的累了!所以我决定了!这是最后一次,你要是拿不走,那东西我就打算交给那小子了!以后,你也别再来烦我了!”
  闻言,庄泽愣住了,赵叔这话让他倍感压力,眉头不自觉的深深皱起,最后咬咬牙,坚定地说:“好!”
  屠户突然咧嘴笑了起来,一巴掌拍在庄泽的肩上:“好小子!这股劲头,就比你们家族那些老家伙强不少!”
  说完,又是一阵大笑,从怀里掏出一块叠的方方正正的丝帕样物什,“啪”的一声,拍在了桌上!
  庄泽看着那块看起来就很老旧的“丝帕“,两眼直放光。三年了,为了这件东西,他往这跑了不下十趟,基本是隔几个月就来一次,这次,终于该有个结果了!
  其中的激动,外人很难体会!
  “先看看吧!也不好又让你白跑一趟!”,赵叔这话,一脸揶揄,似乎笃定他会输似的。
  不过他并没有考虑这么多,因为这“丝帕”对他的诱惑太大了!
  双手几乎颤抖着打开来,上面有着寥寥百十个字,看起来更像是篆书,却又有些不同,让人认不清楚。
  但庄泽捧着它,看得无比虔诚!屠户也没管他,只是这副模样,还是让他撇了撇嘴。
  不一会儿,那个青年回来了,左手拎着两坛老酒,右手拎着一只烧鸡和几样小菜。
  三两下功夫,就全都摆好,除了带回来的烧鸡和蚕豆,又捧了不少花生,上桌,还从厨房端出来一盆猪蹄儿,看起来,分量倒是足够!
  摆好之后,又满上了三大碗白酒,才说:“排骨在锅里炖着,吃完这些,就能上了。”
  庄泽依依不舍的当下手中的帛书,深吸一口气,暗下决心,这次一定要把帛书带回去!
  刚吃过东西,胃里不空,心里就不慌。在赵叔这儿,酒喝好了,那就啥都好!
  只可惜,他自诩酒量不错,可在这儿,是喝一回倒一回,被喝倒了,就啥都办不成。
  赵叔的规矩他懂,啥都不说,先干三碗!
  这酒,是镇子里的老酒家酿的,祖传手艺,度数估计能有四十出头,一般人,是不敢像他这么喝的。
  屠夫见他喝完,对旁边的青年说:“你小子去,把我柜子里的几坛宝贝拿来。”
  青年照办,再回来时,一手拎着一个酒坛。
  大汉瞅了眼干完三大碗的庄泽,嘿嘿怪笑两声:“庄家小子,这次,我也不欺负你,你能喝倒这小子,东西你只管带去,你们所说的交换条件,全都作废,我分毫不取!”
  青年一个激灵,不知是酒劲儿还是激动,脸上泛着红光,有些难以置信地问:“真的?”
  “嘿嘿,你也不打听打听,我赵凤声说话,还能有假!“
  青年眉头一挑:“叔,您没开玩笑吧?您是知道我的根底的。”
  “怎么?就你那两下子,就算都用上又能怎么样?“,大汉不屑地一笑。
  青年见屠夫这模样,也有些气不过,那帛书,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放过的,这是他道家传人的底气!
  当即开口:“那您可瞧好了!”
  大汉难得的露出了狡黠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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