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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末日神农 / 第十一章 自尊

第十一章 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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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头人说的同样是纯国语!
  王昊感觉到了来自世界的深深恶意,听到猪头人的话,王昊不答反问道:“你是谁?”说着伸手指了指树干上吊死的人形豹子们,“你们这么快就成精了?”
  猪头人愣了愣,许是在琢磨是什么意思,“很抱歉,有些听不懂你的话。但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朱侠客,这个名字是我的人族老师给我起的,他是个很棒的人族。”
  “人族老师?和我一样?”
  朱侠客稍稍疑惑道:“从审美及辨认面部的角度上看,你们很像。”
  王昊秒懂,猪头人应该是说就像他看黑人一样,人族长得都是一张脸的意思。
  “你们从哪儿来?”
  朱侠客拍了拍地面,“很多人族都问过我相同的问题,虽然我一般选择不回答,但也早就酝酿好了最直接的答案。你看过《地心游记》吗?你们一个白皮人族写的小说,应该叫凡第纳。”
  王昊没有纠正他关于儒勒凡尔纳中文到底怎么翻译,将背后的木架放下,坐了上去点头道:“所以说,你们是从地心来的?”
  “地心很热,不会有生物,不过你说的对,我们确实是从下面上来的。不过,并非是你们这颗星球的地下,按照贤者的说法,我们是两个平行的世界,直到某一天…”朱侠客两手相碰,“它们撞到了一起。”
  言罢,朱侠客指着王昊手中的钢刀道:“这把刀我看着很眼熟。”
  王昊看了眼手里的刀,“当然,应该是你卸掉它主人的一只胳膊。”
  朱侠客显得很无所谓,“那是他大意了,我伏击了他们,不然现在吊死的应该是我。”说着眼珠子眨了眨,也跟着咧嘴笑道:“那么,现在你准备怎么办?我的意思是,咱们大路朝天,都走一边怎么样?”
  都走一边的话,老子晚上加餐吃猪头肉么?王昊道:“好啊,你先走。”
  “不,还是请你先走吧。我杀了这么多豹族,体力跟不上了。”
  王昊没有挪动的意思,干脆暗自戒备着,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黑珍馒头,边吃边道:“正巧,我看你刚才吃的香,引得自己也饿了,吃完我也歇一会再走。”
  大概体内刻着的基因作祟,朱侠客见到黑珍,下意识的吞了好几口唾沫。
  “那么,来自平行空间地下世界的你们,短短时间内学会了汉语?”王昊一边吃一边道:“还能熟练的掌握枪械和格斗,真是厉害!”
  王昊可以确定,他在天水镇碰到的“人”,很大概率就是如同眼前猪头一般的怪物。
  朱侠客闻言摇头道:“你不必用一副夸赞野猪的语气,地下文明虽然受环境和资源的压制,部分科技发展很慢,但从智力方面,人族还达不到碾压各族的程度。至于武力…我就不必说了。”顿了顿,朱侠客手指黑珍道:“你所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而我则不一样,给我一个馒头作为交换,我可以把你想知道的情报都告诉你。”
  说好的蠢猪呢?
  王昊沉吟道:“不给的话,你就不回答我的问题了?”
  朱侠客点头,“相对来说我更喜欢用拳头说话,所以嘴巴很严。”
  王昊想了想,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馒头扔给朱侠客。
  伸手抓住馒头,王昊发现朱侠客的手掌也有五根手指,比例大了些,代表他完全可以使用任何工具。
  朱侠客三两口就将馒头吃进肚子,有些后悔吃的太急,没体会到这馒头惊人的美味。不过他还是准备履行约定,缓缓说道:“地下世界的起源已无法考证,据说是神怜惜地上因大灾变而产生的物种灭绝,刻意将所有生物带到了地下世界,如今地下世界号称百族,且近千年来有很多人族无意中穿过不稳定的空间裂缝,闯入我们的世界,人族的繁殖能力也还可以,所以慢慢形成了族群。在地下世界,人族有四样最出名,第一是会种地,会养蚕织布,会做饭,干什么活都任劳任怨。第二是百族公认,人族,尤其是你们这类的黄皮人,文字和语言是最优美的,早在千年前,所有种族就以学习黄皮人族语言为潮流。第三,则是从狮和虎族这些食肉族群的传言,当然不是什么好话,我就不和你讲了。所以说,几乎所有种族都学习说汉语,写汉字,待来到这个星球上,接触了人类后,我们发现自己适应的很快,毕竟语言有其传承性。”
  王昊道:“你刚才说人族有四个特点,只说了三个。”
  朱侠客愣了愣,“我还以为你知道的,地下世界是你们所谓远古病毒的起源地,而我们将其称为神源,通过神源的影响百族后代逐渐改变了基因组从而生出了智慧,而原本有智慧的人族一旦被病毒感染,变成了什么样子你看不到吗?”
  也就是说,因为两个平行世界撞在了一起,超级病毒从空间裂缝中蔓延至盖亚星球,是造成人类几乎灭绝的罪魁祸首吗?
  王昊点了点头,“那么最后一个问题,你们占领了圣水市?”
  朱侠客毫不犹豫的承认,“不错,我们将所谓的丧尸叫异鬼,清理它们之后占据了城市。”
  王昊抓起了赤鞭,轻轻抚摸着鞭身道:“所以说,正常人类是你们的老师,待你们学会了他们的语言、文化之后就将其吃掉。而被感染的所谓异鬼,则被你们尽数清理毁灭,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朱侠客没有回答,而是深深的看了一眼王昊,然后缓缓起身。就在王昊准备暴起杀猪的时候,猪头噗通一声双膝跪地,对王昊道:“您说对了一半,不过我也和您说说我的苦衷。我原本是一方诸侯,手底下数千同族勇士,登高一呼无不应从,但中间发生了很多事,造成我现在无家可归,四处都是仇敌,敢露面就会被杀。”
  王昊已经搓出了火球,引而不发微笑道:“然后?”
  “豹子三是我偷袭的,但请您看一下。”猪头说着,扭过身子,只见他后背血肉模糊,满是刀伤深可见骨。“我比豹子三力气大,论杀人技巧和手段,我和他水平差不多。但他擅长偷袭,如果刚才换成他偷袭我,即便一只手也能送我去祖坟长眠。所以即便他手下都被我干掉,他也一定在附近舔着伤口,藏匿起来给我致命一击。那么,请问您是怎么躲过他的袭击,并毫发无损的杀了他的?”
  “很简单,你如果想知道,可以亲身体验一下。”
  猪头急忙摇头,咧嘴笑道:“每天给我十个刚才的那种馒头,我把命卖给您!”
  简单粗暴的效忠,让不惮以最大恶意揣摩人心的王昊有些不习惯,直接搓出火球道:“下辈子吧!”说着全力奔行,身形快出了残影瞬间到了朱侠客身边。
  鸡蛋大小的火焰仅差丝毫便于猪头人接触,随后王昊停住了动作,回退几步皱眉道:“为何不躲?”
  朱侠客睁大双眼,紧紧盯着天空满是忧郁,“生不如死,不如死了。不过…”说着期盼的看向王昊,“死之前,能否再给我个馒头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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