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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绯红的咏叹调 / 第十一章·白衣人

第十一章·白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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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骑驿关的客栈之中,有一胖子进门惹事,打翻了店家以及烧鸡一只,却惹得端木庄勃然大怒,与胖子一伙起了冲突。此时,客栈内食客大多都已散去,木凌坤已手握木棍准备开打,却看见客栈角落还坐着一男子,披散着长发,身着白色布衣,面貌俊秀,双目微睁,右手夹菜,左手握着一个葫芦,背后背着一把约三四尺长的长刀,坐在长凳上正在吃酒吃肉,并无惊慌的神色。
  木凌坤惊异于这男子的气魄,认为他必然不是平凡人,便决意不去招惹那人的好,便转眼紧盯着端木庄,怕她有什么闪失。
  “你想把我变成桌子,说笑呢?”胖子笑道,显然他并没有被端木庄这一掌所吓到。
  “如果不信,那就来试试啊?”端木庄想要挑衅胖子先动手,而自己也已经随时准备好迎敌了。
  双方气氛已然剑拔弩张,胖子从腰间抽出了他的刀,见端木庄仍不畏惧,便一刀砍下。端木庄急用伞格挡时,几个混混便围了过来,却被木凌坤挡住。双拳难敌四手,木凌坤原指望端木庄速战速决快来救他,却发现端木庄似乎并没把胖子放在眼里,只是在格挡招架胖子的攻击。
  “你干嘛不动手,我快不行啦。”被四人棍棒夹击,木凌坤只得遮拦招架。
  “我还要让他给我当桌子呢。”端木庄笑道,而一旁的胖子却次次扑空,心里急躁不能赢。
  木凌坤见形势不妙,便开始向客栈角落白衣剑士那里移动,引诱得一个混混一棒打来,便将身一躲,那棍子便朝那白衣人打去。白衣人右手停止夹菜,把手中筷子只一甩,便钉在那混混的棍棒上,打得他后退了两三步。
  其余的混混见状,撇了木凌坤,围住了这白衣剑士。只见白衣剑士右手摸向长刀,刹那之间使出一招,动作快到谁都没有注意,便把长刀收回刀鞘。
  “朔风萧瑟兮江水寒,婵娟流光兮百花乱。”白衣剑士声音低沉凄清地低吟了一句谁也听不懂的诗,坐下继续喝酒吃菜。
  再看几个混混,他们的棍棒齐刷刷地断成两截。趁他们惊愕之时,木凌坤举起木棒尽力一棒子打昏了一个混混,而端木庄那边,已然把那胖子击倒在地。剩下的混混见情况不妙,便转身四散而逃。
  端木庄踩在那胖子腰上:“怎么样,服不服?”
  “服了,服了……”胖子强作笑脸。
  “那你是不是桌子?”端木庄问道。
  “是是是……您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
  木凌坤看着地上胖子断成两截的砍刀,再看胖子脸上,好似开了个染坊,红的,黑的都有,不难想象当时战斗的惨烈。
  “店家,拿点好吃的过来。”端木庄招呼道。这店家不知如何是好,本来是缩成一团蹲在墙角,现在听见有人招呼他,便连忙走进后厨,不一会,托出一只烧鸡来。
  “你这店家,真是欺负人。刚才还说没有肉,早拿出来我早罩着你了,白白浪费了一只烧鸡,还挨了一巴掌。那胖子,食物难得可贵,地上那只烧鸡,算我赏给你了,拿去吃了吧。”端木庄说道。
  胖子诺诺连声,脸上的神情好似之前被他欺侮的店家。胖子捡起烧鸡,吹了吹,便撕开烧鸡吃了起来。
  “也罢……感谢阁下搭救。”木凌坤转向一旁喝酒吃肉的白衣人,拱手道谢。
  “不谢……”白衣人看了他一眼,继续吃喝。木凌坤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闷葫芦,正惊愕时,那白衣人吃喝已毕,在桌上丢了些钱,提了酒葫芦,转身而去。
  “敢问阁下大名?”木凌坤急忙问道。
  “绯玉。”那男子说道,头也不回。
  却看此时的端木庄,却已双眼发光:“我的大厨先生,你哪里找到这么帅气的朋友,剑法超绝还精通诗词?”
  “刚才他一直坐在这里,你没看见?”木凌坤问。
  “刚才没注意,现在才看见。”端木庄说着,此时,客栈外一群女子狂奔而来,见了店家,便问绯玉去向,木凌坤便抢先开口,指出了一条错误的道路给她们。
  “你这就是嫉妒人家比你帅比你厉害还比你有才。”端木庄白了木凌坤一眼。
  “是又如何?作为一个美男子被很多人追压力很大的,我帮他缓解一下压力怎么了?”木凌坤说。
  此时,那胖子已吃毕烧鸡,端木庄便把他一脚踢开,让他别再干坏事。木凌坤取些伤药给店家疗伤,又因打架吓跑了些人,店家便腾出两间上房,免费给他们二人住下。端木庄的房间只在木凌坤的一侧。
  两人住店歇脚暂且不提,却说这绯玉是斯沃德帝国的一名剑客。斯沃德帝国之所以强大,只因在尚武精神熏陶下,人人英勇。又在英勇之士中挑选出高超的战士组成特殊部队。斯沃德帝国统率的剑士甲士铁骑已十分强大,再加上斯沃德帝国的五大剑圣和十圣骑更是让帝国如虎添翼,白展纪的上司约克萨将军正是十圣骑中的第十圣骑,率领神圣骑士团,以轻骑兵为主,擅长长途奔袭作战。绯玉正是斯沃德帝国的五位剑圣之一。剑圣都精通剑术,是由剑士中的佼佼者进阶而来,战时可以一人之力刺杀敌方主帅,也有一夫当关的实力。绯玉配长刀名为游龙,随背挎长刀,但出刀神速精准,可以斩下空中飞行的苍蝇。据说绯玉练剑术之精准斩杀了无数苍蝇,故绯玉身畔无苍蝇敢靠近。绯玉精通诗词,相传其剑法是吟诗之时悟出,又兼相貌英俊,故常有女子四处追逐,绯玉却不在意。然而绯玉沉默寡言,不喜言谈。唯一爱好便是喜欢吃酒,一酒葫芦从不离身,饮酒千杯不倒,故人称其为“酒剑圣”。于客栈一见,端木庄也不觉对他有些心动,因此定下了下一站前往的目的地。
  “店家,你知道这绯玉先生往哪里去吗?”端木庄问店家道。
  “这我确实不知。绯玉先生是帝国出名的酒剑圣,位列五大剑圣之一,沉默寡言也是出了名的。不过绯玉先生离开不久,倒是有另一位腰配双剑的先生向我打听过他,然后惊讶地说了一句什么花月城就走了。”店家说。
  “那这花月城又在何处?”端木庄问。
  “从这里往西,遇见的第一个城镇就是,”木凌坤说,“哪里我认路,那边可是全帝国花街柳巷最多的地方。还有另一位剑圣时常混迹在那里。要不绯玉就是去那玩的,要不就是去找那位剑圣的。”
  “那么看来,他真的很可能会去哪里。那咱们明天就动身吧。”端木庄说。
  “只不过那地方对你这样漂亮的姑娘可能不太友好……毕竟是那种地方很多的城市。”看了看端木庄,木凌坤小声嘟囔。
  “不过,既然哪里是花街柳巷比较多,那你为什么会认路呢?”端木庄问。
  “我和那里那位剑圣有一面之缘。他是斯沃德帝国五大剑圣唯一使用刺剑的,名叫欧阳鸣,别人以为他是登徒子,其实他是好色而不乱……算是个典型的食色性也的家伙。好在他相当重义气,这次去也可以顺道看看他,再蹭点饭吃。”木凌坤说。
  “我有点等不及了……干脆我去找绯玉,你去花月城找别的姑娘吧,留下你的秘方就行。”端木庄说。
  “你不会是真看上绯玉了吧……”木凌坤只好叹气,没想到自己真的遇见了一个大花痴。。
  此夜相安无事,木凌坤原以为胖子会趁夜来报复,提防了一夜,直到清晨时分,才重新放松。次日,木凌坤买了两匹快马,和端木庄一起往花月城方向疾驰而去。
  他们能否找到绯玉的线索呢,木凌坤和欧阳鸣见面又会发生何事?请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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