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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重生之狂想时代 / 第二十章哈里斯的卖唱生涯

第二十章哈里斯的卖唱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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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家!又要开始搬家了!
  自从被乔布斯臭骂了一顿以后,哈里斯就消停了,至少明面上是不敢再堂而皇之的玩游戏了。
  当然,私底下依旧哈里斯死性不改,偷偷的还是有在玩游戏。
  这样安稳的过了没几天,苹果公司就准备搬家了。
  现在苹果公司的人员,已经快要将近两百人了,办公区域严重不足。
  而且,再待在斯坦福校区有一点不像,也会影响到公司的发展。
  因此乔布斯决定搬家,搬到不远处的库比蒂诺小镇上去,那里有正规的办公大厦,前世苹果公司也是位于库比蒂诺。
  既然公司要搬,那么哈里斯这个未成年,且没办法办驾驶证,只能靠两只腿行走的生物,也只能跟着搬家。
  当然,这绝对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毕竟他之前住的地方,和苹果公司目前的办公地址就不算远。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想要赶紧远离乔布斯同学。
  哪怕在公司里,依旧能经常见面乔布斯,但住的地方能够远离乔布斯这个黑面神,也是好的。
  之前他租住的地方,特意选了乔布斯家不远处的公寓,希望能和乔布斯住的近一点,和乔布斯就近搞好关系。
  但自从了解到乔布斯黑面神的本性,尤其是在被乔布斯臭骂了两个小时以后,他恨不得搬到地球的另一面去,和乔布斯隔着一个整个地球。
  这次借公司搬家的机会,他也就赶紧跟着也一起搬家了。
  这次搬家,他也没有继续租房子,而是花了二十几万美元,在距离办公大楼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套别墅。
  不得不说,美国的房价还真是便宜,二十几万美元不但买了一套别墅,而且还是占地几百平米的豪华别墅。
  腐败啊!
  本来他对房子并没有太大的要求,就算继续租房子也无所谓。
  主要是,他感觉自己还很穷,(作者君:臭不要脸的,你还算穷人,那生活在美国平民窟水深火热的人,算什么?)都不够用来投资的。
  但之前花旗银行的高级投资顾客马克·安德森就曾经多次向他建议,建议他去买房子,可以抵税,方便更好的合理避税。
  因此,哈里斯也就勉为其难的买了这一套房子。
  搬完家,购买了一些生活上必须家具,当天还有不短的剩余时间。
  但哈里斯不想回公司,去见乔布斯那个黑面神,就逛到了小区不远处的一个公园里。
  在那里,他看到了一个流浪歌手,摆着一个帽子,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嗨皮的在卖唱,而且貌似收获居然还不错,帽子里面的钱,堆得满满的,虽然大多都是小额美元。
  但哈里斯却来劲了!
  他倒不是眼馋人家帽子里的那点钱,这点小钱他还是看不上的,只不过对于这样放浪不羁的生活,有点小冲动。
  前世的时候,他从小到大就没有干过什么出格的事情。
  重生以后,他的人生简直是走一步,规划好几步,一直朝着他的计划,努力的准备着,丝毫不敢懈怠。
  如今他的计划已经步入正规了,也就想做一些前世没有做过的事情。
  得益于美国学校,提倡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再加上,前世感觉弹吉貌似是一件很装逼的事情,因此这一世他上学的时候,也学过怎么弹吉他。
  于是哈里斯说干就干,当天就找乔布斯又请了一天的假。
  然后跑去音乐器材店,死抠死抠的买了一把不到一百美元的吉他,又特意去买了一顶帽子。
  买齐了装备,第二天一大早,哈里斯兴致勃勃的前往他所在旧金山最热闹的广场,准备和流浪歌手抢饭碗吃。
  抵达广场,摆好帽子,拉开架势。
  哈里斯都还没开唱,就引起了不少游客的关注,像他这个年纪的流浪歌手,还是比较稀少的。
  脸皮已经修炼到惊人厚度的哈里斯,对此完全不紧张,大大方方的清了清嗓子,然后直接就开唱了。
  “TheBellringsforthecallofhome(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Inthelifeofhis(在他生命里)
  Itseemstobemeaningless(仿佛带点唏嘘)
  Thethingdarkskinhasgiventohim(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
  Isfightingforblackraceallhislife(是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
  You·velostwhatyouownedinthoseyears(年月把拥有变做失去)
  Butthere·restillhopesinyourwearyeyes(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
  Nowwe·veonlygottheemptylife(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
  Toseethegloriousdays(迎接光辉岁月)“
  ……
  没错,哈里斯这个臭不要脸的家伙,演唱的正是香港殿堂级摇滚乐队Beyond乐队在1990年发行的《光辉岁月》。
  而且还是纯粹英文版的光辉岁月。
  “哗啦啦……”
  当哈里斯一曲演唱结束,周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哈里斯演唱的水平虽然不咋地,但在歌词和旋律的衬托下,勉强也算是悦耳。
  周围的游客们,在不知道哈里斯这个狗杂种,其实是一个几千万美元身价富翁的情况下。
  纷纷的慷慨解囊,将各种硬币和纸笔,扔进了哈里斯摆着的帽子里。
  没过多长的时间,他的帽子里就已经积攒了一小堆的美元。
  眼尖的哈里斯甚至还在其中,发现了好几张印着富兰克林头像的一百元大钞。
  对此,哈里斯自然相当的自得。
  看来哥哥还是相当有水平的。哎!哥哥我果然是一个被码字和苹果公司,耽误的超级歌唱家。
  此时,他俨然就忽略了歌曲本身的魅力,将全部功劳都归结到他自身演唱的水平上。
  由于光辉岁月歌颂的对象是一位黑人,现在竟然看到哈里斯这个白种人在演唱。
  因此,在场的一个黑人大兄弟激动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一边疯狂的鼓掌,一般大喊:“唱的太棒了,再来一遍!”
  “再来一遍!再来一遍……”
  全场的游客,也跟着喊着再来一首。
  哈里斯听的眉开眼笑,在他的眼中,仿佛看到了游戏提示的画面。
  成功捕获野生粉丝一名,粉丝+1。
  成功捕获野生粉丝一名,粉丝+2。
  ……
  哈里斯心中无限的感慨,哥的魅力果然无人能挡,随便唱一唱,满场都是粉丝,简直比传说中的大普度术,还要牛逼。
  实力宠粉的哈里斯,果断听取了广大粉丝的意见,马上又开始唱了一遍光辉岁月。
  “TheBellringsforthecallofhome(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Inthelifeofhis(在他生命里)”
  ……
  唱完了这一遍,结果又是清一色的再来一遍!
  什么情况,怎么总是再来一遍啊!
  不应该换成再来一首了吗?
  你们这是怀疑的我实力,还是咋地?
  就以为我只会唱这么一首吗?
  刚才四川学变脸回来,哈里斯转眼就将“实力宠粉”这个词抛到脑后,然后唱起了英文版的《青花瓷》。
  人群中一位西装革履的白人中年男子,眼中异彩连连的,全程目睹并欣赏了哈里斯演唱的《光辉岁月》。
  原本打算上前,要和哈里斯好好的交谈一番,结果还没等他上前,就见哈里斯又开唱了,并且还另换了一首歌。
  为了避免被周围的听众给活活打死,也是为了欣赏哈里斯全新的一首歌,于是又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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