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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江湖独行传 / 第一章 与狼共舞

第一章 与狼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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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晚霞,夕阳西下。
  一位面貌不算太清秀的年轻人独自一人走在荒山野岭的官道上。他的面容有些憔悴,神情中仿佛带着些失落,又好似在思索着什么。
  话说三天前的戌时一刻,陆枫与人组队在野外刷怪,幸运的打出了一件匕首,而且这匕首是【精品利器】,十分珍贵。就因为这件精品匕首,陆枫这个临时组成的小队,发生了内斗。
  不幸的陆枫,被小队里的一位唐门弟子当场用飞刀击中面门而死,然后就重生去了。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在《江湖世界》里在平常不过的,典型性的因物火并事件。
  也正是因为这一刀,让陆枫彻底的认识到了江湖的残酷:
  打杀,无处不在;
  生死,一线之间。
  陆枫作为已经进入《江湖世界》半年的“老人”来说,到现在才认识到这个道理,是十分不应该的。这与陆枫的性格有着极大的关系:
  其一:陆枫这人有些倔强,说得不好听着些就是“一根筋”、“认死理”,不知变通。
  其二:陆枫其人不热衷圈子文化,不善交际,喜欢一人独来独往,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几乎没有朋友。
  其三:就是他太孤僻,说你好听点是自己心里“有主意”,说得难听点是“不听劝告”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陆枫这人低调务实。
  被杀重生,陆枫心里好不郁闷。自己没日没夜苦修半年的《长拳》,就这么化为灰灰了,这让他有些抓狂。但回头一想,他又释然了。
  “与其后悔已发生过之事,不如把我现在,做应做之举。”陆枫心里寻思着。
  其实,在此阶段被杀重生倒不完全是坏事:
  其一:虽然陆枫武功被废,但《长拳》属于低阶武功,末端武功。纵然修炼到【圆满】的境界,可陆枫的武学根基依旧浅薄。
  “废了就废了,大不了重头再来。”陆枫心里寻思着。
  其二:陆枫因为进入《江湖世界》半年一直处在“苦修”的状态,身上除了门派的新手套装,几乎没有什么宝贵的钱财物品。在此方面,损失可以忽略不计。
  最重要的是,死后重生,能够改换门庭,重新选择新的门派。
  话说半年前,沈鹏刚入江湖就忙不迭的拜入了武当门墙。
  为啥拜入武当?
  当然是因为张三丰了。
  你问张三丰是谁?
  张三丰是《江湖世界》中,神话级别的道家宗师npc人物,名头高的不能再高了。
  可拜入了武当派才知,张祖师爷早在两年以前,将掌教之位传给了他的大弟子宋远桥,就已归隐山林,不再过问江湖中事了。
  没有张三丰的武当还是武当吗?
  知道内情的陆枫大失所望,都爆了好几天的粗口。可是没办法,覆水难收啊。陆枫只能一门心思苦练武当的功法,不再过问这件事了。可这此的火并事件,那突如其来的一刀,帮陆枫完成了改换门庭的想法。
  现在自己,又该入哪个门派呢?
  这是一件头疼的事。《江湖世界》十三大门派武学各有特色。
  首先,武当派是不能去的,没有张三丰的武当派还去干什么,再去找虐,找刺激?陆枫可做不出那么犯贱的事。
  其次,峨眉派也是不能去的。这个门派不收女弟子,是系统铁定的规矩,不可更改。
  再次,密宗派、昆仑派、天山派、雪山派和海南派也是去不得的,这几个门派不是在西域,就是在关外,要么在岭南。陆枫的出生地点在襄阳,这些地方距离襄阳实在是太远了。
  思来想去,陆枫决定去唐门。
  江湖传闻:宁遇阎罗王,莫惹唐门郎。可见唐门弟子在江湖上的威名。
  唐门是以暗器毒药而独步武林。其暗器不仅有神鬼莫测的飞刀、飞镖、飞针等,还有杀伤力和杀伤范围极其霸道的弓弩和火药等。光是这些,已经足以让陆枫心向往之,更别说还有让人防不胜防的毒药了。唐门毒药,天下一绝,中者非死即残,足以显示出唐门的强大可怕。据说,唐门还和神话级的“小李飞刀”有着那么一星半点关系……
  想到这里,陆枫头脑一热不管不顾,毅然决然的走向了蜀中唐门的路。当走到第一天夜里时,他就后悔了。因为他那天夜里遇到了一只野猪,经过一翻生死搏斗,他终于将野猪杀死,但自己也筋疲力尽了。最后只得,在大树上猫了一宿。至于第二天是比较顺利的,不但没有碰到什么对自己不利的事情,而且还有意外的艳遇。
  话说昨天下午,一辆驶往剑阁方向的马车从陆枫身边经过,车里一位清秀艳丽的少女看陆枫如此风尘仆仆的赶路,就送给了他一包干粮。她微微一笑,显得有些羞涩。陆枫还没有向她道谢,马车便已走远。
  这是一次美丽的邂逅,使陆枫难以往却。正所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江湖险恶,人心难测。”在这险恶的江湖中,还有如此善良的人,这让陆枫心中有了一丝温暖。
  陆枫就这么走着,走到了今天。若以陆枫现在的脚程走下去的花,不出意外再过五天,一定能到唐门接引处。
  可是,陆枫却不知,在接下来通往蜀中唐门的路途中,有很大一块地段是荒山野岭的无人区,其中毒蛇猛兽经常在夜间出没,若是没有足够高强的功夫,是不可能安全通过的。
  这就是陆枫的悲哀,开始没有准备充足,既没有乘坐马车的路费,也没有准备好足够的干粮,更没有认真研究去唐门的路途。这就造成了陆枫现在疲惫憔悴的模样。
  ……
  晚风萧瑟,夜幕降临。
  陆枫不禁加快了脚步,因为他已经隐隐的感觉到不对劲,有了和前天晚上一样的感觉。
  “若这荒山野岭的地,若再碰到一只野猪,我必死无疑。真是失策呀!”陆枫有些后悔的暗叹道。然而,木已成舟,他知后悔已无用。
  若是再在树上猫一宿,陆枫身上带的干粮一定撑不到去唐门的接引处,他现在可不在“奢望”再一次有艳遇;若是冒险往前走,碰到毒蛇猛兽一定会成为其盘中鱼肉。要么饿死,要么被咬死,都是死,两相比较之下,陆枫宁愿选择被咬死,因为饿死实在是太丢人了,况且,他不认为的人品没有那么差,就那么点背的遇上毒蛇猛兽。
  于是乎,陆枫大步踏向前方。路上安静无比,晚风萧萧,更添几分寂寥。蓦然,两点碧莹莹的光芒出现在陆枫不远的身后,那是一匹通体雪白的狼。这狼盯上了陆枫,迅速从密林里钻出来,不疾不徐地跟着,一声不吭,沉默近乎虚无。但在它灼灼的目光之下,形单只影的陆枫宛然已经成为鲜美可口的猎物。
  俗话说:华夏人最怕念叨。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呀!。
  陆枫现在已经发觉自己被野狼盯上了,不由自主的加快了速度,可那只野狼呢,依旧紧紧的跟着陆枫,好似自己的加速跟它一点关系都没有。就在这时,陆枫猛的一跳,用尽吃奶的力气迅速的爬上了一棵大树。然后耀武扬威的对着野狼说:“来啊,过来咬我啊!咬不到吧,哈哈哈哈……”
  气的野狼“嗷嗷”直叫,却又拿陆枫无可奈何,谁让它的师傅没有教会它爬树本事呢。
  于是,一人一狼就这么对质着。与狼共舞,这可不是开玩笑的。陆枫一遍吃着干粮,一遍看着闭目假寐的野狼。心中盘算着怎么干掉它。因为这样,不但可以解决掉眼前的危机,还可以解决干粮不足的问题。
  “虽然狼肉不怎么好吃,但怎么着也比这硬邦邦的干粮强吧。”。
  陆枫心里兴奋的想到。
  就在这时,陆枫慢慢的抽出了他铜质的新手腰刀,准备给野狼以致命一击。他双手紧紧握住腰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一动不动的盯着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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