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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低调的美食家 / 第14章 炸鸡

第14章 炸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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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代零食有很多,像棒棒糖、椰子糖、大白兔奶糖、果冻这样的零食,都是孩子们的最爱,当然我也不例外。棒棒糖、椰子糖、大白兔奶糖的价格非常贵,相比较为廉价的果冻,前三样零食我家买不起,也舍不得买。
  果冻成了我记事的第一种零食,我既开心同时也兴奋,开心是因为我的父母为我买果冻,兴奋则是因为我能吃上果冻。果冻虽然并不奢侈,但都是孩子们的渴望。它是什么味道暂时无从说起,毕竟之前我也没吃过,不过呢,虽然没吃过,但至少也看到过,像那种果冻被别人吃进嘴里,他表现出那种极其享受的神情,就足够让我哈利子流一地了。
  甜甜的、滑滑的,果冻进到嘴里的时候,感觉就好像舌头遇上它“爱人”一般,如胶似漆不可分割。真正的果冻不同于我吃到的骨髓,它没有骨髓那样柔软,虽说我确实把骨髓比喻成果冻,但事实上它们还存在一定区别。
  一个十岁的孩子,它的喉咙有多大不难想象,不经过嚼咽就想直接吞噬果冻是非常冒险的。我没有那么急切,同时也不会没脑子。即使果冻的甜味是我第一次尝试到,但我的思维还是正常有序的。喉咙的大小和果冻的尺寸,吃到嘴里我就有了眉目。虽说果冻和舌头几番纠缠,几乎每次都差一点被吞下去,但每每到关键那一刻,我本能又把它退了出来。
  尺寸不合适还是其次,十岁,正是贪吃不计风险的年龄段,即使不傻也好不了多少。果冻是柔软的东西,想要把它全部吃进肚子,需要一些技巧。单凭利用舌头去化解果冻比用牙齿咬碎果冻要难的多。
  除了甜味和滑润,果冻里面还添加了香蕉、苹果、还有荔枝味道。拥有这三种水果味道的果冻,可谓是一种让孩子找不到理由拒绝的绝妙零食。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吃到骨髓会联想到果冻,润滑也好、错意也罢,哪怕它们两者之间还有很多地方不相同,但就有那么一种感觉唤醒了我的从前。果冻不是骨髓,同时骨髓也不是果冻,它们不是同一种东西,却让我联想到“如同一样的东西”,这真是一种被美味零食迷得意乱的深刻体现。
  狗肉和狗肉汤,我吃喝了很多。在场的八个人,除了鲁巴斯和其他两位酋长没有吃以外,剩下的人都吃了很多。
  纵然“火狗大炖”的量十分足,但也经不起五个人的狼吞虎咽。
  直到厨师完成所有菜肴的制作,出来为干山羊添加调料那一刻,我的肚子已经胀的不行了。
  虽然现在我对烤干山羊还抱有强烈的食欲,但我的胃已经不允许我进食更多的东西了。
  干山羊的味道肯定非常美味,虽然我没有吃到,但从他们三个酋长的神情来看,想必爽的不得了,倘若不是这样,他们也不会表现出连餐具都不使用,直接用手抓这么野蛮的行为了。
  拜访鲁巴斯,我收获了很多。签约只是其中之一,吃到地道的安哥希拉美食更是喜出望外。
  临走前,我和少有说话的鲁巴斯聊了很多,虽然聊到的话题基本上都和美食脱不开干系,但这也是我想和他聊下去的话题。
  和鲁巴斯的聊天,聊的很忘我,以至于导致后来,我到达飞机场也整整迟到了十分钟。
  所幸还没有搞出问题,安哥希拉的航空公司不算野蛮,在等到我这个迟到十分钟到来的乘客后,事后他们并没有给与我难以接受的“惩罚”,仅仅只是在我的机票价格上额外添加了十分之一的延迟费用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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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国第二天,川都。
  由于回到川都的前一晚,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钟。我没有选择进食更加丰富的食物,仅是利用家里面的白开水,泡了一碗我不爱吃、也没办法不吃的方便面。
  清晨起床,我的状态很不好,兴许是睡眠质量下降所致,以至于我的双眸沉重,甚至连睁眼都会有“刺痛”的感觉。
  冰凉的凉水是清醒猛药,利用清水刺激我的脸部神经,能使我状态产生质的变化。
  这不,我只是把凉水往脸上这么一泼,我的精神就瞬间恢复了正常。
  作为保险公司的签约员,即使没有和客户签约的工作,我也必须到公司打卡报道。这种要求虽然在我看来并不合理,但也必须按照规程办。
  叮咚。
  吃货系统:“新任务生成,食物名:“炸鸡”,请宿主尽快进食,务必准时完成”
  我眼神一横,撇了一眼空空如也的客厅,很是苦恼。
  系统在这种时候产生任务,我已经感到不稀奇了。发生在安哥希拉机场进食“鲍肉汤”那件奇葩事情,我到现在也没有遗忘。不过还好,尽管这个名为“吃货系统”的家伙十分任性,但直到目前为止,它还没有在最最尴尬的时间蹦出来过。
  一大早就吃这么油腻的东西,我打心底不爽。说道早餐嘛?当然要吃一点比较清淡易消化的食物喽,比如牛奶、小笼包、稀粥、或者是麦片什么的。这些东西都是早餐的知音,它们不但易消化,而且还特别清淡,对比油腻的炸鸡,可谓是一股清流。
  尽管我的想法很有建设性,但事实却不能这么干。吃货系统的面子肯定要给,它可是时时刻刻把握着我的未来啊。炸鸡?这种东西都不需要系统定位,但凡在卡德基、或是马当劳这种汉堡店都能轻易吃到它。
  没时间犹豫,现在的时间已经接近八点,按照公司的规定,九点之后到达公司就算迟到了。
  趁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我简单做了洗漱,然后更换好衣服匆忙出了门。
  卡德基离我住的小区要稍微近一些,虽说马当劳也很顺路,但天生骨子里就存在“懒惰”基因的我,是不可能多行半步的,即使顺路也不行。
  卡德基的客流量比我想象要多,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长队伍,粗略计算大约有十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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