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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破天真龙变 / 第五章 角狼

第五章 角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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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方凡收拾好行囊扛上缨枪踏上了去往蜀都的路,此去蜀都山高路远万里迢迢,而在他的行囊里除了换洗的衣物与银两外,还有一把旧菜刀与一只白瓷瓮。
  菜刀很旧但这却是父亲生前从不离手的东西,他就是靠着这把菜刀盖起了一座砖房小院还让自己在这十六年里从不为吃穿发愁。
  至于白瓷瓮面装的则是叶枫的骨灰,方凡要将叶枫的骨灰带回他的家乡,这是方凡现在唯一能报答他的方法。
  崎岖的山道蜿蜒向前于群山俊岭之中若隐若现,一连三天走了差不多百里,居然连一个村庄也没有看见,方凡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走岔道了,第一次出门即便是拿着地图方凡的心里也有些发虚,因为这个世界的地图画的实在是的太印象派了,方凡唯一能能够肯定的就只有蜀都的方向了,只要方向不错相信总归会到蜀都的。
  这一路上没有遇见人,但狼都碰见了不少。
  这里的狼叫角狼乃蜀都的特产,角狼的鼻尖上与腿肘处各长有一只如犀牛角一样的骨刺,力量与速度比起普通的灰狼来要强了不少,而且十分的嗜血。
  方凡离开黑水镇的第一天的晚上就碰上了这样的角狼,不是一只而是一群。
  一声狼啸,树林的黑暗之中如血蝠般的狼眼密密麻麻放眼一片,吓的方凡第一时间就上了树。
  如果是一只两只,方凡或许还会用手中的缨枪跟它们较量一翻,但是面对一群还是算了吧!这些东西即便是叶叔碰见了也要头痛,更何况是自己?
  好在这些角狼虽然厉害但不会像猫那样上树,却在树下围着树上的方凡嚎了一宿,天明时分才散去。
  方凡从树上下来时天已微亮,林中晨雾渐渐升起,虽然一宿没睡但方凡整个人的精神却很好,完全看不出来像一宿没睡的人,这不是因为心里紧张,而是自修炼《疯魔枪诀》以来,方凡的身上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
  力量、速度、精力已经感官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而这当中最为明显的却是方凡的饭量,这才半个月方凡一顿就能吃下一只三四十斤重的猪后腿,一天就能吃下两头猪,如果换成昨晚的那些角狼方凡觉得自己应该可以一顿吃下两只不在话下。
  从树上下来的方凡看了看手中的缨枪,本想趁着清晨的空气好炼几遍《疯魔枪诀》,而这《疯魔枪诀》说来也怪,当年方家大宅发现方博天赋异禀乃千年难出其一的修炼天才时,也不是没想过让他继承老祖宗的衣钵修炼《疯魔枪诀》。
  只是他这个天材修炼此枪诀时却感到痛苦万分毫无进展不说,反而还因为勤奋而伤身,方家为了不想糟蹋了这样一位能得的天才最后不得不放弁。
  可是放在方凡身上却大不一样了,这个当年曾被方家大宅里的人看着成修仙废物方凡,在习练此枪诀后,那种大汗淋漓的感觉却让他感到浑身十分的舒坦。
  唯一的缺点就是,修炼枪诀太经饿了,往往刚吃下的一条猪腿,一套《疯魔枪诀》炼下来就会感到饿的前胸贴后背,如果饿着肚子去炼不出三招自己一定会饿的连枪都拿不稳。
  因此想要借着清晨这个好时节练枪的方凡只好放弁,等先填饱了肚子再说。
  方凡提着缨枪刚走进林雾中没多久便感觉这林子里好像有些不对劲,方凡放缓脚步用心去听,双耳也不由颤动起来。
  该死是角狼,方凡听见了那细微的狼息声,以及还从这清新的空气中闻到了一丝淡淡的狼骚味。
  方凡驻足一只黑色的角狼便从晨雾中扑了出来,方凡一见提枪就是一扫。
  这几乎就是方凡的本能,将手中的缨枪当棍子一样抡出去,可是他右手拿着缨枪刚扫了一半,结果左手却鬼使神差的握住了枪身,枪势受阻于是一个不怎么完美的凤点头就这么出现了,弯曲的枪身将枪头狠狠的甩了出去,瞬间刺进了灰狼的身体,接着再瞬间弹出,角狼落地哼都没来得及哼上一声就再也起不来了。
  好快,方凡自己都被自己这速度下了一跳,要不是这枪是拿在自己手上,这狼是怎么死死的自己跟本就看不见。
  然而晨雾中角狼奔跑的声音并没有停止,在这头角狼之后还有一只,闻到血腥味的灰狼变得更加凶狠,喉咙里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底吼,一个飞跃亮着牙便朝方凡的脖子咬来。
  方凡脚下蹬地向后一跃,同时将手中缨枪一个前扎,正中角狼的大口,然后整头角狼便被窜在了缨枪上。
  染了血的枪缨变得的更加艳红,接着第三只再次出现,竟在方凡的身后。
  感受后身后的危险,方凡本能的向下一蹲,同时一个歇步转身后刺,缨枪送出自下而上一枪将角狼的肚子刺了个对穿,这一下方凡的缨枪上已经窜上了两只角狼连枪带狼重达百斤有余。
  但方凡的速度不减,当第四第五只角狼同时从晨雾中扑来时,方凡以枪杵地一个翻身从地上跃起,人在空中脚踢枪身,将缨枪狠狠的挥向那两只角狼。
  在惯性的作用下,窜在缨枪上的那两只角狼就像两发炮弹一样轰了出去,砸在了那两只飞扑来的角狼上,接着两朵血花在空中炸开,那两只角狼竟被方凡拦腰砸断。
  一连五只角狼瞬间毙命,可雾中的角狼的脚步声却并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密越来越近,方凡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不是怕自己打不过,而是以自己现在的实力施展这《疯魔枪诀》容易脱力,更何况今天自己还没吃早饭,肚中没食此时全拼一口气撑着。
  杀狼王,擒贼先擒王,对付这些角狼也是一个道理。
  寻常角狼的角或白或花白,只有狼王的角是漆黑如墨。
  方凡迅速向后奔去,此地树要太密晨雾太重在种环境下想要找到狼王十分困难,只有自己昨天过夜的地方相对开阔晨雾稀疏,找起来狼王来将事半功倍,最要紧的还是方凡没时间了,他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脱力。
  然而方凡刚退,一只顶着黑角的狼王便扑杀了出来。
  狼王很厉害,特别是它那黑色的犄角还拥有穿金破石之力,远不是其它角狼可比,可现在方凡一见它却不由一喜。。
  我没去找你,你居然主动送上门来了,方凡转身就是一个回马枪送出,狼王却抬头一顶,枪尖顿时在它的犄角上擦出了一片火星。
  接着狼王便用犄角顶着方凡的缨枪,顺着枪身一路直下势要一口咬断方凡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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