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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道一声人间值得 / 第一百零一章骊山村落

第一百零一章骊山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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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骊山又称“郦山”,
  陕西西安秦岭北侧的一支脉,东西绵延二十余公里,海拔一千三百余米,远远望去山势如同一匹骏马,故名骊山。
  皇家林园的名头自然是名不虚传的,赢胖子早些年间还曾在骊山深处猎杀过斑斓虎豹,“死后”也不忘将兵马俑留在山脚,地宫深藏余此山之中。
  原本此行是订的机票,赢胖子突然起了念头不如尝试火车,看看这如今的河山大好,万水千山。
  火车铁轮与铁轨接触轰隆轰隆的响着,赢胖子静静地坐在窗边看着窗外的景色,有些恍若隔世,去西安之前顺道去了一趟咸阳,以往大秦的都城,也是给赢胖子记忆最多的地方。
  商鞅曾在此设“咸亨”、“阳里”,公元前三百五十年,赢胖子往上六辈的老祖宗秦孝公将两名合一,称为咸阳。
  水之北为阳,山之南为阳,咸阳位于九嵕山之南,渭河之北,山水俱阳,“咸”又有“皆是”的意思,所以咸阳二字也是名副其实。
  两千多年的时间,徐长生自从当初在咸阳城外烧完羊皮地图后就再也不曾来过。
  这次徐长生也是依寻着当初的记忆,找很久才有了大概的位置。
  “有些陌生?”
  徐长生看着高楼遍地的城市笑着开口。
  “嗯。”
  赢胖子叹了一口气。
  “当时就是站在这里,酒醒后还有些后悔,早知道派人把你绑回来了。”
  赢胖子指着这一片高楼道,这里是原本咸阳城的城头,就是那次分别后天各一方。
  “我也是在城脚下,烧的地图。”
  “表哥,当初你说你是怎么想的?”赢胖子呐呐的开口道。
  “怎么想的?”
  “死要面子活受罪呗。”
  徐长生喝了一口水,空瓶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进入垃圾桶里。
  “还要逛逛吗?”
  “不了,走吧去西安吧。”
  “这地方,只剩下和名头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赢胖子抬头看着天上的太阳,微微用手遮着,早上的阳光有些刺眼却并不燥热,和远在洛杉矶的夏淼淼看的是同一颗太阳。
  XY市距离XA市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赢胖子和徐长生两人就这么毫无形象的蹲在大马路牙子上,啃着老冰棍雪糕。
  老冰棍雪糕一口咬下去还有冰晶,并不是那种棉柔的口感,就和小时候吃的那种五角钱一只的棒棒冰一样,很有层次感。
  十来分钟后,
  一辆沾满水黄泥的奔驰大G稳稳地停在了马路边上,价值过百万的顶级越野车,配上一身黄泥,没有丝毫的别扭,反而多了几分独属于男人的狂野。
  越野车自然要去野性难训的荒野跋山涉水,而不是困在这座钢铁城市里用来装装样子,撩撩妹,像蜗牛一样磨磨蹭蹭,就失去了大G原本的意义。
  下车是两个憨厚精壮的年轻人。
  正是蒙大,蒙二。
  两人穿着黑色的紧身背心,显露出肌肉的轮廓,剃着板寸头,看上去颇有气质,就连一旁偷偷打量着徐长生的几位小姑娘都下意识的退后了几步。
  那个村子虽然与世隔绝,却不是穷困潦倒,就比如之前蒙大蒙二的狗头金,不谈价值几何,胜在量多,用蒙老先生的话来说,那家有娃娃要出去上学自己动手去后院的屋子里拿两坨。
  何况山里的猎户,每年政府都会给这样的村落一定的狩猎名额,打下的珍奇猎物,采到的奇珍异宝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表哥,大表哥。”
  蒙二搓了搓手,看着正在吃冰棍的二人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唾沫。
  “赏你们的。”
  赢胖子白了蒙二一眼,丢了两根老冰棍过去,后者如获至宝分给了自家大哥一只,蒙大看着不成器的弟弟扶着头望着天装作不认识的样子。
  “表哥,大表哥,你们上次去仙女山怎么不说一声,我们在老街都快呆得闷死了。”蒙二舔着冰棍看向二人的眼神有些幽怨。
  “你这五大三粗的样子去了,不得吓坏那些小姑娘?”蒙大悠悠地回了一句。
  “打扰了,陛下……”
  “打扰了表哥的雅兴,你担当得起?”
  “……”
  蒙二看着后视镜里的自己,愣了愣,乖乖的闭了嘴。
  说起来,蒙二肌肉结扎的模样也是长期在山里练出来,和健身房里那些夸张的健美先生完全没有可比性。
  真要用尽全力,一拳一个教练也不是难事,现在有不少女生不就喜欢这一款吗?
  铁憨憨加上隐藏的土豪属性,小女生喜欢不喜欢不好说,在社会上久经沉浮的女子眼中确是不可多得的香饽饽。
  咸阳走高速到西安也就二十分钟,
  骊山在西安的LZ区,早上九点左右的光景就到了骊山脚下。
  进入村子的时候,还有不短的一段土路,这时候奔驰大G强悍的越野性能就展露出来了。
  征询过两人的意见后,蒙大一路也没有减速太多,在土路上狂奔,飞溅的泥水,溅得很好,偶尔还能看到林子里受惊的野猪,惊慌逃窜。
  “这……”赢胖子看着野猪肥硕的身影,摸了摸下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表哥,放心,晚上吃野猪肉!”
  蒙二憨厚的脸上透着小机灵,拍了拍胸脯一副包在我身上的样子。
  一猪二熊三老虎,
  骊山如今自然是没有野生老虎的,可骊山背靠偌大的秦岭,里面的野味珍宝不在少数,据村里的老猎人说在骊山深处曾有幸见过从秦岭跑下来三四米长的大虫,最后也是凭借老道的经验侥幸逃得一命。
  哪只本是闲谈吹嘘几句,村子里几个以蒙二为首的年轻后生硬是拉着老猎人,去见到老虎的地方搜寻了几天。
  用蒙二的话来说,打下一头吊睛白额大虫。
  骨头泡酒,余着,将来有大用!
  而野猪的威势,
  在猎户口中久久流传,自然是有几分道理在里面的,野猪皮上常年蹭着干硬的泥土和树脂,普通的猎枪距离稍稍远了些,是无法对野猪造成有效的伤害,单反而会激怒它们,那双尖利的獠牙可不是吃素的,死在野猪手里的猎人可比豺狼虎豹加起来还要多,动辄就是穿肠肚烂的后果。
  不过村里养着几十条驯养娴熟的猎犬,区区几头野猪还不在话下,蒙二虽然虎,可也不傻。
  半个小时的山路,终于到了村口。
  村口的大石头上,蒙老先生穿着一身整洁利落的长衫,腰杆挺得笔直,身后村里的男女老少,小娃娃,都是并作一排站着,没有丝毫的不耐烦。
  赢胖子是什么人,蒙老先生从未对村里的其他人开过口,可从蒙老先生的言行也可以看出一二,在众人的猜想中,赢胖子或许是始皇帝的直系后人一类,毕竟当初始皇帝名下的子女有二三十人之之众,其中在胡亥手下逃出一二也说得过去。
  “老先生!”赢胖子推开车门扶住蒙老先生的身子很是热情,除了表哥,这些就是自己如今世上最亲近的人了。
  “蒙老先生。”徐长生也是含笑打着招呼。
  “这位是?”蒙老先生带上老花眼镜,语气有些迟疑。
  “我表哥。”
  “表哥?”
  “真哥!”赢胖子凑到蒙老先生的耳边。
  “老神仙?”蒙老先生自然不会怀疑赢胖子话的真假,脚下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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