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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一枕清秋梦 / 第二章 沧海桑田孤城明月

第二章 沧海桑田孤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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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到房间里,把我们家里所有的被子和金疮药都搬了出来。先给惜雨裹了几层被子,然后跪在地上,把她放在我膝盖上。一手抓过青玉案上针线篮里的大剪子,把自己的衣衫,剪成很多很多长条,在念大哥的伤口敷了很多金创药,拿长条碎步裹了很多好多层,我说我们骑马去看郎中。念大哥脸上好苍白,摆了摆手,摇了摇头道,不用了,她的碎心掌太厉害了,我的五脏六腑都在慢慢破碎。这一路颠簸,只会让我损伤更厉害。
  他的左手在怀里摸索,手上青筋凸出,也已变成惨白。我右手抱着惜雨,左手便去按着他的手道,念大哥,念大哥。告诉我,怎么才能救你。就是拼了我的命,我也愿意。你是孤城大侠,你一定有办法知道怎么救你自己的。他的手,好凉好凉。他的指尖摸到了一个小小的竹片子,一端有个小孔,系着一节细细的金链子。
  念大哥,这个是给惜雨的吗
  是,蔷薇,你听我说,我一直待你如妹妹,你不要管我了。拿着这个,带上惜雨,去江南找终幂先生,他会照顾你们的。念大哥说一个字停一个字,眼里却全是对惜雨的挂念。
  我从他手中接过金链子,戴在惜雨的脖子上。然后把被子全部摊在念大哥和惜雨的身下。
  我们三人就这么依偎在那棵枯树前,我哭了,道,念大哥,你一定没事的,一定没事的。惜雨还等着你长大呢
  不,我哪里不去,我就和惜雨一起守着你。
  不,我中了她的碎心掌,又被她刺了一剑,便是神仙来了,也是无力回天了。念大哥一声苦笑,摇着头,但他的眼里,写满了对惜雨的愧疚,惜雨,阿爹不能陪你长大了。
  恪惜雨这丫头,在我臂弯里,闭着眼睛,早已睡着了。
  碎心掌,那是什么功夫,可是现下我没时间研究那是哪个门派的功夫,只期望念大哥能尽快好起来。但是我眼睁睁得看着他越来越弱,我的心里好疼,心脏牵引着全身的血脉在剧烈颤抖,整个人都在抽搐,我说,不会,不会的,你是大侠。我紧紧把他们搂在怀里,可是我看到血从他裹了好几层的绷带中缓缓渗出来。
  蔷薇,想不到,最后陪伴我的人会是你。
  我道,念大哥,不要这么说,我们还有很多很多的以后。以前我在江湖上流浪,去了很多地方,云梦泽才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念大哥摸着惜雨裹在被子里的小脑袋道,宝宝,你的阿爹在这里,我们父女俩以后要一起种瓜种菜,还有养一群的小猫,给我的惜雨做伴儿。我从来没这么害怕过,可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我不能自己一个人背着惜雨去找郎中,而把孤城丢在这里。晚上这里去市集,来回至少也要三个半时辰。心里念着,菩萨保佑,我愿意拿我的命去换念大哥的命。
  蔷薇,不要难过了,孤城剑给你了,烈风老了,跟着我漂泊了大半生,你就送他和惜雨一起去江南。终冥老先生会照顾好他们的,你一个姑娘,带着个孩子,可怎么嫁人。念大哥握紧了我的手,他很累了,但是他语重心长得嘱咐着我。我道,没事的,孤城,你没事的。我拿左手按着孤城的长剑,道,我们还有很多的以后日子要过。惜雨要你教她读书写字,要教她练功。
  那是我第一次喊他孤城,也是最后一次。
  孤城望着我们的院子,叹息道,我最对不起惜雨了,不能给她讲故事,哄她了。蔷薇,你帮我给惜雨讲个故事好吗。
  可是我哪里会讲故事,便讲起我自己的故事。我本来是个四处流浪的女子,娘在白蔷薇盛开的季节生了我,我们家又姓白,所以就给我起名白蔷薇。我们家很穷,爹和娘走江湖卖艺度日,可是他们总是将最好的东西都留给我。我依稀记得我娘长得很美,可是我记得不她的样子,梦里梦见她,也是一个朦朦胧胧的影子,鬓角别着一朵白绢做成的蔷薇。其实那也是一个富户太太命令丫鬟从大车中递出打赏我的。我将这美丽的首饰送给了我娘。这朵绢花做的蔷薇,颜色由白色变成黄色,又从黄色变成了黑色了,她还是舍不得扔掉。
  不记得到底是几岁的时候了,不记得是我娘带了多久的蔷薇绢花了,有一阵子我烧得迷迷糊糊,娘说出去给我找郎中。可是也不知过了多久,昏昏沉沉中,听得别人告诉我,我娘和我爹都去世了。可那个时候我还太小,根本就记不起来他们是怎么死的,也记不起来他们是葬在哪里了。
  只记得爹和娘去世后,我便不怎么得就遇见那一群小伙伴开始四处乞讨的。隔个十天半月,便有年龄相仿的小伙伴加入我们当中,也不断有人离开后就再也没回来。没人知道我们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我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只是觉得最重要的是下一顿吃什么。二狗子,破瓦罐,鸡窝头,鼻涕虫,小六、栋哥哥,细眼鬼,桥洞妹,铜钱精,我们互相之间取笑着叫着名字,可是还有好些人,我现在记不得他们叫什么名字了。只是模模糊糊得有个脏兮兮惨兮兮却笑得无比灿烂的模样。每当有新的人加入,我们拿破碗舀一碗水,再在山上寻个山坡,朝垒起来的大石头磕几个头,便算入了伙。我也不知道这套入行的仪式是哪里流传下来的,但是我们都很敬畏这样一个仪式,入了行,就是自己人,要团结一致。但经常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不见了,也不知道他们去了什么地方。栋哥哥说,他们有了更好的去处了,有了吃饱饭的地方。我将信将疑得看着栋哥哥,他点着头说,总有那么一天,我和你也会有一个吃饱饭的地方的。然后他会捏一下我的脸,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再给我讲那些江湖中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们最开心的事,便是在茶馆,酒肆的外面,听说书先生说孤城剑的故事。一念孤城一念心,孤城剑震古烁今,风云破四海归一,孤城大侠江湖第一。、我根本就不知道震古烁今,四海归一是什么意思,但是说书先生说道这些的时候,下面的人热情得鼓掌,纷纷得叫好,都夸赞孤城。我想,要是有一天我也可以和孤城大侠一样就好了,这样,就有一身武艺,就可以有饱饭吃了。
  每当那个胖胖的说书先生散场的时候,我们总是能得到一些馒头,简道几个别人不要的破铜钱,运气好时,还有小半个鸡翅膀,可是茶馆酒肆的掌柜总是赶我们走,喊我们穷叫花的,嫌我们弄脏了他们的场地。可栋哥哥总有办法,掌柜的出来了,我们便躲,他回去了,我们又回去,趴在人堆中不起眼的地方,或者躲在牌匾下。如此猫抓老鼠一般,乐此不疲。
  在所有的小伙伴里,栋哥哥和我最要好,他比我高了一个头,大大的眼睛,黑黑瘦瘦的模样,拿稻草扎的发尾,总裹着一件拖地的青枣色罩衫,他说这罩衫是在王郎君门口捡的,穿了便能飞黄腾达。他给我讲这一切的时候,我都不知道飞黄腾达是什么意思,但是我觉得飞黄腾达便是每日都有香喷喷的饱饭吃,有整洁的新衣服穿。
  平时白天,我们这一团叫花子,在各个繁华热闹的集镇上穿来穿去,晚上便去桥洞,山里的废弃破屋,巷子里的杂物堆里睡觉。可每天乞讨得来的,却不够吃。有次,一个盐商的小女孩丢了半个馒头给我,我向离去的小女孩磕头。可另外一群叫花子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伸出黑漆漆的手,馒头就被他们抢走了。栋哥哥跑去和他们理论,却被他们打得连那件王郎君的罩衫也给抢了去,脸上全是擦伤的血迹。我拉着他来到城外的河边,右手浸在河水里,把手洗干净,然后一点一点给他擦脸,问他疼吗。他嬉皮笑脸,眉头也没皱下道,不疼,不疼,等我飞黄腾达了,我买十件,一百件那样的衣裳,给他们一人一件,让他们乖乖喊我爷爷。然后我们两个傻傻得对着河水磕头说,求河神保佑我们,早日飞黄腾达。
  又过去了些日子,有个集镇上的人说,江边上那个马财主,今日要给他娘过寿。家里有好多好吃的。于是我们一群人一早就偷偷得溜进了马府,躲在稻草跺里,就等筵席散了,好向主家讨些剩菜。栋哥哥说,主家放在案上的不能吃的,那是偷,是要下地狱的。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栋哥哥具体叫什么名字。他自己也说他大概姓薛,但好像也姓魏,不过无所谓了,反正像我们这样的人,也不指望有姑娘嫁给我们传宗接代的。
  天气有点冷,晒干的稻草很软,我竟然不知不觉得睡着了。
  我睡得迷迷糊糊,却是被噼噼啪啪的烧火声吓醒的。急急忙忙扒开稻草一看,四周成了一片火海,我喊着栋哥哥,细眼鬼,大麻子,又去扯开边上那些稻草。可是烟很大,我一会儿就被熏倒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就在云梦泽了。一位高高大大的大侠从外间端了一碗药进来。我抬头看着他,他比我高好多好多,俊郎的眉眼,带着阳光气息的肤色,只在发尾扎了一截发带,不束发,比那些骑着白马招摇过市的富户少爷要好看很多。而一柄剑刃上缠着发黄麻布的长剑就握在他手里。
  这柄剑我知道的,孤城剑,我听说书先生说了好多好多遍。
  你是孤城剑念孤城。我跳下床,走到他身前,抬起头问他。
  孤城点了点头,我一下子真的又惊喜又忧虑。我忧虑是我觉得,会不会我的伤好了,他就要赶我走了。孤城按了下我额头说,烧退了,再喝一碗药罢。
  看着我端起碗喝药,孤城说,他是在乱葬岗的死人堆里捡的我,当时身上就裹了一件破草席。
  我那个时候真的很想让孤城带我去找我的伙伴们,可是我连那个马财主家在哪个地方都说不清楚,只记得他们家的门墙好高。孤城安慰我说,在乱葬岗并没有发现我的小伙伴们,也许他们都逃走了。他又打了一盆水给我洗脸,我用脸巾左一下,右一下擦去脸上的污际,又把脸巾浸在水里洗干净。我听到孤城哦了一下,原来是个小姑娘。我抬头看了一下脸盆前的铜镜中,一个瘦瘦小小顶着一头乱糟糟头发的小人。那是我第一次照镜子,之前我只在路过的富家小姐那看过,她们的马车上都会有个年龄稍小些的侍女,捧着一面小铜镜,在风吹过马车的帘子时,好给小姐整理发髻。我现下看着分不清颜色的破布裹了几层在身上。孤城问我,几岁了。我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几岁了,我就这么每天流浪乞讨,都不知道怎么记日子。他站在我身边,拉着我比划了一下,我感觉我只能到他的胸口,但我好怕失去他,便一下子伸手环抱着他说,你是大英雄吗,以后我跟着你,好吗。我照顾你。
  他笑了一下,道,好,好。以后你不许说记不得几岁了,你就是十岁把。他给我换了一身衣裳,是他穿小的旧衣,当然是男孩子的衣服。那是我第一次有衣服穿,我甚至都不知道怎么把扣子给扣起来。他用有蔷薇花瓣的水给我洗了头发,在发尾扎了一节黄色的绳子。说,这样才好看。
  就这样,我就有了家的感觉。孤城在他家院子的西边给我收拾了一间屋子,和他住的屋子一样大。大大的床,挂着淡黄色的帷帐,几个烛台,一面铜镜,几把梳子,几个几案。房间的地上铺了一层青石板,平平整整的。我们养了几只牛羊,一些鸡鸭,种了瓜果蔬菜。孤城出门去的时候,我就一个人收拾屋子,照料牛羊鸡鸭,伺弄瓜果蔬菜,累了就看看蔷薇,学着做饭做菜,学着酿酒。刚开始的时候,我也不会做菜做饭,是学着孤城的样子来的。孤城也教我写字,他说这些笔墨纸砚都是之前的主人留下的,可惜他只会写简单的一些字,说不上好,但起码出门认得客栈和渡口。原来这几间屋子和院子本是刘家的别院,他们后来家道中落,变卖了别院中值钱的物件,拆下讲究的纹饰,别院也就荒芜了,只剩石头架子和茅草屋顶。给了些许金锭子,刘家这院子便给了念大哥。我也学会了织布,穿起了白色的上衣,粉色,嫩黄色,绿色的襦裙。隔个十天半月,孤城便会带我去市集,遇见相熟的人便说我是他的妹子。他们都夸我长得好漂亮。那天我看到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在卖手帕,手帕上的花儿和蝴蝶就如同真的一样。我站在她的小摊前停了好久,我说奶奶,花儿和蝴蝶是怎么到手帕上去的。老奶奶说,那是绣上去的。我说那我也要绣。于是,孤城就说我刚好要出趟远门,大概要很久回来。便让我跟着老奶奶学,原来那个叫刺绣。老奶奶夸我学得真快,一般人要三年才会的,我三个月就会了。
  等到孤城八个月回来后,我已经给他绣了一件有蔷薇图案的长衫了。他说,蔷薇,以后我一定给你找个好人家。我羞红了脸,其实我想对他说,我就想嫁给你,一直在你身边。但他也告诉我,他也有帮我打听那些小伙伴,可什么都没打听到,然后摸着我的头道,蔷薇丫头,你们一定能重逢的。我道,也许他们就像栋哥哥说的那样,都去过吃饱饭的日子去了,没准正在哪个角落里穿着新衣,吃着鸡腿,傻乎乎得笑着呢。
  就这样过了八年,而孤城如果要出远门,便会送我去老奶奶那刺绣。待他回来后,再来接我回家。他每次回来,都会和我说江湖上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事,直到他那次回来,带回了赵妍雪。我第一次看见赵妍雪的时候,孤城和她都骑在孤城的黑马烈风上,我其实远远就看见了那个美得不可方物的女子。蔷薇一样洁白的脸色,星星一样明亮的眼眸,秀发披肩,身上那种恬淡而安静的气质,是卓尔不群的。卓尔不群这个词也是我从那些说书先生那里听来的,那时栋哥哥说,卓尔不群是说男得长得百里挑一,女的长得眉眼如画。在那一刹那,我觉得世间只有这样不沾烟火,不惹凡尘的女子才能配得上念大哥。可是又有谁知道,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云梦泽的山里,孤孤单单对着含苞待放的蔷薇哭了一夜。我好想就这样踏着月光,朝那个孤寂的未来,闭着眼睛寻去。
  我絮絮得说着我们的过往。他一动不动得躺着。我搬来的被子,褥子,枕头铺了满地,那样孤城和惜雨才不会冷。
  天快要亮了,念大哥缓缓得睁开了眼睛,他道,把惜雨抱来再给我看看。我赶紧把惜雨抱给他,惜雨已经醒了,喝了羊奶,正笑眯眯都眨着眼睛。孤城道,蔷薇,惜雨真的好可爱。
  这时,一片又一片的蔷薇雨在晨曦间慢慢飞舞,就像我第一次看见念大哥舞剑时的蔷薇雨一样。我把惜雨放在他怀里,又抱着他们,说,孤城,以后我就守着你。其实,我就想一直在你的身边,照顾你,做你的妻子。
  微风中蔷薇落下又飘走,飘走又落下。我的泪水也打湿了睡去的念大哥。
  我背着惜雨,给孤城换上新衣,用孤城剑在枯树前的空地上挖了个大大的蔷薇花的墓穴。我把惜雨的胎发放在锦袋里,埋在孤城右手边的泥土里。我也把我所有的衣衫葬在了他的身边。这样,孤城在来世就能找到我和惜雨了。
  我一把土一把土洒在孤城的身上,看着他渐渐湮没。又采来好多好多的白蔷薇,种在他的墓穴之上。群山之间回荡着我一声一声撕心裂肺的长啸,幽怨凄楚。
  葬了孤城,我带着惜雨去镇上看老奶奶,可是隔壁的婶婶说,老奶奶去世了。她享寿九十八岁,无妄无灾。婶婶说,蔷薇不要难过,奶奶她说活了一辈子,菩萨看到她的诚心,召她去极乐世界了。我一阵失落,重要的人都了离我而去,惜雨啊,我就剩你这么个宝贝了。我抱着她,站在蔷薇花前,给她说着孤城,那个卓尔不群的孤城,那个让我倾心一世的男子。而婶婶也告诉我,八个多月前,那个张公子的酒楼遭了劫匪,张家的人便被劫匪杀了。有说都让劫匪杀了,有说去别处谋生了。而此时我也想起,八、九个月前,念大哥从集镇上回来,为什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而也是从那时起,她和妍雪便不再向我提起张公子。我那时还高兴地认为,念大哥终于不让我嫁给别人了。这样我便能永远照顾他和妍雪还有他们未来的孩子了。
  后来,我找来了蒋阿爹和蒋阿娘,让他们照顾惜雨和我们的家。他们年轻的时候是镖局的镖师,前些年回到了云梦泽山下的小镇,过了知天命之年,还是没有一儿半女,让他们来陪伴惜雨,刚好。而等我将家里的一切安置妥当,便拿着孤城的长剑,到江南去找终冥先生。孤城平时练剑的时候,我总是那么静静得看着,我也会很多了。虽然我从没请求念大哥教我,大概是因为我觉得念大哥给我的已经够多了,我不敢再向他奢求什么了。他的一招一式我都有画下来,我承认我只是在想他的时候,才会画。
  终冥住的地方真不好找,那个叫春雨巷的巷子,窄窄的石头弯道,紧凑排列而又屋脊墙门交错的房子。偶尔从墙头倾泻下的如瀑布般的紫藤,凌霄,石榴,迎春,倒是寂寞开无主。那些坐在门口的老人,更是自顾自得念叨着,瞌睡着,谁都不理。
  七拐八拐,才远远看见一个院子,稀稀落落长了杂草的黑瓦,灰不溜秋的墙,两扇各色木板拼成长短参差不齐的大门。门把手是两个破瓷壶的把手,拿破布缠在木板上。看上去摇摇欲坠,同此地其他人家不尽相同,在富庶的江南显得破败不堪。
  现下他家两扇大门洞开,我穿过大门走了进去。是个比家里小很多的院子,门边上一棵稀稀落落的桔树,靠里三间屋子,同样灰不溜秋的墙面,廊下吊着长长的竹竿,垂着几件衣衫,一看就是穷老光棍的居所。而这屋子四周和院子里种了些时令瓜菜,正中是个四四方方的大水池,边沿上长满了青苔,水池中央漂着一个床那么大的两头尖木舟。舟里盘腿坐着一个老人,约摸六十岁的年纪,长长的脸颊,黄腊蜡的面庞,花白胡子,淡灰墨绿色红褐色相间的衣衫,衣衫的前胸敞着,正哼着妹妹哥哥的乡间情歌,聚精会神得钓着鱼。
  我立在他身前,双手执剑,恭恭敬敬得站着。待他翻来覆去将那歌谣唱完,钓上大鱼,收回鱼竿,我方才抬头朝他喊了声先生。他抬起头,花白眉毛下的一双小眼睛将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这才哼了一声道,噢,哪里来的姑娘。我道,是孤城让我来找你的。终冥道,这样的啊。他似乎对我的到来一点也不惊讶。
  我便告诉了他一切。他一直听着,一动不动得收拾这鱼竿。我说完了,他右手小指微微弯曲了下,哗得一声,我低头往怀里一看,一条二尺来长的大草鱼正带着池水,张大了嘴,飞到了我双手上。我两手分开,将孤城剑立在地上,才将这尾鱼儿托住。那鱼儿现下活蹦乱跳,终冥咂着嘴道,灶台在里屋,你先给我做碗鱼汤。你个女娃子,穿着你情郎的衣衫,你不害臊。
  我可不管什么害臊不害臊,抓着鱼往灶台走去。我在杀鱼做鱼的时候想着,这个水池是不可能有鱼儿的,我猜可能是他从鱼市上买了鱼,养在这里,想吃的时候,再钓上来。
  鱼汤很快就做好了,我将鱼汤盛在他的大陶碗里,给他端到他的木舟上。他从木舟上拿了一只小陶碗,给我也盛了一碗。他道,鱼好吃吗?我说好吃。他说,你知道这个鱼是吃什么长大吗,我说不知道。他说,是吃人肉长大的。那些我看着我不爽的,我把他们做了,然后喂鱼。当然,他们本来都是畜生,算个什么人。拿来喂鱼,是我抬举了他们。
  他说这话的时候,颇为得意得喝下一口鱼汤,又斜着眼睛望着我。我一下子如翻江倒海一般,站立不稳,他却伸手点了我的穴道,道,一般人我是不给他们吃的。你给我吐出来试试,我就让你也下去喂鱼。
  真的,从此后,我再也没吃过鱼了。我这才想起,孤城嘱咐我,不要吃先生家的鱼。而念大哥,我似乎从未见他吃过鱼。他只说,不喜欢那个味道。
  终冥眯着眼道,孤城这么死了。你个小丫头片子,打算怎么样啊。我说,他在我心里,那么以后就没有白蔷薇,我就是念孤城。而您,可以帮我成为念孤城。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只顾喝着鱼汤,砸着嘴,道,我为啥帮你。非亲非故的。我说,因为孤城让我找您的。他是我信任的人,那么您肯定也是值得信任的。他把鱼刺随意吐到水池里,道,小姑娘话倒是很会说。轻轻一声,隐约一枚鱼刺直朝我的右眼飞来,是终冥朝朝我吐的。我右手执剑,在水池边沿划了一下,一小片青苔便被我撕了下来,我又剑锋向左一划,青苔在半空中碰到了鱼刺,噗得一下,鱼刺正扎在青苔中央,飘到了水池上。终冥笑了一下,道,小姑娘,不错。我说,先生功夫卓越,我是躲不过的。其实,先生也不是真的想杀我,刚才的力道连一层的功力也没有。
  那是我第一次与人对决。
  他说,你为什么要找我拜师学武。
  我说,我要成为念孤城。
  他道,你知道什么是武学吗?
  我道,武学才是生命的高深奥妙境界所在。有了武学,我不求不败于人,只求无愧于我心。
  他砸了砸嘴,伸了伸懒腰,顺势瘫在木舟上,从脚下摸出一个斗笠盖在脸上。我感觉脚下的木船晃得厉害,可这池水却是波澜不惊。我摇摇晃晃,站立不稳,便道,先生这是何故。
  你和当年孤城说得一样,所以我就想是不是他教你的。这可是有作弊的嫌疑。他这句话还没说完,我便被他震到了水中,我不会游泳,便用两手扒拉着船沿,不让自己掉下去。我呛了好大一口水,断断续续得道,先生,我未曾作弊,孤城直到最后一刻才让我来找你,并未告知我先生与他的渊源。
  这池塘里可养着吃人肉长大的鱼。
  几条鱼游到了我的脚边,我感觉他们在舔着我的脚后跟。我拿起入鞘的长剑,通到水底,便去赶他们,可这鱼好像认定了我,顺着我的双脚往上游。可这木船的船沿好似有万丈高,我怎么都攀不上来,终冥却已打起了鼾。
  该死的,我抓着船沿拼命摇晃,想把他也震下来,但这看起来瘦小的老头,和不大的空船舱,好似有万斤重,我怎么都撼不动。
  鱼儿越来越多,有几条开始跃出水面,有一些已在撕扯我胸口的衣衫。
  我只用一只手抓着船沿,拿剑的手磕在船沿上,碰掉了剑鞘,脑中想着孤城以前练剑的样子,从左至右,在水面划出一个半圆,驱赶鱼群。
  未几,池塘上一片殷红,水面漂起几条死鱼,就近的鱼群也游走了
  但终冥在船头,我在船尾,辛亏孤城剑够长,我将剑尖抵到终冥的身侧,我道,我怕先生是个假冒的。
  这水浸得我确实有些冷了,我直哆嗦,两只手轮换着攀着船沿。
  一个水浪打来,这么小的池塘自然不可能有水浪,当然是他出掌击我的。
  又一个浪头打来,终冥从船头跃起,一把将我提溜到了岸上
  我咳嗽连连,浑身寒冷,但手里紧紧抓着孤城剑。
  他左手拿着斗笠,斗笠按在胸口,那斗笠动了几下,我只觉胸中一阵酸痛,几口水带着血水便吐了出来。
  一个踉跄,便跌在了地上。
  他道,知道我为何把你震到水里吗
  我吐出几口气,但是动弹不了,约莫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我才说,还能为啥,你是个假冒的呗。
  他一拍大腿,哈哈大笑,谁没事冒充一个糟老头子。这是我家,哪里有客人来说主人是假冒的,怎么你之前见过主人吗
  说得我哑口无言,愣了好久才道,假冒的就是假冒的啊。
  他将那斗笠当作扇子一般扇来扇去道,因为我问你问题的时候,回答错了。学生犯错了,当先生的不该打吗,而且这错是本末倒置的大错,是误入歧途的大错。他今天一直是嬉皮笑脸得,颇似油嘴滑舌的老光棍,但说道“这错是本末倒置的大错,是误入歧途的大错”这两句的时候,声音是既严厉又缓慢。但我也听到他说,学生犯错了,当先生的不该打吗,心下一惊一喜,忙双膝跪地,恭恭敬敬得给他磕了三个头,也不起身,道,学生请先生明示。
  学武之人最不应该把武学当作什么生命的高深奥妙境界所在,那他妈都是去他娘的狗屁。他又开始油腔滑调,你都领悟到什么生命的高深奥妙境界的所在了,你还学什么武,你都成佛祖了。你怎么不去普渡众生。
  学生未曾真正跟随孤城学习过武学,也未曾随孤城练过剑法。
  他意味深长得看了我一眼,我又道,学生平日钦慕孤城,学生曾立志此身只愿常伴孤城左右。学生最喜在院中山间看孤城习武练剑,今日所使的一招半式,皆不过临场发挥而已。他又呵呵乐了一下,道,武学乃学武之人最不值钱的东西。他轻描谈写,我竟然突然胸中为之爽朗。如若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的武学可以不假思索得随意赏赐你的敌手,你方才是有所大成。因为真到了那时,你的敌手虽然拿着你赏赐的武学,但是他把它当作是至宝,你却把它视如草芥,谁强谁弱,一目了然。终冥手中不知何时突然出现了一根竹竿,激起了一池水浪,拍在了我身前,洒得我周遭一身水渍。
  他道,你有看见我何时拿得这竹竿吗?
  我道,学生方才一直在思索自身,虽先生就立于眼前,竟然未曾留意。
  他身形未动,但竹竿已打在了我后背,后背的衣衫被撕拉开一口子,他大喊一声,你又错了,但是这个错比方才的要小些,未曾本末倒置。所以赏你一竹竿。
  我恍然大悟,道,方才不是我未曾留意,是我的武学不及先生万分之一,先生出招之时,我竟然根本未曾察觉。
  哈哈哈,你这小姑娘是个鬼机灵,这马屁拍得滴水不漏,他笑得像得了一笔巨款似的。
  但马上立住,问道,你现在知道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吗?
  我道,我来找先生,是我明白了,我不应该把武学当作高深奥妙的东西,它存在的基础是我的生命,而高深的武学,最多是我生命的延伸。他不应该成为什么特别的东西,而必须是我生命中最普通不过的东西。
  我心中突然是前所未有的舒畅。
  然后我按着他的吩咐,把池里被我杀死的鱼都一一捞了起来。顺便把孤城剑的剑鞘也捡了回来。我忙了一下午,都在收拾鱼,做烤鱼干。
  那天晚上,终冥在院子里摊了张破草席,自顾躺在破草席上,吃着我给他做的烤鱼,眯着眼睛吸着被他自己磨得光滑油腻的黑陶葫芦,手指撩拨着葫芦上那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穗子,嘀咕嘀咕了碎心掌的来历。
  他说,这都是两百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的高州,有很多很多的乐坊,而最有名的便是丽华坊。丽华坊的墙内墙外栽满了紫藤花,那些花垂下来,将丽华坊笼在一片紫色的云雾中,而那些或婉转或清丽或高昂或甜美的声音从这一片紫色的云雾中传来,仿佛天女之音。那些落魄的读书人也喜欢来这里,躺在那紫色的云雾中,留下一首一首缠绵悱恻的情诗。
  一个阴暗的雨天,丽华坊中来了一对歌姬姐妹,肤白貌美,高鼻深目,尤其是姐妹俩都长着一双碧蓝碧蓝的眼睛,一头金黄色的极地长发。她们那缀满奇异宝石的纱裙在丽华坊那长夜不熄的烛火中闪着耀眼的光芒,引得高州城里的女人们纷纷效仿来做一样的裙子。
  姐妹俩舞姿绰约,歌喉婉转如黄鹂鸟。尤其是姐妹俩一起跳的采薇舞,秀发如芳草般散开,手中的玫瑰花瓣随风洒去,白玉般的手臂和纤细的腰肢上下起伏,如同孔雀凌风起舞。达官贵人一时间趋之若鹜,高州城中万人空巷。
  可半年后,那个歌姬姐姐却在一个清晨被发现躺在丽华坊那一片紫色的云雾中,身首异处,金发凌乱,惨不忍睹。最先发现歌姬姐姐的小童吓得魂不附体,从此疯疯癫癫,神智不清,不知所踪。匆匆赶来的官府收敛了姐姐,他们只好暂时将丽华坊封了起来,命令丽华坊所有人都不得进出,待查明真相后再做定夺。可事情过去几个月,还是毫无头绪,歌姬妹妹更是整日以泪洗面,整日不吃不喝,不再跳舞,不在唱歌,朝着西面跪着,呢喃着谁也听不懂的古怪言语。
  又过了十几天,是七夕。别家乐坊门庭若市,欢歌笑语。丽华坊却冷冷清清,看守的官府衙役趁着天黑,一个接一个溜到不远处的妙音坊看热闹。一群喝醉了的公子跌跌撞撞得踢开了丽华坊的大门,可眼前的一切,让所有的人呕吐不止,连滚带爬得出了丽华坊。原来丽华坊上下五十余人皆身首异处,横七竖八得散落在正中的温柔居内,所有人的脸面都被划得皮肉外翻,伤痕交错,辨不清五官,看不出男女老幼。
  一时间,高州城谣言四起,有说是歌姬姐姐鬼魂作祟前来复仇,有说是丽华坊冲撞了神灵,有说是丽华坊得罪了权贵,让权贵给灭了门。半个月后,高州牧抓了几个流浪的异域巴图鲁武士,说丽华坊惨案是他们所为。这些武士酒后失德,乐坊先生训斥了几句,武士便动手杀了他们。处决了那几个武士,官府也拆了丽华坊,改建成观音阁,这便是高州观音院的来历。时至今日,附近乐坊来此求签的歌姬络绎不绝。
  事情过去四十年多后,江湖中不断有人莫名其妙得死去。他们身上无一处伤口,死时神态安详,甚至面带笑容。身上钱财亦没有丢失。诡异的传言是和江湖总是暧昧不清的,有人说这些莫名死去的人都是去过高州丽华坊的,他们才是丽华坊惨案的真正凶手,是侥幸逃脱的歌姬妹妹找他们复仇,因为每具尸体的手里都握着一缕金色的卷发。原来歌姬姐妹是异族的公主,他们的姑父叛变杀了他们的父王自立,姐妹两带了宝藏出逃。那些奇怪死去的江湖人觊觎姐妹两的宝藏,便干脆先趁机杀了歌姬姐姐,后来又将丽华坊翻了个底朝天。而自幼熟识水性的歌姬妹妹当日藏在水榭底下,躲过了一劫。丽华坊灭门惨案发生后,歌姬妹妹索性将宝藏散尽,千里迢迢去到遥州,在荒无人烟的黑林子里,以天为盖,以地为庐,饮神鹿鲜血,食千年灵芝,劈山断流,杀狼毙虎,灭熊伏豹,斩蟒射雕,终于练成了一门神奇的功夫。
  那碎心掌顾名思义是五脏六腑都碎了,人们是怎么知道那些死去的人脏腑都碎了。我问终冥
  终冥道,有个天山来的斜披紫红色衣服的黑脸疯和尚,不知用什么法子得到了几具那些江湖人的尸身,又把他们的肚子剖开,无一例外发现他们的五脏六腑竟然都已碎成渣,疯和尚便四处在江湖上称呼那门功夫为碎心掌。说这些人被恶鬼附身,现在天谴下罗刹女王,粉碎了他们的五脏六腑,驱赶恶鬼,好让他们早日超生。有没疯和尚现在已无从知晓,但碎心掌的故事却断断续续得流传了下来。
  这碎心掌分为踏雪寻梅,潇湘遇兰,日灼榴花,水佩风裳,杏花春雨,嗷啸彤云,醉日海棠,江岸梨花,人面桃花,孤霞海棠,一共十掌。招招能取人性命。这套功夫,皆是歌姬妹妹从昔日舞蹈中领悟,这十个招式的名字也便是十支舞曲的名字。
  那为何这些年,江湖中没人知道碎心掌,也没人会碎心掌呢。我道
  终冥道,歌姬妹妹杀死仇人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江湖中也便没有其他人会这门功夫了。
  那碎心掌一共杀了多少人,我饮了口江南的女儿红酒,又问终冥。女儿红酒尤其温和,这里的人都是温了再饮。
  终冥呵呵笑了几声,道:
  碎心掌杀人的案子,前后大约持续了三年多,一共死了一百二十九个人。后来,江湖中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一掌震碎武林高手五脏六腑的碎心掌了。但碎心掌当时名震江湖,威动天下。陆崇,独孤劲更是称这门功夫是天下第一险。更有好事者前往黑林子找寻歌姬妹妹,可除了被财狼虎豹撕咬得拖着半截手臂,一条断腿回来,什么都没寻到。
  那先生是如何知道碎心掌的,我问道。
  终冥喝得有些微醉了,大概好久没人来和他唠叨陪他喝酒,今日我来,他有些得意,多喝了些。他道,我很小的时候,听我的太师傅不恕大师讲过碎心掌的来历。但那位前辈杀完这一百二十九人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现今,除了我们几个老头子,你们这些小娃娃,更是听都未听过。
  那据先生所知,妍雪是如何学得碎心掌的。我急急得问道
  终冥摇了摇头道,以孤城的武功修为都无法得知妍雪身怀这门凶险的武功,我一个见都没见过她的老头子,哪里能知晓。
  终冥喝得醉了,抽下廊下晾衣服的竹竿,开始教我孤城剑。他这踉踉跄跄的,拿着竹竿,越过墙头,向西消失在夜色中。我便急急追去,直追了几里地,才在城外的半山遇见了他,春冬两季常年云雾缭绕,远远望去,好像只有半座山,所以得名半山。此处是半山的山脚,我上气不接下气得看见终冥时,他正悠哉游哉得用那竹竿撩拨树上的野果子。见我来了,他道,你这小丫头,磨磨唧唧的,你看,我都把地上的枯枝败叶撩拨干净了。顺着他的指点,果间这片枣子林的尽头燃着一堆膏火,便是我方才见到的亮光。而地上,异常整洁。他将细细的竹竿握在右手,左一晃,右一晃,整个人摇摇晃晃,竹竿便也轻轻得怕打在了那大树的树干上,这些应都是野枣树,现下还未到枣树丰收的时间。他的竹竿时而点在树丫子上,时而轻轻紧挨的两树之间穿过,时而竹竿朝上点着树顶,时而竹竿又从枣树横七竖八的枝桠间轻轻撩拨。但我却听不到竹竿舞动那嚯嚯的声音,便是枝桠和枝叶落地的声音也不曾听到。他这这套动作由慢变快,我起始还能在月光下看见他枯瘦的身影在枣树间如同闪电般在枣树间穿来擦去,但越到后来便越看不清了。只好闭上双眼,用耳朵去听。
  但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已他将竹竿竖扛在肩头,细细的那头点了下我的额头,我睁开双眼,他道,小丫头,你是不是觉得老头子我在骗你。呵呵呵。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只听四周一阵阵悉悉索索的声音,那些野枣子尽然纷纷从树上落下。落在了泥土里。我打开火折子,只见临近的一棵枣树上,那枣子已被终冥整得干干净净,而旁边那几棵树上,也是一般的情况。而地上仍然未曾间一片叶子。一下子好生惊讶,这是如何做得啊。
  他道,你把这无主的野枣子都捡起来,老头子我家贫,没什么像样的见面礼送给你的。这些枣子算我是我给你的见面礼。他道,这有九九八十一棵枣树。我这每一下皆有轻有重,有快有慢,有打有不打,有一分力,也有十分力。这便是孤城剑的入门所在。不过,小丫头和孤城比,马马虎虎把。我先走了,这枣子你慢慢拾掇回去,边拾掇边领悟。他说罢,人影一晃,便连带着竹竿一起越过了枝头。
  我便只好就着那堆他燃起的篝火,双手将这些枣子捧起,堆在一起。这枣子很多,我捡到第三天的早晨才捡完,但我脑子里始终思索着他的剑法,有快有慢,有轻有重。左手折下一段枝桠,努力回忆他的样子比划着。
  但这么多枣子,我和终冥两个人也吃不掉,便喊上一个路过的樵夫,请他帮忙喊些村民来一起分享。他也爽快,乐呵呵得便喊来了十来个孩童,用衣兜装,用口袋背起,用竹篓子填,很快便将这小山样的枣子分得差不多了。我随手捡起几把,脱下罩衣,打个包袱,便把剩余的枣子背回终冥家。
  回到春雨巷,终冥仍旧在那哼着那情歌,钓着鱼,他头也不抬得道,小丫头,领悟到啥了。
  我道,师父,如风如雾,似有似无。
  他听罢,哈哈大笑,这笑声未了,未及我看清他的身影,一条大青鱼已被他甩进了我的怀中,而他却仍一动不得坐在那钓鱼。我突然想起来什么,道,师父,找个这门剑法叫什么啊。他道,我这剑法,无名无姓,孤城行走江湖,旁人都喊做孤城剑法,我便也跟着叫孤城剑法了。只是你别老叫我师父,喊我终爷爷罢了。
  这老光棍,还未娶亲当爸爸,赶着做起爷爷来了。我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说着,终爷爷,那小孙女就去给您做鱼去了。而我在他家连住了六个月,每日都练剑,又变着法子做鱼给他吃。可我始终不知道他的鱼儿是何时去买来放在池子里的,便索性也不管。
  从终冥家回来,我直接回了云梦泽。惜雨长大了很多。蒋阿爹和蒋阿娘都喊我,主公回来了。我一直穿着男装,把脸晒得蜡黄,他们便都喊我主公。我抱过惜雨,她也不认生,扯着我的发梢,睁着大眼睛看着我。我放她在青玉案上,她一下子就爬了起来,我开心极了。抽剑在头顶转了一圈,收回时,剑刃上便沾满了蔷薇花瓣,把这些花瓣编成一个花环,带在惜雨头上,可好看了。
  这次,我在家里住了些日子,直到惜雨周岁,我们吃了周岁酒,我才离去。终冥真是个烦人的小老头,让我去趟湘西,给他取个东西。唉,谁让他教了我功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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