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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水润珠华 / 四十一

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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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伊利诺伊理工大学主校区很小,校园北面以芝加哥城南的31街为界,南至35街截止,仅仅有两个“Block(街区)”而已,徒步穿过校区也只需要不到十分钟。芝加哥城南地区就是以我们IIT校园紧贴着的这条35街作为划分“好区”和“乱区”的界限——35街以北、包括IIT主校区在内算是治安尚可,而35街以南就是芝加哥绝对不能踏入的“禁区”,每天都不停地充斥着警笛和枪击的声音。我和“蛋蛋”在刚刚来到学校、还没开学的时候曾经来到过35街和“SKingDr(南马丁路德金大街)”交叉口的一家卖手机配件的小超市买东西。那时候我们都是刚刚才来到芝加哥,没人告诉我们学校附近的治安这么乱,也不知道美国的黑人区究竟有多么恐怖,所以我们俩开着他那辆极其显眼的骚红色双门“牧马人”,“吱”地一声往超市门口一停,然后跳下了车,大摇大摆地就走了进去。当时超市里面排队结账的人很多,并且清一色全都是打扮得流里流气的“老黑”,纷纷翻着白眼盯着我们两个仅有的东方面孔,而排在我们身后的两个黑人青年嘴里则用低沉的嗓音交谈着:
  “Heyman!Doyouknowthatmybrotherwasmurderedlastnight?Hegotshoot!(嗨兄弟!你知道我的弟弟昨天晚上被谋杀了吗?他是被枪打死的!)”
  “Iknowwhodidthis.Believeme,theygottagetkilledtodayortomorrow!(我知道这件事是谁做的。相信我,他们最晚在明天之前就会以命相抵!)”
  我们非但没害怕,还觉得这“台词”和之前看到的那些美剧、美国大片里面的场景实在是很像,我和“蛋蛋”在恍惚之中还以为自己幸运地成为了某个正在拍摄的剧组镜头中的群众演员呢!直到我们走出超市大门的时候,突然间从门口两边各冒出了一个没系腰带、裤子褪到了屁股下面、露出里面半截内裤的黑人青年从一左一右两个方向朝我们俩围了过来,他们的肤色黑得反光,嘴裂的大大的,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一只手插在裤兜里面、另一只手不断地朝我们比划着各种手势,嘴里还嘀咕着:
  “Hey!Yo!What’suplittleman?(嘿!呦!怎么样,小兄弟?)”
  “Comeon——Whereareyougoin’?(拜托——你们要去哪?)”
  我和“蛋蛋”眼看着两个黑人青年就快碰到我们俩的身子了,这才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于是我们哪里还敢在这儿慢悠悠地踱着步子,急忙加快了脚步向停车的方向溜了过去。结果没想到,看到我们两人走得快了,那两个黑人也迈着大步、甚至小跑着一路追了过来——当我们钻进了车子,“嘭”地一声关上了车门,还用手“咔嚓”一下将两边的车门纷纷锁上的时候,我一边扭头看着车窗外那两个冲着我翻着手心、皱着眉头、一脸无奈的黑人兄弟,一边回头看了看“蛋蛋”,这才发现,除了他这辆扎眼的牧马人越野车之外,他那一身昂贵的“行头”要是扒下来卖了,换的钱估计也够那两个“老黑”饱餐好几顿的了。除此之外,我们这两个又白又嫩的中国学生还自己送上了门——虽然“蛋蛋”的肤色发黄,可至少比“老黑”白多了,再加上他那瘦弱单薄的小身子板儿,尤其是当他不停扭动着那条细细的脖子、嘴里还不断发出“啊——啊——”的呻吟声的时候,就好像有意地“勾引”那些黑人一样,所以我觉得“蛋蛋”应该比我更符合“老黑”们独特的口味儿吧——因此,当时那些黑人不对我们两个“劫财”、“劫色”那才真算得上白白浪费了我们两人的一番“美意”。
  这还是在刚刚过了午后的大白天。“老黑”们一般是在天色暗下来之后才集体出门活动的,就像是看到了满月的“狼人”一样满街嚎叫,烧杀抢夺,无恶不作。所以可以想象,天黑了之后,35街上又会是一番什么样的光景?所以在这之后,我和“蛋蛋”别说是深入到35街以南、就是35街也再不敢轻易接近了——只有一次例外:那是在大一时候同学们聚在一起的一个“Ho-Pa(HomeParty的口语简称)”上面,大家都喝得有点多,于是“蛋蛋”就着性子临时起意,决定玩“冒险”的游戏。可是当大家纷纷登上了“蛋蛋”的越野车之后,万万没想到,他所说的“冒险”计划居然是在夜色之下,由他开车拉着我们一群人疯疯癫癫地一路狂飙到了70多街!幸好当时是后半夜三点多,天都快亮了,所以估计那些“老黑”们也早都回家睡觉了,我们一路上连个人影子都没碰到,否则就凭我们满满一车水汪汪、白嫩嫩的“小鲜肉”们,岂不是像绵羊把自己送进了狼窝一样,连个全尸都剩不下——这只是因为那时候我们还是大学新生,正处于爱疯爱闹的年纪,再加上大家聚在一起喝酒助兴,于是就借着酒劲耍耍酒疯而已。学弟学妹们在国外千万莫要效仿我们这样的行为,大家无论身处何地,都一定要牢牢记得那句永恒的真理:
  “Nozuonodie!(不作死就不会死!)”
  我们IIT虽然紧邻芝加哥35街,但是因为是处于35街以北的位置,所以治安情况远远好于35街以南。如果用颜色来表示芝加哥整座城市的治安状况,那么城区正北方向便是绿色;“海德帕克”、“英格尔伍德”和“加菲尔德帕克”三个极度危险的地区是红色;而我们IIT主校区所在的“SouthLoop(南卢普)”地区则可以用橙色来代表。我们校区内拥有两条芝加哥地铁线路:“红线”和“绿线”,这两条地铁线一边开往校区北部的市中心,另一端则连通芝加哥城南大片治安混乱的黑人区。芝加哥市中心非常不好找停车位,所以就算我们好多同学们都买了车,如果去到市中心的话也经常会选择“冒着生命危险”乘坐这两条地铁线——实在是因为这两条地铁都穿越了南部大片极度混乱的地区,所以总是拉着满满一车的“老黑”才“叮叮”地驶进了我们学校的站点。想象一下,当你走进地铁车厢,发现车内已经挤满了穿着或破破烂烂、或奇形怪状的“老黑”,有的还把裤子脱到一半、露出里面脏兮兮的内裤,而偏偏一个年纪轻轻、瘦小文弱的“中国小鲜肉”在“老黑”们众目睽睽之下大步流星地走进了车厢,引得“老黑”们纷纷扭头,漆黑的脸上翻着两只白色的眼球,或好奇、或阴险、或茫然、或凶狠地盯着你默默地看着…这就是我们伊利诺伊理工大学校内经过的两条芝加哥地铁真实写照。
  “红线”和“绿线”只有由南至北行驶、经过我们IIT校区的车站之后,车厢里面才会陆续看到一些白色的脸孔,而一旦登上从市中心由北向南行驶的列车返回学校,当听到车厢里面响起“红线”的“Sox-35th(Sox是指芝加哥棒球队——白袜队的主场,35th就是35街)”车站、或是“绿线”的“35th-Bronzeville-IIT(35街和IIT校区)”车站的报站声音的时候,这就意味着“好心”的地铁播报员在向我们下发“最后通牒”:这两站都设在35街上面,也就是说一旦列车驶过这一站,就进入了广阔的南部黑人区,车厢里就再也没有任何肤色稍白的乘客。所以我们这些学生们必须尽快在这一站下车,万一坐过了站,就不知道前面会有什么样的危险在等着自己了。这两座地铁车站的站台都是长长的一条儿,一端在35街上面设有一个出站口,另一端的出口则稍稍远离35街,而更靠近北边的33街——虽然车站的站台就那么几十米长,两边的出口也就相隔几十米,可是千万不要小看这几十米的距离,因为如果错误地选择了站台南边的35街出站口的话,我们这些留学生们遇到危险的几率则要成倍地高于站台北端、建在校区以内的出口。美国的大城市里就是这样,哪怕短短几米宽的街道之隔,道路两边的治安情况很有可能就是天差地别,所以为了尽量避免中国孩子们在美国遇险,我建议大家在出国之前就在国内好好学习开车、考到驾照,来到美国之后尽快把买车的事宜提上行程。
  “美国是一个车轮子上面的国家。”
  这句话既是说美国的公共交通不便、车是生活出行必要的交通工具,也在告诫着我们这些来自中国的留学生们,呆在自己的车里,远比徒步走在街头安全得多。至于美国的公共交通究竟有多么不方便、为什么偏偏中国留学生们容易在美国街头遇到危险,这些问题我都会在之后的章节中详细地分析描述。
  这些有关于美国的治安情况,我在这本书中放在了我美国上学经历之前来讲,就是想用这样的文字顺序来表达我对于走在身后的同学们的一点建议:所谓的“欧美”并不是我们在国内所了解的那样完美,更和国内有着截然不同的国情。在出国留学之后,不要仍和我们在国内上学时候那样,每天只知道从早到晚上课、写作业、吃饭、睡觉,却忘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直到那些心怀不轨的“老黑”们淫笑着朝你走过来的时候,自己还以为这是一个上好的锻炼口语的机会,从而激动地迎上去大声说道:
  “Hey!Howareyoudoing!(嘿!最近过得怎么样?)”
  哦,对了,在美国的街头,别忘了在钱包里面时刻准备着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只要一张钞票就可以了,不要多放,也尽量不要低于这个数字——因为往往美国街头的“老黑”、“流浪汉”、“混混”之类在跟我们要钱的时候很少明目张胆地抢劫,而是经常慢慢靠上来,先“友好”地跟你打个招呼之后,压低了声音对你说道:
  “Hellobro!Doyoumindsharingmesomechange?(你好朋友!给我来一些零钱如何?)”
  遇到这种情况,痛快地把钱包里面的那张二十美金面值的钞票给他,再给他看看你空荡荡的钱包就可以了。这些人的目的往往只是要钱而不是伤人,所以即便你心里面不是很痛快,但也最好直接给钱走人,以免把人家激怒之后被他口袋里的刀枪棍棒伤了自己——牢记,这是一个私人枪支泛滥的国家,不像我们国内连小刀都被归为禁止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就算你在国内是“爷”,在国外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最好偶尔装一装“孙子”,聪明地选择花钱消灾。至于我为什么会建议钱包里面的钞票面值一定是二十美金,这是因为美国街头除了真正的乞丐之外,常见的一些讨钱的“黑人”、“混混”们往往都是“瘾君子”。包括伊利诺伊州在内的美国很多州纷纷将“大麻”合法化,这样的法律也在美国境内造就了一批终日与“大麻”为生的人——主要为社会最底层的黑人和好吃懒做的“Whitetrash(烂白人)”——他们在花光自己口袋中的银子之后,自然会将目光盯向美国大街小巷那些越来越多来自中国的“财主”们了——二十美金左右正好可以购买吸食一次的“大麻”分量,所以一张面值二十美金的钞票算得上是我们在美国街头化险为夷的“护身符”。
  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真正的留学生,生活在美国几年之后所总结出的经验。像“海德帕克”、“英格尔伍德”和“加菲尔德里奇”这些芝加哥极度混乱的地区,我也是像趟水过河一样慢慢趟出来的——其实这些更是我那位大连的老乡“蛋蛋”的功劳:要不是他那么快就买车,我也就不会紧跟着他成为我们那一届留学生中第二个买车的人,后来更不会短短一周就几乎开车跑遍了芝加哥的大街小巷——甚至就连我自己来到美国之后所拥有的第一台车,也是托“蛋蛋”的福才买到手的。在来到美国之前,我拥有一年半的驾龄,方向盘在自己的手里还没摸热乎,所以在看到“蛋蛋”威风凛凛地开着他那台骚红色的双门“牧马人”归来、尤其身边同学们那些垂涎欲滴的眼光后,我表面上替他高兴,其实内心里嫉妒得要死——我怎么说也算在高中就有车了,还曾经是大连滨海路“飙车党”中的一份子,自己开车的那会儿“蛋蛋”还穿开裆裤呢,怎么能容忍在美国芝加哥的伊利诺伊理工大学这块地儿被“蛋蛋”抢走了风光!这种咬牙切齿的感觉让我第二天就坐着“蛋蛋”的车重新回到了他买车的那家4S店,打算给自己也寻摸一台可靠的座驾。车子在当天就买到了:一台2005年的蓝色“道奇Stratus”轿车,里程九万英里多一点,2.4L直列四缸发动机,150匹马力。这是那家4S店老板自己开过的车,他买了新车之后就准备把旧车挂在网上卖掉,结果刚好碰到“蛋蛋”带着我来买车,于是就很爽快地以三千一百美金的优惠价格卖给了我。我之所以会买一辆二手车,是因为自己原本就没打算在美国呆太长时间,如果买新车的话怕临走卖掉的时候折旧太快不划算;再就是考虑到我出国之前就玩过汽车的改装,所以觉得如果在美国买一辆二手车来“折腾”的话会更合适一点——这统统都是借口,事实上还不是我口袋里面的银子根本不够的原因!爸爸妈妈生怕我一个人在国外开车不安全,让他们整日担惊受怕,所以根本没打算让我在美国买车,自然也没给我带太多的零花钱,自己囊中羞涩,哪里能像“蛋蛋”那样直接就买一台价值三万美金的崭新越野车呢?
  在美国,从私人手里购买二手车的程序一般是这样子的:买家验车无误之后,原车主会将车的“Title(拥有汽车的证明)”交给买主,买主拿着这张“Title”去“DMV(美国的汽车管理所)”变更“Title”上面车辆拥有人的姓名,完税之后申请到一张临时牌照,挂到车身上之后才能合法地将车开动。我买下这辆蓝色“道奇”的那天,车主已经将车钥匙和“Title”交给了我,但是他觉得我这个刚刚赴美的小屁孩儿英语不好、也不懂美国的法律,所以我记得这位4S店老板当时一遍遍地跟我强调着:
  “Remember!YouhavetogotoDMVtochangetheowner’snameonitassoonaspossible!Youdon’twanttomoveyourvehiclebeforeyougetthetemporaryplatebecauseyouwillbepulledoverbycopsandthatisabigproblem!(牢记!你必须尽快去DMV更改title上面的拥有人姓名,在此之前千万不要移动你的车,警察会抓你的,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我看了看表,已经下午四点了,如果要赶到“DMV”更改名字的话至少也得明天——可是我手中却拿着发动车子的钥匙,而这辆轿车就这么赤裸裸地摆在我的眼前,好像也在静静地期待着我跳进驾驶舱的那一刻——我怎么能容忍自己坐在“蛋蛋”的车上,灰溜溜地拿着钥匙回去而将这台已经属于我的座驾继续留在这里呢!这时候,比我胆子还大的“蛋蛋”拍拍我的肩膀,一边扭动着脖子、一边咧着大嘴对我说道:
  “博洋,啊——啊——咱们这样!你在我前面开,我在你身后替你挡着后面,只要别让别的车挤进咱们俩中间,啊——啊——我保证让任何人都看不到你开的是一辆没挂车牌的车!”
  “蛋蛋”此番计划正合我意。就这样,我开着自己这辆刚刚买到的二手“道奇”车在前,“蛋蛋”驾驶着他那辆高大的“牧马人”一路紧咬着我的车光秃秃的“屁股”,在晚高峰堵成了一锅粥的芝加哥“I-90”高速上面蠕动了近两个小时,我们两台车像是一对“连体儿”一样开回了学校的停车场。后来自己被美国警察“扑(Pullover的简称,指被警察截停在路边调查)”了几次、一点点了解了伊利诺伊州的交通法规之后我才知道,那天我虽然有惊无险地将车成功开回了学校,但是当时那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行为甚至会被人怀疑是在挑衅美国法律的权威!因为我当时驾驶的这辆车首先没有买保险、也没有在挡风玻璃上面贴“CitySticker(一种上面写着车辆所注册的城市的标签)”,这已经足够让我连吃两张罚单并被法庭传唤了;更严重的是我居然没有悬挂车牌,就敢行驶在晚高峰拥堵的高速公路上面,而我手中的那张“Title”上面显示的车主姓名还不是我的名字…这简直就像是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先是明目张胆地偷走了一辆汽车,然后居然还觉得不过瘾,竟一边开着偷来的汽车跑到高速公路上,一边还手举喇叭高声对警察喊道:
  “Hey!Youasscops!Istolethisvehicle,cometoseeifyoucangetme!(嗨,你们这些傻X条子!我这辆车是偷来的,过来抓我啊!)”
  如果那天我真被“条子”拦下了,他也会被我吓得傻了眼——我猜他自从站在星条旗下举手宣誓、正式进入美国警察的队伍、直至遇到我的这几年执勤生涯里面,还从来没见过同我一样敢于如此藐视法律的人。而等待着我的,将会是当场被“条子”戴上手铐押进拘留所,关押至少三天的时间——直到警察从4S店老板那里查到他的确将这辆车卖给了我之后,我才能打电话给“蛋蛋”让他拿着保释金为我“取保候审”。一个月之后的法庭上,我除了找到4S店老板共同出庭为我作证之外,还必须一遍又一遍地强调自己只是一个刚刚赴美、人畜无害、丝毫不了解美国法律的普通留学生,以此作为让法官为我“减刑”的唯一筹码…。
  如今在我回忆起这件事并记录下来的时候,自己仍然额头冷汗直冒,不由得一阵后怕——在美国的这几年时间里面,自己已经无数次跟美国的警察、法庭、法官和律师们打过交道,不但陆陆续续缴纳了上万美金的各种罚款,还亲身经历过两次被“条子”戴上手铐关进拘留所的滋味。然而,这些还都只是因为一些超速、驾照过期之类的“小问题”,当初刚刚买车的那天万一要是被抓到了,自己是否会因此而上了美国的黑名单、服刑之后再被遣送回国都不好说,真要如此,那么我的留学生涯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想到这,我不禁拍拍胸脯安慰自己道:
  “还好还好,要不然这座仅仅让我住了两个晚上的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就成了我人生中呆过的时间最短的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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