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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
天空灰蒙蒙的,小雨刚停,晚上的温度低得吓人。
天色一暗,大街上几乎就没有人了。
“呲呲……”
细微的电流声传来。
“喂……”
夜幕下,一栋居民楼的楼顶,一帘夜之面纱缓缓揭开,面纱之下竟是藏着一个断臂的人。
狂风呼啸着,他的衣襟在漆黑的夜色里竟是纹丝不动。
他拿着手机,目光望向不远处的小巷道中,拨通了电话。
“教授,三号实验活体已经死了……”
“什么?”
电话那头似乎无比的惊讶,怒吼道:“三阶魔法使者可不是这种小城市随随便便碰到个人就能杀掉的,怎么死的?”
“浑身上下全是淤青、浮肿,致命伤在眉心,有一个针孔大小的血洞贯穿了头盖骨,其余几个人均是受到了利器斩击,伤口平滑,一刀两断……”
暴怒的声音突然安静了下来:“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调查此事,一定要查出幕后的人到底是谁,是谁坏了我的好事!还有,时间、地点、详细事件经过做成一份报告交给我,另外……”
他拿着手机,安静的等待着回话,冷峻的脸在如水般冰凉的夜色下显得有几分肃穆。
大约过了两三分钟,电话那头声音再次传来:“把三号实验体的尸体给我带回基底,注意避开那些人。”
“是!”
“你最好祈祷我能找到更好的实验体,否则我拿你的脑袋喂三眼魔狼!”
“是!”
直到电话那头挂断了电话,他才收起了手机。
这次的事态非常的严重,如果不是听说谷城有强大的符文锻造技术,甚至能将断肢连接重生,他根本不会主动要求来这么边缘化的城市工作。
他今天早上起床还翻看了黄历,今天宜吃喝,忌动土。
于是他一大早起床给自己买了一份谷城特色早餐,虔诚的上了一支香,然后细细品尝,中午好好睡了个午觉,下午找了一家麦当劳开开心心的坐了一下午,晚上刚联系到当地最有名的符文研究所。
人家说下班了,第二天再来,他就来关注一下自己跟踪的对象。
却没想到才追踪到这里,人竟然已经死了……
而且死得极其惨烈。
“怎么办,要收拾一下吗?”他站在巷道口,晚风袭来,混杂着一股浓烈的尸臭味,恶心不已。
他捂着鼻子,下巴和嘴巴都吸在了一起。
一分钟。
两分钟。
三分钟。
……
一刻钟过去了,他愣了愣,打开手机。
“宜吃喝,忌动土!”
“天秤座今日运势:五星!”
他歪着脑袋,咬着上嘴唇,“嘛,怎么说今天也是有收获的,忌动土那你们就长眠于此吧!会有人来替你们收尸的……愿天秤座的精灵王保佑你们。”
话音刚落,他带着愉悦的心情,扛着魔法师混混的尸体,迈着欢快的步伐,转身离开。
……
……
神秘人刚离开,长街的拐角处一高大英俊的男人现身,他勾起嘴角看着神秘人离开的方向。
一直到神秘人消失不见,他才来到巷道口。
仅仅只是瞥了一眼,耸了耸肩无奈的道:“才离开没多久,你小子终于按捺不住了。”
“啪!”
他转过身,打了个响指。
巷道中的尸体忽然着火,四周的空气兀然沉寂了一秒。
原本以为的缓慢燃烧并没有出现,让人惊骇的是,下一刻,一片触目惊心的赤红在那几人的尸体上被引爆,几乎就在一个呼吸之间,刚才还躺在地上凌乱不堪的尸体竟是被火焰吞没,一口气烧成了灰烬!
“呼呼呼……”
他抬起手,天风降临!
连带着被焚毁的破屋,所有的灰烬都随着风,消散在谷城的夜色中。
而高大男人此刻竟是有几分得意,似乎在筹谋着什么坏事。
他踱着缓慢的步伐,渐渐消失在漆黑城市的夜幕更深处……
……
……
星期二的清晨。
阳光显得异常的明媚,鸟儿在窗外叽叽喳喳,不知道是哪个缺心眼的半夜一直将窗户开着。
现在环境恶劣,对于人类来说难以生存,可对于蚊虫来说简直就是得天独厚的生存环境。
蚊虫一只只长得肥硕不堪,可苦了睡得正香的沈遗风。
睡梦中的他使出一招“双龙戏珠”,将被子推开,下半夜的时候气温骤降,蚊虫纷纷往室内挤,浑身上下只有一条小裤衩的沈遗风顿时就苦逼了。
睡梦中的他,只觉得眼前发绿,耳边不停地有东西‘嗡嗡嗡嗡嗡嗡’个不停,他只能在床上使出多年隐藏秘技“沾衣十八摸”将蚊子赶走,然后在自己身上苦苦摸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也没摸到被子。
一大早上,外面又开始叽叽喳喳,车道上也满是轰鸣声。
沈遗风甚至都怀疑人生了,逃个课本来是常有的事,他连自己昨天晚上几点回来的都不知道,更不关心今天是不是有课。
他只觉得很痛苦,为什么没有人帮帮自己?
他豁然睁开眼睛,眸光落在床头的一杯水和几粒感冒药上,顿时水分裂成了三团悬浮在空中,倏然之间向着窗外的鸟儿暴射而去。
树上的鸟儿正歪着小脑袋啄着身上的羽毛,忽然感到一股杀气,顿时惊得扑哧着小翅膀飞上了天空。
不远处刚刚赶集买了一些菜准备回家做早餐的大妈正朝着这边走来。
飞出去的水飞离窗口之后就脱离了沈遗风精神力的控制范围,顿时变得绵软无力,好巧不巧的淋在了大妈的脸上。
大妈拎着菜,正高兴的哼着黄梅调,像个小姑娘似的一蹦一跳往前走,忽然被淋成了落汤鸡,顿时火冒三丈。
“是谁?是哪个没素质的?”
“大妈,不……不好意思,我本来是准备浇浇花!”沈遗风站在窗口,腆着个脸。
“浇什么花?我要投诉你,你这个挨千刀的小王八蛋,你……”
“啪!”
窗户被关上了。
沈遗风摸了摸下巴,大妈吃枪药了吗??
大街上,大妈傲娇的冷哼道:“老娘今年芳龄23岁余264个月,你见过这么年轻貌美的姑娘吗?居然喊大妈,你这个挨千刀的小王八蛋,真是气死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