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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低调的美食家 / 第16章 炸鸡三

第16章 炸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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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只鸡腿给了我太大的冲击,以至于第二次我依然还是选择吃鸡腿。我这个人性格是多变的,即使以前我一直喜欢把好料留到最后享受,但这次我变卦了。
  一只鸡有两只腿,另外还有两个鸡翅和一个鸡头,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鸡屁股。
  鸡屁股就算了,不管里面有没有鸡屎,我都不会对它有所行动的。
  至于鸡头嘛?
  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它,鸡头虽然在有些人眼里也是宝贝,但我对它也不感冒。我不喜欢肉少骨头多的东西,吃它不仅需要技巧,而且还非常浪费时间,像这种浪费时间还吃不到多少肉肉的举动,就算让我有意去折腾,想必也是费力不讨好。
  如果说第一口吃进去的鸡腿是向“初恋”表白,那么第二次就是“初恋”答应我表白的味道了。
  第二次的味道冲击不仅仅只是第一次那种程度,我的舌头感知到的是温柔和爱抚。说出这样的感觉也许在外人看来真的很不要脸,但我不在意,因为知道我有这种感觉的人只有我自己。如果往虚幻一点说,大不了把“吃货系统”算在内也没有问题,毕竟它只是一款系统而已,根本谈不上去鄙视我。
  鸡腿的蒜香味毫无保留弥漫着我口腔,从口腔到鼻腔,再从鼻腔延伸到我的喉咙。喉咙感知到蒜香也许是我错觉,香味只能用嗅觉才能感知,不过呢,我的确有那么一点点感知没错。
  虽然鸡腿粉皮很脆,但也禁不起我的唾液浸泡。三下五除二,只需几秒钟时间,经过我舌头和唾液配合的搅拌下,它很快被化成粉沫沫,之后就和鸡腿肉被我全部吞了下去。
  没过多长时间,两只鸡腿就被我吃光了,连鸡腿骨头也没有留下。
  接下来是鸡翅,鸡胸肉那一部分我还没有准备吃它,毕竟论块头大小,小鸡翅也该排在鸡胸肉前面。
  鸡翅就没那么爽了,它的骨头比鸡腿多。虽说鸡骨头也同样被热油炸过,但骨头毕竟还是骨头,肯定没有吃肉那么爽。
  咯咯咯。
  牙齿与鸡翅骨头相互摩擦着,我微微扬起双眸望着天花板,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香?还是脆?或是有嚼劲?
  好像都不是呢,怎么感觉自己样子有些傻冒呢?
  还好卡德基里面没有镜子,如果有,我肯定会去照一照,看看我的样子有多蠢。
  难道这鸡翅是“初恋”的前男友,是我的情敌?已经费力嚼了好几分钟了,可口腔里面的鸡翅骨头依然还没有被嚼碎,这到底怎么一回事嘛?
  不行,这东西根本嚼不烂。
  说罢,我把口腔里面那些还没有被完全嚼碎的鸡骨头吐了出来。
  所谓吃一尺长一智,经历了刚才那一番难堪,我决定不再吃剩下的鸡翅,而是换成鸡胸肉。
  鸡胸肉周边的骨头很粗,骨架也很大,想要剔除它们一点也不费事。
  直接把炸鸡的身体掰成两半,一半留在纸桶里,另一半拿在手上。
  我张开“血盆大口”,鼓着眼珠子用力朝鸡肉咬了下去。
  鸡肉里饱含的汁液实在太饱满了,以至于我一口咬下去,口腔没有完全包住,导致汁液从嘴缝隙直接喷洒出来。
  还好我眼疾手快,意识到汁液喷出来,我急忙利用另外一只手捂住嘴巴,这才导致汁液没有持续流出。
  鸡胸肉没有鸡腿肉那样嫩口,它的肉更紧致。没有鸡腿肉嫩口的鸡胸肉也不是那么不堪,它的味道比鸡腿肉更加纯一些,由于鸡胸肉的厚度要比鸡腿肉厚,这也导致了味道渗透更淡一点。
  淡一点的鸡胸肉吃起来更有鸡味,在蒜味和其他辅助材料的侵蚀下,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这种感觉像嚼牛筋,嚼咽几分钟后,我口腔里面的鸡胸肉只被吞噬一部分,剩下还有不少鸡胸肉被留在里面。
  它的味道没有被我唾液洗净,即使它在我口腔里游荡了好久,但美味依然存在。
  我应该点一杯牛奶、或是果汁什么搭配着一起吃。单单只顾着进食炸鸡确实有点腻口。虽然炸鸡的味道非常好吃,但不管怎样,清爽的东西还是不该缺少的。
  由于时间上的关系,我赶着上班,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也就没那么挑剔。果汁牛奶什么的,虽然我也想喝,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本身炸鸡的分量就不大,吃完鸡腿和鸡翅以后,剩下的鸡胸肉更是经不起我馋食,短短一会儿时间,我就把整个鸡身一扫而光了。
  一番豪爽进食以后,我打了一个饱嗝,像一坨赘肉一样依靠在椅子上休息着。
  叮咚。
  吃货系统:“恭喜宿主任务完成,惩罚机制待机,请静待下一个新任务开启。”
  意识到进食任务已经圆满完成,我便起身离开了卡德基,离开卡德基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四十分了,离到达公司最迟时间还剩下二十分钟。
  乘坐公交车去往公司是最经济的做法,但现在我不敢这样冒险。
  大清早吃掉一整只炸鸡实在太充实。我的肚子现在很胀,别说行走十几公里去往公司,现在就算让我随意走两步,我都觉得非常难以接受。
  无奈,我只能伸手招揽了一辆出租车,作为去往公司的交通工具。
  ·····
  ·····
  八点五十五分,君恩保险公司。
  乘坐出租车十几分钟,我提前五分钟到达了公司。
  打完上班卡,我来到了自己的工作位置。本来坐下之前准备喝一杯水的,但饱意激发了我的懒惰基因,促使我连动都不想动一下。
  哈喽,罗奕。
  刚坐下不久,坐在我前方不远处的家伙就走过来和我打招呼了。
  这家伙名叫:高路,是我在公司唯一关系处的不错的“铁哥们”
  关于去往安哥希拉的注意事项,也是从这家伙口中打听到的,因为在我去往安哥希拉之前,公司里唯一去过安哥希拉的人就只有他。
  怎么样?安哥希拉那个单子进展顺利吗?
  打完招呼,高路直接问到了我的工作。
  这是当然,也不看看我罗奕是谁?像这种简单的签约,试问又怎么能难住我呢?
  我靠在椅子上,身躯微微向后仰,自信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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