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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深处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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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古时期,洪水泛滥,茹毛饮血,蒙智未开,一片荒芜,史称洪荒!文明延续至今,那段历史,是否为真,今史家并未表态,倒是一些贵胄豪门一口一个自家起便是从洪荒古王延续而来,便是当今天家亦不能免俗,自称为上古偰皇之后裔,上古时一统诸王部落的牛人。便是南北相峙的两大豪门之首,一说是上古农皇姜姓后裔,另一个说是上熊皇姬姓后裔。不止要在权势财力、门生故吏这边分个上下,在血脉上都想斗个高低。
  沧海桑田,昔刻在石头上、龟甲上的图腾,如今已经成了人们对远古时期诸皇圣王的一种精神向往。几年前,一位精于历史推演的老学者,也不知是临老临老了,想着不能把一生的研究都带进棺材里,抑或是对那些门内酒肉臭,门外冻死骨的豪门贵胄看不过眼了。在那些豪门们高谈阔论,互相吹嘘谁谁后裔的时候,说了句,咱都是猴子的后裔!
  这好似玩笑一样的话本也就算了,大家都是一个饭盆里搅饭吃的熟人,谁还不许人家酒后胡言什么的?只是有些事不由人意,也不知宴席上哪个嘴碎的下人给传了出去。后来不知怎的这句话就跟自己长了翅膀似的传遍大江南北,惹得北幽和西凉那帮子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丘八大笑不止,一些整日遛狗斗狠的将门纨绔更是编了几首狗屁不通的打油诗。将门嘛,肚子里能有几斤墨水供他们消遣?就是打油诗都编得粗俗不堪。在嘴皮子上一直碾压将门的书香门第什么时候受过这等委屈,只得去寻那老学究,定要让他把那句话收回去。老学究也是倔,别人都摆好台阶让您老顺着杆子下来了,就是不肯下来,还把这辈子的研究都拎出来跟上门来的人理论。往后还闹到武仪殿上,在天子跟前与一大帮子黑发白发花衣服的大小官员大吵了一架,颇有舌战群儒的架势。听说一辈子和和气气的老学究那天吵得那叫一个面红耳赤,从人文地理,文字演变,兵械推演等诸多方面证明了,咱们的先祖的确跟猴子没两样,辩得对手哑口无言,直说有辱斯文。就连当今太子都拍手叫好,然后天子治了他个殿前胡言之罪,连同太子也一起被遭了不少白眼。
  老学究耿直啊,在天子面前跟天子说,大家都一样的,都是从猴子过来的。那不是找抽是怎的?事后,天子大度虽说不追究了,但老学究家也是鸡犬不宁,常有泼皮无赖上门找茬,被昔日亲友孤立,日子不好过,没过多久便去了。那些个丢了颜面的豪门心里还气不过,稍使了些手段,便家破人亡,男的充军,女的稍有姿色的在各大豪门转了一圈又在各小豪门再转一圈,最后充作营妓。
  听说老学究子女去了边境,西凉北幽的将门倒是对其不错,将其调至伙房,并帮其在边境城镇寻了住处。每提起此事,将门那帮大老粗总是嚷嚷一句道,老子杀人不过头点地,那帮子老狗,啧啧啧。这一声啧啧啧里包含何意,怕不需点明,最后一句“什么玩意”做总结。
  扯远了,再回来说说这洪荒猛兽,与如今猛兽多有不同,特点有三,怪!大!吃人!像牛头虎身,人面鸟身,鹰面蛇身,怪!如夔,出入水则必风雨,出入水的时候溅出的水花竟如狂风暴雨,如巴蛇,盘山而憩,大!吃人!吃人!吃人!书中所载,无论多怪多大的洪荒猛兽,都是会吃人的!也不知是古人为了形容洪荒猛兽的凶悍,还是当时的人比较好吃怎么的,但有洪荒猛兽的描写,总有食人一说。
  如今这些怪异的野兽多不见了,只残存少许种类不一的洪荒遗种。有传言并州一郡山林失火,郡长组织民夫前往扑救,灭火时,眼见一匹头有犄角的野马,浑身藏青,高大威猛,筋肉虬结,踏火而出。奔若雷霆,大火皆避之,走出见到郡长与一帮民夫,喷出一口气,扭头重又踏入火中。郡长惊诧不已,疑为眼花,遍问民夫,皆说看到。郡长方才信了,刚才出现的是洪荒遗种,辟火兽䑏疏。后州牧闻之,便组织猎户入山寻觅,未果。自知无缘神物强求不得,遂作罢。
  若说当今最为出名洪荒遗种,该属当今国师座下黑虎,又称墨麒麟,獠牙如刃,钢筋铁骨,便是趴着都足有一人之高。国师为国征战大小百余仗,数次率黑虎与亲卫死士陷阵,冲阵数十场,没死在乱箭乱刀之下,除了国师自身实力高强,皆赖那黑虎协助。如今北幽边境,与北幽镇守府对峙的鬼狄将士,仍是闻虎吼而瑟瑟发抖,生怕第二天一头黑虎出现在北幽镇守府的消息传来。如今国师年纪大了,坐镇京畿,震慑宵小,谁敢小觑?
  因此,小姑娘听到老翁说,有洪荒遗种出没,便知道,此事比自己想的还要糟糕。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那次入山,家里的供奉,精锐尽出,未到那道士所说的最深之林,最高之处,便已折损过半。这里毒虫猛兽遍地走,山坳深处有毒沼,有时湿气凝聚极致,还会形成毒雾,丛林密布,都分不清哪条是藤蔓,哪条是毒蛇。陆陆续续的,人就越走越少。”老翁说着说着,小姑娘抬头看了看周围。老翁知道她想问什么,笑道:“绝死之地必有一线生机,我们走的这条路或许就是此地唯一的生门。若是当时没有贸然进山,知晓这条路,那就好了。”
  “阿爹遇到的那头洪荒遗种,是什么?”
  “一头银耳金背的大狌狌,也是时运不济,那血莲就在那头大狌狌洞穴口,恰巧那头大狌狌产子不久,身后还跟着两头幼崽。不然遭受重创必然逃窜,无奈只好强攻夺花,你程银叔叔的右臂便是那个时候断的,大天罗手只与那大狌狌对了一掌。后来我们夺得了血莲,便退出战圈全力后撤,那时候,剩下不多的人,又倒下三个,余者人人带伤。”
  听着爷爷古井无波的声线,小姑娘心想那时候爷爷应是肝肠寸断了吧,这一行,倒下的都是家族的支柱,少说实力往后退十几年,甚至更多。那些供奉,那些精锐,身手了得,走到哪里都不会发愁缺了吃穿,不少人肯花费更大的代价将他们拉拢过去的。不是用多少金银笼络,而是家里靠恩义去挽留,结交的。人才不难得,难的是留下来,还心甘情愿为你卖命。有匹配的强大实力,和一颗忠义心,才算得上一个家族的支柱。
  “那头大狌狌生怕我们还会对其不利,跟在后面追了几里,瞅着我们退出它的势力范围了,才不再追赶。也是那个时候,你爹忽然倒下,我们上千查看,才知你爹在跑的时候被毒蛇咬了一口,慌不择路的也不知在哪里被咬的。若是立时停下,毒液未随血液流遍全身,再寻法解决,或许还有一线生机。那时候凶险异常,能够感受到那头大狌狌并未走远,我们只能抬着你爹继续往前走。后来,我们是随着香味往走的,那时也才知道,竟然有人居住此地!我们抱着一线希望,能寻到住在此处的世外高人,能有法子救你爹一命。”
  “看来他也没有办法。”
  “嗯,逾时太久,又剧烈奔跑,蛇毒早已流遍全身。只留下一枚丹药替你爹续命,愿你爹能活到家再看你娘一眼。我们在那草庐住了一晚,第二日便欲出山,那居士便让身边童子送我们出去,我才知道了此地的唯一一条生门。”
  “便是这条路了?”
  “嗯。”
  “那我爹?”
  白发老翁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小姑娘扭过头,也没有说话,搀扶着老翁缓缓往前走,护卫往后退了一些,给爷孙俩留了一些空间。一路无话,便是抬头看风景都觉得黯然。午时,吃了些干粮,三人稍作休整,又继续上路。
  临到日头偏西,史阿忽而往前蹿去,三两下攀上一棵大树树梢上,敏捷轻巧如同一只松鼠,隐蔽在树叶之中。两人也发现史阿的这个举动,便驻足不前,小姑娘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会儿,眉头却皱了起来,对老翁说道:“阿翁,你听,是不是有人在唱歌?”
  老翁亦仔细听了片刻,便笑了出来。小姑娘听着听着,跟着念了出来:“大王叫我来巡山呐,敲起我的锣,撑起我的旗,将那人间游一遍。抓个娇妻献大王,俺的地位涨一涨,明天带个小弟继续巡……这什么破曲!”
  小姑娘话音刚落,一个高亢有余五音不全的声音忽而炸雷一般响起。
  “大王叫我来巡山哟,巡完东山巡西山,打着一只鸟,抓着一条鱼,还有一个貌美小……”那忽然出现在兽径尽头的少年似是也没料到在这会遇到人,同样愣了一会儿,才喃喃道:“娘嘞,还真让我找到一个小娇妻,正巧赶上大王大寿,待我掳将回去,让大王高兴一番,明日便能带个小弟巡山了!”
  说罢,少年将抗在肩上的竹竿往地上一插,大喝一声“呔”!叫道:“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小姑娘被他唬地一愣,呸了一声,回道:“你这句子都百八十年前的了吧,拦路劫掠也不知道想些新鲜的句子,老是躺在先人的棺材本上啃,也不觉得羞臊!”
  少年嘿嘿一笑,说道:“这话实诚,待我下次有机会肯定自己想些其他的开场白。废话少说,识相的,留下买路财,若不然,休怪我手中的刀…呃,手中的竹竿不留情面。”说年说着发现自己手中无刀,便改口说了那竹竿。
  小姑娘欲开口嘲讽,那少年的嘴却像鞭炮一般,一句话刚完下一句就接上来了:“俺看你们也是身无分文的模样,俺也不是绝情之人,将那小娇妻留下,就饶你们一命,还请你们喝上一杯喜酒!大王定让小娇妻今日吃香喝辣,明日吃辣喝香!”
  老翁笑呵呵的,朝着树梢上比划了一下,对那少年说道:“老夫身上确实没有这位大王看得上眼的事物,这便将小娇妻献上,好讨得一命去喝一杯喜酒!”
  “我不是大王,我只是大王手底下巡山的小喽啰。”少年一边说着一边走过来。
  “是是是,令大王手底下一个小喽啰都如此一表人材!”老翁呵呵笑道。
  少年一把抓起小姑娘抛到肩上,小姑娘挣扎一会儿便安静坐稳。史阿从树梢上下来,退到老翁身侧。小姑娘东张西望,倒是坦然,能在这绝地出现的,想必也就是爷爷所说的,住在此处的隐世高人了。
  能有人带着自个走路,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便有了兴致打量一下这世外高人是何模样。样貌,不说出众,但也不难看,只能说耐看,若以十分为最,能有七八分吧。比起一些书香门第的男子涂脂抹粉,这个少年倒是显得英雄气概不少。体格倒也健壮,走路却跟个瘪三一般,大大的外八,一边走路一边还能抖着腿倒真有些奇葩。
  看到那少年的竹竿上还挂着一只扑扇着翅膀的锦鸡,顿时来了兴趣。这锦鸡不是一般的野鸡。此鸡全称鲜彩五尾锦鸡,俗称彩雀。鲜红的鸡冠,脖子上的羽毛是土黄色,背上的羽毛是藏青色,腹部的羽毛则是灰白色,两翅的羽毛与脖子处是一样的颜色,而翅尖儿处的羽毛,则是红色的。更别说它屁股上的五色彩羽,五支主羽皆是不同的色彩,绒羽也是颜色各异,就光说那五色彩羽的长度,就是一等一的上品!小姑娘家境优渥,家中便养着一只,这只彩雀虽说如今被倒挂金钩,但其精气神家中那只远不能比。也没有见过品相如此之好的鲜彩五尾锦鸡。
  彩雀性格好斗,对人却没有多大伤害,理论上来说是很好的食物来源。一来彩雀生存在深山老林之中,振翅可跃起三丈之高,能跃沟壑,穿梭山林奔走如飞,不好捉不说,这些深山老林多凶兽,别彩雀没捉到,反倒成了别的野兽果腹之物,因而抓这彩雀如撞大运一般。
  因此彩雀最珍贵的,还是作为商品的价值。正是因为彩雀难捉,见之者多,得之者少,所以在十三州内,特别是在京畿一代中心地域,作为帝都久矣,豪门大贾群集。彩雀品相好,虽好斗却不伤人,养在家中看着喜庆,乃是个中宠儿。因其稀有,价值也居高不下,就算是没有活的彩雀,彩雀羽翼也非常昂贵。曾有大贾为解困窘,出一件彩雀羽织成的羽衣,购得万钱!
  小姑娘便对那少年说道:“诶,你这彩雀不如卖我,钱财不是问题,定不会让你吃亏的。”。
  少年摇头,道:“不成不成,你若是喜欢,有空我捉一只给你。这只我找了好久,几座山就属这只还算雄健,品相也属极品,老头大寿,得给他炖汤。”
  小姑娘被这番话险些憋的内伤,什么鸡熬汤不是一个味道?非得用一只鲜彩五尾锦鸡熬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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