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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红烛魅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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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三人进到房间,看到这里竟然通体透亮。四面墙体的案台上,点燃了一排红色的蜡烛。
  奇妙的是蜡烛并没有燃尽,就像刚点燃不久。但这里哪里有个人影?房间里光线充足,到处落满灰尘,地板上只有我们的脚印,连一只耗子毛也没有。如果说这些蜡烛是两千年前点着的,打死我也不相信。最奇特的是这间屋子从里面看,窗户上只不过糊着一层薄薄的窗纸,但我们在外面的时候,却一点也没发现,当时除了黑暗还是黑暗。
  满屋子被一种粉红的烟雾笼罩,吸进鼻腔,有一些清香的玫瑰花的味道,感觉舒服极了。蜡烛闪烁着明亮的光芒,细细观察,便能看到那些烟雾是蜡烛的焰火生成的。
  我活动活动筋骨,红色烟雾竟然有缓解疲劳的功效。连日来的危机与辛苦也没那么有压迫感了,甚至都忘记了饥渴(我指的是它的本意)。我回头望了望他们俩,看到他们也是眉头舒展,美好的笑容洋溢在他们脸上。
  我们进到房子里面,烟雾更加浓厚,我又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后面已经没有了路。现在除了彼此,红雾只能让我们看到脚尖下的台阶。我们很自然地走下台阶,突然红雾散去,一片宽广的沙漠出现在我们眼前,耳边响起那经年不休的风声。
  难道我们走出了那片地下墓穴?
  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样的惊喜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
  我们三人在沙漠里尽情地欢呼着,跳跃着,感谢每一位亲人,感谢穆萨老人和他的骆驼,感谢CCTV和在天空指引我们的真主。
  我们甚至有种想哭的感觉。活着真好!
  过了许久我们才动身。我们朝着沙漠深处走去,可是渐渐地才发现,我们高兴得太早了--我们迷失了方向。不知道穆萨老人在哪,不知道自己在哪。隐约间,我们只能向太阳落山的方向前进--那是我们来到楼兰的反方向。
  在干燥的沙漠里步行,无异于将自己的生命放在太阳底下炙烤。天空一片湛蓝,地平线上满满覆盖着夕阳般的金黄,两种色彩晃得人眼花。
  在茫茫的大荒漠里,我们度过了难熬的两天。嘴唇干裂,体力严重透支,在沙漠里歪歪扭扭的缓步前行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忽然,我们三个人几乎同时看到前面地上有一个水袋。它就孤零零地躺在那里,上面彩色的花纹尤为鲜艳。我们不顾一切地跑过去,你争我夺。
  好歹是军人出身,邵军抢先一步拿到水袋,打开瓶塞就往嘴里灌。我哪里肯让,一把抢过来,跑向一边就喝。大锤也不甘示弱,一把把我推倒,水袋里的水溢进沙粒中,留下一滩水迹。
  我赶紧拿稳水袋,刚要把剩下的水倒进咽喉里,邵军扬起了他的马刀,冷冷说道:“拿过来!”
  万般无奈下,我只得把水袋丢给他。谁都不会怀疑我不这么做的后果。
  邵军一手拿刀,一手拿水袋,仰起脖子,却只从水袋里倒出几滴水。我没有心思去看他们,立即将嘴巴贴在那一块水迹上,结果嘴皮被滚烫的沙粒烫出了个大泡。
  邵军愤怒地扔下水袋:“你们两个傻子,别再跟着我!咱们生死有命,各走各的道!”抛下这句话,便一个人大踏步走了。
  一直以来我都对大锤有成见,若不是他的莽撞,我们也不会进入这种绝境。看看眼下的状况,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二话没说也走了,留下他一个人在那里伸着舌头舔水袋。
  我们三个人三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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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疲惫和劳累让我感受到了死神的临近,那种感觉反倒没那么可怕,也许是全身的器官都已经麻木了,但是大脑反而越来越清晰。仅存的力气让我机械地走着,身后留下一抹脚印,远处已经被风沙抹平,就像我们的生命一样,迟早会在大自然里消失。
  有人说人的一辈子会死亡两次,一次是肉体的死亡,一次是再也没人记得你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彻底死亡。可是对于我来说,这两次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已经不再顾念邵军和大锤两个人,现在我连自己都顾不了。
  夕阳映照出晚霞,景色是那么的美好。生活也是那么的美好。一个人只有一种命运,在生的世界里,我走到了尽头。但愿有天堂,在那里,我不再虚度光阴,活得有意义一些,还有机会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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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承认,抛下他们两并不是明智选择,倒不是因为我需要他们的帮助。能够给予他们帮助也会证明我还有一个完整的灵魂,还有未尽的责任。
  一直以来我都活在了过去,大概是以前太用力,把自己的感情过多地放在了前半生。到后来便过得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生死对于我来说早已看透,就像曾经执行任务时,杀人和被杀都已习以为常,没有什么放不下的,除了那些国家交代的任务和那些亲如兄弟般的战友。如果两者出现冲突,我会确保前者,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后者。
  可是,金伟和大锤又算什么呢?这个问题萦绕在我脑海里,让我的心潮久久无法平静。
  我对自己太苛刻了,以至于忽略到了身边的人。
  几天以来,我们之间经历了这么多。同生死共患难,难道这都不足以让他们成为我的朋友吗?我怎么可以像一个旁观者一样弃他们于不顾?
  他们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
  好兄弟就要死在一起!对!我曾经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等着我,我来啦!
  我转身,忽然看到七八条体毛金黄的狼向我靠近。
  沙漠里的狼体格并不大,也就如同农村里的土狗,耳朵却异常宽阔。这些体征是由酷热的沙漠环境决定的。如果你认为这是个好对付的家伙,你就撑不过再次活着吸取教训的机会了。生活在沙漠里的人,还没有谁敢藐视它的存在。
  一条公狼上前几步,离我不到一丈远,这个距离适合它起跳冲刺,也适合它跑开躲避我的正面进攻。然而我知道,它最主要的目的是吸引我的注意力,因为它的同伴们已经展开侧翼,将我半面包围。
  如果没有特种兵王进入深山野林里执行任务的经历,我几乎就会本能地向远处逃命。不过,那正是中了沙漠狼的圈套。在这里,任何人的体能也抵不过它们的主场优势。
  我将马刀拿在手上,可惜的是,走出墓穴以来,其他的武器都被我当成累赘交给了金伟和大锤,出于本能的自私。我不该那么做的。
  看的出它们和我一样饥饿难耐。一次在沙漠里遇到这么多条狼,还真是几百年来的特例。说实话,很多人都绝少在沙漠里见到狼了,也因此来沙漠里的人们已经不再做针对沙漠狼的防范。
  我马上调整好心态,抛开一切杂念,打起十二分精神,与狼群对峙。
  那条公狼首先失去了耐心,后腿使力扑了过来。同一时刻,我矮下身子,挥起马刀劈向空中。
  公狼露出了肚皮,那是它全身唯一的弱点。锋利的马刀划过它柔软的肚皮,血都还没来得及流出,我的左右两侧便各窜出两条狼。我刚要后退,结果退路早被另一只长着白色眉毛的狼截断。
  几乎一刹那,我顺势将马刀的余威发挥出来,向空中转个完美的弧形,刀尖狠狠地扎进白眉狼的喉管。
  白眉狼的嚎叫声、公狼落地的撞击声和我颈椎的断裂声,同一时刻响起,酝酿成了一片混乱的场面。
  那一刻并没有那么疼痛,就像被蚂蚁盯了一口。随后,我扭过头来,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大腿被撕裂。一条胳膊也被一只狼远远地叼走。。
  我喘着气,口水和血水混成一块。脖子处有些凉飕飕的,是风声。光线渐渐暗了下来。
  天黑了吗?肯定是。不然为什么整个世界都在模糊,分不清轮廓。我感觉好疲惫,好想睡觉,我明明睁着眼睛却看不清方向。好累,好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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