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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烟灰你悠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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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艹!矿工你在干什么?”
  老马看着径直冲向了尖角鹿我来挖矿,完全懵逼了。
  这是一个五人刀队,已经将尖角鹿包围住了,而且这五人配合很好。
  不贪功,一人一刀,也不往尖角鹿的脖子和脑袋砍。
  就砍它的背,砍了就跑。然后,尖角鹿去追的时候,另一个玩家的刀又到了。
  尖角鹿就不得不放弃前一个玩家,来专心应对后面的刀。可它躲避这个玩家的时候,第三个玩家的刀又到了。
  这种战术很无耻,但不得不说,这种战术很有效。
  五个玩家交替着上,每一刀都不致命,但每一刀都能让尖角鹿受伤,就是要磨死它。
  在五个刀队玩家的相互配合之下。这头尖角鹿已经伤痕累累,最多再过两分钟,就要伤重而死。
  可这个时候,我来挖矿到了。
  提着手里的刀就向着这头尖角鹿砍去。
  “矿工,你干什么?”
  五人之中立时就有人大声喊道,想阻止我来挖矿进入战圈。
  虽然说刚才技能师那番话,令玩家们心神大震,但他们此刻也没有什么抢功的想法,毕竟人少,这两百个首测玩家相处的还算是挺和谐的。
  而且刚才他们也没有去技能师那里,并没有听到那番话。
  还不知道要开放转职的消息。
  他们阻挡我来挖矿,是因为打怪不是说人越多越好的。
  他们五人经过刚才的磨合,配合的已经挺不错了。这突然参与进来一个陌生人,必然会打乱配合。
  “别跟我抢,这头鹿是我的。”
  我来挖矿却不管不顾,径直说道便冲入了战圈当中。
  提着刀直直的撞向了尖角鹿头顶的那个尖角。
  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什么叫做鸡蛋碰石头,这就是了。
  玩家们这木头渣子做成的傀儡身躯,别说是撞上尖角鹿头顶的那根尖角。
  就是撞上普通食铁鹿头顶的圆角,都是必死无疑的。
  望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荷塘月色弱弱的说道:“我怎么感觉矿工像是在自杀?”
  顶风尿三丈也点了点头,道:“我感觉也是。”
  老马迟疑道:“这孩子该不会是真的想自杀,好回去挖矿吧?说起来,之前我们来的时候,他就不太情愿。不过是看到其余人都来了,他一个人不好意思不来。所以,他现在自杀回村继续挖矿?”
  顶风尿三丈:“有这个可能。技能师说了,村长更加看重贡献度。貌似矿工是我们当中贡献度最高的。他该不会是想继续拉大距离,纯以贡献度取胜,获得那三个名额中的一个吧。”
  “我日,你这么一说,还真是越想越有可能!这个老阴逼,不走寻常路呀!不行,这次回去我也得加油挖矿了。你还好,这几天虽然大多数时间也在演武场,但也没少去矿场,你贡献度也挺高的。
  可我这几天都泡在演武场,根本没有踏上矿场一步。还有烟灰也是,我们的技能是比别的玩家学得好一些,可贡献度是真的低。别到时候,我们因为这个原因被刷下来,那才是搞笑了。”
  老马感受到了深深的危机。
  他这次虽然没有亲自出去战斗,可作为这次开荒的总指挥,表现还算是不错的。
  而且经过这几天的技能修炼,他个人战斗能力其实也不低。
  一杆长枪耍的也只比烟灰差一点点而已。
  这些,他相信技能师看在眼里,可他的贡献度是真的低。
  如果说我来挖矿是最喜欢挖矿的玩家,那么他们这几个土豪,就是最不喜欢挖矿的人了。
  除非是实在没事干了,否则…
  挖矿是什么?搬砖是什么?
  跟我有什么关系么?
  “警戒,警戒,前方十二点方向出现鹿群。数量十三头!”
  “警戒,警戒,前方十点方向出现鹿群,数量二十头。”
  “警戒,三点方向出现鹿群,数量八头,全部都是尖角鹿。”
  “警戒,十一点方向出现鹿群,数量十五头。”
  “……”
  就在此时,前方负责警戒的枪队玩家几乎同时传来了示警声。显然,玩家们在这里大肆击杀食铁鹿,已经引起了鹿原的鹿群反应。终于导致了大批食铁鹿冲杀过来。
  老马一开始就说尽量速战速决,不让被杀的食铁鹿发出呼唤同伴的叫声。
  但这怎么可能?
  至少,现在的玩家还做不到这一点。
  “手上有怪的兄弟姐妹们速战速决,其余待命的弟兄跟我来。所有兄弟姐妹们全部出动,五人一小队,尽量围杀,以存活为目的。力有不及,我们就退!至少,我们要保持现在的战果。别到时,战果没有扩大。连到手的战利品都丢了,这游戏可不存在什么爆率的,死了身上的东西都是全掉。”
  老马说完,便提着枪第一个冲了过去。
  他很兴奋,身为这场全体开荒的总指挥,要不是一次性出现这么多食铁鹿,他根本没有下场的机会。
  而现在,该是我表现的时候到了。
  这一次,我一定要好好表现。我的贡献度低,这场战斗中更要好好表现。
  否则,那三个名额,一定没有我的份了。
  有他这样想法的不止是老马一个。
  一抹烟灰的贡献度并不比老马要高,而且此时距离来犯的食铁鹿比老马更近。
  如果是小规模的鹿群,他负责警戒不好下场。
  可是现在来了这么多,连老马这个总指挥都下场了,他还愣着干什么。
  他提枪便冲,飞速的来到鹿群最边缘,一枪便扎穿了一头食铁鹿的肚子。
  他没有选择捅鹿的脑袋。
  一方面是因为鹿的脑袋小,不容易捅中。
  再一个,头骨坚硬,长枪虽然攻击力高,能够捅穿,可捅穿之后想要拔出来,有时候却很难。
  所以,对付单个的食铁鹿捅脑袋还行。
  但对于鹿群,就不实用了。
  此时,一抹烟灰也不贪功,捅穿一头食铁鹿的肚子后,拔腿便跑。
  然后一群食铁鹿追他,他跑着跑着回身又是一枪,扎中了身后一头食铁鹿的脖子。
  紧接着,他就拔出长枪继续跑。
  “我艹,烟灰你悠着点啊,风头都让你一个人出尽了。”
  老马急了。
  靠,当时就不该让烟灰这货去负责警戒,给他最先接触到怪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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