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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一阶的战斗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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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捂住自己的胸口,那里正燃烧着炽热的火焰,既然走到这一步了,那无论如何都要把兄弟的女人给他送回去。
  “雷恩!看来我没有办法在你砍下国王的脑袋后,给你当证婚人了。见鬼!说起来我更想当神父,因为我感觉这辈子都在被人家忽悠。”
  他吐出了一口唾沫,感受着内心深处的怒火,那里有千万头战马在嘶鸣,火山喷射出了赤红色的熔浆,灼烧着大地,林木在燃烧坍塌,天空也被染成了昏暗的深红色。
  爱德华的眼睛微微一动,暗窟中的野兽终于找到了一个不错的猎物,凶相毕露。
  “叫你的人停手,这个人我要亲自收拾。”
  阿帕加斯合着眼叹道:“算了罢,这样的小角色还是不劳烦圣骑士阁下出手了。”
  忽然,面门一阵劲风让阿帕加斯睁开了眼睛,那是一把刺眼的剑,此刻正架在他的眼前。
  阿帕加斯身体不住的抖动了起来,当领主这么多年了,还真没有人把刀架在他的面前,那种仿佛脖子下一秒就要被割开的压迫感让他不得不扬起手喊道:“不许开枪!都散开!”
  爱德华纵马而过,就像是一缕白色的闪电。
  生命之火,这个大陆上估计也就只有蛮古图腾的那些莽夫敢这么明目张胆的用了,这被视为是战士的禁技,燃烧的可不仅仅是心脏,而是灵魂,但凡是因为过度使用生命之火而死的人身体和灵魂都会被焚烧殆尽,这样的人就连神父都不会为其祷告,死神都不愿意接纳。
  这并非是战士的武技,而是作为勇士的心和证明,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勇气承受那种烈火灼烧灵魂的痛感的,而且诺瓦大陆上的人大部分都信奉神明,灵魂对他们来说是最宝贵的东西。
  “告诉我,你的名字!”
  爱德华倨傲的举起了自己的剑,直指莫卡。
  莫卡甩了一下自己的右手,满意的咧开了嘴,当兵的时候他就对这些吊儿郎当的骑士没什么好感,至于他们口中的荣耀,在莫卡眼里,比屎还臭,一对比起来,还是雷恩的那一套靠谱一些,因为喝完酒以后还要看着让道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细皮嫩肉的小崽子,我当兵的时候你估计还在叼着奶瓶呢,这就是你对待前辈的态度吗?”
  爱德华不怒反笑道:“没错,就是这份狂妄到骨子里的自满,你的确应该自豪,因为你今天成功的惹怒了一个圣骑士。”
  莫卡狞笑着举起了自己的大斧,四周也开始萦绕起了淡黄色的光芒。
  一阶武技—狂怒。
  这是王国的一阶的精英士兵才能获得特殊武技,魔核取源于噬骨狂牛,但是在两年前,因为这种魔兽的稀缺不得已才导致现在精英士兵只能退而求其次的选择魔狼的魔核。
  虽然这两种魔核的技能都能在短时间内为使用者提供大幅度的力量和韧性增幅,但噬骨狂牛还有一个特殊的加成,那就是可以将致对手于死地的要害处无限放大,有了这项加成的士兵,往往都能成为战场上的杀人机器。
  爱德华慢慢的垮下了马,淡淡道:“你的武技不错,可能比我二阶乃至三阶的武技都要强上很多,你的阶证之牌是黑铁吧,我只用一阶二十分之一的力量跟你打,这样才算公平!”
  他的眼睛逐渐由深褐色变成了琥珀色,这是一种随处可见的飞禽类魔兽的武技,只能让视觉变得更灵敏一些,而阶证之牌中的能量是基于武技的特性两倍速的增幅的,也就是说此刻的他除了视觉可能要比莫卡要强上一些外,在力量与韧性上都会少一倍的加成。
  为什么要选这样的魔核?
  这并不值得奇怪,当一头狮子不得已生活在满是苍蝇的世界里的时候,它会想着让自己变得更强吗?
  莫卡的大斧碎开了面前的大地,现在他的瞳孔中只能看见模糊光景中的一团团小红雾。
  狂怒的副作用是会随着力量与韧性的增幅而逐渐丧失理智。
  骑士的剑如天际翱翔的苍鹰俯身冲刺一般迅猛的刺破了空气中的花香,冰冷的没有一点味道。
  莫卡的胸口淌出了鲜血,慢慢的滴落在了大斧上,他抬起头,狰狞恐怖的狂笑着,现在的他除了内心深处燃烧的火焰外,感受不到任何肢体上的疼痛,鲜血刺眼夺目,就像一把解开怪物枷锁的钥匙。
  他怒吼着,声音已然凄厉到变形,弓着腰,提着自己的大斧。
  横向一扫,那就是一把开了铡的铡刀。
  三个没眼色的士兵被拦腰砍成了两截,空气中血雾弥漫,但那把斧头的目标却不是士兵,而是不屑躲开的骑士。
  战士之间的战斗,从来都只有狰狞恐怖的面孔和冲撞出火花直到变形的兵器。
  骑士的剑虽然拦住了斧子,但那股强大的力量带着剑撞到了他胸口的盔甲,轰的一声闷响后,胸甲显然陷进去了两分。
  爱德华嘴角上扬,露出了森然的牙齿,刚才那一斧准确无误是奔着他的心脏去的,要不是他的剑拦的快,就算挡住了外伤,这一斧子劈下去,估计也没命了。
  一般人的致命伤或许在脑袋,但他不一样,强大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羸弱到不堪一击的心脏。
  这就是使用了狂怒之后的好处吗?简直就是把人脱光了摆在面前一样。
  他那平静已久的心终于掀起了一丝波澜。
  “我会赐给你最光荣的死法!”
  爱德华的左手抓住了沾染了鲜血的斧刃,一寸一寸的将那把斧头移开。
  “我们的骑士阁下打算和流氓土匪玩多久?他的脸可比这场战斗要好看多了。”
  阿帕加斯坐在马上,冷冷的一笑。
  作为代表王国最强战力圣骑士团中的一员,居然会和一个贫民窟里出来的强盗土匪纠缠这么久,真要是这样的话,那王国就别费那么大力气培养骑士了,还是多拨出点资金用来购买先进的火器吧。
  克里斯丁伯爵却不以为然,他和一般的贵族不一样,是东面冒险家公会的股东。
  大部分的贵族都认为自己高高在上,对于魔法和武器根本就不屑一顾,如果可以的话,他们宁愿花钱去斗兽场看战士的厮杀,请法师来表演毫无杀伤力的魔法,也不愿意培植一些真正有用的东西。
  对于牢笼里的金丝雀来说,每天都有人会给它们喂食,铁笼囚禁了它们的自由,但也保障了它们的安全,于是它们就可以在这巴掌大的地方尽情的玩乐。
  这便是维亚之国贵族的现状,克里斯丁是个很有远见的人,没有绝对武力支撑的政权毫无疑问是脆弱的,他曾亲眼看过一个战士拿着自己的剑破开了魔龙的鳞片,漫天挥洒的鲜血就像是一场雨,淅淅沥沥的落在了大地之上。
  如果时代逐渐崛起的火器能够代表坚实的力量的话,那武技和魔法便是这个大陆与生俱来一直存在的真理,在绝对的等阶面前,一切猛烈的火药都不过是一场烟火,价值也仅仅就是极具观赏性。
  “每一个战士都有自己独特的锻炼方式,领主大人或许直到现在还认为我所投资的冒险家公会就是个玩笑,但这个世界,是需要英雄的。”
  爱德华将宽厚的斧刃拧的近乎弯曲,嘶哑的声音由剑与斧接触的那块地方传了出来,如星点一般的火花在金属上跳舞。
  他慢慢的举起了自己的剑,轻轻一划。
  莫卡的面孔仍旧疯狂,但身躯已颓然倒地,他的头颅被整个割下了,鲜血浸染了骑士的盔甲和面孔。
  “抱歉,迄今为止还没有人够格当我的前辈。”
  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他完完全全的遵守了自己的承诺,只用了阶证之牌中一阶二十分之一的属性加持,却在力量上碾压了狂怒之下的莫卡。
  啪啪啪啪!
  克里斯丁双手拍掌,将喝彩送给了骑士,而阿帕加斯还在思考方才克里斯丁那些话的意思。
  “领主大人,不必多想了,所谓的英雄,就是能带来胜利的人!”
  这时,所有人都好像忘了,刚才站在这里的,明明是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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