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小说巴士 / 变脸大富豪 / 第二章 完美的我出现在人间

第二章 完美的我出现在人间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我以我自己特有的审美,制造出了一个全新的我。这个我,意识依然是王小凡,所有的个人偏好都保留了,如果不是这个,那也就没有意思了。
  肉身现在看起来有三分大模特胡兵的样子,但经我加工过,就完全不是胡兵了。人与人的外貌,实际上还没有七分的差别,这就是为什么老外看所有的中国男人看起来都很像的原因所在。我记得小时候看电视,里面的外国人看起来几乎长得一模一样,实在难于分辨哪个是杰克哪个是汤姆。
  当然,现在是能分辨出来哪个是汤姆克鲁斯哪个是汤姆汉克斯。
  以我现在的颜值,肯定是比胡兵更高,以我的审美标准,能达到九十九分…但是到底能达到多少分,我还说了不算,要去街上溜达一圈,看看女人的反应才知道。
  颜值这东西,一方面是取悦自己,其实更重要的是吸引异性。人类进化至今,有几样东西一直没有放弃,其中之一就是美。这很难解释是为了什么,难道说,长得漂亮的人更适合结婚?可是美的标准也是一直在变化中的呀…
  肉身造好了,需要衣服来搭。我也是知道王小凡的,王小凡不就是我嘛,哪有衣服能配得上这身好看的皮囊…衣柜里全是些几百块的三流品牌,而且还小,只好挑了一件宽大的阿迪达斯黑色圆领T恤,一件耐克的黑色运动裤,至于鞋子,自然是找不到合脚的,所幸天气也蛮热的,就穿上我曾经在家里经常穿的黑色拖鞋吧,小是小了点,但好歹能穿进去…
  这身打扮明显把我的颜值和气质降低了三分,不过我并不怕,我依然还有九十九分的身材和九十六分的颜值,走出去,肯定让所有女人眼前一亮。
  我最后在床上躺了一会儿,闻到了自己熟悉的味道,还有儿子的味道以及经常跟我吵架的女人的味道,想起晚上苟且的我回到家,睡了我的老婆,心里总有一种绿绿的感受…虽然那个正在上班的我也是我,但是现在的我却有种怪怪的思想:他应该不知道有现在的我吧?一个正躺在床上的我?苟且的我要是不知道现在的我,那我还是我吗?
  头都想麻了,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不想了,时间也不早了,要是苟且的我回到家发现现在的我,肯定会以为我是偷衣服的贼。
  我离开属于我和我的家,心里还是有点失落和难受的…但是当我收割了一路上女人发亮的眼睛后,心情就像是坐上了穿梭机,直飞云霄啊…这颜值,果然是男神担当,看样子,我的审美经受住了考验,就连六十多岁的奶奶级别的女人都为我屏住了呼吸,她们是不是愿意为了得到一个吻,而为我去死?
  看样子,不是不可以去死,而是你还没有达到我的颜值巅峰…假如我以一百分的颜值出现,是不是能看到一路的口水和鼻血?
  颜值已经不是我考虑的主要问题了,用现在的肉身,拿下任何一个女明星都不在话下,现在,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肚子饿了,要吃饭,晚上还要一家酒店睡觉,还要去万达广场买衣服,都需要钱。
  我碰到了和王小凡一样的问题,什么诗和远方,通通是扯淡,没有金钱的帅,那是窝囊。
  我绝对不允许再出现另一个窝囊的自己,我的出现,就是为了去实现曾经我不能实现的梦想。
  没有钱,那就去搞钱啊。现在的我,反正也是不曾存在的我,谁也不认识我,我也可以假装不认识任何熟人。
  偷钱是不对的,我的价值观也不允许,那如果是捡钱呢?肯定是可以的嘛。
  这种事假如放在以前是根本不可能的,不过现在,是轻而易举的。我记得三天前,我跟公司的高总一起出差,车子行走在山间小路时,他要下车嘘嘘,然后回来的时候他跟我讲,一不小心手滑钱包掉下山去了,找是不可能找了,陡峭壁,十多米深,下面是灌木,找不到,钱包里有三万多块,够了。
  我知道那地,离市区几十公里,放在以前那是要开车去,到了也找不到,现在的我,只要化成一团空气就好了。我找了一个无人的公园角落,把衣服藏起来,然后化成意识云团,一秒钟的时间不到,凭着记忆来到高总掉钱包的地方,趁着天还没有完全暗,我找遍灌木丛,几秒钟的时间,就发现了那个黑色的钱包,我看四周无人,又化身肉身,拿起钱包扔到了岸上平地…
  然后又化身肉身,捡起钱包,打开钱包一看,厚厚一扎崭新的百元大钞,隔层里面是各种银行卡,还有高总的身份证。。
  不过一个尴尬的问题出现了,我现在赤裸着拿着一个钱包,这山间公路过往的车也不是很多,万一被人发现就不好解释了。可是不搭车的话,又回不去。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变成高总的模样搭车,反正丢人现眼的不是我,嘿嘿,这个主意蛮不错的…反正高总也是一副长得欠打的样子,以前不能糟蹋他,现在使劲糟蹋他一回解解恨。
热门推荐
夜的命名术 吹神 夜的命名术 吹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