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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诸皇本纪华夏氏 / 第十一章 破晓

第十一章 破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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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化万千,只是要想用它变成飞剑试试御剑飞行就得需要内力了,而且受限于我现在的实力,明劲的境界只能让其重量最大达到百斤,变化的大小也受实力影响,根本无法御剑飞行啊!倒是在任何地方都能召回这点挺好,以后不用怕被人抢去或者遗失了。”
  躺在院子树下的躺椅上的王曦,看着在手中漂浮着的一团透着金属质感的透明液体,神色痴迷。
  旁边木桌上还有一个茶壶和两只木杯,缕缕热气和丝丝茶香顺着壶嘴盖缝中窜出,,,
  擦了擦嘴角不存在的口水,王曦起身打开了电脑,搜了“冷兵器”三个字,随后页面跳出了一大片图片。
  看着屏幕上闪过的照片,王曦手中的破晓也在王曦的手中不断变换着样子,一会枪、一会刀、一会盾牌、一会弓、飞刀、、、、爱不释手的把玩了一会。
  “以后你就叫破晓吧!”王曦对着手中变成三尖两刃刀的透明液体说到,其实王曦最喜欢的冷兵器就是三尖两刃刀,焦哥版二郎神的专属,虽然花里胡哨但也不妨碍它专治各种不服!
  “走,破晓让你见见血!!!”收起破晓王曦去厨房从柜子里拿出野餐的佐料扔到战旗的自带空间中,穿上登山靴背着手就上了后山。
  王曦的目标就是野鸡,野兔,这个时候还不算太多。
  一到深秋基本家家户户隔几天就来一顿。
  而王曦是个吃货,为了能让自己吃的多,吃的香,不但在大一的时候跑去练健身,而且这一练便坚持了三年。
  上了半山腰的一处山沟处,王曦扫了一眼周围的山林,见左右无人便心念一动直接将破晓招出变成农药里后羿所持的大弓,鎏金的弓身上布满倒刺,质感温润的弓弦极为紧致,又变了九只金色羽箭,箭头为三菱形泛着阵阵寒光。
  当真花里胡哨!
  若是战老看到王曦用破晓化作的弓箭样子,肯定会觉得这青年的中二病已无可救药了,人族气运怎会选他来做人皇候选者。
  顺着以前猎人走出的山道,王曦一步三晃悠,持着弓背着箭欣赏着满山遍野的绿树红花向山里进发!
  行不多久。
  “蹭蹭!!!”突然王曦前方四十米左右的一丛半米高的草丛中蹦出一只肥硕的灰色野兔,野兔回头瞅了一眼王曦便向山上跑去。
  这时才反应过来的王曦立刻弯弓搭箭“嗤!!!”的一声尖锐的利箭破空声,然后,野兔跑了,箭也飞了。
  “回来!”王曦满脸黑线的念叨了一声,远处天边一道金芒不紧不慢的飞入王曦体内消失不见,中途还将挡路的一棵直径有三十公分的大树穿了一个食指粗细的小眼。
  “咚!”的一声王曦脚下的青草和地面直接炸裂,王曦像一只猎豹一般向前窜去,直奔那只刚才调戏他的野兔。
  这会野兔跑出去了大约一百多米,趴在田埂上回头似乎在看王曦是否会追来。
  猛的一见王曦冲来,野兔立马转身再次向山上奔去,不过却一边跑一边还用风骚的走位逗着王曦。
  王曦足足追了十多分钟,就吊在兔子身后,不时的射出几箭干扰野兔的前进方向,而且每当有山洞或者地面上的小洞穴,王曦就先用破晓弓射出的金箭直接毁掉洞口,为了不使箭矢因为太过锋锐而射入山体,王曦还将箭头变钝。
  虽然劲弓的力量受到王曦实力的限制,但七百六十三斤的力量,用破晓弓射出的箭矢足以直接将地面炸裂。
  半个小时后。
  “终于逮到你了!”王曦手里提着一只脑袋被利箭穿透的灰色野兔,野兔脑袋上被箭矢穿出的小洞正汩汩的往出冒着鲜血,若是细看会发现野兔的嘴角有白沫渗出,身上还有一个大脚印。
  野兔脑袋上的小洞当然不是被王曦大脚踩着,然后用金箭戳的!
  “怎么吃呢?”摸了摸下巴王曦顺着记忆找了一条清冽小溪,小溪旁乱石林立,几步走到小溪边,王曦将破晓变成了一把一尺长的剔骨尖刀,将调戏他的兔子扒皮洗净。
  “清炖吧!”王曦想了想觉得还是清炖比较好,说罢便行动起来。
  部分破晓随着王曦的念头,又变成了一尊高约三十厘米的小鼎。
  清炖兔子是江省传统的地方名菜,属于苏菜系。
  此菜兔肉酥烂,鲜香肥嫩,风味独特,深受食者喜爱。
  一席菜中,与清炖甲鱼前后上桌,借喻“龟兔赛跑”之意,烘托宴会气氛,是当地的传统名席,深受广大吃货喜爱。
  而且清炖兔肉,酥烂脱骨,鲜香肥嫩,甘凉味美,有益气解暑之效。
  万物互联的时代让身处北方没出过远门的王曦也学会了这道名菜。
  “嘿嘿,刚才在溪里好像有甲鱼!有兔子怎么能没有甲鱼呢?”王曦一边清理着兔肉,心里想着再能不能弄点野味。
  随手将部分扔在一边的兔子内脏扔到水里,王曦又将一丝破晓化作数根细小金针刺入剩下的内脏里面顺着原先的位置扔进水中。
  王曦所处的位置是在龙首山外围,所以王曦并不担心有野兽闻着味道找到他这儿来,就算来了,倒也不怕,毕竟破晓若化作利器,刀锋无物不斩。
  王曦将兔肉洗净切块,挑了些姜片花椒,又在旁边的树下找了一些食用菇一起放入鼎内、加上水后王曦生起火堆,旁边找了块大石头便躺下看着火候。
  “戾!”一声清呖的雕鸣从天空中传来,躺在一颗大石头上假寐的王曦猛的抬头向天上看去。
  “鹫雕!”王曦坐起身来,言语中带着惊喜的喊道。
  鹫雕也就是金雕,王曦老家把金雕叫鹫雕。
  由于小时候见到过一次金雕的神俊,王曦还专门查过金雕的资料。
  金雕,属于鹰科,是北半球上一种广为人知的猛禽。全长76~102厘米,翼展平均超过2.3米,体重2~7.2千克。
  头顶黑褐色,后头至后颈羽毛尖长且呈柳叶状,羽基暗赤褐色,羽端金黄色,具黑褐色羽干纹。
  上体暗褐色,肩部较淡,背肩部微缀紫色光泽;尾上覆羽淡褐色,尖端近黑褐色,尾羽灰褐色,具不规则的暗灰褐色横斑或斑纹,和一宽阔的黑褐色端斑。
  金雕以其突出的外观和敏捷有力的飞行而著名。
  成鸟的翼展平均超过2.3米,体长则可达1米,其腿爪上全部都有羽毛覆盖著。
  一般生活于多山或丘陵地区,特别是山谷的峭壁以及筑巢于山壁凸出处。
  以王曦目测,天上的金雕应该是未成年的幼雕,因为体长只有五十多厘米。
  金雕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天空它就是霸主,若是说有没有天敌,除了人类,没有!
  “怎么让它下来呢?有了!”王曦倒没想伤害金雕,只是羡慕金雕的神俊,而且没有人不会向往天空。
  “用精魂血液试试?”王曦看了看自己的战功,已经有一百二十八点,隧兑换了八滴精魂血液将其放入鼎内,精魂血液刚一放入鼎内,本来还准备飞往别处的金雕似乎感应到精魂血液的气息,在王曦上方不住的盘旋,并且发出阵阵带着金属质感的啼鸣。
  “啁啁!!!”王曦用破晓化成的汤勺搅动着鼎内的兔肉。
  恶趣味的看着头顶急着乱叫的金雕。
  “算了,便宜你了!”王曦将大半已经煮好的兔肉捞出,用破晓又变了一个直径五十多厘米的盘子,把兔肉盛到盘子便放在原地,自己则抱着小鼎挪到了溪边,一边吃一边啧啧的吧唧着嘴巴。
  金雕在半空又绕了两圈,毕竟还没有成年,警惕性不如成年金雕又或者确实是精魂血液太具有诱惑性。
  拍着翅膀从天上飞了下来,落到了王曦放在地上的兔子肉旁边。
  “啁啁!!!”金雕围着兔子肉绕了两圈随后又小心翼翼的啄了两口,“啁啁!”两声傲娇的啼鸣,好似在称赞王曦,肉煮的不错,大爷喜欢!
  “傲娇吧!等以后看我怎么盘你!”王曦嘴角勾起弧度暗暗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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