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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级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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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末的风,总是带着一丝不愿离去的燥热,站在湖边眺望,宁静的玄武湖就像一面明镜,镶在金陵城边。
  六月时节的江南,流火刚刚褪去,湖边已经可以感觉到一丝清凉,无数的学子站在湖边或船头,肆意打量着来去过往的姑娘们,眼里透出狼一样的神情,待到姑娘走过时,却又装的一副清高正直的模样,轻摇纸扇,与好友吟诗做对,好不风流。
  林榛站在湖边,呆傻地看着往来的人群,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他,一个三观极正,勤勤恳恳的一位语文老师,真的穿越了!
  来这已经差不多有一个月了,这一个月里,林榛一直在收留他的周大娘家里,修养身体。
  周大娘乃是金陵人氏,一个月前在这湖边捡到了昏迷不醒的林榛。所以林榛等到自己能独自下地走路,就第一时间来到这玄武湖边,看看能不能找到回去的希望。
  林榛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他想过回去,毕竟原来的世界还有他的父母,还有他的学生,原本只是一个快乐悠闲的语文老师,教教作文,读读书,偶尔一两个有些天赋的学生被他带出来,发表几篇作品,他这个老师也会乐得喝上两杯。
  这样的生活他无比满足,但林榛尝试了很多种办法,包括下雨天拿着铁杵站在树下等雷劈!但压根就没有雷能把他再劈回去。
  林榛对着湖水狠狠的竖了个中指,心情才稍微好了一点。
  他只能记起自己刚从图书馆出来,正带着硕士毕业论文回学校,接着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林榛走到河边对着湖面打量着自己,鼻如悬胆,剑眉星目,温润儒雅,本就是教语文的他自然带着一丝书卷气,和湖面上的风流士子比起来还要略压一筹。
  只可惜周大娘家也没有身像样的衣服,林榛只能穿着一身青布长衫,上面还带着几块补丁,一双漏了顶的鞋子更是没法见人。
  “该死,先不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先得找个法子填饱肚子再说。”
  不仅自己要果腹,他还要想个办法还了周大娘的救命恩情,在床上躺着的这些天,若是没有周大娘,他早就饿死了。
  可周大娘家境并不好,不然不可能让自己唯一的儿子去给人家当下人,还额外负担了林榛这个病号。前几日,就连最基本的粮食都是左邻右舍借来的。
  突然,湖面上热闹了起来,只见远远过来三四画舫,每艘画舫都有四五米高,上面的人儿倒是看的不清,只能看到灯笼高挂,飞檐挑出。
  为首的画舫上高高挂着一迎风飞舞的大灯笼,上面写着个烫金大字“洛”,远远看去说不出来的气派。
  林榛又往前挤了挤,想看清画舫上的人,究极是哪路神仙让这些小姐们如此疯狂,听他们说这是个什么洛家的小姐,号称金陵第一才女。
  林榛换了一边又挤进了人群,男人,始终对女人有一种本能上的好奇心。谁也不能逃得出真香定律。
  “听说洛小姐最近正要寻觅良师,希望在诗词上有所进步,好在接下来的七夕诗会上力压那些臭男人,给我们江南女学子涨涨威风。”
  林榛不断从周围人群中偷听关于这个洛小姐的小道八卦,不知道这个小姐是不是真有两把刷子,还要参加诗会,至于七夕,那不就是一个多月之后嘛。
  “呵,呸!”林榛无良的向河里吐了口吐沫,真是倒霉啊,他现在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哪还有别的心思去管人家大小姐参加什么七夕诗会。
  “随地吐痰!罚银五钱!”
  林榛下意识的就要拔脚开溜,他可一分钱都没有,再不走不得被扒衣服抵债?要是附近居委会大妈再看他有几分姿色,强行占有自己的肉体,那不是亏大发了?
  他刚想逃走,却突然意识到有些不对,这又不是二十一世纪,哪来的红袖章大妈?而且听这声音,竟然还有点耳熟,可在这里自己能认识什么人?林榛有些疑惑的缓缓转过头去。
  从林榛身后猛地钻出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黑脸泼皮,两颗贼眼滴溜溜的转着,一看就是个一肚子坏水的机灵鬼。
  林榛被吓了一跳,定睛一看,这才认得原来是周大娘的儿子周二,“好你个周二,咋偷偷溜出来了?前几天不是刚回去吗,今天可没到你回家的时候吧。”
  周二生的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丝毫没有意识到,林公子被吓得都做好牺牲色相的准备了,说道:“这不是大小姐要参加七夕诗会吗?夫人给大小姐请了个大名鼎鼎的先生,约了在这见面,咱们这做下人的当然要出来伺候着。”
  周二顿了顿,又接着说道:“那个林先生据说来头还不小,是京城里有名的教习,正巧和林大哥同姓呢。”
  “你家大小姐,就是洛家那个金陵第一才女?”
  林榛这才知道原来周二就在洛家当差,想想也不意外,这金陵最大的土豪,不对,这时候该叫士绅,就是洛家,据说这金陵洛氏在京城还有个分支,在朝中也有几分地位。连他这个刚来没几天的外来黑户口,都听过一些名声。
  可这个大小姐在他看来,行事风格确实过于浮华了点,排场太大了。见个先生而已,在家见不好吗,非要到这湖边来?
  至于那个先生也姓林,林榛可不在意,天下姓林的这么多,这算什么巧合,要是这洛家新先生和自己同名同姓,那才叫巧合呢!
  林榛有些阴阳怪气地说道:“难不成这洛家大小姐还想在这湖边上演一段才子佳人的传世佳话?”
  周二闻言,吓得差点要把林大哥的嘴捂上,虽然接触的时间不长,但在周二心中,林榛是个会认字有学问的人,他周二虽然大字不识几个,但也能隐约感觉出来,林大哥以后可能是个不得了的人物。
  可在这湖边说大小姐的风凉话,周围又全是大小姐的拥护者,周二哪怕平日里胆子再大,此时也吓得要死,生怕下一秒,林大哥就被这些莺莺燕燕的小姑娘拖出去祭天。
  远远望着那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住了的画舫,林榛也不把周二的话当回事儿,洛大小姐在他眼里就是个学生,做老师的看到学生总想着批评两句,这是职业病,难改。
  “要想给诗会做准备就在家好好看书,为何要在这玄武湖招摇过市?难不成这里还有河神,到时候会冒出来,问她是要金先生还是银先生。”
  “那你觉得这里有河神吗?”一道清丽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林榛不假思索的回答道:“那可没有,不过洛家那小丫头要是求求我,我倒是能给他变一个先生出来。”
  “你这登徒子,说大话就不怕闪了舌头?”
  一句娇嗔好似仲春画眉初啼。
  林榛转头一看,竟是呆了,来人正是十七八岁的年纪,身若翩鸿腰似无骨,一袭春水桃花裙遮至脚面,面若桃夭,唇似朱砂点脂,一双眼角带着似喜的杏仁眼中自此却喷吐着意欲吃人的凶光。
  这小妮子干嘛对自己这么凶,莫非也是这洛大小姐的粉丝?小姑娘又问道:“既然先生有如此神通,可否报上名来”。
  这有啥不敢的,林榛见她模样可爱,不禁有些玩心四起,说到“我姓葛,名个豪。”
  “哥哥好”小姑娘重复了一声,怎么觉得怪怪的?她抬头看见林榛那憋笑憋的通红的脸,顿时反应了过来,银牙狠咬,骂道:“该死的登徒子!”
  正要应下这声哥哥好,却被身后的周二拉住了袖子,林榛凑过身去,只听见周二颤颤巍巍的说道:“林大哥,这就是我们家大小姐!”
  林榛顿时愣在了原地,他这是背后说人坏话被人抓个正着?他还跟个怪叔叔一样调戏了人家的豪门大小姐?
  心里暗道糟糕的林榛尴尬的缓缓转过身去,讪讪地笑道,“洛大小姐,你好啊。”
  洛芷俏脸含霜,气的浑身筛糠般颤抖,这个该死的登徒子。她黑着脸,一言不发的盯着林榛。
  洛家大小姐后跟着数个膀大腰圆的黑粗壮,一个个也都像等待主人号令的恶犬一样盯着林榛。
  大小姐娇喝一声:“拿下这可恶的登徒子!”
  那些家丁大汉便冲了上来,死死按住了林榛。
  混乱之中,却有家丁偷偷对他动了手脚,还有闻声赶来的狂热爱慕者们,听闻这书生对她们的偶像出言不逊,哪还忍得住。
  雨点般的粉拳夹着壮汉冰雹似的砂锅拳头一齐落在林榛身上,他蜷起身子,护住头,心里只想着这下完了,没想到就口花花了几句就要挨一顿毒打,这不赔他千儿八百两的话,他一定要到衙门伸冤去。
  周二在一旁急的直跳脚,连连大喊,叫到:“贾叔,快让他们停手,别打了,大小姐,林榛大哥他不是故意的!”
  洛府的管家闻言,竟然一愣,不可置信地问道:“这就是林真林先生?国子监教习?怎么会如此年轻?”
  只可惜林榛现在根本听不到他说的话,不然早就反应过来了,竟然被自己乱说中了,还真有这样的巧合。
  林榛竟和洛家新来的先生撞了名字,一个林榛,一个林真,读起来一模一样!
  贾叔连忙上前制止,但好像有些迟了。
  林榛只觉得眼皮越来越沉,意识越发模糊,护住头的手,也慢慢松了下来。
  “口嗨了一下而已,最多算调戏小姐,不至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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