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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阎云志复读,偶遇淑女钟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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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云志被父亲送到位于郊区的随阳四中复读,这所学校的复读生很多,光文科班就有那个。都说随阳几所高中升学率高,其实就是这些复读生撑起好看的数据。
  说不上谌秋红误了他的前程,是他阎云志咎由自取吧。冯燕青去福建一家鞋厂打工,还留了新的联系方式,他是没得心思去和她联系的。
  从佰水四中到随阳四中,命中注定。走进复读班,找了一个靠窗户的地方看风景。炒现饭的复读,他要提高的科目是数学和英语,只要这两门上去了他走个好大学没问题。
  “你好!这里有没有人坐?”
  是一个熟悉的声音!阎云志转过头看着腼腆的女孩,留着披肩发,圆润的脸蛋,浅浅一笑那么天然。内心咯噔一下:是谌秋红?!“没人,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钟莉莎!原先是随阳二中的学生,高考不理想复读。”钟莉莎自我介绍,然后放下那一堆教材。
  “哇!随阳二中的娃子还跑到四中来复读,太浪费了。”阎云志惊讶之极。随阳二中可是当年中考他理想的高中啊,这所学校都是全市最优秀的学生云集的地方!
  “说的什么话!复读哪里不是一样嘛!二中今年复读费涨了,我进去读不起。来四中复读不用交学费。”
  “原来如此!我说我复读一下都要抵上那些考上大学一年的费用呢。早知道我报个大专走了算球。”阎云志顿觉得被坑了,心里对不住父母。他们披星戴月劳作,被他这败家子一场考试给报销了。
  钟莉莎发嗲:“人家不是手滑填错志愿嘛!”
  “该不是把把南华填成清华吧?”阎云志开她玩笑。
  “是滴!我就是这么愚蠢。我不甘心,所以我没去专科学校。还是像走一个像样的本科院校。”
  钟莉莎神似曾经的谌秋红,阎云志颇感到迷惑:难道这是上天给的一个机会,让曾经的谌秋红陪我一起复读吗?哎!要是这样,我花的复读学费还是值得。
  话说程维维上大学特无聊,这不是他理想的学校。所学专业还没有开专业课,他开始写小说。写了一篇幻想文,幻想自己没有上大学而是闯荡社会的奇特经历。他幻想自己遇见不一样的女人,体验不一样的爱情。还幻想此时有个美女来收了他,从此心里不再惦记那个台球女。谁是谁的谁?不清楚,各安天命吧。
  那天,他给高中老师写信,谈了自己在大学的生活。老师告诉他经历大学是每个大学生必修课,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乐观生活。将来出来奉献社会,造福家庭。还说了四中即将面临的问题,有些老师离开四中去武汉,深圳谋求发展了,他也不会在四中呆一辈子。
  看着这些文字,他很伤感。四中或许不再是那个充满阳光的四中,也许是一潭死水了。作为曾经的学子,他颇为感概。希望有一天用自己的文字带动大家的思念,也祈求在这部小说出现之前学校千万别倒闭了。那一腔热血,赤子之心有谁能理解?
  牛犇呢,走进重庆九龙半岛上的一个美术院校开始了他的艺术人生。美院面积不大,200多亩。校园树很多,建筑富有艺术感。他走在陌生的校园,找不到梅林园那种幸福的感觉。他需要一个女朋友升华的艺术,于是他开始寻找目标。
  “同学,去杨家坪怎么走?”他问站牌前的一个女生。
  “你应该去对面站牌坐公交。”女孩子好没生气地告诉他。
  “谢谢!”牛犇无趣地离开了。
  深秋,阎云志破天荒的成绩有了提升,让钟莉莎羡慕的是他文综高分。他高兴,约她出去吃饭。她答应了,小镇上多了一对靓丽的风景。她对他不排斥,他呢也很享受和她在一起的时光。
  “你长得像一个人。”阎云志含情脉脉地说。
  “你才不像个人。”钟莉莎回应他。
  “我说的是真的,你很像我以前心目中的最爱。”
  “你也像我过去的一个最爱。”钟莉莎学他说话。
  “真的?”阎云志不敢相信她说的话,谌秋红可是从没这么说啊。
  “是的。不过那个最爱已经死了。”
  “你是诅咒我啊!”阎云志很不爽,他感觉被她耍了。如不是看在谌秋红的份上,早跟她翻脸了。
  她沉默不语,内心难过。她心中泛起涟漪,从没有一个男生跟他表白过,她自认为自己是丑小鸭。她觉得自己不配拥有人情的爱情,虽然她学习不错但是能够品尝爱情滋味的都是那些自甘堕落的人。
  “吃菜吧!老板来一瓶啤酒。”阎云志高声吆喝,佰水四中读书他经常约好哥们一起喝酒畅谈人生。今天没人陪他聊天,只有自己喝闷酒。
  “给我来一瓶。”是钟莉莎的娇滴滴的声音。
  “你也喝酒?”阎云志有点诧异,他心中的秋红不喝酒的。这是他个人判断,不代表谌秋红不喝酒。
  “有问题吗?”钟莉莎无辜地望着他,她希望和他一起才喝酒。
  “没问题,只是我觉得淑女不应该喝酒。我说的那个像你的女孩不喝酒,爱脸红。”阎云志还真把钟莉莎当成谌秋红。
  “你错了!你太不了解女生了。越是表现大方的女孩越是洁身自好,越是装淑女的其实都是闷骚。”钟莉莎跟他解读各类女生。
  “这么说你也是闷骚型的?哈哈哈!”阎云志被她的奇谈怪论逗乐了。他一直写小说,极力表现那个温婉如玉,然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
  “你太坏了!”钟莉莎不悦,她是真心和他交流,不愿意被他嘲笑。
  “来,明天干杯!”阎云志举杯邀请钟莉莎一起喝酒。
  “否,为今天干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咱们把握好每个今天,才对得起那个明天。”
  “你说的太对了。认识你,相见恨晚。”阎云志感叹。
  “错!你我认识,不早不晚!早了说不定你我各有所喜欢的人,晚了,你我只是路人。”钟莉莎明辨起来,她说的都是事实。
  “好吧!我算服你了。我先干为敬,你随意。”阎云志发觉自己真的遇上对的人了。没错,钟莉莎就是那个可以替代谌秋红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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