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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混在摇滚圈的二三事 / 第一章 李乐

第一章 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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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京城,和平里,初冬
  李乐紧了紧身上有些年头的皮夹克,抬头看了看旅居酒店的招牌,记得第一次初到京城的时候就选住在这,出了地铁站沿着和平里中街走到十字路口,就能看到马路对面像新千年菜市场一样的一片地方。
  支棱着四根柱子立起来的大门上面挂着速八旅居胶东海鲜的招牌,往里走两步就能看到路北灰色四层楼的旅居酒店了。
  这要是搁了九十年代,站在门口犹豫进不进去的李乐毫无疑问是一狗大户,当年香江的集团在这么好一地段儿开的这酒店,主要就是接待华侨外宾,其实也就是不怎么趁钱的人又想要点牌面,来京城办事儿就住这了。
  李乐昂首挺胸大踏步地推开了转门走了进去,甭管兜里是不是比脸还干净,这范儿这腔调还得是要做出来的,来京城这几年别的没学上,这装啊,得,一学一个准儿。
  “您好,先生,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前台的接待小姐微倾着身子问道。
  “还有房间吗?我办理入住,大床房就成。”
  “好的先生,大床房还有,请问您要住几天?现在的价格是388一晚,押金三百。还请您出示一下身份证件。”
  李乐琢磨了一下:“住七……不是,先开一天吧,明天说不准住不住到时候再说。”
  说完随即把背上的书包拿下来,手伸进去左掏右掏找到了钱包,两手拿着放在柜台下面在接待视线看不见的地方,一张两张地数了数显得略显单薄的钞票厚度,还有个十多张,掏出七张和身份证放在了台子上。
  “您好先生,入住已经办理完成了,这是您的房卡418,明天下午两点之前退房,祝您生活愉快。”
  收好东西到了四楼,走进略显逼仄的房间,放眼望去比之前租的房的卧室还要小,一张床旁边放了一个沙发,床尾和电视柜的过道可能都容纳不下一具200斤的身躯。
  坐在沙发上的李乐撇了撇嘴,似乎在抗议现在的酒店让200的他显得无所适从。
  李乐出生在青城,小学初中高中一直到大学都在青城度过。
  初中还是一三好学生,整个一腼腆男生。皮肤白乖巧可爱,天天闷头学习,是被班级里的姑娘调戏一下脸都会红一节课的人。
  他也很受姑娘们的喜爱。班级里三五个玩的特别疯的姑娘最爱的日常活动就是调戏他。
  有一次下午活动课几个姑娘围着他,像打量洋娃娃似的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李乐羞的恨不得找一缝儿钻了地下,低着头眼神不敢乱看脸红的像猴屁股似的,让几个姑娘乐的吱吱呀呀,最过分的一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嘴在他的脸上轻啄了一下!
  这还是初中的女孩儿吗!简直是女流氓!!!
  李乐发自内心痛哭流涕的控诉无疑得不到答案,还不敢表现在脸上,他怕万一哪个姑娘看着他唯唯诺诺却又有点期待的样子便兽性大发扑在他当时仅有一米六五的身躯上。
  所以说啊,男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像这样被女孩子围攻一定要大喊救命再凭借身体优势仓皇逃窜。
  李乐本以为自己的生活就是这样了。好好学习,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好好学习,考一个好高中,再考一个好大学便可以放飞自我了。
  改变发生在初三时活动课跑操的时候。
  为了迎接中考的体育测试,当时初三的同学都得围着那个仅有200米的塑胶操场跑步。
  李乐的体育很差,每次跑步挤在人群里累的仿佛要死,脑子甚至都一片空白身上没力感觉自己随时能倒在操场上暴毙。
  班级里有一个学习不好特爱玩的男生叫阿冰,每天在学校最大的乐趣就是休息时间往广播室跑放音乐给大家听。
  当时校园里最流行的许嵩党被阿冰以一盒硬苁蓉收买了广播站的老师打败了。
  从此每天听见的歌都是李乐没听过的乱哄哄吵闹的歌。
  在李乐跑着跑着觉得自己随时可能倒下的时候,阿冰从一侧跑向班级队伍,边跑边叫道:“来了来了!这首歌放完马上就是《公路之歌》!待会听见一起唱啊咱们班!”
  阿冰在班级里也有玩得来的一群小伙伴,李乐偶尔听到他们聊天的内容都是什么去看演出之类,最恐怖的是一次他听到了他们去现场看了人体穿刺。
  可把当时的李乐吓坏了,好几天没吃下饭。至于为什么偷听?那声音就传了耳朵里,能叫偷听吗!
  李乐觉得自己快要晕了的时候,就听见音响里穿来了歌声,在阿冰的带领下好多男生还有好几个女生边跑边扯着嗓子唱:
  “一直往南方开一直往南方开~”
  “一直往南方开一直往南方开~”
  “哦哦哦哦哦哦哦诶~”
  “哦哦哦哦哦哦哦哦一直往南方开!”
  李乐听着青涩的喊叫声和耳朵传来的那个男性低沉却又充满力量的声音,感觉自己的双腿好像又恢复了一些力量。
  虽然他也不懂往南方开有什么,可在一个北方少年的心里,一直往南方开去的车,那一定是充满希望未知与美好的。
  那是李乐第一次接触摇滚,痛仰也是第一只他疯狂喜欢的乐队。
  那之后他把《不要停止我的音乐》那张专辑跑遍了城里的音像店终于以三个星期零花钱的代价买了下来,天天听也听不厌。
  当《再见杰克》的前奏一起的时候,仿佛有魔力一般每一次整个人的身体都随着节拍在晃动。
  初中毕业的夏天,李乐第一次去看了摇滚现场。
  八一市场旁边的NINGLIVEHOUSE,还很瘦小的李乐和一群玩的又疯又狠的大老爷们看了痛仰的现场。
  他跟着人群大吼“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一起大合唱《西湖》和《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
  当演出结束的时候,他累的背心都湿透了,大口大口地呼吸着黏稠的空气,感觉身体架子都要被撞的散了。但是他很开心,甚至眼睛里还有几滴热泪。
  摇滚乐带给他的力量与新鲜感是其他东西无法代替和相提并论的。
  顺利的考上市一中的李乐,每逢周末便会去NINGLIVEHOUSE待着,听那些大哥哥大姐姐讲音乐,讲乐队,讲青城的摇滚乐。
  李乐觉得在那他才能找到真正的自我。
  高二时五一假期学校组织召开运动会,他递给班主任请假条上的理由写着“五一去京城参加迷笛音乐节,望批准。”
  随后年轻的李乐遭到了班主任的一通大骂还叫了家长。即便这样,长到了一米八的他背上了凯乐石50升的登山包,包旁边挂着探路者的单人帐篷睡袋和防潮垫儿。毅然决然地一个人踏上了前往京城的火车。
  那是他第一次参加音乐节。
  他热爱那里的一切。草地上pogo的人群,舞台上乐队的嘶吼,夜晚营地里三五成群的陌生人聚在一起,点着烟拿着吉他,一起唱着《杀死那个石家庄人》。
  三天的时间极其短暂,留给他的回忆简直比以往十七年还要多。
  他在扭机的现场站在第一排的栏杆上跳了第一次水,他享受被众人传递时候双手举起金属礼大喊扭机牛逼。
  在最后一天夜晚要去赶火车之前,夜叉的现场让李乐挤进来运出去跳了好几次水。在最后一次被往出运的时候,有个人突然把他一只鞋脱了射向了人群。
  “草!我的鞋!尼玛我的鞋!”
  在下了地以后闷头寻找丢失的那一只鞋的时候,逢人就问你看到我的鞋了吗?
  也不管其他人用打趣又异样的眼神看着他。
  直到有个小姐姐找到他说:“你是不是在找鞋?刚才有只鞋直接砸到我头上了。”
  小姐姐一手抚着额头,一手把他的鞋递给了他。
  连忙道谢后便急匆匆的赶往车站。
  最回程的卧铺上,李乐的耳机里循环了一整夜的《最后一班列车》。
  上了大学后,便和三五好友一起组了乐队。
  李乐嗓子不错,唱歌好听,但是吉他弹的一般,还是在他的极力要求下高中时学了吉他,因为他想像鲍勃迪伦一样帅。
  可是没这个天赋,就理所当然的放弃了弹琴当了乐队主唱。
  在起乐队名字的时候,李乐力排众议,非常坚定的选择了叫做“不穿秋裤”乐队。
  想到一到冬天就被碎碎念穿秋裤的李乐就感到恐惧,于是便有了表达挣扎与反抗的乐队名字。
  在成了大学里最受瞩目的焦点的同时,他也有了自己的女朋友。
  她喜欢听他唱歌,喜欢他在舞台上时的激情,每次乐队找教室排练的时候她都是一马当先,第一个到收拾教室,最后一个走复原教室。
  他们之间的恩爱让乐队的其他人恨不得想打死他。
  毕业后,女友找到了京城的工作,进了国企。
  李乐则带着他的吉他来到京城这个摇滚乐聚集的地方追逐着他的梦想。
  就像所有现实里的情侣一样,再美好的爱情也终究敌不过房租、时间和生活的压力。
  女友每天上班,李乐便在北京四处找人想要继续他的不穿秋裤乐队。
  可是玩音乐这事儿太难了,还是玩摇滚乐的。扑街的概率比在起点发书裸奔还要大得多。
  当女友不再想听李乐唱歌,甚至对他的摇滚梦想嗤之以鼻的时候,这一份从青春最美好的日子延续到工作两年的感情,还是划上了句号。
  分手以后李乐变得颓然,借住在认识的几个朋友家里。玩乐队的心也死了,今年京城格外冷的冬天他还是选择穿上了秋裤。
  他收拾好了一切准备回家,回到那个最熟悉的地方,也许找份工作普通的度过余生。
  人的一辈子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发现父母是个普通人,第二阶段发现自己是个普通人,第三阶段是发现自己的子女是普通人。
  李乐现在走到了人生的第二阶段,觉得自己是个普通人。
  摇滚乐带给他的激情仍旧在,可是冰冷的现实总是让梦想变得那么不堪和脆弱。
  本来要回家的李乐,背着书包漫无目的地在这个呆了快三年的城市溜达,就这么走着走着来到了和平里。
  想着既然都要回家了,还不如把钱花完,再多看这个城市几眼,兴许剩下的日子里再也不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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