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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疯子杀人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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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你跟踪我?”
  酒言不止有点慌啊,他偷偷溜进迷雾森林可没做什么好事儿。
  “我可没兴趣跟着你,好好看看你自己吧。”
  面对酒言的猜测,帝倾则是一副不屑的表情翻白眼。
  帝倾双目看向窗外,两个宽大的手交叉做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一步步分析:“虽然现在外面天气阴暗,但是才刚开始下雨。你回来之前并没有任何雨,而你头发是湿的。”
  “当然,你也可以说是部分区域下雨。”
  “但你身上的雨可不会撒谎,它是臭雨,只有迷雾森林的雨是臭的。”
  “难道忘记疯子杀人夜了吗?这应该是你从小听到大的街头流传故事吧?”
  酒言当然记得“疯子杀人夜”,这可是记忆中很深的一段,一直陪着他长大的故事。
  在酒言3岁后就被送到了诺尔城,当时还是万国纪元的末期,那时候幼小的他就听到过很多“疯子杀人夜”的故事。
  街头巷尾总会流传这这样一个恐怖血腥的故事。
  在百年前有一个疯子,他经常潜伏在黑暗的街头小巷去抓获一些路过的人们。
  每一晚他将会带着自己的“猎物”站在迷雾森林最高处杀死那个人。
  疯子用非常残忍的手段割开他们的喉咙,直到血液流干净。
  但久而久之,疯子杀人杀的多了,迷雾森林就积了很多怨灵。怨灵们不甘心自己惨死,就聚在空中将下的雨变成红色,警告人们远离那个疯子。
  所以每当迷雾森林下雨时,那雨肯定就是黑红黑红的臭雨。这种雨也被诺尔城人们称为“杀人雨”。
  这故事总是能够在大人口中听到,他们要教训不听话的小孩,就讲这个故事。百试百灵,小孩听到这恐怖故事过一会就不哭不闹。
  酒言小时候可没少被这故事吓唬。
  自己总认为斯普兰诺大陆的人脑子有坑,你没事拿这种恐怖故事吓唬小朋友?就连成年人听了还会头皮发麻,脊背凉嗖嗖的。估计每一个从诺尔城长大的孩子心里都会留下这个故事的阴影。
  听帝倾分析完毕,笑着对酒言说:“你头发里的雨可是杀人雨,要不要去洗洗头发?”
  他才不去,杀人雨就跟掉色的染料一样。去洗漱的话保准头上一片黑红,那不就露馅了吗?
  ......
  帝倾的判断让自己很不舒服,他是一个好强的人,轻易的输掉会感觉很丢人,刚想想反驳,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讲话,帝倾的下一段分析又来了。
  帝倾总是这样,把自己当成侦探一样,观察细节很到位。整个人就像小说中的福尔摩斯。
  “眼里满是血丝说明一晚没睡,当然,你在迷雾森林那种全是魔种的地方也睡不着。”
  “手指上还有没洗干净的绿血,估计是哥布林的血液,也很有可能绿岩蛇的血,迷雾森林只有这两种常见的绿血魔种。”
  “大衣内侧也都是魔种的血,裤脚上沾染着青色淤泥,而这一代附近的路很难看到这种色泽的泥土。”
  被帝倾这样一番分析,酒言心虚的瞟了一眼那块长方体破裂镜子。
  通过镜子他看到自己的确如帝倾所说的样子,整个人看起来很狼狈。
  眼球布满了血丝的确是一晚没睡,手指缝中还有残存的魔种血液,再看岚骆身上盖着的大衣。
  大衣左侧内部全是绿血,明显在告诉帝倾自己去了迷雾森林并且与魔种发生了恶战。
  此时的他看起来的确很狼狈,像是去护送货物被劫匪洗劫了一番,半干的头发让他显得有些邋遢。
  酒言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也皱眉嫌弃起来,他已经好久不照镜子了,他甚至都快要忘记原来的自己长什么样子。
  镜子中的自己,真的不像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他穿着打扮都为了更加贴合这个世界,特地弄得很成熟,但并不太合适,搞得自己像是一个三四十的老酒鬼。
  原来的他和现在几乎是天渊之别,现在的酒言褪去了曾经嫩幼轻狂的脸庞,显得更加老练,更加成熟。
  当然,也更加不被女孩喜欢,毕竟现在的他已经不在乎自己的容貌如何,一直在危险的迷雾森林活跃着。
  酒言将自己黑色的头发往后抓了抓,双手在下巴上的胡渣上摸了两下,笑了笑:“老大,你不感觉我更帅了吗?”
  这张脸是两个人的结合体,原来的酒言十分帅气,长得白净,五官立体,整个人不用刻意打扮都能迷死一群人。
  与自己原来的那张脸融合之后,引人注目的脸平庸了一些,变得不再那么明显,从气质上弱了原来一半多。头发也总是凌乱着,根本无心收拾打扮自己。
  看到酒言在镜子面前照来照去,不断的摆弄着自己的头发,这自恋样子可把帝倾恶心到了。他耸肩回应道:“眼里的血丝都快蔓延出眼眶了,你多久没洗澡了?身上一股霉味。”
  “我怎么没闻到?”
  酒言并不信他的话,自己从来没有闻到身上有什么异味。想着就将胳膊抬起来,鼻子靠在自己腋下闻了闻。
  嚯,当酒言鼻子刚碰到衬衫袖子时,一股酸臭的混合味道传来。上头!
  酒言忍不住将头歪开,脸上满是嫌弃的模样。
  我的天啊,臭死了。
  这样回想一下,自己的确是有段日子没洗澡了,估计得有半年了。
  他每天都在四处奔波赚钱,哪有时间打理自己,平时也就是随便找条无人的小溪中洗洗。
  酒言下意识看了看盖在岚骆身上的大衣。
  自己这大衣也好多日子没洗了,自从买了大衣之后就一直穿着,几乎没怎么换过。
  怪不得他前两天从街道走过时,有几个姑娘捂着鼻子从他身边快速走开,原来是自己身上的味道太浓了。
  不过酒言这些日子已经习惯了自己身上的味道,他自己闻不出来,别人可能嗅的到。
  看着岚骆依旧睡的香甜,酒言隔着老远都能想象到魔种血液的腥臭味,不知道岚骆是怎么睡得那么香。
  帝倾瞟了酒言一眼,看着他自己嫌弃自己不由得觉得好笑:“以后别说你是光明属性职业者,丢人。”
  的确因为属性原因光明属性的人一般很爱干净。而酒言这个样子和贫民区的乞丐没什么区别。
  酒言嘿嘿一笑道:“我酒言就是光,希望之光。”
  玩笑归玩笑,但自己还有数,就他那点业力散发出的光也就能照亮不到一米的范围,还普照大地,痴人做梦……
  啪!
  帝倾看到酒言那乐呵呵的样子打了个响指,嗖的一团火焰从他掌心浮现。这火焰呈现淡黄色,正团烈火在帝倾的手掌中不断摇晃,看起来很是奇幻。
  如果三年前的自己看到这一幕保不住会尖叫起来。
  “这太神奇了!”“我的天,这还是人类吗?”“这该不会是特效吧?!”“这是怎么做到的?变种人?”
  而现在的自己已经完全适应了这突如其来的业力火焰,那是帝倾的业力,他的属性是火。所以能够轻易的从空中元素中提取出火元素再经过自身转化成火业力。
  “又嘲讽我?我也不差!”
  酒言看到这一幕就笑了,又来比谁更明亮?那就来!
  嗡的一声,酒言的掌心里也出现一团白色的光团,白色的光团带有淡淡的金光。这是酒言的业力属性,光明。
  光明属性出现的瞬间,两团业力就在双方掌心里躁动起来,火焰瞬间让房间的温度上升了许多,从帝倾掌心还能看到蒸腾的热气。
  而自己手中的业力也不甘示弱,白色的光变得更加明亮,甚至感觉有些刺眼,金光缠绕在白光上,像个小太阳。
  双方的业力都很明亮,一团是火,一团是光。双方的亮度让房间几乎化作红白两色。
  在两股业力碰撞僵持几秒之后,光明还是逐渐示弱,慢慢的暗淡下来。
  嗖!
  酒言手掌的光抵挡不住火焰的缠绕,完全被压制。
  “认输,你等级压制。”,酒言没好气的将业力收起来埋怨道。
  不得不说业力很神奇,它给这里的人们带来了众多便利,但也带来了很多战争。最开始自己想称之为“魔法”,因为它像魔法一样神奇,但却发现这个世界有魔法存在。
  目前整片斯普兰诺已经出现,业力、魔法、巫术、等三种超凡的觉醒。
  正在自己思考的正入迷,帝倾的声音又传入耳边:“说,是不是去迷雾森林了?”
  帝倾这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格还真是够倔的,什么事弄不清楚就浑身不舒服,非要让自己投降认输他才高兴,但自己就是不能让他如意。
  “眼球有血丝是没休息好!身上有魔种血是去研究魔种尸体了,所以说才会这样。”
  这话说出这话自己都不信,但他还是想给自己挣回一点面子,轻易认输可不是他的性格。
  似乎早就知道酒言要有说辞,帝倾一脸调笑,道:“敢不敢把鞋子脱下来?”
  酒言一脸嫌弃的看着帝倾,躲得远远的,坐在距离很远的一把椅子上,嫌弃道:“干嘛?你有恋足癖啊?”
  “去你的,谁想看你的臭脚。”
  帝倾收回目光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将一旁的大白狗挤下沙发,翘起腿将脚放在圆桌上。
  “如果我没猜错,你的鞋底上粘上了蓝羚果。敢不敢赌一把?100卢克。”
  看着帝倾自信满满的模样,酒言到十分想赌一把,但自己有些心慌,他本身就是去了迷雾森林,帝倾这两波分析可以说是精准无误。
  至于那蓝羚果,蓝羚果是迷雾森林独有的果子。
  蓝羚果可以做最低级的药剂,这种果子在迷雾森林泛滥,在现在这个晚秋季节已经开始脱落腐烂。
  一旦踏入迷雾森林肯定避免不了脚踩蓝羚果。
  “不错,我的确是去迷雾森林了。”
  酒言干脆直接承认,他已经不想找回面子了,因为酒言已经看到自己鞋边的蓝羚果叶子了。
  他的皮鞋边上可以清晰的看到淤泥,淤泥里面还掺杂着小片的蓝羚果叶子,此时他的脚下肯定沾满了腐烂的果肉和叶子。
  “漂亮!”
  在酒言不再狡辩的时候,这个两米高的男人居然站起来做了个欢呼的手势,这又给他的推理加了一分。
  酒言被帝倾那奇怪的姿势搞得鸡皮疙瘩颗颗饱满,挠头苦笑道:“你的推理能力太变态了,这种洞察力是一个常人应该有的吗?”
  自从来到诺尔城,帝倾变得四处小心翼翼,整个人都活在警觉状态,三年前的那此任务已经给他留下了深刻的阴影。
  这和他记忆中的帝倾很不同,记忆里的帝倾虽然长得还是这么高大,但十分爱玩,各种花样接连不断。
  身高两米多的他性格就像个小孩子,那身高自己看了都感觉一种山岳耸立的感觉,但在斯普兰诺大陆很正常,这里的人三米多的都有。
  “还真是个奇才。”,酒言不得不夸他两句,好让他冷静下来。
  果然,帝倾没有因为酒言的夸赞变得更欢呼高兴,反而是更加严肃:“别说那些没用的,为什么要去鬼雾废墟。”
  酒言一愣神差点哭出来,帝倾太神了,就连他去了鬼雾废墟都知道。
  不错,自己昨天刚进迷雾森林就去了鬼雾废墟,在里面转了很久,就为了找一块破石头。
  鬼雾废墟是迷雾森林的核心地带,传说这里曾经生活着矮人族,鬼雾废墟中有矮人族遗留的宝藏。
  但也只是传说而已,现在是斯普兰诺历1364年。
  人类已经从一开始反抗魔种,到人类掌控大陆的时期已经有1364年了。
  最开始的斯普兰诺大陆并不归人类掌管,而是魔种掌控一切。
  根据《人类文明》记载,千年前的人类并不会使用业力觉醒职业,不存在任何高强的技术。
  只是后来的人类在研究元素时觉醒出了职业,慢慢的反抗魔种,才能到现在掌控大陆局势。
  现在也是百圣纪元13年,也代表着斯普兰诺大陆踏入圣殿和七国建立的“百圣纪元”的第13年。
  而在这之前,斯普兰诺大陆的人类时期总共经历了六个纪元。
  斩魔纪、人神纪、十二圣灵纪、混乱纪、万国纪、每一个纪元都是人类在历史上留下的深痕。
  在这五个纪元前,是魔种统治大陆的时期。
  魔种统治大陆的时候有众多种族,人类只是其中最弱小的一种。
  传说中的矮人族就生活在前三个纪元,它们曾和人类是盟友共抗魔种的残暴统治。
  但在混乱纪元,人类泛滥的战争导致众多种族消失,矮人族就是其中之一。
  矮人最后出现在混乱纪中期,后来就销声匿迹了。
  而迷雾森林的鬼雾废墟就是传说中矮人的居住地,不过现在它已经破烂的不成样子,里面栖息着各种魔种。
  见酒言不语,帝倾质问:“难道你还相信那地方会有矮人的宝藏?”
  当然不,在记忆中酒言本身就是个傲气十足的人,他对于1000年流传下来的传说之类的是大部分都不相信。
  因为经历了混乱纪元,很多辉煌的文明和历史书籍都被摧毁。尤其是关于人类历史的考察资料是少而又少,像是被专门摧毁一样,只靠着民间流传的故事,没有人能证明它的真实性。
  至于什么矮人精灵之类,这种生物都只是从书里见过,或者就是民传的流传故事,谁知道有没有宝藏还是另一回事。
  矮人的宝藏,简直可笑。
  说不定又是哪个无聊的人编出的故事,骗人进去送死,毕竟这些年死在迷雾森林的人,每年都有两位数。
  “不,我只是有些事情需要进去看看,然后遇到了点小战争。”。
  别看酒言说的轻描淡写,可当时的场景却着实把他吓了一跳,如果不是够聪明可能今天的他已经是具尸体了。
  当然了,他不可能告诉帝倾自己经历了什么危险,否则又免不了一阵帝倾的思想工作。
  但自己已经适应了这种在死神镰刀上跳舞的日子。几乎每个职业者都跟他一样,每日都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起码在诺尔城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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