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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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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因为担心张敬的安全,这只厉鬼怎么会跑得了,早就死于他手里了!
  不过他没说。
  这种事情,不需要说。
  “而且,过了今晚,女人的魂魄就该被牵引进入阴间,投胎转世了。就算这只厉鬼后面再回来,也没用。”九叔说道。
  听到这里,张敬心神一动,好奇地问道:“师叔,人死后都会下阴间,投胎转世吗?可为什么有些人死后,又会变成厉鬼,或者僵尸呢?”
  九叔一边走,一边解释道:“绝大多数人死了之后,灵魂都会被牵引进入阴间。如果是生前行善积德之辈,就会直接被安排投胎转世,来世可以投个好人家。如果生前作恶多端,则要在阴间受尽折磨,洗清了罪孽才能投胎转世。”
  “至于厉鬼,则一般是因为非正常死亡,死后怨气不散,无法被牵引下阴间,于是就会演变成为厉鬼。”
  
  “当然,除此之外,也有可能是有些心术不正之辈,专门养鬼为祸……”
  张敬闻言十分惊讶,问道:“还有人会养鬼?”
  九叔点了点头,眼神有些复杂,没有在这件事上多做说明,转而继续说道:“僵尸和厉鬼又完全不同。人死之后,不管是如何死的,首先肯定是三魂离开体内,要么投胎转世,要么成为厉鬼。而七魄则是留于体内自行消散。可是如果七魄没有消散,尸体又受到惊吓,或者是埋葬于阴气极重之地,那么就有可能会变成僵尸!”
  “所以僵尸,乃是有魄无魂之物。即便人死了之后变成僵尸,那也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
  张敬恍然大悟。
  原来鬼和僵尸,是这么区别的!
  
  “难怪说,人活着最重要的是争气,人死了之后最重要的就是泄气。只有泄了这口气,让七魄消散,才不会变成僵尸啊。”张敬感叹道。
  九叔闻言,有些惊讶的看着张敬,问道:“是这个道理。是张师兄告诉你的吧?”
  “呃……”
  张敬挠了挠头,只好打了个囫囵说忘了混过去。
  默默的在心里想到,这句话可不是听我那便宜老爸说的,而是九叔你告诉我的啊!
  当然,是电影里……
  前世看了那么多九叔的电影,这个道理是经常被提及的。
  人活着最要紧是争气,人死了最要紧是泄气!
  泄了那口气,尸体才能正常腐烂。
  那口‘气’,就是人体的七魄,没有正常消散,尸体便会凭借这仅存的七魄暂时复活。
  
  尔后,张敬又询问了为什么僵尸要吸人血。
  九叔给的解释是,僵尸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是极其脆弱的,不敢靠近活人的,因为它们害怕活人体内的阳气。
  它们刚开始都会躲在阴暗的洞穴里面,只有夜晚才敢出来,吸收日月精华,自然阴气。只有成长到了一定的阶段,自然吸收天地精华无法满足自身需要,同时体内阴气到了一个足够浓郁的程度,不再畏惧活物体内的阳气,这个时候才会开始袭击牲畜或者是活人。
  因为僵尸是有魄无魂,最是缺少魂,需要不停的找补三魂。
  而活人的三魂,是藏于血液之中的。
  
  所以,僵尸就会不断吸食活人的鲜血。
  这也是为什么,如果被僵尸咬了之后,如果不及时治疗,连投胎转世都不能,只会变成僵尸的原因。
  说到这里,九叔忽然看着张敬,严肃叮嘱道:“对了,我看你刚才对付那些纸人的时候,用的是自身的精血。虽然精血蕴含阳刚之气,威力十分强大,对于鬼怪之物有着天然的克制作用。但是精血也蕴含我们的三魂,若是流逝太多,不但会影响自身修为,还容易昏迷不醒,甚至丢掉性命!”
  张敬连忙说道:“我记住了,师叔。今天也主要是因为我手中没有法器,没有好的办法去对付这些纸人。以后肯定会尽量不动用精血。”
  九叔这才点了点头。
  
  很快,回到破庙。
  经过这么一番打斗,两人也都累了,很快就纷纷进入了睡眠。
  第二天清晨。
  收拾好了包裹,重新开始赶路。
  这一天,除了中午停下了休息了小半个时辰,吃了干粮填饱肚子,两人基本都在赶路。
  虽然昨晚耗费了一些精血,再加上施展五雷咒,将体内的法力消耗了大半,一晚上也没有完全补回来。
  但是今天赶路,张敬却还是比昨天好受了许多。
  
  至少双腿、双脚都不会那么酸痛了,两人赶路的速度也因此快了许多。
  今天张敬才发现,昨天九叔虽然没说,但其实已经在暗中很照顾自己了。
  知道自己昨天还是个普通人,脚程不快,所以放缓了自己的速度,让他能跟得上。
  而今天自己有了法力后,赶路不再那么痛苦,九叔才将赶路的速度提升了上来。
  
  看着走在前面,板着一张脸不苟言笑的九叔,张敬不由得在心里想到:“师叔,真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啊!”
  赶了一整天的路,马不停蹄,基本没有休息。
  终于,在太阳即将下山之前,赶到了任家镇。
  任家镇说是镇,但其实已经和县城没什么区别,是方圆几十里内最大的镇子,至少比起张敬之前所住的北斗镇要大得多。
  青楼、茶馆、赌坊一应俱全。
  再加上这里靠近临海港口,所以这里连洋人偶尔都能看到,西餐厅之类的新潮玩意儿也不是稀罕物。
  镇子里,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流行起了穿洋装、喝咖啡、吃牛排等风气。
  当然,这是对于有钱人来说是如此,与绝大部分的普通老百姓是没什么关系的。
  
  九叔不住在镇子里,而是住在镇子西郊的义庄。
  张敬跟在九叔后面,从镇子中间穿过,恰好路过镇子最繁华的‘西洋街’。
  看着两边琳琅满目的商店,一些穿着半中半西的年轻男男女女,颇有新奇感,这才真正有了回到清末民初的时代感。
  这些场景,原来他都只有在一些民国时期的影视剧中才能看到。
  特别是充满古典意味‘怡红楼’与欧式风格的‘西餐厅’对门而立,留着辫子的保守派中年人与穿着西装的年轻人擦肩而过,骑自行车的有,骑马的也有,这是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觉,截然不同的风格又这样和谐的融合在了一起。
  这就是晚晴才有的特色啊!
  若不是清楚地知道自己是穿越了,张敬怕是都会以为自己是在游览后世的某些影视城!
  “没见过这些吧?北斗镇我看似乎还没有这些西洋建筑。”九叔看着张敬东张西望,十分好奇的样子,不由得笑着说道。
  张敬点了点头,说道:“北斗镇比任家镇小太多了,的确没有这些东西。”
  九叔颇为有长辈风范地教育道:“虽然咱们茅山弟子不贪图荣华富贵,贫贱不能移,但是也不能闭门造车!适当的接触外面的世界,知道更多的新奇东西,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顿了顿,九叔又说道:“你以前生活在北斗镇,地方格局太小,估计对现在的世界了解也很少,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变化得有多快!等以后有机会,师叔会带你见识一些西洋的玩意儿,比如喝喝外国茶什么的。这些任家镇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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