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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莫名成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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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呵呵~”吴宏宇尴尬的笑了笑。
  “嗯,不过主人还是挺厉害的呢,无中生有……啊哈哈哈~”
  “喂喂喂,别笑了好吗。别看我现在这样,我以前也是个要脸的人啊!”
  不管是什么原因或初心,反正最后是成功了。黎诺呢,她个头和我肩头同高,是个很腼腆的女孩儿呢。但是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假象,她就是个大吃货……
  说这些时,吴宏宇还假装抽了抽鼻子,显得很委屈。
  不过,只要不是白痴,都可以看出他那脸上甜蜜的韵味。
  她最喜欢吃橡皮糖,就那种十块钱买一桶的那种,她一个小时就可以解决掉。
  因为她喜欢,所以我也一天天跟着吃。我有个习惯,吃东西是只会用一边的牙嚼。直到后来……
  在被这妮子逼迫下,吃了好多橡皮糖之后。左脸颊肌肉劳累过度,肿了!
  于是呢,我就又开始用右边的牙嚼。嚼了两周后,好了,左脸颊下去了。娘的,右脸颊肿了……
  其实这些,是吴宏宇故意说的这么搞笑的。都是为了,让寒凌将哥哥的事暂时忘掉。但是,关于黎诺的这些事,是确实有的。
  “哎呀,主人,我这真是服你了。”
  以至于后来,我就被一起的哥们儿取了外号:波澜哥……
  吴宏宇看着星空,“哎,这可谓是我的黑历史呀!”:
  记得还有一次,我下午放学后,对黎诺说:“诺诺,明早带好午餐。我们别去食堂了,去外边吃。要你自己做哦!”
  其实呢,我想着也自己做,让她尝尝我的手艺的。
  第二天中午,我先下去等她。果然,她下来了。当她距我十米的距离时,刚喝了一口可乐的我,喷了!
  “喂,你左手棉花糖,右手橡皮糖的,是几个意思啊!?”
  “啊?”之后黎诺无辜的眨了眨那大大的眼睛,“这就是我午餐啊。”
  “给我。”
  “干嘛!”这丫头瞬间跟防贼的一样,将糖放在了身后,一脸警惕。
  “额,虽然是橡皮糖,吃多了也是不好的吧?先吃午饭,吃完再吃这些。”说着我就将自己的那份给了她。
  这货毫不犹豫将橡皮糖塞进我怀里,又将棉花糖塞给我。“哎,那我就勉为其难吃点吧!”
  ……
  “哎,一点都不心疼我,看我都被你虐待成‘波澜哥’了,现在还不给我饭吃。”
  “哎呀,喽!”实在听不过我的碎碎念,黎诺才夹了一筷子菜给我。我装作可怜,抽了抽鼻子,吃了一口。
  刚刚将筷子收回,黎诺便又说:“那是你不会吃,这也是门艺术,你不懂的。”
  我瞬间不干了,戳了一下她脑门儿。“去去去,尽往自己脸上贴金。”
  黎诺也嘿嘿笑了起来,“真的,你看我,吃了那么多不都没事吗?”
  我一听就乐了,伸出双手捏着她俩脸蛋儿。“哎呀呀,是吗,看你都吃成仓鼠了还没事儿!?”其实真没事儿……不说了,让澜哥哭会儿。
  还有一次,礼拜天晚上,黎诺的电话响了起来。“喂,你是不是要去KTV玩?”
  “对啊,你怎么知道的?”
  “这个你别管,我也要去。”
  “那都是我哥们儿。你又不认识,到时候多没意思啊。”
  “啊啊~我不管,我就要去,就要去……”
  “听话,嗯?”
  电话那头安静了五秒,“吴宏宇你个大猪头,我就要……”
  “两桶橡皮糖。”
  “成交!!!”这货语气一转,“去吧,玩的愉快,记得我的橡皮糖啊,木啊~”
  “喂,其实你的本意就是为了这个才对吧!”
  说到这里吴宏宇失神了好久,“谁知道,那是最后一次通话了,面都没见到……”
  寒凌也神情低落,“你的意思就是说,你现在和她分开了,对吧?”
  吴宏宇长叹一声,“是啊,真的好想,那丫头片子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啊,我必须回去!”
  说话间,吴宏宇又想起了那仓鼠般的脸颊,正对自己耍无奈呢。
  又是一阵寂静后,寒凌说道:“我愿意陪你一起寻找方法,我会陪你走下去,主人。”
  转眼一看,吴宏宇已经睡着了。
  “喂,老头儿,你是找我寻开心呢吗?大半夜不睡觉让我去那里,反而让我这么尴尬,服了你了。”
  “别这么说,他以后会给你很大的帮助的。绝对的,相信我。”
  “切,信你我就没脑子!”莫尚找秋翁凉诉了一阵子苦,这才掐了联系。“不过那句‘他对你有帮助’是真的假的?”
  别看莫尚这家伙这副德行,其实他的执行能力是可以肯定的。对于上司的任务,他会马马虎虎的领取,但不会马马虎虎的执行。
  所以,他才能胜任这警卫队队长的职位啊。
  “好了,这老头又让我去那叫啥玩意儿,万兽山脚的小村庄。”拍了拍手,“好了,说走就走!”
  “少侠?少侠?”
  吴宏宇迷迷糊糊感觉有人在摇晃自己,睁开眼睛。“哦,是你呀。”看着收拾完毕的虎女,“你要走了吗?”
  “恩对,昨天多谢少侠救命之恩,日后我一定涌泉相报。”
  “嗯好,那就赶快回去吧。说句不好听的话,要是可以,你就去再嫁一个吧。我也相信,你日子过得好,也是你丈夫所希望的。”
  “嗯,谢谢关心,我会考虑的。那么,我走了。”
  吴宏宇招了招手,“去吧,记得别去这么危险的地方。”
  “知道了。”
  看着虎女走了之后,吴宏宇这才发现。“哎不对,我怎么在地上!”
  之后起来顺手拿起寒凌,向小屋走去。
  也许是错觉吧,此时的寒凌在吴宏宇手里,变得比以前沉了。
  将那壮汉给的袋子打开看了一下。“这玩意儿也许有用,带上吧。”
  从遇到了这房子开始,也就代表着进入了高级生物活动区了。
  吴宏宇没走多少路,在行走了一个多小时后,就看见了一个规模中等的聚落。里面有茶馆酒楼,有饭店,鸳鸯阁。
  作为一个有修养的人,吴宏宇打算先问一下,最最重要的东西。他两三步上前,抓住一个年轻人。
  “你会说中文吗?”吴宏宇认真的说道。
  “哎呀,你这是小瞧我呢还是咋滴。不过看这位小和眉清目秀的,也不像找茬儿人,有事吗?”
  “好吧,你大爷的,说的比我都标准。”吴宏宇心道。
  “你们用什么买别人的东西?”
  “哦~,就这个啊!我说你这人真有意思。就算是失忆,那忘爸忘妈忘媳妇儿也都算正常。你小子倒好,钱长啥样都忘了……”说话间将手伸进口袋,掏出了一些钱。“喽,就这个。”
  吴宏宇突然一懵,“就这个呀,真的?”。
  “当然了,好了好了,我还有事,就不奉陪了,告辞。”
  吴宏宇一把抓住青年,“再等等,你看一下我这些能买什么东西?”说话时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一大把蓝色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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