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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盛世男儿歌 / 第四章 黄金家族 2

第四章 黄金家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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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多么凶悍的人,也有令人觉得可爱的一面,令人又爱又恨的一面。
  的确是又爱又恨。这汉子非但没有因为凌鹰的拒绝而怀恨,反而是跪了下来,跪在了官道上。
  汉子以头触地,咚咚的声响。“还请凌鹰前辈帮忙!”
  “他已经走了。”说话的是公子常欢。再一瞧,凌鹰已经不见了。他好似算准了巴查尔不花会来这一手,所以先一步离开,即不受他这大礼,也免去两人之间的尴尬。
  “这……”转而,巴查尔不花看向了常欢。
  “慢着!我和你哪位前辈什么关系也没有,你就算是求我也没用的。”常欢随后也走了。至少,他清楚凌鹰要去往何处,还能够随后追上他的脚步。
  独留这大汉,跪在官道当中。而海东青则是一步步的凑了过来,在其旁伸展开了翅膀,忽闪了几下。它像是很好奇,怎么这家伙突然就矮了一块。甚至比自己还要矮。
  鹰的眼睛,无论瞧什么都会显得十分矮小。它与马不同,马的眼睛看什么东西都显得十分高大,所以马儿会怕人,甚至会怕鹰。一只苍鹰,可以追赶马群跑出去很远。这便是动物之间的天性。
  而人也有天性,漠北之人天生便有一种固执的劲头。那是执着,为达目的而产生的一种执着。
  另外四兄弟已经吃饱喝足,起身看着巴查尔不花。他们不知该怎么办。
  “走,我们跟着他!”一行人上路,追逐着常欢的脚步,他们才能找到凌鹰。
  凌鹰恰恰是在喝酒。在其刻意之下,已经远远的甩开了常欢等人,独自进到镇上。在这里,空气都飘荡着阵阵的醋香,果然是名不虚传。
  酒壶中的酒下去了一半,常欢也追了上来。
  “还是中原的酒有味道。”凌鹰道。“中原的人也很有味道。”街面上正过去一人,一个十分有味道的女人。体态婀娜,裙边随着脚步的迈动而翻腾出一朵朵细碎的浪花。
  姑娘的头上插着花,红艳艳的。脸上擦着胭脂,粉嫩嫩的。她比之常欢的年纪更大,正透露出一种成熟的风韵。
  在这女人的另一侧,街边正摆放着一根挑子,一个老婆婆在买针线。她也忍不住瞧向女人,好似在羡慕她的青春美貌,在回想着自己的年少时光。
  从那女人的身后,又追上了一个年轻的书生。他不是在追那女人,而是停在了老婆婆的摊位前,询问着针线的价格。
  迎面,还有一个老汉,推着双轮木车,车上木桶臭气难闻。一时间,街面上的人纷纷躲避,唯恐这味道沾染在自己身上。
  可那女人未躲。就迎着粪车而去。那老婆婆也未躲,仍旧看守自己的摊位。那年轻的书生也未躲,继续挑选老婆婆的货物。
  突然,那女人跌倒在街面上。“哎呦”一声,娇态横生,听的人心都酥了。
  可这推粪车的老汉却不为所动,人向一旁行的更急了。
  “你没事吧!”常欢身后的小丫头好心,去搀扶那个女人,却又被常欢拦住,转而递过去的是一杆长枪。
  随后,街面上的一切都变了。那女人翻身而起,躲过了长枪,手上指甲抓向了常欢的手腕。
  另一面,刚刚还在挑选货物的年轻书生却是一个转身,手掌拍在粪桶上。想象中的粪汁四溅的场面并没有发生,只不过木桶被他这一掌拍碎,露出了一个人。一个藏身在肮脏粪桶中的人。
  而那个挑着扁担卖货的老婆婆,却是将扁担抡了起来,砸向了推车的老汉。这三人顺势而动,早就在此埋伏。
  但常欢已经发现了这其中的不寻常,所以才阻止了身边这个好心的丫头。这些个杀手的装扮都没有问题,却显得太小心了些。那个女人,走在街上虽然刻意令脚步沉重,可落足时却十分谨慎,好似怕踩到地上的蚂蚁一样。
  而那个老婆婆则是毫不关心自己的摊位。针线并不值几文钱,但却该是她糊口的营生,不应该这么散漫对待才是。
  而那个书生,则是表现的太过正视。一个寻常的针线,能够挑选了近一刻钟的功夫,岂非就显得太过刻意了?
  所以常欢拉回了身边的小丫头,将她拉倒自己身后,而另一面以长枪隔绝开街面上的一切。但不想,这女人竟趁势攻向了自己。难道他们是冲着自己来的?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当藏在粪桶中的那男人跳下车后,一切就懂清楚了。他不是旁人,竟是从漠北一路与常欢入关的安管事。镖队中的总管。在昨夜那场杀戮中,最先发出惨叫的便是这个安管事,没想到他如今竟还活着。
  但那女人的手指也已经扣在了常欢的手腕上。常欢手上一松,枪杆掉落,被脚尖搭住,进而踢了起来。长枪在地面一个崩弹,枪尖竟儿是刺向了那女人的小腹。
  常欢手腕虽有旧伤,但这一杆长枪已经入他的四肢一样,如臂驱使。简单的一抛、一踢,便化解了眼前的尴尬。若这女人不懂得抽身退走,长枪将刺穿他的腹部。
  这女人退了,留下一股胭脂的香气。
  常欢急忙屏住了呼吸,长枪又再次被其掌握在手中。
  那女人退的很快,留下了一股香粉,便已经消失在了街面上。而另一面,老婆子一扁担打死了推车人,而安管事则是从木车上跳下来,一脚将破碎的木桶踢出,砸在了年轻书生的身上。
  电光火石之间,三人的交手已经结束。看起来,是老婆子占据了上风,而那年轻书生与女人连连失手。他们的机会只有这一次。一次不中,便只能撤退。
  老婆子手上又是一抖,扁担将针线的摊子挑起,叮叮当当的一阵,杂乱的货物撒慢了街面,进而掩护两人退走。
  “安管事,没想到你还活着!”
  “托大公子的福,小人活的很好!”安管事很激动。“见大公子重新站起来,小人这心底真是太过高兴了!”
  “这是怎么回事?”常欢问出了心底的疑惑。
  “我们到一边去说。”
  “好,雅儿也在那边。”常欢与安管事,还有那个叫做雅儿的丫头,三人进到饭馆之中,就坐在了凌鹰的那张桌上。
  凌鹰已经喝醉了。或者他是在装醉,就趴在桌面上。
  “大公子还带着这个凌老伯?”
  常欢随口道:“是啊。安管事,你快说说这出了什么事吧。”
  安管事道:“都是这趟镖队惹的祸。这趟到关外取货,小人发现在货物中夹带了一张地图。”
  “什么地图?”
  安管事道:“应该是一张藏宝图。图上所示如何,小人也看不懂。不过从随后发生的事情来看,这一定是一批价值连城的珍宝,否则不会二公子也为之所动。当晚,二公子命人动手,杀掉镖队所有人灭口。小人当时正在整理此番镖局的开销,就听得外面一阵动乱。”
  常欢道:“我也听到了,昨晚安管事你就是一声惨叫。”
  “当时有刺客闯入我房中,我吹灭了灯,打倒了一人,而后佯装不敌,装死蒙混了过去。”
  “是这样啊。”常欢的脸上深表怀疑。这个安管事,简直还将自当做是昨日的那醉鬼。但常欢也不揭穿他的谎话。
  安管事的话中漏洞百出。首先,当日天色不过堪堪黑下,安管事又如何会有吹灭了灯这样的举动呢?
  不要看这是小小的一个细节,单从这其中,便能够听出他在撒谎。
  安管事仍旧不觉。“后半夜的时候,我逃了出来。为怕回京的路上不太平,我才找来我当地的一个老友,让他乔装改扮,而我则是藏身在粪桶中,希望就此蒙混过去。谁想到,还是被他们发现了。”
  常欢皱着眉头道:“安管事,这里不安全,我们还是赶快回京城去才好。”
  “大公子放心。这些人一击不中,绝对不会再有其他的动作。而今,这镇子上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养好精神,再想今后的路也不迟。”
  饭馆的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年轻人,满脸写满了老实。他这样的人不像是一个生意人,倒更像是一个庄稼汉子。
  他的确是庄稼人,不过是在镇子里另外开了一间饭馆而已。如今的大明天下,并非如盛世一般,各地州府都遍布着荒凉之态。而有些人更是一早扛起了锄头下地,午间回来又要照顾生意。若非如此,还真就不足以养活一大家子人。
  这店老板家里就是一大家子的人,十几亩薄田,外加这间饭馆,后院又是客房。如此下来,才不至于挨饿。
  如今,他的两个儿子正在值农忙,老汉在店中看着铺子,顺带照顾几个小孙子。
  他为人虽显得木讷,却很热情,帮着照顾酒醉的凌鹰。
  他很羡慕凌鹰,想醉便能一醉,没有一大家子人的牵绊,能够活的一个洒脱、自在。
  其不知,凌鹰只怕此刻也在羡慕他,能够有这么一个安逸而又稳定的生活,儿孙绕膝。
  世人岂非都是如此?都在羡慕着旁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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