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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篇 · 怪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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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天,世界的终极,那里意味着永生和无上的权利,是一切最高贵,最强大,最神秘的神化之人所存在之地,是所有修仙之人,都在不断努力着,期待前往的地方。
  千百年来,为了达到那里,人们前仆后继,无所不用其极,可达到者,却也不过寥寥数几,而离去者也再未归来传授他们的经验给凡尘众人,人们依然茫然的修炼寻找那最终的奥义。
  不过凡人大多也只是把那里当做传说,修仙对于凡人们已是不得了的事情了。
  而那些惊奇玄幻的事儿也会被他们传若天文,就好像前几日中土上一个不起眼的小镇上传出的一件怪事儿……
  中土很大,是凡界的总称,凡人们都生活在中土,很久以前,那些在凡人中位高权重者一同推举了一个博学的老者坐了首领,而老者又将中土分割成了五个部分,分别是金之盛地,木之青野,水之雪原,火之日冕,土之沙弥,而位列正中的则是主掌大权的圣都。
  天景镇,乃是青野中一个小的很可怜的小地方,甚至除了那周围的人知道它外,便在没有更多的人知道它了。
  不过这里万物生长,风景秀丽,生机勃勃,民风淳朴,四季宜人,算是人类居住极佳的良地。
  而天景虽然小,但是却离县城很近,算是个交通必经之地,所以消息传的快的很,尤其是怪事。
  邳县旺字酒楼
  算是邳县传播消息的枢纽,很多行脚商贩都喜欢在这里聚会聊天,前几日来了个卖药郎,卖药郎是从天景来的,进店时满脸的苍白,双颊都有些凹陷,看上去很是憔悴。
  小二眼力很好,赶忙送上来一壶热茶道“客官是累了,先喝口茶水润润口。”
  “谢了!”卖药郎喝了口水后,长出了一口气道“真是吓煞我也,吓煞我也!”
  小二奇怪问道“客官此话何意?”
  卖药郎道“先给我来一盘小炒,一碗白米饭,我一路来饿坏了,哦,对了,再来一小壶酒给我壮壮胆气。”
  小二忙压下好奇,转身点菜去了,很快,菜上齐了,卖药郎狼吞虎咽一阵,便开始小酌起了那壶他一向舍不得钱买的酒食。
  “我前日去了趟天景,那镇子里有个富户的少奶奶要生娃娃,一直托我在外面买些孩子的物事,我搞了一堆准备去那挣上一笔赏钱,到了那去,刚好碰到那少奶奶生子,府内一阵混乱,我便只好留下等事了了,再讨杯喜酒,谁知……”他刚巧说到这打了个嗝,又抬起了酒杯喝起来。
  听着事儿突然停在半截腰,哪个会不着急,小二便急忙催促道“怎么了?”
  卖药郎哈了口酒气继续道:“谁知就在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整个府内都安静了,没有得子的欢笑声,也没有失子的痛哭声,而是诡异的安静!”
  “我好奇的紧,又想去要赏钱,便到了后院,本以为会被人拦阻,却发现宅院空无一人!我四处寻找,发现远处有几个家丁站在一个月亮拱门里,我忙走过去,等走到拱门前却发现那些人竟都好像石化了一样一动不动的定在地上。我过去推了推一个靠的最近的男子,谁知他竟瞪着眼睛硬邦邦倒在地上。”
  “我再看周围的人,也都是一个样,我心中有些发虚,本想转身离去,可就在这时我听见了一声哭嚎,是个孩子的,我忙转身看,就见那些人面对的方向是一座偏房的正门,门里也站着一些拿盆拿布的,他们硬邦邦的也如同石化了一般,我躲着他们走进去,却看到地上竟满是如石块般的碎块,而那个哭泣的孩子则是光溜溜的躺在一个也已经石化了的女人怀里,女人的脸上还带着笑容,可在我看来真乃是恐怖异常。”
  “我也不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了啥,但看情况,应该是消停了,心里的胆气壮了壮,见那孩子哭的可怜,便想走过去抱那孩子。
  谁知手刚碰到女人的手臂,那女人便化为了碎渣!而孩子一落地,地面上便结了一层冰!我看这孩子定不是普通的,在看那地上的碎块恐怕是如那女人一样的人,我心里大骇,转身就要跑,谁知我刚转身,就看到一个黑漆漆的影子从我身前过,接着我在回头看,地上的孩子就不见了!我想我恐怕是遇见鬼怪了,便疯跑了出来,刚至门外,心中发瘆,本想一走了之,但又觉这般不算厚道,便找了当地的镇官报了此事,没想那镇官竟不分清红皂白关了我一晚,后来我好般说辞,上了好处,这才被放了出来,现在想来都是后怕,那娃娃那般诡异,想若我先碰了那娃娃,恐怕现在就见不到你了!”
  小二问:“大爷,你这话里几分真假啊?”小二总觉得这事儿离谱,有些不信。
  这时坐在一边的几个汉子应和道“我们也听说了,昨日赶脚,听镇上说有家员外,本是生子的喜事,却成了丧事,满家皆被冻死,甚至更甚者都化成了冰渣!”
  小二惊讶道“竟真有此事,我还真是头回听了,也不知那个娃子是个什么转世的怪物,若不抓住危害人间可就坏了。”
  药郎道“哎,我们小老百姓,凡胎素身的,也就只能盼着上仙施恩了。”
  “话说前不久沙弥说是出了怪事儿,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大荒跑出来了,很多修仙弟子都下山来寻了,这事儿你们听过吗……”
  天底下的怪事儿多的很,酒店那些人说着又转了话儿。
  乃是一阵唏嘘语,百感不由人,只作饭前饭后谈,妄论天地红尘……
  却说这邳县不远,一处山间酒馆
  一个一身黑袍的冷面男子坐在一张因岁月流逝,而变得斑驳不堪的木桌前,他手里抱着一裹有白布襁褓的婴儿,婴儿双眼紧闭,面容精致,看上去却似新生婴孩,而男子却也不过弱冠年岁,抱孩子的动作也有些僵硬,看上去很是不伦不类。
  酒馆边,一个老妪正提着篮子慢悠悠的走过,她样貌慈祥,步伐不急不缓,,篮子里是一些缝补好的衣物和漂亮的绣活。
  谁知老妪刚走到男子身边,那个闭眼的婴孩突然睁开了双目,接着嗷的一声哭了起来,男子一惊,忙双手环抱婴儿不知如何是好。
  老妪见了忙走上前,放下篮子道“公子定是没照顾过娃娃,这娃儿哭的可怜,给我试试吧?”
  男子忙点头轻手交由老妪道“多谢婆婆出手相救。”
  老妪道“看公子年岁不大,怎地带了个娃儿在身侧?”
  男子道“这孩儿并非我所生,我本是个云游的修者,巧遇此子,此子父母皆亡,身怀怪骨,难以凡人养,不得已带于身侧。”
  老妪奇道:“何为怪骨?”
  男子道“此子右臂似有冰种,可伤人性命,凡人不可碰触,天地仁慈,我不忍害他性命,用火鼠皮制了套手禁锢了他的力量,从此便能如常人生活,因此老婆婆触之无害。”
  听了男子之言,老妪心中惊骇,但见怀中娃儿此时正冲自己欢笑,心中软处溢出母爱之感,见男子方才方寸大乱之样,便道“这娃儿见我哭,我取来便笑,看似与我老婆子有缘,如道长说,老婆子我也就放心,老婆子本有一子,却因兵乱去了前线没了性命,自己生来无趣,此子不如交由老婆子养护,老婆子身子硬朗,定护其周全,视如己出,不知道长意下如何?”
  男子皱眉想了良久,见婴孩笑的极美,便点首道“那自然好的,不过我却要嘱咐老婆婆几句。”
  “这娃儿右臂套手不可取下,否则必有大祸事,而婴孩的能力不可于他知,见婆婆人好,定能教他良善,不让他做歹人之事,若遇难处,可用此铃轻摇三次,我即使身在千里也会敢来帮衬!”男子拿出一青色八角铜铃交于老妪手中,起身拜谢。
  老妪忙后退道“不敢当不敢当,道长言重了!”
  男子与老妪又说了些话,又给了老妪一袋金银,这便转身离去,走不远便踏剑飞空,消失不见。
  老妪虽老眼昏花,却也见了那仙家景象,虽是震惊,却也老来镇定,抱着那娃回了自己住的所在,降龙村。
  娃儿随老妪长大,起名为安宝,意为平安珍宝。
  外人皆知此子乃是路边所捡,天可怜见,又有老妪这好的人缘,村内无人不怜惜此子,于是这娃儿也如同常人般跟那些村子里的娃娃们嬉笑打闹到十五岁。
  不过不知是否是他右手上的套手缘故,他的身体一向孱弱,村中人原本也好奇这套手的来历,老妪便称是一位仙人指引她得了此子,并给了此物,别人便也就当做宝物看待。
  不过娃儿之间却不同于大人世界,听了有宝,又见其孱弱,总有想要欺负几下,得了宝贝自己玩的坏孩子,而孩子门的嬉笑打闹大人却是很少管束。
  村里东头卖猪肉的儿子金蛋最喜欢欺负没爹没妈的小安宝,这日他又带了三四个村子里的小男娃跑到安宝的家门口唱歌谣了。
  “傻安宝,笨安宝,没爹没妈野野安宝,戴套手,耍威武,其实就是个软蛋蛋,软蛋蛋,哈哈哈……”
  安宝一个人在家,婆婆去了县城卖布活,他本不想理会那些小混球,但是一直聒噪的声音,让他忍不住跑出屋子大吼起来“你们这些坏蛋,为什么总要欺负我!”
  金蛋嘿嘿笑道“不是说了嘛,把你的套手给我玩,我就不欺负你了!”
  “婆婆说了,这个不能摘掉,掉了,就会出大事儿!”安宝照着婆婆的话说着。
  金蛋身边的一个小瘦子嘿嘿坏笑道“能出什么大事儿,就是宝贝丢了呗!”
  众人欢笑起来,安宝气的直跺脚,谁知那些小坏蛋突然冲到安宝身前,按住安宝的手脚,就要抢他的套手。
  安宝哭嚎道“不行,不行,这个真的不能摘掉,婆婆说了不行的!”
  金蛋嘿嘿坏笑道“你说不行,我就要摘,看你能把我怎么样!”他说着伸手就抓向了那赤红色的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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