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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林中长歌 / 第十章聚灵符

第十章聚灵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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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血与紫血都在林长歌的手心,
  竟是诡异地动了起来。
  像是风卷着云、龙斗着虎。
  最终,竟是离开了林长歌的手心。
  它们飘在空中,不断地碰撞着。
  交融、分裂、融合……
  再交融、再分裂、再融合……
  就像是两个舞者,跳起一场极为复杂的舞蹈。
  “嘭”
  “啪”
  “轰隆”
  屋内的柜子倒下、铜镜碎了、楠木做的床也裂成两半。
  如墨般的黑血遮挡住所有金黄色的阳光,让整座房间处在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当中。
  紫血透着一股诡异的光芒不断往四周碰撞,似乎想逃离这个诡异的地方。
  却始终被这块“黑布”挡住步伐,挣不脱,逃不得。
  林长歌看着这一幕,神情肃穆,伸出手掌往紫色的血按了下去。
  他这一按,如同大山一般压在了紫血之上,让它瞬间安份了起来。
  他再用另一只手拿起那根朱笔,往那血滴上一刺。
  笔尖便染成了紫色,却像是一头发情期的公牛,暴躁的跳动了起来。
  林长歌握笔的手也忍不住疯狂的颤抖着,险些握不住这根小小的笔。
  他身上的衣袍也被笔上传来的一股无形的气刃割着,在林长歌的身上流下一道道紫色伤口。
  但那些血除了颜色和常人不一样外,却没有像先前的那滴眉心血一般,有着如此强大的异动,只是静静地流着。
  是的,因为它们不是眉心血。
  眉心血是真血。
  普通的血就是沙子,真血乃是夜明珠。
  这也是先前那只黑猫为何对献出一滴血会那么害怕了。
  林长歌脸色狰狞,却还是不断地控制着那根朱笔,试图让它安静下来。
  他用上了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朱笔按下,笔尖慢慢靠近黄纸。哪知那黄纸却像是碰到了一团火焰一般,立马着了起来,连灰都剩。
  林长歌却丝毫不气馁,这早就在他的预料之中。大街上随便买的黄纸哪里能够承受的住他的真血。
  他再拿起一张黄纸,再一次试图让笔尖靠近。
  再次燃烧
  再试
  再燃
  再试
  ……
  ……
  再试
  再燃
  …………
  也不知道燃烬了多少张黄纸,笔尖终于碰到了黄纸。
  却依旧再一次的燃烧了起来。
  更不知又尝试了多少次,黄纸终于不再烧了。
  又是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时间,黄纸上终于留下了一笔笔紫色的笔记。
  林长歌长呼一口气,终于可以画符了。
  符箓乃是道家奇术,可以骗财、驱鬼、降妖、除魔、杀敌……妙用无穷。
  他施展的乃是一道上等的聚灵符,顾名思义,乃是聚拢天地灵气的宝符。而且这张符的妙用远不止于此,还能像是清水般为你不断洗涤经脉,这正是这副身体所需要的。
  林长歌看着画好的符箓,长呼一口气,先前绷直的身子也都松了下来。从今以后,只要他随身携带此符,就能够随时随地地温养脉络。要不了多久,便可以开始修行了。
  他忽然有点庆幸,自己的实力已经不再。不然这劣等的黄纸与普通的朱笔,都不是什么上等的法器,如何能够承受地住强大的紫极真血呢?
  他又把眉头皱了起来。因为这不是第二次画这张符,第一次画这张符的时候,还是给一个女人画的。
  而那个女人,杀了自己。
  想到这里,他脸上的不悦神色渐浓。
  黑猫感受到了他的心情,拖着疲倦的身体“喵”地一声,向他表达着安慰。
  随着这一声猫叫,整个房间的夜色不断收缩,最终汇聚成了一滴黑血,飞到了林长歌的手心。
  黑猫睡意朦胧地看着那滴黑血,都懒得再叫一声,表达自己的不舍之情。
  林长歌宠溺地摸了摸它的头,轻声温柔地说道:“睡吧。”
  黑猫不肯闭上眼睛,
  林长歌把它抱在怀中,
  黑猫闭上了眼睛,
  林长歌看着从窗纱处透过来的阳光,伸了一个懒腰,准备换件衣服遮挡住伤口。
  却扭头发现满屋狼藉。
  他心里暗道:“若是没有小猫儿的真血的话,恐怕整个秋城都会听到动静。”
  起身,收拾房屋,忙了不知多久,日头便已经高高升起,林长歌便决定出门去走走。
  一出门,他便看到苏小四拿着扫帚在庭院里打扫着。
  他走到身边拍了拍苏小四的背说道:“陪我出去走走吧。”
  哪知苏小四听到这话却吓了一跳,连手中的扫帚都掉到地上,他对着林长歌忙摆手道:“姑爷,老太君吩咐了,不准姑爷再去那种地方。”
  “什么地方?”
  “就是那种地方啊。”
  “嗯?”
  苏小四红着脸,憋着说出两个字。
  林长歌被他逗笑了,无奈说道:“不去青楼,只是随便去街上走走。”
  ……
  ……
  二人出了苏家大门,在秋城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一路上,林长歌假借受伤的原因,旁敲侧击地问着一些秋城与苏家的情况。
  苏小四也是个没心机的,自然不会多想,脑子里知道什么便说着什么。
  林长歌这才知道,苏家宅院所在的是城西。因为秋城北边是秦江,东西船只往来频繁,所以城北多码头。码头多了,工人自然也就多了,难免就会噪声响杂。
  而城南多是一些贫苦百姓,城东多是一些市集店铺。
  所以本地的富贵人家,多是居住在城西,就连丹阳郡守府与都丹阳将军府都建在城南。
  当苏小四说到苏家的情况时,林长歌的眉头不禁紧皱了起来。
  他暗自想到:“难怪苏老太君会安排一桩婚事给苏宁诗。”
  原来苏老太君一共生了一女四子。长女已经远嫁到蜀郡,大儿子也就是苏宁诗的父亲,早在十年前同妻子双双死在一场火灾上。
  而二儿子和三儿子、小儿子还在秋城。不过听苏小四所描述的样子,便是林长歌也觉得他们不足以担大任。
  所以苏老太君在白发人送黑发人之后,便一个人独立支撑着诺大的苏家。
  这一年年过去,长房的苏宁诗也慢慢地长大,才能也慢慢显露出来,并在十三岁的时候帮着掌家,至今已经有了五个年头。
  “女大三,抱金砖。”林长歌忽然想到这句俗语,不禁摸了摸鼻子,小声道:“有趣。”
  “姑爷,什么有趣?”
  “没什么,就是看着街景感觉很有趣。”
  “姑爷,您在开玩笑?您都在秋城生活十五年了。”
  苏小四越发觉得姑爷可能是从丽春院摔下河,给摔傻了。“嗯,姑爷可能是摔地记性不好了,我得好好给他介绍,帮他恢复。”
  想到这边,他走几步便停下,指着一家店铺,说着卖着什么、谁家的产业。
  当经过一家挂着大红匾额,上面写着“秋风客栈”的时候,苏小四拉着林长歌的手,兴致勃勃地说道:“姑爷、姑爷,这就是秋城最好吃的客栈,咱们以前经常来吃呢,他们家的大闸蟹最好吃了。”。
  林长歌看着那四个大字,忽然想到晴雯昨日递给自己的请柬,上面写着的地方正好是这家客栈。
  自己来到这副身体后,便一直在苏家里小院里待着,还没见过除苏家以外的人。一想到明日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他便笑了起来,说了句自前世以来,最喜欢说的两个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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