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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向雁夜叔叔献上天使般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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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
  的一声。
  间桐家炸了,不管是间桐脏砚还是间桐雁夜,或者还是还未成长起来的人渣二都扑街了。
  索性间桐家的其余跑龙套的都不愿意住在这里保住了充当炮灰的机会。
  可怜的间桐雁夜,早死晚死都得死,雁夜大叔走的时候嘴角还带着微笑。
  天见可怜,他这一次领盒饭不是最痛苦的!(▼皿▼#)又成盒了!
  “汝之初恋吾养之!”
  铃兰告诉他会教训时臣替你和时臣照顾好远坂葵一家子的。
  当时大叔面色巨变,然后噗的一声吐出一口老血就扑街了。
  唉,本来雁夜大叔就活不长久,希望他下辈子被再遇到老虫子那样的混蛋了。
  让我们的“真”天使珈百璃为他献上最真挚的祝福!
  哦,黑漆漆的英灵也消散了……
  这货临走前,铃兰也说出了亚瑟王也来到了这里……
  还算圆满,在即将爆炸的的瞬间西琳就把小樱转移到了虚数空间。
  在那里很安全。
  至于老虫子走的更安详了,据说他在临走之前目睹了根源,对,没错,这是白日做梦。
  不过,人死后有几秒的回马灯,而间桐脏砚这货至今活了五百年。
  由于必须看完死后回马灯才能扑街,即使身躯早已被炸成不知名的物品了,但还是坚持看完这些画面。
  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承受不住这些记忆导致精神崩溃了。
  呵~白活了五百年,连这点记忆有承受不了真是扎心啊。
  今天“间桐家”的人全死于非命,对外宣称煤气罐爆炸。
  ——
  “好了,打败精英怪老虫子接下来就是小怪时臣了。
  接下来……”
  铃兰牵着小樱的手走在最前边,对着一旁西琳和珈百璃说着一会如何解决家庭矛盾的问题。
  而小樱听到“时臣”这两个字身躯明显有些颤抖,emm铃兰觉得一会在远坂家还是先把时臣揍到生活不能自理再说!
  不管远坂时臣这货是出于什么目的居然把自己女儿送出去的。
  但他是小樱父亲……
  既然是他先抛弃可爱的小樱在先,那么就别怪铃兰炸平他家了。
  如果小樱没加入聊天群,那么铃兰是到达不了这个世界的。
  不过,既然来到了这里不把冬木市著名的魔术师家炸平以及手撕英灵的话,是绝对对不起自己穿越者滴身份!
  不过,不远处站在路灯上边的那货是那个小嗑唠?
  这么牛得嘛?
  我他喵也得学学这个……
  想到这里对着西琳她们说了一句让她们带着小樱先去“处理”远坂家的家庭矛盾。
  最好是同间桐家一样炸掉他们家大门就行了。
  然后感受到安抚了小樱几句,让她和西琳先去,等会自己就赶到。
  不过明显感觉到牵着小樱的那只手被攥紧了许多……
  “嘛,小樱听话,已经没人会抛弃你了,跟着西琳姐姐先走吧,西琳姐姐是杀手。”
  虽然西琳是律者…
  不过,聊天群小弟弟果然还是你的错。
  聊天群:喵喵喵?
  聊天群不想和你说话并想你丢了一只哈士奇。
  靠劳资招你惹你了。
  不知道本系统<( ̄天▽下 ̄)>胸怀天下???
  刚才在间桐家明明能正常的装逼,可是你他喵让劳资装完再邀请也不迟啊!
  朕好不容易英明神武建立起的形象全毁了!
  必须记到小本本上……
  铃兰摸了摸小樱的头,顺便把她头发弄得更凌乱了就往那边路灯那边走去了。
  西琳她们应该会照顾好小樱吧,大概?
  ――
  “喂,金闪闪、金皮卡·姬假美甚看这里!”
  距离路灯越来越近,而铃兰的声音也让路灯上边的那只金闪闪听到了……
  金闪闪本来还在偷窥…咳咳,本来还在保持着愉悦的心情,但是听到这句话立马脸色一黑,尼玛谁给劳资起的这外号?
  本王怎么不知道?
  说时臣是不是你暗地里给劳资起的这外号?
  (♯▼皿▼)ノ想死么!!
  可怜的远版时臣再次被金闪闪记了一笔!
  姬加美甚,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地区苏美尔王朝的都市国家乌鲁克的第五任国王,人类最古老的史诗《吉尔伽美什史诗》的主人公,最古老的“英雄王”。
  他有着“三分之二为神,三分之一为人”的神性,性格高傲,曾是自认为无人能敌的暴君。
  据说拥有所有英雄持有的宝具原型。
  以上就是在百度那里找到的…
  “哼,蛐蛐一只杂修!”
  身为一名合格的王者,姬加美甚有着绝对的自信。
  傲然面对无礼的“杂修”,通常都是将所有宝具的原型用“汪之财宝“开启,子弹般射向敌人。
  整个过程只消耗极低的魔力,实际使用的魔力仅为王之财宝的启动量。
  而金闪闪是个财宝的收藏家,所以铃兰来找他不是为了和他打招呼……
  而是为了抢走金闪闪的“汪之菜包”然后制作成显现装置再低价租借给群员们,这样可谓是一件发家致富的道路。
  一夜暴富,二月成仙,三月成神,劳资赚钱就全靠这些宝具了。
  不等铃兰继续往下去想,金闪闪那可谓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一顿宝具胡乱扔。
  金色的光晕涟漪在他身后显现,无数种不同形状的武器浮现而出。
  但是这只是一个人类,可能大概,反正他是没见过这种气息的人类,不过以他傲慢的性格,一个蝼蚁不足以让他动用过多的宝具,所以……
  所以…然后,哐当一声从路灯上掉了下来!
  “我擦,碰瓷?在劳资面前碰瓷?不知道我是专业碰瓷五百年了嘛。”
  “还有,我是接受过严格的训练的,无论有多好笑,我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哈哈哈哈……”
  铃兰本来已经做好迎战的准备了,但自己不就她瞄的把路灯砍翻了然后这货掉了下来顺便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嘛?
  对方身为一只合格的英灵,而且生前还是一名王者,这绝不可能好伐,这绝对是我眼花了。
  “蛐蛐杂修,你找死!”
  身为一名合格的王者,何曾被如此戏弄?
  能忍吗?
  当然是不能了……
  所以,身后的宝具全部指向了了铃兰…
  “喂喂,不用这样吧,我说你好歹是一名“汪者”,而吾也是一名“亡者”,那么我们应该用王的方式决一死战好伐。”
  emm,是亡者没错啊,劳资可是死过一次的呢。
  亡者没毛病!
  金闪闪听后表示不屑,对面这货说自己也是一名王者,反正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一名合格的王者,对面这货明显充满了御宅气息…
  你是想笑死本王继承本王的财产吗?
  而铃兰根本不在意这些,都是死过一次的妖怪了还怕这些?
  “你不觉得自己很没有逼格吗?身为一名“王者”居然要受到臣子的威胁?
  别说你不知道三枚令咒的作用,而远坂时臣这个家伙就相当于奸臣。”
  眼睛微眯,笑容和话语在一瞬间变为了宛若于恶魔般的低语!
  “杂修,本王一生行事何须向…”
  话还未说完就被铃兰再次打断,嘛,不听就不听呗,一口一个杂修,杂修是什么?打杂的修士吗?
  今天不把你的“汪之菜包”抢过来劳资就不姓铃!
  “三枚令咒的作用你想想,现在时臣还未使用令咒。
  但是按照那货的性格他的安排绝对是第一枚让你言听计从。
  第二枚让你开EX一路平A,第三枚就让你自杀扑街!
  而他也会获得圣杯,你既然把圣杯视为自己的,那么,你真的会甘愿这样吗?”
  由于现在是黑夜,街道旁的路灯也是开着的,天气气温也很温和,但是金闪闪觉得很冷。
  没错,铃兰在他旁边放了对英灵空调能不冷吗?
  不过金闪闪没注意这些,而是想到铃兰刚才的话语,虽然有点挑拨的意思。
  但是远坂时臣这货很有可能做出这些事情来哈!
  那劳资来参加圣杯战争,到时候一道令咒劳资是扑街了,时臣那货是得到圣杯了。
  虽然自己可以在远坂时臣那货下达令咒效果自杀之前瞬秒他。
  但是……
  对面那货说的世界很有道理啊,身为一名王者被算计是很不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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